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7, 1996

觀其姿而不忍殺其生也

《美國西北部》一文中我提到西雅圖以北大約五十哩的San Juan一帶,有一百七十二個島嶼,景色優美;也提到那裡海鮮甚多。我沒有提及的,是該區曾經是我們中國人最喜歡吃的石斑與魚聚居之所。

大約十八年前,我到那裡釣魚,離岸數十呎,水深十五呎左右,石斑與臘魚順手拈來,俯拾即是。我少小時在香港西灣河一帶海上的釣魚技巧,到了該區大派用場。用的是當年香港的「鉛頭釣」,六磅的魚絲,水漲時靠岸下釣,如有神助。加之我選用「洋鬼子」製造的釣竿,更是威力無窮,使鄰近釣艇的「洋鬼子」看得口服心服。

這兩年的暑期回美度假,又到San Juan一帶重施故技,帶朋友去表演一下。殊不知釣來釣去,魚呢,一條也釣不到,這使我在那些曾經聽說我釣技如神的朋友面前,面目無光。

釣魚的人都喜歡誇甚其辭。我當然也是這樣。但說San Juan一帶石斑予取予攜可沒有誇張——今天在香港當律師的侯運輝,就曾經見過我在那裡手揮目送。但今天,石斑魚究竟躲到哪裡去了?二十年來,美國西北部的三文魚價沒有上升,但石斑的市價卻上升了二十倍。為什麼會這樣?

查詢之下,有三個答案,其中只有一個是可信的。第一個答案是網魚的人越來越多,而石斑反應遲鈍,因此大部分給網「捕」了。但石多而又淺水的地方,是下網的大忌,所以這答案不足為信。其二是越戰之後,越南人移居美國者甚眾。他們喜歡吃石斑、魚之類,於是市價提升,而這些魚容易上釣,所以被「釣得」七零八落,現在所餘無幾了。這答案也不可靠。海那麼大,島那麼多,而東方人在此垂釣的又那麼少(西人要釣的是三文魚),石斑怎會被釣得一尾不留?

最後一個答案,則絕對可信。十多年前美國政府認為海狗是稀有動物,不能補殺。海狗於是在海上為所欲為,把游得較緩慢的石斑與魚吃得一乾二淨。這答案可信的主要證據,是海狗潛水最深大約一百二十英尺。今天在一百二十英尺或更深的地方下釣,石斑還是有的。但石斑小時在淺水長大,再過一些時日,「深水」石斑可能無以為繼。

今天在美國西北部,海狗成了海上霸王,觸目皆是,絕不「稀有」。雖然三文魚游得快,「好世界」,但海狗照吃無誤。為此,好些漁民向政府投訴,說海狗為患,非殺不可。到了今天,海狗那麼多,保護動物的人士當然很難以「稀有」為借口來保護。但他們依然堅持保護之責。在一方要「殺」而另一方要「生」的雙重壓力下,政府只得面面俱圓,捕捉了一些海狗,帶到極北的阿拉斯加去放生。但捕捉而放生比槍殺的成本高出不知多少倍,所以海狗日眾,石斑卻成為稀有動物了。

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麼那麼多的壓力團體,要保護絕不稀有的海狗,而不保護越來越少的石斑?我的答案是石斑在海底,看不見,但海狗卻在海面,搔首弄姿,逗人憐愛,壓力團體於是把不知就裡的人的惻隱之心玩弄於掌上,說海狗是「稀有」來維護自己因「保護動物」而得的收入。

昔日我們的梁惠王聞其聲而不忍食其肉;今天的人,是觀其姿而不忍殺其生也。

加拿大有一種野生的鵝——雁——季節性地南飛美國,在湖畔人家的草地上下糞,厚達三吋。這些湖畔人家,當然破口大罵,用盡千方百計應付,但因為此類野鵝看來很活潑可愛的,於是受到法律保護。

最近美國政府由於接到太多的投訴,打算容許市民把從加拿大飛來的野鵝(雁)殺而食之。一時間保護動物的壓力團體大聲疾呼,說野鵝是稀有動物,殺不得也。真是胡說八道:能以糞把湖邊草地上的草毀滅的野鵝,怎可以說是稀有的呢?

