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 1981

《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的道路嗎?》第二章

第二章 中國制度改革的困阻


共產主義、社會主義、毛澤東思想、甚至資本主義,它們的定義,含糊不清。甚至以嚴謹見稱的經濟學的範疇裡,替這些名詞下的任何定義,也大有問題。在中國,形形色色的主義,都由含義模糊的標語和口號來表達。

我年輕的時候,在中國上學,老師常對我說,由於我年紀太輕,不可能瞭解這些學說。三十五年後,中國的官員告訴我,由於我是外人,不可能明白這些學說。模稜兩可的語句,常常被認為是精妙深奧——尤其是對那些無知的人來說——這正好給政客機會,大加利用。中國的共產制度之所以能夠存在的原因之一,是馬克思、列寧、毛澤東主義模稜兩可。這給予維護「主義」的人,三個可乘之機。


模糊可逃避挑戰

第一個機會,歸納起來,是應驗了高斯的格言:「不清楚的意念,永不可能是清楚地錯了的(注十四)。」用意義不明確的語言,比用清晰的更易於達到「洗腦」的目的。無知或教育不高的民眾,容易接受模糊的概念。這情況在毛澤東之前已存在。當時,一般人普遍地接受「國父」孫逸仙的經濟「理論」。這「理論」取自亨利亨利·佐治(Henry George)(注十五)的書,而其中的錯誤經濟邏輯,幾十年來在中國竟然沒有人提出質疑(注十六)。

一九七九年在中國,我與兩位著名社會科學家會面。我乘機指出,無論一種學說的聲名多大,若盲目地接受其結論,並不是研究科學應有的態度。我強調,一流的經濟學者也不可能永不犯錯誤;理論必要經過實踐的驗證,可是沒有任何共產主義的學說曾經通過實踐驗證這一關,所以這些學說是沒有事實支持的。他們對我的批駁沒有反應。

第二個給人利用的機會,是一般人所知的經濟制度的定義,極為模糊。由於一個制度(資本主義)與另一個制度(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之間,沒有清楚的分界,要利用的人很容易將一切弊端歸諸於前者,或將一切美好的寄望於後者。他們常將一九四六至四八年間蔣介石當權時代的中國,形容為資本主義的典型例子。那是一個腐敗的政權。但界定一個經濟制度是不能以該制度所發生的事件為依據,正如我們不能以曾經發生過假宗教之名而進行的大屠殺,來界定宗教。同樣道理,我們也不能以文化大革命時期出現的各種可怕事件,來界定共產主義。


國民黨的資本主義

在蔣氏當政時代不斷傳出的各種恐怖劣行,是有事實根據的。腐敗的官員,為著搾取人民擁有的黃金和白銀,便不斷印刷鈔票,以致要以千萬元的鈔票才能買到一瓶汽水。沒有人願意接受面值小於百萬元的鈔票,因為要帶龐大數量面值小的鈔票作交易,並不合算(注十七)。在鄉間,很多個年頭,農民以木薯為主要糧食。為了較易下嚥,鄉民把它長期浸在水中。在城市裡,警察時常夥同扒手一起活動。倘若拍檔失手被發現,他便出面「拘捕」。警察也常顯示佩械,藉此吃霸王餐、看霸王戲。在上海,拉黃包車的車伕,就業後平均壽命只得四年。在廣州,一專門販賣贓物的市場,最初只在午夜後才營業,可是在不久之後,卻在白天大做生意。在富有的廣州嶺南大學,一個政府官員的兒子要求教授在考試前洩露試卷。當教授拒絕後,這個學生用槍將教授殺死,其後逍遙法外。

繼而掌權的共產政權,不斷向學生灌輸諸如此類的例子,作為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生活的寫照。這當然是一個謬誤,因為由此而引伸的資本主義定義,會變成「在資本主義制度下,若一個人有適當的關係,就可以胡作非為」。根據這個定義,「資本主義」當然有可能產生各種弊端。可是,這闡釋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因素:法律與秩序。換句話說,權利的界定與執行付諸闕如。

