Wednesday, June 18, 1986

拋磚引玉與急功近利

在美國歐文市的加州大學分校,有二十多年的歷史了。近二十年那地區發展得很快,地價急升;那裡的加大分校在國際上也變得稍有名望。

不過三十年前,該校的現址,是不毛之地,由一個大地主所擁有。當時該地不值錢,也沒有發展商打它的主意。該地主於是計上心頭,與加州大學接洽,將他擁有的廣大地區中最佳的一部分土地,捐贈給加州大學,不取分文,但指定作興建可容二萬學生以上的校舍之用。後來加州大學建了校舍,該地主就發了財,因為鄰近的土地變得價值連城。這是拋磚引玉。


其它拋磚引玉的例子

在自由市場上,拋磚引玉的例子多的是。美國一般商場的發展商,往往找一些大有名氣、招徠有術的超級市場或大公司,以血本無歸的廉租,將龐大的商場面積租給他們。理由很簡單:有了招徠有術的公司「坐鎮」,顧客如雲,商場內其它小單位的租值就急升了。事實上,那些大有名氣的公司明知自己的身價值錢,議租時,出價便低得離譜——幾乎低到連付建築費的利息也不夠,更不用說地價了。

表面看來,一些人可能認為大公司不僅剝削了商場內付貴租的小公司,而且把業主也剝削了。但其實這些舉足輕重的大公司本身,也曾拋磚引玉,作出過犧牲、付出過代價,才能爭取到遐邇馳名的聲望。願意付出這個代價的當然大不乏人,但在市場的競爭下,破產的破產,倒閉的倒閉,剩下來的是「適者生存」的公司,獲得可付較低租值的優待是理所當然的。假若沒有這種看來是「不合理」的報酬,還有誰肯付出代價去爭取那因為招徠有術而得的聲望呢?

我們還可以舉出其它性質不同的拋磚引玉的例子。美國的賭城,為著要招引香港的賭客,就贈送機票、酒店的住宿與膳食費。只要參加的港客有錢、肯賭,賭多少不論,就可獲免費的旅遊。在香港比較高級的餐館或酒家,都有「代客泊車」的服務,有些「免費」,有些收費,即使收費也大都低於泊車的成本。


交易費用是拋磚的原因

其實,所謂拋磚引玉,不管是「免費」的服務還是低於成本的收費,都不用虧本的,只不過其報酬是間接而不是直接收取的罷了。很顯然,拋磚引玉所得的間接報酬,在預期上一定會比直接收費或「收足」的為高。但為什麼間接勝於直接呢?這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學問題。答案是:在兩種情況下,因為交易費用的存在,直接收費也許大有困難,也許得不償失。

第一種情況下,就是經濟學上有名的界外效應問題。很多時,一項經濟活動能帶來利益,但由於交易費用過大,不能斤斤計較地直接收費。比方一家如上文所述的招徠有術的公司在某商場開業,付足了市值的租金,因為這公司的存在而吸引大量的顧客,整個商場興旺起來了,在原則上這公司是可以向商場的業主或小商店的老闆按顧客的數量收取「報酬」之費。但這顯然難以辦到,因為顧客貧富不同,購買力不同,光顧不同的小商店的界外效應不同;另一方面,小商店大可揚言顧客不是那大公司引來,又或者大公司會僱用「假顧客」——香港的所謂「做媒」——來增加自己的「招徠」所值。

為了要避免龐大的交易費用,市場就產生了拋磚引玉的間接收費的辦法:有聲望的公司交廉租,籍籍無名的商店交貴租,彼此有利,而商場的業主也獲得在競爭下應有的報酬。事實上,所謂界外效應,就是由於直接收費的交易費用過高而產生的。認為界外效應不能收費的經濟學者往往一知半解,不明白「費」往往是間接「收」了的。這些學者主張由政府干預,強行收費或用津貼、抽稅的辦法徵收,反映了他們對市場的膚淺認識。

第二種拋磚引玉的情況,是和訊息費用有關——後者也是交易費用。例如,由於訊息不足,人們可能不瞭解某些商品或服務的優點;出售商或公司於是以贈送試用品、「免費旅遊」等手法招徠顧客。當然,這些免費酬賓的「大贈送」,目的還是希望商品暢銷或出售時能獲較高的售價。另一方面,假若訊息費用是不存在的話,出售商就會在任何稍有價值的商品或服務上收費,因為消費者早已知道物之所值。但在訊息不靈通的情況下,凡是可以收費的地方都收費,那就很容易嚇怕了人,使人們不敢問津,以至得不償失。