愚見以為,人類最需要保護的,是人。而以保護人來說,最重要的是保護人的肚子。海狗的肚子,於我們何干哉?

人類對動物的惻隱之心,似乎比對人類本身的惻隱之心還要大,這不由得使我覺得有點虛偽。

另一方面,在生活水平低的國家,像中國,則「患難見真(性)情」,什麼可以吃的動物都照吃無誤。幾年前我到廣州及深圳的市場一行,見貓頭鷹、穿山甲之類的動物在出售,其市場恍如「動物園」也。我想,中國人並非沒有惻隱之心,而是在尚未富有之前,先把肚放在心之上。我又想,惻隱之心——尤其對動物的惻隱之心——是一種奢侈,要飽暖之後才會發出來的。

Friday, September 20, 1996

在生活必需的衣、食、住、行中,個人中最重視的是住。

衣著但求舒適、耐用,其它的我很少顧及。顏色配不配,是否名牌等,我毫不在意。雖然身為教授,我年結領帶不到十次。

有一回,在中環某鞋店找到一雙穿起來異常舒適的鞋,價僅六百元。穿了個多月,覺得還是難得地舒適,心想,那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於是又再到那家鞋店「添貨」,留作日後之用。為恐太太從美國回港時見我自購的鞋子雙雙一樣,就對店員說:「要不同顏色的,但要同款式同號碼,每種顏色買兩雙。」

後來太太回來,見到我一共買了七雙一樣一模的鞋,而樣子又是那樣老土,心中有氣,但她見我那樣悠然自得,只能長歎一聲,不好意思再說什麼。

平生最怕花時間去選購衣物。衣物大都由太太選購,但買回來後稍覺不舒適的,我就不穿。久而久之,家中的衣服有少數是舊的,其它的都是新的。近兩年來再沒有見到新添的衣服,證明太太對此變得「心灰意懶」了。

食,我就更不重視了。我吃的早餐每三個月才轉換「口味」一次!吃午餐的地方,十天總有八天是一樣!晚飯無湯不吃,其它的但求簡單清淡,而進口的是什麼我老是搞不清楚。朋友請吃豪門夜宴,是苦事。要不是友情可貴,或卻之不恭,我就謝絕應酬。

我對酒的知識更是糊塗。家中有一個酒架,放著紅酒,都是朋友相贈的。每次請朋友在家裡吃飯,其中不乏懂酒之人。我問:「要喝點紅酒嗎?」「當然要喝。」「那你自己到酒架去選吧。」這些懂酒的仁兄,不僅知書,而且識禮,他們選的大都是較便宜的。某天晚上,周老弟安橋到我家作客,要喝紅酒,我就請他親自去選,他選了十分鐘也選不出來。我說:「選不到好的嗎?」——我知道懂酒的周老弟拜過師,學過藝,有點不好意思地這樣問他。他回應道:「你的酒架上完全是名酒,都是珍品啊。今天晚上的朋友似乎都不懂酒,不喝也罷。」我說:「那些酒,是幾年前『識禮』的朋友替我『淘汰』下來的剩餘『品』,隨便取一瓶吧。」

行,我是比較重視的。原因有二。其一,工作實在忙,要趕時間,所以為了「行」的方便我願意花錢。其二,抗戰期間我在廣西一帶逃難,苦不堪言,後來年青時赴美求學,又是東奔西跑,所以到了年紀大了,對旅行不大感興趣,偶一為之,我就必定要有一流的享受,否則寧願不「行」。像逃難式的旅行——例如參加旅行團的那一種——我是免費也不去的。

餘下來的「住」,我就絕不馬虎了。可以說,在個人所認識的朋友中,我對「住」所花出的收入百分比,應該名列前茅。要不是數十年來我肯在「住」這項目上花錢,老早在美國作了住的投資,今天我可能「住」不起。

