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6, 1985

價格是為誰而被管制的?

價格管制是經濟學上的一個比較困難的題目。我在這題材上下過幾年工夫,深知有關的文章不易寫。我本打算在《中國的前途》這一系列文章發表之後,花多點時間,慢慢地向讀者解釋這個似淺實深的問題。但要談中國的經濟前途,價格管制無法避免。最近《人民日報》幾次強調反加價,要懲罰以高價謀取暴利的人,並建議價格管制。

在經濟學上,價格有幾種含意,但沒有「合理」價格這回事。市價就是成交的價格,不是討價還價的價格,也不一定是對消費者的所值。什麼是「合理」,只有天曉得。我們購買的物品所給我們的價值,通常是超過我們在市場所付之價。當然,我們是希望能付更低之價——最好不需要付錢。但若人人都要付低價,物品的供應就少了。這是再淺不過的道理。另一方面,賣家當然是希望以高價出售,但價高就會賣不出或賣出較少。


市價是定勝負的準則

市價是以供求的均衡來決定的。求者要競爭——價高者得;供者也要競爭——價低者勝。就算是在有壟斷性的市場內,供應者仍是要競爭的,只是形式略有不同。成交的市價,是在供求雙方各自競爭下,雙方各自勝出的同一價格。所以在市場交易,買賣雙方是求者勝,供者也勝,互相得益。

任何一樣有價值的物品,供求雙方都想佔為己有。物品數量有限,無數的人都想佔有,就成了無可避免的衝突。這衝突是要解決的。市場如戰場,以價格高低定勝負,是以市價為解決競爭衝突的一個準則。價夠高,某些想佔有的人就決定放棄,或由佔有者變為供應者,或付出代價來從事生產而供應。肯付較高價格的需求者就可佔有。贏者付價勝物;供應者交貨而贏得酬報;鬥輸了的心甘情願,將省下來的向其它物品打主意。

但除市價外,決定競爭勝負的準則多的是——包括年歲、相貌,等級、權力、人事、武力、先到先得、排隊輪購及政治手腕等,不勝枚舉。我曾在《千規律,萬規律,經濟規律僅一條》(見《賣桔者言》)一文內指出,在五花八門的各種準則中,只有市價不會導致浪費。這是因為勝者所付出的市價,是供應者的有利酬報。歷史上從來沒有大事壓制市場的體制能有可觀的經濟發展的。

價格管制是否定市價,將成交價改為比市價高或低——通常是較低,雖然較高的例子也有。這會造成供不應求或供過於求。競爭的衝突,就不能靠市價解決了。其它的競爭準則就一定會出現:要排隊輪購(浪費了時間)、以武力搶購(浪費了血汗)、以年歲分配(浪費了虛報年齡的手續)、以等級定勝負(浪費了權力鬥爭的勞力)、或以美貌取勝(浪費了整容費用)。上述種種,對社會半點利益也沒有。但競爭的衝突畢竟還是解決了的。任何經濟制度都有競爭,分別就是用什麼準則解決。

分析價格管制的困難,是要推斷在有管制下,那一種競爭準則會被採用。這個理論上的困難一言難盡,但對本文是不重要的。

一方面,價格管制導致採用有浪費的準則;另一方面,這管制會影響供應。從社會利益的角度看,價格管制一無是處。但為什麼會被施行呢?答案是,執政者或壓力團體可因價格管制而得益。且讓我舉出三個重要的實例。


三個有趣的實例

實例一。一九七一年,美國通脹開始惡化,尼克遜總統見大選將至,就在該年十一月以特權推行價格管制。雖然這管制並不嚴厲,但美國七十年代的經濟不景,這是主因。表面上,通脹是受管制而緩慢了;但幾年後,這管制經不起經濟的壓力而被解除,通脹就急速上升。

有關本文的是管制商品的價格不易施行。美國雖有健全的稅務及法律制度,但也只能管制大企業而放過了小生意的價格。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要管制國營產品的價格還可以,但若要管私營的產品價格就難以辦到——這一點下文會再解釋。

實例二。一九七三年,中東的產油國禁運,互相協議大幅度地提升原油價。美國在小煉油廠及政府的壓力下,對國內的原油施行嚴厲的價格管制。但管制油價,油的產量及開採的投資就會減少,這是眾所周知的。於是,美國政府就出怪招,將原油分為新、舊兩種。舊油(即在當時已在出產的每日產量)價格受管制,以舊價為依歸;新油(新開採的或舊井增產的)不受管制,跟入口的中東油價掛鉤。但問題又來了。購買「新」油或中東油的煉油廠豈不是吃了虧,難以跟購買低價舊油的競爭?美國政府於是又再出怪招:購入高價原油的可向購入低價原油的取回兩價差別的一半。那是說,假若被管制的舊油價是每桶五元,不被管制的新油及中東油價是每桶十元,那麼購入了一桶高價新油的就可向購入了一桶低價舊油的取回兩元半。

