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1, 2010

《制度的費用》第二節:從交易費用到制度費用

雖然十八世紀的休謨與斯密意識到交易費用的重要,以這些費用作為主題分析遲至一九三七年始見於科斯發表的《公司的本質》。交易費用(transaction costs)一詞起自該文。該文說,因為市場有交易費用,尤其是釐定市價的費用,公司出現替代市場。是有名的文章,但三十年過去注意的人不多。

六十年代,戴維德、阿爾欽等人認為科斯的公司論調是套套邏輯,反映著新古典學派的不足處。這學派要不是暗地裡假設交易費用是零,就是暗地裡假設交易費用高不可攀,而最大的失誤是完全漠視,交易費用的存在或不存在這學派不管。馬歇爾發明的長線、短線的處理方法是避開了面對交易費用的現實。

戴維德與阿爾欽認為科斯的「公司論」屬套套邏輯不是亂來的。市場與公司的運作形式不同,指著交易費用的或有或無、或多或少作解釋理所當然,但說了等於沒說,屬套套邏輯。事實上,在我構思博士論文的六十年代中期,同學之間喜歡把不明白的現象推到交易費用那邊去。這當然也是套套邏輯的玩意,因為要推出可以被事實推翻的假說,驗證了,沒有被推翻,才算是解釋。我當時重視科斯的「公司」只因為一點——他問得好:市場靠無形之手的市價指導生產;公司靠有形之手的經理指導,那是為什麼?

佃農合約的啟發

我要到一九六六年的秋天,肯定理論與事實皆說佃農分成、僱用勞力、固定租金這三種合約安排有相同的生產效果,因而不能不問為什麼市場會選擇不同的合約。在引進交易費用與風險來解釋合約選擇時,我突然意識到科斯的公司文章也是關於合約的選擇,雖然他沒有那樣說。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到了芝大,認識科斯,對他說他的公司文章其實是說合約的選擇。他想了幾天說同意。一九六九年我的合約選擇文章發表時,直說跟科斯的公司文章屬同曲。

一九八三年我發表自己的《公司的合約本質》,雖然力陳來自科斯的影響,但分離頗大。有四點重要的不同。一、不是公司替代市場,而是一種合約替代另一種——市場一也。二、在生產運作上公司的大小無從界定。三、經過詳盡地調查香港的件工合約,我的公司文章示範著真實世界的監管費用。四、提出「委託價」這個新理念,解釋了議價與監管的困難。

交易費用的擴張

這就帶到一個重要問題。監管費用是交易費用嗎?明顯地,監管可以沒有交易,而交易不一定牽涉到監管。更難處理是監管與交易可以同時執行,二者僱用同一員工。我喜歡舉公路收費的實例:守在關口收費是交易,但收費的員工同時「監管」著不付費的車輛不能使用公路。兩種服務連合在一起的「生產」活動不是公路獨有:同一生產程序有兩種或以上的產品同時產出是經濟學老生常談的話題,joint products是也。好比羊毛出在羊身上,宰羊取肉,羊毛與羊皮同時產出。這種連合產出的活動,邏輯上我們無從把每樣產品的平均成本算出來。邊際成本卻可以每樣產品算出——羊毛與羊肉的邊際產量可以調校。只要知道邊際成本的變動,以這轉變來解釋行為就足夠了。

回頭說交易費用,其複雜程度遠超公路的例子,更遠超羊毛出在羊身上。單是市場交易的物品或資產需要有清楚的權利界定,牽涉到產權的保障,差不多所有律師及法官的收入都要算進去。此外,訊息、防盜等,皆費用也。這就是問題。數之不盡的費用跟交易沒有直接的關連,而如果這些費用不付出,市場交易或多或少會受到影響。更頭痛的是,昔日的中國壓制市場,導致走後門、搞關係、排隊輪購等費用高,而又因為政治上的需要,背口號、記術語、論思想,甚至無日無之的各種鬥爭——這些是交易費用嗎?當時中國的市場交易很少,但可以闡釋為交易費用。有點模糊,加上上文提到的連合性帶來的問題,交易費用這一詞可以誤導。

轉從社會的角度看

因此,一九六九年我逼著給交易費用來一個廣泛的定義:凡是在一人世界不存在的費用,都是交易費用。這劃分很明確:只有社會才存在的費用,跟一人世界也可以存在的費用是容易分開的。但這樣看,以「交易費用」一詞來形容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衍生出來的所有費用,有頗大的誤導成分。凡有社會必有制度,以制度費用(institution costs)來描述我建議的廣泛定義比較恰當。然而,傳統的術語不容易一下子改過來。我歷來不喜歡創造術語,所以有時我稱交易費用,有時稱制度費用,有時把二者一起稱呼。