我對於居所並不講究,但卻苛求。不「講究」是不論色調,不講配搭,不管潮流。我所「求」的,是居所要有「容納」幻想的空間,讓我可以作白日夢。大部分的時間,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但腦子裡總是不斷地想,東拉西扯地想。稍為干擾思想的景、物,或聲浪,我就感到不勝其煩,難以忍受。居所要有空間作白日夢,當今之世,是一件很苛求的事。

我是一個可以數天——甚至數月——足不出戶的人。整天在家中踱來踱去,想著些什麼,像五柳先生那樣,「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的。這樣的人,居所是否寬大尚在其次,耳聽到的,眼看到的,手觸及的,都不能給我有冷、硬的感覺,或使我有恐懼感。小小的刺激,打亂了我的「白日夢」,我就不能接受了。

高層大廈的住宅,不管如何豪華,我是住不下去的。要不是我在一九八四年以廉價買入一座低層房子,窗外松竹並茂,我不會在香港居留那麼久。風聲、雨聲、浪聲,我皆喜愛,但汽車的噪音我就難以接受了。我喜歡明亮的居所,愛朝暉,也愛夕陽,但烈日卻受不了。家中晚上「照明」用的是燈——天花板上的燈我老是關起來,而新潮的、射上天花板反映下來的那一種,使我覺得不自然,甚至討厭。水是軟的,雲是軟的,樹也是「軟」的,這些是我選擇居所時所喜歡的窗外之景。高層大廈萬戶燈光的景色,雖然市價奇高,但對我的幻想空間,卻因為過於「硬」而有壞影響。

我喜歡木造的房子,因為木使我有暖而且有「軟」的感受。做學生時沒有錢,書桌是假木做的。今天收入多一點,用的卻是真木了。好些假木可以假亂真,但一旦我知道是假的,幻想的空間就縮小了。是的,我不可能在一張硬的玻璃桌上寫出一篇文章。

我喜歡室內有火爐,燒的是真木;喜歡印象派的畫,莫扎特的音樂,硬石要深 色……這一切,皆可讓我作白日夢。

很不幸,在香港,以上所說的不僅苛求,而且是太苛求了。

Friday, September 13, 1996

俗氣與造作的經濟學

「俗氣」,壞事也;「造作」,亦壞事也。這二者都不可取,對藝術有認識之士皆敬而遠之。而在眾多的藝術媒介中,最力圖避免這兩樣缺點的似乎是書法。這顯然是因為書法本身並沒有畫面、物象,也沒有人們通常所說的「內容」(懂得欣賞書法的人往往不管一幅書法內的文字說的是什麼),而只是用線條與墨色的優美與變化來表達作者的感情的。

「俗氣」是一個概念,所以它究竟是什麼不容易說清楚。俗氣與拙、樸無關。俗氣也不是指粗俗的「俗」。例如,音樂天才莫扎特是個很粗俗的人,但卻毫無俗氣。俗氣是指俗不可耐,平庸、迂腐,在人云亦云中來得那樣庸俗,使人感到一點發霉的味道,看起來令人很不舒服。

說一件書法作品沒有俗氣,是高評價;說該作品有「靈氣」,那就是更高的評價了。靈氣正好與俗氣相反,但究竟是什麼也不容易說清楚。有靈氣的書法,不僅是有新意那麼簡單,而是能使觀者有眼前一亮的感受。幾個月前,我到台灣的故宮博物館去看書法展覽,都是歷代大名家的作品。在目不暇給之際,一件作品在我眼前一亮,心想,那麼該是米芾的吧。走近一看,果然是米芾的。

米芾書法的靈氣超人一等。但從俗氣到靈氣之間,有很多個層面。高傲絕頂的米顛對影響他書法最大的王羲之與王獻之的書法,竟然說過這樣的一句話:「回視二王,頓有塵意!」翻過來其大意是說:今天重看羲之與獻之的書法,驟然間覺得有點俗氣!米氏這樣說,是大有資格的,但在我們這些後學的凡夫俗子看來,二王書法也算是大有靈氣了。

