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 1990

無心答辯

不知是誰說過:「文章像孩子,有自己的生命,一旦離家而去,作者就再也管不著了。」我同意這句話。

我的《佃農理論》在六○年代末期發表後,批評或讚揚的文章數以百計。我不僅完全不回應,而且連看也懶得看。理由簡單不過。文章既然白紙黑字地發表了,對也好,錯也好,難以收回,我多加干預實在沒有好處。另一方面,既然題材寫過了,它有它的生命,我有我的生命,互不相干,豈不兩全其美?它還需改進的地方當然有的是,但讓他人改進好了。

我有好些文章,發表後有類似的爭論性。我總是一笑置之。只有一次,我見批評的人有誤解,而這誤解是關乎中國的前途,我就破例地作一個簡單的回應。

八二年回港任職後,我這個不答辯的習慣開罪了一些不瞭解我的青年,因為他們覺得我把他們小看了。我怎會小看青年呢?小看青年的人怎可以為人師表?盲拳可以打死老師傅,但既為師傅,又怎會介意?令我反感的可不是那些發盲拳的青年——在大學唸書時,老師們都說我是盲拳高手。我反感的是那些自以為大師級的「後起之秀」,沒有資格設館授徒,總是要找師傅來打,希望引人注意。

有人說,批評創作者的人只有二等腦子。我可以補充說,對被批評而去反批評的人,其腦子充其量只是三流而已。我有時創作,有時評論,但人家批評時從不答辯,把自己的腦子升了一級,達到一、二流之間。愛因斯坦等人從來不評論,那是一等的腦子了。

我不答辯,可不是小看了批評我的人,而是覺得答辯少有新意,悶得怕人。一個要在思想上過癮一下的人,怎會有空餘時間去做一些無補於事的干預?有創見的思想,不管是對還是錯,歷史總會有中肯的評價,創作的人是犯不著操心的。沒有創見的言論,評價怎樣都無關痛癢,答辯就變得是胡鬧了。當然,有一些自以為大有創見的言論,其實是老生常談,不提也罷。

佛利民說,認錯是一般人認為最難做到的事,所以那麼多執政者錯了也不肯承認。我不是執政者,不容易理解他們的心態。對我來說,觀點錯了就錯了,從來沒有人因為我錯了而小看我。有機會寫有關的文章,我可以把以前的錯誤修改,但我用不著花時間去答辯的。另一方面,一些觀點我自己認為可能錯,甚至認為對的機會不大,但認為有點新意,有點趣味,也就發表出來,希望拋磚引玉,使同道中人一起研討一下。這樣的想法,也是常有的。

多年前,芝加哥大學的J.Viner教授要一名中國學生助手如此這般地畫出一些成本曲線,該學生指出他的錯處來,教授竟然不理,照樣發表。後來Viner的成本曲線圖因為錯而成了名。三十年後,該文再發表時,老教授故意不改正,在「注」中解釋他之所以知錯不改,是希望後學的人能知道大教授也可能有時不及一個籍籍無名的中國學生。

在我所知道的經濟學的高手朋友中,我想不到有哪一位是喜歡答辯的。我不是高手,但他們對我的影響是肯定的。史德拉(G.J.Stigler)是我這些朋友中對思想史最有研究的專家。他曾經告訴我,在經濟學行內,沒有誰能以答辯的方法贏得些什麼。

在批評與答辯這個無關宏旨的問題上,香港的情況比較特別。這裡有一些「後起之秀」,毫無創見,但卻喜歡寫批評文章。這些文章寫得老氣橫秋,沒有禮貌,壯矣哉!他們可能認為這樣做,就可以大師自居,引人矚目。令人矚目可以辦得到,但大師卻談不上。文章欠通,內容空泛,但「拋書包」拋得不倫不類的文章,香港是有市場的。我們這個東方之珠,刊物多,稿酬低,誹謗可以不負責任、不付費用,而對讀者大眾來說,謾罵的文章的確有點娛樂性,所以一些搞刊物的人就來稿不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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