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6, 1990

艾智仁(四~六)

(四)

旁聽生不能發問——我是不甘於接受這一事實的。我知道從課室到艾智仁的辦公室要走幾分鐘路,於是就打這幾分鐘路的主意。第三個學期,我選了近門的座位,下課的鈴聲一響,我隨即衝出去,在他身旁一邊走一邊提出我已準備好的問題。他的回應,是問我有否讀過某些有關的文章。我說沒有,他就不再多說,急步而去了。

這樣,他逼使我在發問之前,先作充分的準備。一想到不懂的難題,我就到圖書館搜集有關的數據,通宵達旦地翻閱,將題目改了又改,發覺尚有不明之處才去問他。他反問有關的讀物時,我對答如流,指出每篇文章的缺點,他於是點點頭,打開辦公室的門,請我進去。由於我對問題下過功夫,無事不登三寶殿,他通常不容易解答我的「質疑」,坐下來想想就總得花一小段時間了。後來我可以在其它時間到他的辦公室去找他,使不少同學羨慕。

有一些問題,我曾與艾智仁研討過很多次,也有一些直至今天我們還是沒有滿意的答案的。這些問題都很淺。什麼是失業?實質利率從何量度?在有競爭的市場上,為什麼買賣雙方會討價還價?為什麼香港房地產經紀的佣金比美國的低那麼多?為什麼在日本的餐室,顧客不給小費?……這些淺題目,在經濟學上很重要,因為如果有了一個可取的答案,就可以一般化,推展到很多其它的事情上去。即使今天,任何人能邏輯井然地解答兩三個這樣的問題,就可見經傳了。

一九六四年我開始寫論文,導師當然是選艾智仁與赫舒拉發。每選一個題目,他們都很高興,但由於資料不足,自己知難而退。題目於是一改再改,改了好幾次後,他們對我有點失望了。六五年夏天,我決定暫時拋開論文,從事攝影六個月。六六年初捲土重來,過了幾個月鑽圖書館的生涯,在該年四月決定了論文的題目:《佃農理論——引證於中國的農業及台灣的土地改革》。

我苦思三日,寫下了十一頁紙。那時我在加州的長堤大學任教職,將這十一頁初稿寄到加大去,他們訂了集會研討的日期,是一個星期一的下午,五時開會。該日赴加大之會,只見很多教授都在座。我還未發言,他們讀到我稿上第一頁所作的六個結論,都一致認為我全盤錯了。我不知從何說起,而他們大家開始爭論,一爭就花了個把小時,我好不容易才說服他們不要管那第一頁,讓我由第二頁說起。

第二頁花了三個小時,每一句我都要答辯,詳加解釋,而在座諸君又互相爭論不休,真是一塌糊塗。直到晚上快十時了,艾智仁看手錶,跑了,其它的人接二連三地離去。餘下來的只有E.Thompson一人,繼續和我爭論。他是經濟學行內的一個怪傑,是個天才,但我無心戀戰。自己認為可以交得出去的論文初稿,兩年多來就只有那十一頁紙,如此收場,啼笑皆非,還有什麼可說的?

晚上十一時,我心情沉重,到加大鄰近的餐室去吃點東西,呆坐了一陣,終於鼓起勇氣打個電話給赫舒拉發,問他我是否應將題目放棄。他驚愕地回答:「為什麼放棄呀?我沒有見過那樣精彩的論文!」在駕車回長堤的路上,我是興奮的。我隱約地意識到教授們的爭論,是因為我「擊中」了一些重點。我後來才知道,佃農理論在我之前已有二百年的發展了。我完全沒有考查過前賢之見,只以為要解釋農業經濟,應有一個佃農理論,就自創了出來,殊不知其結論與傳統的相反。

早上回到長堤大學辦公室,知道艾智仁曾給我電話,我立刻掛回一個給他。他說:「你的幾個結論與我們所知的完全相反,像昨天那樣的爭論,不是辦法。你不用再來,等我在研討班上跟學生討論之後才決定好了。」此後,每隔幾天,關心的同學就給我通報,說他們找不到什麼錯處。三個星期過去了,艾智仁給我電話,簡單地說:「你可以正式動筆了;要準備用兩年的時間。」我說:「一年夠了吧。」「通常不夠,你不妨試試看。」

論文寫不到一半就獲得芝加哥大學的通知,給我一個獎金,要我到那裡去。我於是不到一年就將論文趕起了。後來我才知道,是杜瑪(E.Domar)教授將我論文的第一章寄給芝大的莊遜(D.G.Johnson)教授的。莊遜曾經發表過佃農理論,我在論文中對他的分析手起刀落。他確有大將之風,不僅不介意,還再三要赫舒拉發催我申請芝大每年一個的獎金。我見論文尚未完成,遲遲不敢申請,後來見過了期限,赫氏還在問我的申請信寄出沒有,就姑且照辦了。兩天後就收到芝大的電報。原來他們只看一章就定了獎,但要等我的申請信。

那一章,差不多不是我寫的!