「造作」比較具體,所以比較容易說得明白。造作是「整古做怪」,或是故意賣弄,意圖譁眾取寵,但效果卻弄巧反拙。唐人孫過庭在他那流芳百世的《書譜序》中說得很清楚:書法要求千變萬化,但在變化中又要「翰不虛動,下必有由」。「翰」者,筆端之毛也;「下」者,下筆之謂也。孫氏的意思是說,好的書法不能無故作其「表演」,花拳腿的造作是要避免的。

「造作」的反面是「自然」,而比自然更高的是「天真」了。米芾說:「學書貴弄翰,謂把筆輕,自然,手心虛,振迅天真,出於意外。」我遍讀前賢論書法之道,覺得米前輩這幾句簡單的話,說得最有份量!

我聯想到這些,是由於下述的事。最近美國的西方經濟學會要為他們頗有名望的經濟學報選出一個新的編輯,作為該會的候任會長,我是幾個評審員之一。希望自己能作出一點貢獻,就翻閱了一些近來的有名學報,發覺其中絕大部分的文章,都花巧造作,俗氣溢於紙上。經濟學怎會變成這樣子的?

我又有機會重讀五十年代初期的兩篇經濟學文章。一篇是史德拉(G.J.Stigler)的《功用理論的發展》(The Development of Utility Theory),另一篇是佛利民(M. Friedman)的《馬歇爾的需求曲線》(Marshallian Demand Curve),覺得這兩篇文章,與今天的一比之下,高出不知多少倍!

已故的史德拉是本世紀最有文采的經濟學者。他那篇文章很長,又因為是寫經濟思想史的,其內容不免有點「老生常談」。然而史氏寫來句句精彩,不落俗套,靈氣湧現,我自知自己是怎樣也寫不出來的。還健在的佛利民,文采不及史德拉。他寫的也近乎經濟思想史,但其分析之精闢,其探討之深入,其創意之層出不窮,著實令人拜服。個人認為佛老此文錯處頗多,但他寫來不渲不染,每有創意,就手起刀落,毫不賣弄,更談不上什麼造作了——真的是「翰不虛動,下必有由」。這使我想到一幅絕佳的書法,即使寫了幾個錯字,還是精品。

反觀今天的經濟學文章,要不是拿出一些什麼函數——俗套之極的函數——就是拾人牙慧,學鑽一下牛角尖,「術語化」得根本無關宏旨。又或是賣弄花拳腿,數學方程式此起彼落,但內容卻空空如也,使人有故弄玄虛之感——本來是三幾句話就可以說出來,而且可以說得更清楚的。

經濟學真的今不如昔了。我認為這個使人有大勢已去之感的發展,倒不是因為經濟學已走進一個死胡同,再沒有值得分析探討的問題。有趣而又有待追求答案的經濟問題還多如天上星——那是說,可以發掘的金礦還多的是。困難的所在,是近三十年來,在經濟學「行內」找飯吃,文章發表的數量(或多少)越來越重要,而要增加此「量」,適者生存的人就不由得重述舊說,或故作新潮。另一方面,花巧的招式,不僅可以掩飾「舊貨」,還可以增加其被採用發表的機會。

其它學術的發展我不敢妄下評語,但就我所知的經濟學而言,俗氣與造作是為了生活而逼出來的。大勢所趨,再沒有誰會像史密斯(AdamSmith)或李嘉圖(David Ricardo)那樣,純為自己的興趣而作經濟學研究的吧?

Friday, September 6, 1996

我少小時就喜歡在海傍一帶活動,於是愛上了海。

湖是詩人常常讚美的——「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但我認為湖不能與海相比。湖沒有海那樣使我有無窮無盡的感受,沒有海那麼多數之不盡的變化,沒有海那種令人驚心動魄的氣象,也沒有海那樣使人覺得深不可測。蘇東坡可以把西湖比西子,但謫居海南島時,他卻沒有把任何美人與海相比。我想,天下間沒有任何美人可與大海相比吧。