產權結構是界定經濟制度的基本要素,這包括各樣的約束和局限條件。社會的每一個人,會為適應各種約束條件而競爭,相互影響。倘若制度有所改變,競爭的規則便隨之而變。所以,與其用「主義」或「資本」這一類字眼來形容中國將來的路向,我們倒不如談產權制度的改變。中國可能永遠不會以「資本主義」國家自居,甚或使用「私有產權」這一類字眼。我的推測不外是,中國將來所採用的產權結構必然與私有產權制度極其類似。


憲法的合約精神

第三,模糊的概念與界定會帶來不明確的法例,令官員有機可乘。表面上他們循規蹈矩,實則擁官自肥,或為一些利益團體服務。就以美國的憲法來說,它最重要的條例,是維護私有財產的權利。但因為定義下得不夠嚴謹,政府仍然可以在憲法裡找到漏洞,頒布各種違反私有產權的法例。假若以今天經濟學者對私有產權的清楚認識,將憲法改寫,那麼價格管制、某些環境保護條例,甚至政府以加貨幣供應來間接抽稅的通貨膨脹,都屬於違反憲法的行為。

一九七九年,中國修訂的憲法,比起美國的憲法,內容更遠為含混不清。以下是從「總綱」一項下摘錄的一些例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指導思想是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產數據所有制現階段主要有兩種,……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社會主義勞動眾集體所有制。(第五條)
*國家實行「不勞動者不得食」、「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第十條)
*國家堅持鼓足幹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第十一條)

在「總綱」下的十九條款,定義極為含糊。在「公民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的一章裡,堂而皇之地宣稱,公民擁有工作、休息和從國家獲得各種利益的權利。

以上所引各條,作為宣傳之用,可能功效極大;這些也許是極為重要的哲學或意識形態宣言。可是,憲法的原意,是作為國家與人民之間締定的合約,提供人與人之間相互交往必須共同遵守的準繩。要達到這目的,憲法——正如其它任何合約——一定要對有關人士施以約束。至於它是否認同私有產權制度,不是問題所在;重要的是必須替整個社會的產權結構,作出明確的界定。

打個比喻,如果在聘請一個僱員時,僱主採用類似上述措辭訂立契約,僱員能否知道他的職責所在呢?模稜兩可的合約,會使僱主可以隨意改變公司的規則,或隨意獎賞或處罰僱員。因此,中國的憲法,不僅沒有替社會和經濟活動設立一套明確的產權制度,反而更使權利混淆不清。

倘若如一般的看法,經濟進步有賴於憲法,那麼將中國的憲法徹底改寫,是會促進現代化的計劃的(注十八)。國家領導人或可用較緩和的方法。在把憲法作為代表共產黨政策崇高至上的原則的同時,他們也許能在次一級的立法機構裡,制定法則,將權利界定得較為清楚一點。所以在原則上,憲法可以因為受到經濟壓力而改變,或遭漠視,或被重新作闡釋。話雖如此,用次一級的立法界定和保障權利,總會受到上一級的含糊不清的憲法的影響。

因此,妨礙中國往「資本主義」的道路上邁進的重大阻力之一,是累積下來的大量意義含糊和教條化的概念。中國共產主義在這方面所得的支持,有長期鼓吹的空洞宣傳口號,有不斷被重複的各種駭人的「資本主義」故事,也有那誇誇其談,華而不實的中國憲法。

走上「資本主義」道路的另外兩個障礙,在短期內也不容易克服。其一是來自人數眾多的官僚和軍人階級。他們的地位及既得利益,在自由企業制度下,會受到威脅。其二是我稱之為「一九五七年幻象」(注十九)。


官僚階層的阻力

一些有見地的中國觀察家曾經表示過,一九八一年所走的回頭路——再次強調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和堅持毛澤東思想的正確——極有可能是受到軍方的壓力。一向以來,中國的軍人階級,對政局都起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事實上,全民皆兵,從孩提時代開始便當小紅衛兵(注二十),是毛澤東的期望。自一九五八年大躍進之後的二十年,除軍人以外,士農工商各個階層都遭受程度深淺不一的侮辱。近來的跡象顯示,在共產主義下得享特權的軍人階級,是希望維持原狀的。

