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其姿而不忍殺其生也
《美國西北部》一文中我提到西雅圖以北大約五十哩的San Juan一帶,有一百七十二個島嶼,景色優美;也提到那裡海鮮甚多。我沒有提及的,是該區曾經是我們中國人最喜歡吃的石斑與魚聚居之所。
大約十八年前,我到那裡釣魚,離岸數十呎,水深十五呎左右,石斑與臘魚順手拈來,俯拾即是。我少小時在香港西灣河一帶海上的釣魚技巧,到了該區大派用場。用的是當年香港的「鉛頭釣」,六磅的魚絲,水漲時靠岸下釣,如有神助。加之我選用「洋鬼子」製造的釣竿,更是威力無窮,使鄰近釣艇的「洋鬼子」看得口服心服。
這兩年的暑期回美度假,又到San Juan一帶重施故技,帶朋友去表演一下。殊不知釣來釣去,魚呢,一條也釣不到,這使我在那些曾經聽說我釣技如神的朋友面前,面目無光。
釣魚的人都喜歡誇甚其辭。我當然也是這樣。但說San Juan一帶石斑予取予攜可沒有誇張——今天在香港當律師的侯運輝,就曾經見過我在那裡手揮目送。但今天,石斑魚究竟躲到哪裡去了?二十年來,美國西北部的三文魚價沒有上升,但石斑的市價卻上升了二十倍。為什麼會這樣?
查詢之下,有三個答案,其中只有一個是可信的。第一個答案是網魚的人越來越多,而石斑反應遲鈍,因此大部分給網「捕」了。但石多而又淺水的地方,是下網的大忌,所以這答案不足為信。其二是越戰之後,越南人移居美國者甚眾。他們喜歡吃石斑、魚之類,於是市價提升,而這些魚容易上釣,所以被「釣得」七零八落,現在所餘無幾了。這答案也不可靠。海那麼大,島那麼多,而東方人在此垂釣的又那麼少(西人要釣的是三文魚),石斑怎會被釣得一尾不留?
最後一個答案,則絕對可信。十多年前美國政府認為海狗是稀有動物,不能補殺。海狗於是在海上為所欲為,把游得較緩慢的石斑與魚吃得一乾二淨。這答案可信的主要證據,是海狗潛水最深大約一百二十英尺。今天在一百二十英尺或更深的地方下釣,石斑還是有的。但石斑小時在淺水長大,再過一些時日,「深水」石斑可能無以為繼。
今天在美國西北部,海狗成了海上霸王,觸目皆是,絕不「稀有」。雖然三文魚游得快,「好世界」,但海狗照吃無誤。為此,好些漁民向政府投訴,說海狗為患,非殺不可。到了今天,海狗那麼多,保護動物的人士當然很難以「稀有」為借口來保護。但他們依然堅持保護之責。在一方要「殺」而另一方要「生」的雙重壓力下,政府只得面面俱圓,捕捉了一些海狗,帶到極北的阿拉斯加去放生。但捕捉而放生比槍殺的成本高出不知多少倍,所以海狗日眾,石斑卻成為稀有動物了。
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麼那麼多的壓力團體,要保護絕不稀有的海狗,而不保護越來越少的石斑?我的答案是石斑在海底,看不見,但海狗卻在海面,搔首弄姿,逗人憐愛,壓力團體於是把不知就裡的人的惻隱之心玩弄於掌上,說海狗是「稀有」來維護自己因「保護動物」而得的收入。
昔日我們的梁惠王聞其聲而不忍食其肉;今天的人,是觀其姿而不忍殺其生也。
加拿大有一種野生的鵝——雁——季節性地南飛美國,在湖畔人家的草地上下糞,厚達三吋。這些湖畔人家,當然破口大罵,用盡千方百計應付,但因為此類野鵝看來很活潑可愛的,於是受到法律保護。
最近美國政府由於接到太多的投訴,打算容許市民把從加拿大飛來的野鵝(雁)殺而食之。一時間保護動物的壓力團體大聲疾呼,說野鵝是稀有動物,殺不得也。真是胡說八道:能以糞把湖邊草地上的草毀滅的野鵝,怎可以說是稀有的呢?
愚見以為,人類最需要保護的,是人。而以保護人來說,最重要的是保護人的肚子。海狗的肚子,於我們何干哉?
人類對動物的惻隱之心,似乎比對人類本身的惻隱之心還要大,這不由得使我覺得有點虛偽。
另一方面,在生活水平低的國家,像中國,則「患難見真(性)情」,什麼可以吃的動物都照吃無誤。幾年前我到廣州及深圳的市場一行,見貓頭鷹、穿山甲之類的動物在出售,其市場恍如「動物園」也。我想,中國人並非沒有惻隱之心,而是在尚未富有之前,先把肚放在心之上。我又想,惻隱之心——尤其對動物的惻隱之心——是一種奢侈,要飽暖之後才會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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