這是美國近代經濟歷史上令人歎為觀止的謬誤。以十元購入一桶中東原油的人,可在國內取回兩元半,他付的真實入口價只是七元半。這就成了變相的津貼入口!在管制前,美國原油的入口量只佔自產油的百分之十;在管制後,這比率就激增至百分之五十以上!而美國購買中東的原油量,達中東總出口量之一半。中東國家也就因為美國原油價格管制所導致的變相津貼而大發橫財。又因為美國入口需求激增,中東的產油國就能容易地遵守訂價協議,成功地提升油價及使油價長期高居。在一九八○年美國解除油價管制後,我立刻推斷中東的原油價會不斷下降,直至油價是以市場競爭決定而非以協議決定為止。外行人看來似乎是神乎其技的未卜先知,其實只是淺顯的推理。

美國的油價管制所引致的其它一塌糊塗的事,且按下不表。在這裡要指出的,就是這管制及其所牽連的法例,洋洋數百萬言。單是購買這一套法例,在一九七七年我就花了三千多美元!中國的執政者一方面推行市場,另一方面要左管右管,他們是否知道管制費用是可以相當驚人的?單是因為中東禁運原油而引起的各種管制,美國政府就要動員五萬人!

實例三。香港戰後的租務管制,始於一九四五年。租管是價格管制中最容易施行的,因為房子不會走動,也不會不翼而飛。但租管所帶來的房子保養問題、分租問題、天台僭建問題、重建問題及租客與業主大打出手問題,不一而足,也令人歎為觀止。

香港的租管,在名義上是要保護住客,但沒有安居之所的市民就叫苦連天了。後來政府迫著要樂善好施,大量供應徙置及其它津貼房屋,種下了今天入不敷出的根源!但香港的租管,主要的受益者不僅是那些在管制時已佔了房子的居民。律師因租管而獲利,也是很明顯的。一九四七年,港督委任五位香港人士組成了委員會,去考慮四五年的臨時租管應否繼續。一看委員會名單,我們就知大局已定:五個委員中,三個是律師,委會主席也是律師。在開會的第一天,租管應否繼續的問題完全沒有被討論到,而討論的就只是要怎樣管!


得益是特權分子

以上提出的三個實例,都是我曾經做過研究的。其它的例子都一致顯示,價格管制的得益者是壓力團體及執政者。當然,任何價格管制都以維護消費者為理由。這是極其好聽的。但消費者卻要排隊,要搶購,要搞人事;又因為供應減少,黑市價也就要比沒有管制的市價高。在價格管制的歷史上,消費者一向都是被利用的,得益者甚少。

在共產制度裡,價格管制是司空見慣的。這是因為價格管制削弱私有產權,在某種程度上是走向非私產或共產的道路。沒有私產,自由市場不可能存在,物價就只能由政府決定,成了一種非管不可的管制。在共產制度下,非市價的各種競爭準則我們是熟知的。

目前中國正逐漸開放,逐漸以資產界定權利,逐漸推行自由市場,但為什麼管制價格的論調還會興起呢?是要繼續堅持共產制度嗎?我認為不是的。若中國要走回頭路,又何必推廣市場?是因為中了要維護消費者的謬誤嗎?可能是的,但這可能性不大。近幾年來,消費者因為價格逐漸浮動而大蒙其利,中國的執政者是知道的。前言不對後語的矛盾,過於明顯,難以置信。

我認為最近提倡的價格管制論調,是某些已往得益分子的傑作。在六、七年前,當自由市場還未有苗頭的時候,有特權的幹部不僅可以買到一般市民買不到的物品,而市民要輪購的,特權幹部可以不輪購而付較低的價格購買。近幾年來這些特權是明顯地減少了。在現有的私營市場的自由浮動市價下,特權變得毫無用處。要維護已往的利益,提倡價格管制是很自然的事。

但我又認為在私營的自由市場內,推行價格管制要比提倡的人所想像的難得多。在國營市場內,物品是國家供應的,賺蝕多少無關痛癢,要管制就只是舉手之勞。但假若一個「包干」(私產)農戶的辛勤所得,或一個千辛萬苦騎腳踏車到農村裡買幾條魚,運到市場出售的「待業」青年,政府要管制他們出售的價格,他們豈會束手待管?

結論是明顯的。在私營生產的市場內,管制價格就只能促長黑市——若不勞師動眾就管不了。要維護已往權益的壓力,就會轉移到國營企業那邊去。因此,目前提倡的價格管制,若被推行,是會阻礙國營市場的「自由化」,也會阻礙國營企業的「包干」改革。


二○○二年後記

此文於一九八五年初發表後,中國的國營企業因為產品有價格管制,倒買倒賣盛行。這些行為不僅是貪污,而且促成了國營企業的大量虧蝕。價格管制是有代價、有成本的。可幸的是,價管國企,其成本由政府負擔。到了九十年代初期,這負擔政府再也負不起。價管於是紛紛瓦解,倒買倒賣的行為就減少了。特權利益下降,轉向私營(又稱民營)或股分制遠為容易。鄧小平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二月南下,之後上海的經濟發展是歷史奇跡。

今天,虧蝕的國企還是數之不盡,但不是因為價管,而是在有私營的參與競爭下,國營的節節敗退。這些有虧蝕的國企不能久持,不是中國今後發展的障礙。困難還是那些因為有壟斷特權而有錢賺的國企。這其中的得益特權分子,會堅持他們既得的利益。金融行業(包括外匯)是一例;通訊行業(包括出版)也是一例。這二者是非常重要的行業,一想到就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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