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1, 2000

「九七問題」後記

「九七問題」這部分的九篇文章,早應過時,但保存下來作回顧,倒有意思。

《向港英致敬》是指夏鼎基時代及之前的港英,之後的港英就不值得那樣欣賞了。

《公司法治港》的建議沒有被採用,殊為可惜。我認為今天的中國,好些城市都應該以公司(Corporation)的形式管治,不僅是香港。在外地,尤其是美國,城市公司很普及,而且辦得成功。

其它幾篇關於九七問題的文章,今天重讀,仍感滿意。好些北京朋友說這些文章對後來的「基本法」影響很大。這一點,我什麼感受也沒有。這些文章發表在「基本法」制定之前,其建議有沒有雷同之處,或巧合雷同,讀者自己作判斷好了。

九七已過渡,除了居港權及香港終審庭那次風雨外,北京對香港算是言而有信,不容易批評。但今天香港的經濟困境,是因為港英及北京雙方在九七前各有各的做錯了一件事。

港英之錯,錯在自八十年代中期起就大吃最後的晚餐。公務員加薪加得厲害;公共事項消費激增;福利在某程度上走上社會主義的路。

北京之錯,錯在大事唱好,大鑼大鼓,惟恐天下不知香港回歸大有前途。內資的湧進使香港的物業價格暴升至人類歷史高峰,工資與物價亦步亦趨,違反了在聯繫匯率下香港通脹率要與美國的通脹率看齊的準則。升得高,跌得慘,是以為難。

十多年前我就說得清楚:九七過渡,越靜越好。為什麼執政的人不明白這個簡單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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