江、河也是詩人或詞人常常讚美的——「萬里長江橫度,極目楚天舒」。但我認為,江、河連湖也比不上。江、河的主要缺憾,是有逝意:「逝者如斯」;「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閣中帝子今何在,檻外長江空自流」……。是的,江、河令人有「傷逝」之感。

湖的局限太大;江、河與大海相比卻嫌淺窄了。只有海才千變萬化,無窮無盡,使人有一種神秘感。加之億萬年前的生物,都必定與海有不可分離的關係,所以我想到海,很多時都不由得聯想到宇宙的起源。海於是給我無限的遐想,使我追憶,使我幻想。

當然,不是所有的海都是那樣令我神往的。茫茫無邊的海、無風三尺浪的海,對我沒有吸引力。空白一片的海,一望無涯的,不容易觸發我的想像力。

我在香港西灣河的奧背龍村長大的。該村位於山崗上,從家中下望,可以見到筲箕灣與鯉魚門海峽內的一帶。水上人家日出而作,把艇櫓搖呀搖的,而到了晚上,銀色的月光或點點的漁火在海上閃呀閃的,使我想到很多人與海的事;而鯉魚門(海峽)外可以通到世界的另一邊,使我幻想著世界另一邊是怎樣的天地。

一九五○年,我認識了舒巷城,讀到他當時已經發表而在今天成為名作的《鯉魚門的霧》。故事主角梁大貴是「行船仔」(海員)久別故里,一次回到鯉魚門峽內的筲箕灣水鄉,在頭(舊式碼頭)上睹物思人,想起往事,令我感歎不已。幾年前我重讀《鯉魚門的霧》,心想,要是筲箕灣、西灣河的水面上沒有鯉魚門海峽,而是汪洋一片,梁大貴怎樣也不會引起我內心的共鳴吧。

海明威的《老人與海》,雖然後者是大海,但其中有島嶼,算不上是大海茫茫,而更重要是,老人「勾」著的是一條很大、很大的魚,把讀者的想像力集中起來了。如果沒有大魚「一線牽」,我懷疑海明威會憑該作而獲取諾貝爾文學獎的。

五十年前,香港的海,真的算是一流的了。但到了人煙稠密的今天,「環保」不了,甚至好些海灣臭氣熏天,而近幾年來鯊魚為患,更把香港的幽美之海的「形象」打了一個大折扣。如今香港的港,說是二流可能是高估的了。

我沒有到過地中海。但既然是「地中」,我想一定不錯。在洛杉磯加大唸書時,我常到海旁去,但因為眼前大海茫茫,總是少了一點留戀之情。話雖如此,自從五七年離港之後,凡是到了某一個近海的城市,我必定到海旁去勾留兩三個小時。我喜歡什麼「漁人碼頭」之類的氣息,喜歡聽到波濤的聲音,更喜歡看到那些在海旁釣魚或捉蟹的人有所獲。

不久前到舊金山一行,朋友帶我到該市以南的海岸去看看。我看見幾位「釣友」拿著兩尾大魚興高采烈地上岸步行。我連忙趕上前去,問:「老兄,是什麼魚啊?」「是三文魚。」「加州怎會有三文魚?」「是King三文魚!」該老兄很神氣地回應。我見那三文魚只有七、八磅,就忍不住說:「還是黑嘴(Black mouth)的,再大的這裡不多吧?」(按:King三文魚細小時叫「黑嘴」,大了叫Chinook。)我跟著再問:「這裡沒有皮面銀色的、也沒有紅肉或粉紅肉的三文魚吧。」他們搶著答:「都沒有,有的就只是你說的黑嘴!」

一時間,在幾位少見多怪的加州「釣友」的心目中,我是個三文魚的專家了。我感到有點驕傲。大概二十年前的秋天,我經常在凌晨五時起來,身穿毛衣,帶著手電筒,一壺熱咖啡,天還沒有亮,獨自在小艇中,瑟縮著,凍得可憐,在美國西北部的海上與數十磅的三文魚搏鬥。

我想,我們愛海是天生使然吧。所有人類學者都同意,數億年前,我們的「老祖宗」是從海裡爬到岸上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