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4, 1990

光的故事

(一)

這是個不容易使人相信的故事,但真的是發生了。

抗日戰爭末期,母親帶著我們幾個孩子逃難到廣西一帶,糊里糊塗地跑到平南縣附近的一條連地圖上也找不到的小村落。那裡的村民很窮困,不識字,沒有見過紙張。跟他們談及火車、汽車、飛機等交通工具,他們覺得是神話。

我那時大約是七歲。在該村落中吃不飽、穿不暖,嚴冬的「衣裳未剪裁」,生活著實可憐。但於今回顧,那段日子卻有溫馨的一面。在溪間捉蝦,跟人家放牛賺點零食,到山間砍松木、拾取松塊,燒起來既香且暖。肚子餓了,到農田中偷蕃薯吃我是個天才。給窮困的農民抓著可不是開玩笑的。於是,我就訓練出一種特別的技能。在五十步之外,我向著田裡一看,就可以知道哪處薯苗之下必有可取的蕃薯。四顧無人,飛步而上,得心應手,萬無一失,不是天才是什麼?

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在戰亂時所交的小朋友中,知道今天還健在的,只有吃了我偷來的蕃薯的妹妹而已。這本來是一出悲劇。假若在回憶中我不是總向溫馨那方面想,長大了之後我可能是個憤世嫉俗的人。然而,我對中國年輕人的同情心,是在那個時期培養出來的。很多年以後,在美國生活了二十五年,重回祖國,遇到了一些老氣橫秋的幹部,說我怎樣不懂中國的特殊情況,怎樣不瞭解炎黃子孫的生活背景等話,就使我反感了。兩年前,在大陸一個晚宴中,席上有多個共干一起,其中一位又對我說那些八股話,我就不客氣地回應:「論背景,在座各位很少人有我批評中國的資格,我覺得我可以這樣說,是因為我曾經在你們認為有『獨得之秘』的國家,險遭淘汰。」

在那村落中,艱苦的日子過了一年多。比較難以忘懷的一件苦事,是我染上了瘧疾。瘧疾是個很奇怪的疾病。每天下午四時,發冷就來了,顫抖個多小時之後,冷感盡去,但第二天會準時再來。在當時,治瘧疾的唯一藥物是金雞納,而生活在連紙張也沒有的窮鄉僻壤中,到哪裡去找這「先進」的藥物?

母親見我每天依時發抖,當然知道是患上流行的瘧疾,可是她束手無策。她只好靠「想像」力來試行治理。例如,她知道金雞納是苦的,是從一種植物提煉出來的,就試以苦瓜水為藥!苦水喝了多天,苦不堪言,但全無起色。後來母親聽村民說,醫治瘧疾的一個辦法是,患者每天在發冷顫抖之前,最好將心思集中在另一些事情上,忘記了顫抖的時間,打斷了按時顫抖的規律。這聽來似是無稽之談,到後來竟然證明是生效的。幾個月後的某一天,在顫抖將至的時刻我跟一個孩子打架,打過了後,瘧疾竟然就一去不返了。

但在打架之前的幾個月,每天下午三時許,母親照例把我「趕」出家門,指明要在荒山野嶺遊玩,在日落之前不許回家。鄉民怎樣說,母親就怎樣做,顯然是因為愛莫能助,怎麼樣古怪的辦法都要試一試了。於是,一連數月,我每天下午離家,到處亂跑,到了四時左右,或靜坐在山間蒼松之下,或蜷縮在溪水之旁,顫抖個把小時。事後看看還不到回家時間,就悄悄地坐著,心裡想著些什麼,等待太陽下山。

有幾個月的黃昏我都是那樣過的。荒郊四顧無人,鳥聲、風聲此起彼落,陽光下的山影、樹影、草影不斷地伸長,然後很快地暗下去,而蟲聲就越來越響了。無所事事,我對光與影的轉變發生了興趣。每天在發冷顫抖之後,我大約花兩個小時的時間去細察日暮的陽光在草、葉上或水中的演變。細察之下,光變化得很快,也就更引起我的興趣了。又因為時間有的是,我對光在物體的最微小的變化也不放過。草與葉之間的光可以變得如夢如幻;石塊上光的加減可以觸發觀者的想像力,使平凡的石頭重於泰山;水的光與影可以熱鬧,可以充滿歡欣,但也可以變得寂靜、灰暗,甚至使人聯想到幽靈那方面去。

是的,幼年時,在廣西的幽美荒郊,因為患上了瘧疾,我曾經有一段長時間與光為伴。久而久之,像朋友一樣,我對光的特徵與「性格」很清楚,可以預先推斷它最微小的轉變。這是個很特別的感受。我當時沒有想到,這感受連同它帶來的獨特的知識,二十多年後幾乎使我在美國成了名。


(二)