以上的分析是比較新的實證經濟學了,一般的大學課本是不會讀到的。其實這裡所謂「新」的經濟學,說起來,只不過是多用一些普通常識而已;這些常識是一些市井之徒也知道的。如果我們多作一些普通的觀察——像好奇的孩子那樣的觀察,然後按照經濟學的一般概念與原理,作有系統的分析,就是大致如上述的實證經濟學了。(我們不要忘記,史密斯在二百一十年前所作的《原富》,因為對世事觀察入微,還是經濟學上無出其右的好書。)大學經濟課本的「邊際成本等於邊際利益」及其它類似的分析,只可用以作為「原理」來教學生;若墨守成規,不加變化,對分析現實世界是沒有什麼用處的。可歎的是,好些經濟學者不明白這個道理。


急功近利因小失大

在傳統上,中國人很有商業頭腦。成語「拋磚引玉」的反面是「急功近利」。中國人一向都知道在生意手法上,前者絕佳而後者低能。所謂急功近利,並不是指見錢抓錢,凡是可以收費都收費那麼簡單。這個成語用在這裡的意思是:只顧目前的效果而不管長遠的將來,於是就取近利而捨棄更為可觀的遠利;要小甜頭而忽略了更大的好處。「急功近利」,就經濟活動而言,也可引申為:只爭取明顯而直接的利益,卻損失了較大的、不明顯的間接利益。

已故的耶魯大學的經濟學天才費沙,在他的三十年代的經典之作——《利率理論》——中的一個重要貢獻,就是解釋:要爭取最大的財富,是不能急功近利的。原來中國的成語老早就有這樣的意思了。殊不知現在的中國,急功近利的行為觸目皆是!

在《補鞋少女的故事》一文內,我曾指出在深圳路旁的補鞋青年,每天被兩個政府機構徵收人民幣一元五角。(這當然會阻礙了自由擇業所帶給社會的利益。)從廣州到深圳途中的一條橋上的「中線」,有人坐在一間簡陋的「臨時」木屋內收費;因為負責收費的只得一人,而坐的位置又不是在汽車司機位這一邊,加上車輛過橋時採用買票的辦法,於是「前呼後擁」,擠得水洩不通——時間浪費的所值,顯然是高於「過橋費」幾十倍。外商僱用國家職工時,被徵收的所謂「福利金」往往在工資百分之九十以上。(外商對職工的需求量,怎會不大幅度下降?)此外,不僅稅收的形式五花八門令人歎為觀止,而且出入口批文以及出入口「權」的「收費」,也是奇聞。

「費」可收則收、可增則增收——這種完全不顧後果的行為,當然是急功近利的做法,對經濟發展的損害不用細說了。另一方面,我們在自由市場司空見慣的拋磚引玉,到了中國,就往往變了拋磚毀玉!例如,蛇口特區用上各種的「優惠」辦法,引進外資,但當外資一旦下了「注」,就有其它困擾。大家熟知的實例姑且不談,單以我在蛇口所訪問過的一家跨國公司為例一說吧。他們下了「注」,經過勞動人事處代為聘請合同工之後,蛇口當局就來一記怪招,說合約三年期滿後,員工是要全部更換的。原來中國竟要將這家跨國公司作為一間訓練學校。這樣的行徑,既是「毀玉」,也是急功近利,其它還未下「注」的外商怎會不望門卻步呢?


政府難以拋磚引玉

從社會的角度看,拋磚引玉是利大於害,而急功近利則害大於利。問題是:我們究竟憑什麼準則來決定採用拋磚引玉的辦法?答案是,只有基於私有產權的自由市場,生意上的決策者才能自然地衡量交易費用的高低,然後在避免交易費用過高的情形下,採取間接、不明顯的收費或「免費」酬賓的辦法。

自古以來,政府是難以施行拋磚引玉之法的。這是因為一旦拋了磚而引不到玉,或是引到了玉而功效不夠明顯的話,在任的政府決策者就難以「交代」、難以下台。美國政府如此,香港的政府也是如此。不過美國與香港畢竟有著明確的私產界定,政府是不能對私營生意妄加干預的。

在中國呢?政府的權力無處不在!為著保存自己的職位,官員也就很自然地選取直接而明顯的「增加收益」或「馬上見功」之途。這解釋了為什麼中國的經濟特區對外資的一些特惠,表面看來是拋磚引玉,但到頭來卻以「毀玉」收場。至於中國目前在其它各種小「利」上頭的收、增收、抽、抽、抽,其急功近利之「效」與「果」,倒是容易看到而令人憂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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