(五)

聽到艾智仁准許我正式執筆寫論文,興奮之極。當時我在長堤大學任教的工作很沉重,每星期要教十二課。一個同事(E.Dvorak,是目前美國西區經濟學會的主事人)認為我的論文可大可小,替我緊張起來,在校內任何事情都維護著我,給我很多方便。我不停地工作了一個月,再三修改才完成了第一章,是關於理論本身的,大約四十頁,寄了給赫舒拉發與艾智仁。過了一個星期,約定時間,就到加大去見他們。

赫氏一見我面就大加讚賞,把文稿交回給我,只見他修改了幾處,提出了一些問題。跟著,我興高采烈地去找艾智仁,他沒有說什麼,只把文稿交還給我。我一看,幾乎哭了出來。艾氏在我的原稿上密密麻麻地寫滿了小字,作了修改,提出質疑,每頁上滿滿的都是他的字跡,差不多把我稿上的「打」字完全遮蓋住了。在整章中,我的每一句他都不放過!

我望著他呆了一陣,說:「我已經修改過好幾次的呀!」「那算得什麼,我那篇關於功用的文章修改了不下二十次。」我很失望,轉身就跑。那天晚上回家,我坐在桌前細讀艾氏的每一個質疑,每一處修改,越看越心驚,越看越佩服。我將他提出的每一點,經過深思後,反覆地考慮、「化解」,直到我消化了他的最後一個評語,覺得自己在學識上似乎升了一級,判若兩人。一看手錶,十七個小時過去了。我想起昨天在艾氏面前的失態,實在尷尬。於是拿起筆寫了一封信給他,內容大致是這樣的:「抱歉昨天對你沒有禮貌。回家後我用了十七個小時細讀你的評語,才知道山外有山。我答應你將盡力而為,相信《理論》這一章的第二稿會有進步。」

一個月後,艾智仁看了該章的第二稿,叫我去見他。這次他顯得很高興,將那修改得很少的文稿交還給我。我坐在那裡時,他站起來,望著窗外,彷彿自言自語地說:「我們都不懷疑你是可造之材,所以要苛求一點。你要知道,不管你腦子裡如何了得,文章寫得不清楚,在學術上就難有大成。讀了你的第二稿,將來替你寫介紹信時我可以說,你懂得怎樣寫明朗的文章。」

是的,我是從艾智仁那裡學到寫明朗的文章。這法門說來甚易:只要有一篇比較深入的、幾十頁的分析文字寫得清楚,以後寫任何文章都顯得清楚了!困難是,學寫的人要找到一個像艾智仁那樣的高手,肯不厭其詳地替你密密麻麻地下評語——這種際遇,是可遇不可求的。

在赫舒拉發與艾智仁的指導下寫論文,一年之中我學習到的,比此前在研究院的幾年還要多。上課、讀書、研討、考試等都是學習,但沒有機會運用。學而不用,自己所學的怎樣明白也不能真正地登堂入室。用上了,才會知道哪些理論其妙無窮、得心應手,哪些理論中看不中用。用得多了,就可將五花八門、複雜無比的理論簡化。真的,在今天,我聽任何經濟學者的學術講話,單看他理論的簡單程度與正確性如何,就可以很快地知道他有沒有老老實實地對理論的運用下過功夫。我跟老師們學寫論文最大的收穫,並非理論那一章,而是後來怎樣去運用它。

一九六八年,艾智仁到芝加哥大學訪問一年。那時我剛好在芝大,與他有更多的傾談機會了。某天午餐上談到一個問題,使我們後來在交易費用與公司組織這個重要的題材上意見分歧。我當時舉出下述的例子。假若有兩個人要搬運石頭下山,各自搬運的話,則每人每次可搬五十磅,加起來是一百磅。但假若二人合作,一起搬運,每次可搬一百二十磅。問題是,二人合作,每人試將一部分重量轉移到對方那裡去,所以結果會少於一百二十磅。然而,若合作中大家的「卸責」行為使重量低於一百磅,那麼他們就會不合作,寧可各自搬運。因此,合作搬運的重量必定是在一百磅與一百二十磅之間。在有競爭的情況下,這個合作搬運的重量從何而定呢?這也是說,哪一些局限條件能使我們求出合作的均衡點?

這個問題,直至今天還沒有答案。後來艾智仁從合作增產與卸責行為的角度,與H.Demsetz在一九七二年聯合發表了關於公司組織與經理監管的理論。今天在經濟學報上觸目皆是的「經理」理論文章,大都是由他們的大作觸發而寫成的。我和高斯(R.H.Coase)不同意他們的分析,認為以「卸責」為要點是走入歧途。我自己以不同合約的選擇來處理同一個問題,要到一九八三年才發表《公司的合約本質》。

從影響與普及那方面看,目前艾氏(合寫)之作比我的強得多。這可能因為他們的文章比我的早出十一年,先拔頭籌。我想來想去也想不到「卸責」這個概念有什麼用。人當然會卸責,但這只不過是自私行為中的某種表現而已。說人自私,又說卸責,豈不是重複了嗎?