幼年的經驗過眼煙雲,無可奈何地消逝了。但事實上這些經驗我們可以不經意地記得很深刻,很清楚。「不思量,自難忘。」是蘇東坡說的。童年的事往往如此。長大後不會去想它,但在心底裡童年所得的印象驅之不去。廣西荒郊的日暮之光,離開那裡後我沒有想過,但二十多年後,在同樣的心情與類似的環境中,我就不能自已地重溫童年的感受。這是後話。

一九五五年,十九歲,我在香港中環一個窗櫥前看到簡慶福所攝的《水波的旋律》,心焉嚮往,就千方百計地找到一部舊相機,是戰前德國所產的「祿來福來」,學人家玩攝影去。幾個月後,寄出四幀作品到香港國際沙龍參加比賽,兩幀入選的都被印在年鑒上,就不免中了「英雄感」之計,繼續在攝影上搞了好幾年。

攝影是以光描述對象,但在從事攝影之初,我沒有想到童年時對光的認識有什麼關係。我在攝影上所學的「取」光,是那些墨守成規的、什麼高低色調的沙龍光法。一九五七年到了加拿大,有空時跑到圖書館去,遍尋各名家所著有關光法的書籍。後來有機會到一些有名的攝影室去作職業的攝影師,對各家各派的光法更瞭如指掌了。可以說,在燈光人像的安排上,我對當時每一派系的光法都可以運用自如。

因為在北美洲對攝影的視野擴大了,我對充滿教條意識的沙龍作品失卻了興趣。而職業攝影雖然可以賺點錢,但工作還是過於呆板,興趣就越來越小了。一九五九年進了洛杉磯的加州大學,在半工半讀的生涯中,每個月我都到好萊塢(荷李活)教那裡的一些攝影師「燈光人像」之道,教一晚的收入可供個多月的生活費,倒也不錯。除此之外,我對攝影已失卻了興趣。

在加州大學選課,一些文藝的科目是必修的。我選修了幾科藝術歷史,成績好得出奇!這是因為我有一種連藝術教授也可能沒有的本領:任何稍有名望的畫家的畫,我可以一看畫中的光法就知道是誰的作品。即使像畢加索那樣把光形象化了,其光「法」我也可以一望而知。是的,西洋畫家對光的運用就像人的簽名一樣,各各不同。單看畫中的光,別的什麼也不用看,就可分辨是誰的手筆,即使一個畫家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風格,其用光的特徵還是有跡可尋的。

一九六五年,我因為數次修改論文題目都不稱意,就決定花幾個月時間散散心,重操故技,每天下午拿著相機到加大附近的一個遊人甚少的園林去靜坐,希望攝得些什麼。當時心靈上很寂寞,腦海中沒有什麼值得想,也沒有什麼可以不想。一時間我返「長」還童,不經意中重獲童年時瘧疾發作後在廣西荒郊靜坐的感受。我彷彿再看到二十多年前所見到的花、草、葉、石與水的光幻,及其變化。那是很親切的光,書中沒有提及,畫中、相片中沒有見過,它對我就像他鄉遇故知,情深地對我說著些什麼。

沒有沙龍比賽的約束,也不用受職業上顧客的要求,我就毫不猶豫地用相機把兒時對光的感受,一幅一幅地拍攝下來。毫無約束的表達,胸懷舒暢,攝影又怎會不得心應手,只不過三個月工夫,我已拍攝到使自己很有滿足感的作品達三十餘幀。這是個難以置信的數量了。後來艾智仁在芝加哥問起,我為什麼在六五年有幾個月不知所終,我向他解釋之後,忍不住補充說:「如怨如訴的作品有時來得那麼容易,使我體會到莫扎特的感受是怎樣的!」

一九六六年四月,我在加州的長堤藝術館舉行個展。到了第三個星期,來自遠方的觀眾蜂擁而至。所有刊物上的評論,都談到我的光,而《洛杉磯時報》藝術版上的大標題,只寫下一個「光」字。很多對攝影有興趣的人跑來問我那些光是怎樣處理的!我實在無從解釋。如夢如幻的光沒有法則,只是個人的一種感受而已。沒有誰會問莫扎特的音樂是用什麼方法寫成的。

長堤攝影展之後,我收到周遊美國各大城市作個展的一份邀請。但因為那時博士論文有了苗頭,分身乏術,就婉謝了。一九六七年,我答應加州一個新建的藝術館,為他們的開幕舉行個展。該年九月到美國的東北部,從早到晚拍攝了一個月,但近百卷還未沖洗的底片,在紐約唐人街吃晚飯時給人連汽車內所有的衣物一起偷走了。個展開不成,攝影之舉,也就中斷了一段很長的時期。不久前,也是為了散散心,遂於週末到朋友的攝影室去,重操故技。技巧是以前的,但所用的燈光卻是新的科技了。在香港,鬧市中連一條草也不容易看到,除了室內人像是難有其它選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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