在我們今天的社會中,交易或社會費用很龐大,往往佔國民收入一半以上。商人、律師、法庭、銀行、公安、經紀、經理、公務員等,都是因為有社會而衍生的。在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國家,需要防盜,可以有戰亂,但一般而言交易或社會費用在國民收入的比率是較低的。也不一定。在人民公社時代的中國,農民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五,但政治氣候促成很高的制度費用。另一方面,以工商業為主的國家,因為專業生產帶來很大的利益,可以容許很大的交易或制度費用的存在而人民還可以稱得上是富有。我在一九八二年發表的《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的道路嗎?》中指出,只要交易或社會費用能在國民收入的百分比上下降少許,國民的總收入會飆升。二○一○年看,這推斷是應驗了。

量度方法與假說驗證

這裡我要提出關於交易或制度費用的另一個問題。認真地嘗試過以交易費用的變化來推出假設的同事一般認為,這些費用通常難以觀察,往往無從量度,推出可以被事實驗證的假說難於登天。當然不易,但不是那麼困難。

首先,同學們要重溫《科學說需求》第四章第二節,關於基數量度(cardinal measure)與序數量度(ordinal measure)。原則上,交易費用是可以用基數量度的,即是可以加起來。但如果實際的市場的交易費用數據找不到——通常找不到——轉用序數排列交易費用的高低足夠。解釋行為或現象要從侷限的轉變(邊際)看,也要能成功地排列選擇的次序。量度是排列,序數量度是只排列次序,不管不同的選擇之間的差別。

不要被數字密密麻麻的回歸分析誤導。算得上是可讀的經濟統計文章鳳毛麟角。在好些情況下統計分析可以協助,但統計也可以欺騙,而發表的數字往往不盡不實,容易誤導。我在一九九八年發表的《交易費用的範疇》中有一段話,弗裡德曼讀後來信讚賞。那段話是這樣寫的:

「有人說研究交易費用是白費心思,因為這些費用往往無從量度。這觀點是錯的。基本上,量度是以數字排列次序,而量度的精確性只能從不同觀察者的認同性衡量。說成本或費用可以量度,甚或說可以量度得精確,意思不是說可以用金錢來量度的。如果我們可以說,其他情況不變,某種交易費用在甲情況下會比乙情況為高,而不同的觀察者會作出同樣的排列,交易費用是被量度了——起碼在邊際上。可以驗證的假說於是可以推出。」

座位票價的實例

不要以為經濟學的假說驗證要用很多數字,或可以畫出一條好看的曲線。只用兩個情況的兩點往往足夠。我喜歡在一個假說中推出不同的驗證,這裡兩點那裡兩點。不同的驗證愈多愈妙,但同一驗證的點數增加通常沒有大助。

一九七七年我發表《優座票價為何偏低了?》,當時不同意的行家無數,但今天高舉此文的君子愈來愈多,而據說效率工資理論(efficiency wage theory)的思維源自該文(我認為效率工資是謬論)。優座票價偏低的論點簡單,而我的假說驗證是採用當時香港電影院的資料。當時香港的電影院的座位分等級,有兩層。下層分前座、後座,後座較優,票價也較高。上層分超等、特等,特等較優,票價也較高。上層一律界定比下層為優,即是上層較差的超等票價高於下層的後座票價。

說優座票價偏低,是指上層的特等與下層的後座通常先滿,而如果不滿,座位票沽出的百分率永遠是每層的價高座位較高。這是說,每層的優質座位的票價顯然是偏低了。我提出的簡單解釋,是一層之內,如果優質座位不是先滿,購買了票價較低的「劣」座票的觀眾,在開場後會跳到空置的優座那邊去。換言之,讓優座先滿是讓顧客保護著自己的座位,從而減少了監管或防止跳座的行為的費用。以查票方式監管的費用是交易費用,略把優座票價偏低,先滿,利用顧客自己保護座位,會減少電影院的監管或交易費用。至於這減少監管費用會增加票房的總收入,推理分析佔了該文的大部分篇幅。

該文作了幾項驗證,皆用兩「點」序數排列的方法,而監管或交易費用我沒有用金錢量度。如下是我認為最簡單而又有說服力的驗證。

上層的座位比下層的為優,但上層與下層有不同的進口,各有員工守在進口驗票。進場後,下層的觀眾要跳座不能跳到上層去。其含意是,下層後座票價偏低,先滿;上層特等票價偏低,也先滿;然而,上層與下層相比,雖然前者一律價高於後者,但因為不能從下層跳到上層,兩層之間的跳座監管費用下降為零,所以跟下層相比,上層一律較優的座位的票價可沒有偏低了。驗證容易。一九七五年我跑香港的電影院十多晚,沒有見過上層先滿的現象。

(制度的費用,之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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