在產權與交易費用這個問題上,高斯與艾智仁的貢獻是應獲諾貝爾獎的。艾氏雖被稱為「產權理論之父」,但他在這方面的主要影響,是課室上的口述傳統,以及他的學生或朋友把他說過的觀點寫出來成為文章。他自己當年在產權理論上較少動筆,看來大概是因為高斯在一九六○年奇兵突出,發表了那篇石破天驚之作,過不了幾年,「高斯定律」就有口皆碑了。艾智仁很大方,對高斯的鴻文極力讚揚,要學生們一讀再讀。

高斯獲諾貝爾獎的機會比艾智仁高。艾氏不介於懷,直言高斯獲獎比他更加值得。這一點,他的學生是不會同意的。



(六)

好些朋友要求我寫下我求學的事。這可不是因為我書讀得好,在學術上有些成就,而是這些朋友知道我在中小學時一敗塗地,連升級也有困難。不少人的學術成就比我大得多,但人們對他們的求學經歷卻沒有那樣感興趣。我想,上述的一些朋友有子女,其中有些子女讀書不成,或平平無奇,或朋友本身也想知道求學之道,所以就想到我這邊來吧。關於求學之道,曾經失敗過的人,真的可能比那些從小就考第一的或成績特優的知道多一點。單知成功,不知失敗,對求學的認識似乎沒有那麼全面。

由於我的經歷較為獨特,朋友向我問求學之道,應該比問我買什麼股票高明得多。一九八四年我為此發表了《讀書的方法》與《思考的方法》,很多學生閱讀。但朋友們還說寫得不夠,要我將自已屢敗屢戰的經歷寫出來,公諸於世。這差不多要我寫自傳了,那不成。折衷的辦法,是寫一些艾智仁和我的有關師生發展的經歷,但因為公余時間無多,我只能草草下筆,簡略地說了一些。

在這裡補充一下。我認為一個青年是否讀書之材,在二十五歲之前難以肯定。我二十三歲才算認真開始讀書,七年之後就獲得長堤大學的最佳教授獎,但在二十三歲之前,沒有誰會說我是讀書的材料。不要以為我是個例外。我起碼見過四個中學時讀書不成的學生,到了大學突飛猛進,變得神乎其技!我的一個姨甥,在香港的中學讀得還不錯,但進不了香港的大學,心灰意冷地跑到美國跟我一起,教了他一點法門,只六年就拿到了博士,現在是國際知名的學者了。也不要以為美國的大學容易讀,比不上香港的。香港與美國學術水平之差別,是毋庸細說的。

除了一些天生下來腦子有缺陷的青年——這些人少之又少,或是那些精神上有問題的不說外,我們實在不能對任何一個青年下什麼讀書前途的定論。父母的「家教」,朋友的影響,社會某種氣氛的感染,老師的墨守成規,考試的心理威脅,學校的教育制度——這一切,對學生往往起決定性的作用(其作用比學生本身的往往不知大多少倍)。數之不盡的天才被抹殺了。但要求學有所成——甚至有大成——是用不著什麼天才的。智商高低與學問深淺的關係不大明顯,而除了量度低能兒童外,智商本身不代表什麼。

我少年時在香港及大陸讀書不成,但其它環境卻打下了我後來求學的基礎。家中兄弟姊妹眾多,家裡人沒有時間管我,讓我有很多獨自思想的機會。抗戰期間逃難,在廣西一帶雖然生活艱苦,但見到很多不同的事,培養了我的好奇、求知的興趣。其後在香港的街頭巷尾結交了不少奇人異士,有下象棋的,有踢足球的,有唱粵曲的,有打乒乓球的,有打功夫的,有寫文章的,有吟詩作對的……。這些「三山五嶽」的朋友使我能在多方面發展,腦子變得靈活了。在佛山華英小學讀書不成,但有一位呂老師;在灣仔書院不成,但有一位郭老師;在皇仁中學不成,但有一位黃老師——這些老師沒有教我什麼,但他們沒有見我成績不好而看低我。這使我對自己有了自信。

能獨自思想,有好奇心,腦子靈活,有自信——就算不識字,其求學根基似乎比中學考第一的強得多了。我先到多倫多去補修一些大學預科,其實主要是學英文。語言不能速成,無話可說。一旦語言足可應付,整個中學的什麼歷史呀,地理呀,數學呀,一發勁,只不過是幾個星期的工夫。

以上都是不太難辦到的事。比較難的有兩點。第一就是求學要有所成,跟做任何事一樣,都要下一點決心。對讀書毫無興趣的,須有決心認真讀它一兩年,才知道自己有沒有興趣。我在多倫多時,某夜躺在床上想著什麼,突然決定試一試:究竟真正地讀書是怎樣的一回事。跟著到了加大,讀了兩年後,產生興趣,就不用管什麼決心不決心了。在我來說,開始時所需的一點決心,可以招之即至,但有些人可能難以辦到。所以我曾經說過,求學與不求學只不過是一念之間。

第二點——最後一點——是最難的了。求學要遇到明師。我屢遇明師,你說奇不奇?艾智仁只不過是其中的一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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