中國的官僚階層,尤其那些地方幹部,更加熱衷於鞏固原有的政體。要估計這些幹部的數目十分困難。以西方的標準來衡量,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屬於政府官員,因為理論上一切大小企業都屬國家所有。除了那些位居要津、負責制定政策路線的行政人員外,還有一大批政府官員負責管治各單位和各行各業的各種活動(注二十一)。難怪外國訪客都感到在中國,無論往哪裡去,都一定碰上政府官員。正如以下的第四章中我描述的情況,這些官員不單比普通工人獲較高的金錢收入,他們還有各種比薪金高幾倍的利益。在美國,一個普通修水喉匠的工資往往多過一個市長的收入,但在中國接待我的朋友卻難以相信我所說的。

研究管制理論的經濟學者(他們研究為什麼某些法例會出現),很少會不同意政策的制訂人是會盡可能維護對他們自己有利的法例。在一個私有產權的社會裡,官員藉政策營取私利的動機,卻因為替政府工作無利可圖而削弱。例如美國列根政府的內閣成員,普遍都犧牲優薪的工作來參政。高級政府官員須向公眾透露他們的財產,而他們的報稅也容易引起調查。雖然曾在政府高層裡任職的名氣,會提高他們日後回到私營機構工作時的身價,不過對大部分的閣員來說,在政府任職時,收入損失極大,所以必然要有物質報酬以外的原因,他們才願意參加政府工作。

中國的情況剛好相反:要生活過得舒適,就必要做幹部才有可能。但因為推行政策的人收入最豐,我們就很難想像步向「資本主義」之路的動力,會來自這一幹部。


有希望的八個年頭

現在讓我們轉談上文我稱為「一九五七年幻象」。那是指自一九四九到一九五七年這一段為期短暫、充滿希望的時期。那時是共產黨從國民黨(注二十二)手上接掌政權,而後者在中國實施的所謂資本主義建國計劃,將經濟弄得一團糟。在那八年裡,經濟有進展。在二次大戰和國民黨管治時期,直至一九四八年止,我在中國上學。一九五七年回國探訪時,我發覺一般人的生活過得比較好了一點:糧食供應有了改善,規律與秩序也重新恢復。今天,一般人都認為中國的生活水平還不如一九五七年。一九七九年重訪中國時,我與招待我的友人,一起懷念一九五七的景況:咖啡店每日開門營業八小時,路邊的食物攤檔在晚上繼續營業,公園潔淨,任何人可隨便進出「友誼商店」(注二十三),輪購的人龍較短,價錢也較低廉。

故此,在中國人的記憶裡,資本主義就等於國民黨的禍亂時代;他們將一九四九至五七年的「好年頭」,與共產主義聯繫起來。由於嚮往以往的生活,他們問:「假若在八年間便得到那樣的成績,如果不是有大躍進的重大錯誤,誰能夠預料今天中國的生活水平會有多高?」回憶起「資本主義」失敗得多麼可怕,「共產主義」成功得多麼迅速,他們相信現在唯一需要的,是以一九五七年為起點,重新上路。

雖然一般的中國人仍然不願意公開批評共產主義或社會主義,但我相信他們引用一九五七年的例子來支持這些主義,是出於一片誠意的。這個支持共產的論點,是他們唯一的一個源自生活的體驗,而不是從意識形態引伸出來的陳腔濫調。


錯誤的比較

我之所以稱一九五七年的成就為「幻象」,並不是由於它的經濟成就微不足道,也不是由於它的消失來得太突然。我只是以為這不是比較兩個經濟制度的恰當基礎。國民黨統治下的一九四六至四八年,是一個紛亂的時期,是一個戰亂後無法無天的時期,是一個貪污到令人難以置信的時期,是一個資本大量撤離中國的時期。所以當共產黨席捲全國後,要改善它所承襲的爛攤子,絕對沒有問題。(假若蔣介石仍在中國掌權,他的工作成效如何,是一無關宏旨的問題,雖然台灣的經濟發展是大有看頭的。)

我的論據是,中國共產黨在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七年的統治,比較上有點成就,是由於國民黨統治時的「假資本主義」(pseudo-capitalism)的徹底失敗。將這兩個片段排列比較,代表共產主義和資本主義,是反常而不是正常的衡量。再者,在八個好年頭裡的高,即一九五七年,中國仍然遠比香港和日本貧窮,較諸美國和加拿大,就相去更遠。在一九五七年的七個月裡,我剛好有機會在以上五個國家旅行,粗略的觀察,也可以見到在外國一個普通家庭的物質享受——電話、電視、雪櫃、汽車和房屋——與中國的差異甚大。根據現有的估計,一九五七年中國的平均消費,其實比一九三三年時還要少百分之十一至百分之十三左右(注二十四)。

令人困惑的問題仍在:假若中國能夠維持一九四九至五七年的經濟增長率,沒有受到大躍進的阻撓,它今日的經濟情況能否與台灣、香港,或甚至日本比較呢?有些中國官員認為應該相距不大,甚或超越她們。故此,今天中國的領導人,仍然要在共產主義或社會主義的經濟範圍下,盡量避免重蹈覆轍,進行實驗。依我之見,歷史會證明,他們這樣做要付出極為高昂的代價。



註釋

(注十四)高斯於批評庇古有關公損的文章時曾說:「含糊的說法,由於不清不楚,是永遠不會清楚地錯的。」(R.H.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October 1960, p.39)

(注十五)原文編者按:1839-97,亨利·佐治是美國以經濟為主題的宣傳家、辯論家,他的主要著作是《進步與貧窮》(1879),主要是探討收入分配的問題。他的方案是單一徵收土地稅,以消除一切非勞動得來的成果。

(注十六)一些研究中國歷史的西方學者認為,孫中山套用亨利·佐治的《進步與貧窮》,這個說法,有其根據。雖然孫中山的三民主義沒有包括亨利·佐治的「單一稅」學說(即只對土地徵稅),但其宣傳氣味則一,認為一切土地皆應歸公眾所有。

孫中山是一個學醫的人,並未受過工程學的訓練,但卻替中國設計一套鐵路網。他在三民主義裡的分析,同樣也顯出他對經濟學一無所知。孫中山無疑是用心良苦,但是,我認為我們不時聽到,台灣的經濟成就應歸功三民主義的說法,卻是毫無根據的。

(注十七)假若我的記憶正確的話,當一九四八年發行新貨幣的時候,在發行當天的早上,兌港元的匯率是一個新元兌六港元。到當天傍晚時分,匯率卻倒轉過來——一港元兌六元。關於那一個時期中國通貨膨脹的深入討論,請參閱The Inflationary Spiral: The Experience in China, 1939-50, John Wiley, New York, 1958; 和Shun-hsin Chow, The Chinese Inflation, 1939-1948,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3。

(注十八)最近(一九八二年四月)修改的中國憲法,依然是以浮詞、口號為本,對於權利的界定,並未有作出明確的澄清。

(注十九)於下文《好景的幻象: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七》一節再有解釋和討論。

(注二十)紅衛兵是文化大革命的產品,大部分是由七至二十歲的青少年組成。他們穿上制服,除破壞中國文化傳統外,較年長的紅衛兵常參與武鬥,造成無可估計的傷亡。

(注二十一)據最近的估計,負責行政的幹部約為一千八百萬人,絕大部分都是共產黨員。其它幹部的人數和職級,則無數據可稽。

(注二十二)原文編者按:國民黨由孫逸仙於一九一二年創立和領導。他在一九二五年去世。蔣介石是那時的軍方領袖,這使他於一九二七年獲得黨的領導權。

(注二十三)在「友誼商店」所售賣的是中國最優良的商品。那裡大部分的東西在中國其它商店裡是買不到的,中國公民,包括香港市民在內,不能進入店內。它只開放給港澳居民以外的外國人。同樣的貨品,在香港購買的價錢,較為廉宜;但是,香港居民卻不可以帶它們入境。由於極少外國訪客會在「友誼商店」購買中國製造的腳踏車或縫衣機帶出口,我們推斷限制顧客種類的目的,是促使海外華僑用高價購買東西贈送給他們在中國的親戚朋友,藉此吸收外匯。

許多中國人認為這些商店的另一個作用,是作為中國經濟成就的櫥窗:根據中國刊物的報道,一些在毛澤東時代展出的商品,只供參觀而非出售之用。

(注二十四)劉大中與葉孔嘉:《對中國大陸國民收入的初步估計,一九五二至一九五九》,美國經濟評論,一九六一年五月,第四百八十九至四百九十八頁; J.L.Buck, Reliability of Communist China's Data on Food Grain Production, Current Scene, March 1965, p. 1-11; Colin Clark,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ommunist China,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April 1976, p.2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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