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9, 1993

筆是我的謀生工具。諺語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我對筆頗有研究。我是個很少帶筆於身的人。自己不喜歡的筆,帶在身上,覺得討厭。心愛的筆呢,帶在身上,一時大意可能遺失了。我於是索性不帶筆隨身。

在科技發達的今天,我們的下一代的下一代,可能連筆也不懂得拿。計算機打字神乎其技,可以按鈕修改,比筆修改方便得多了。但對我來說,計算機打字是女秘書或年青人的事,我自己是不敢染指的。拿起筆,對著稿紙,我的腦子就想得自由自在,想到什麼就隨意地塗在紙上。但對著計算機,熒幕上的光使我看得眼花繚亂,而手指輕輕地往字碼的鍵盤上按時,有兩三成機會是按錯了,錯了要改,腦子就如此這般地分神,什麼靈思妙想就都給嚇跑了。

我是個用筆「專家」。多年的運用,使我能腦、指合一,幾達化境。指與筆的揮動,在不自覺中被腦子控制,而行筆於紙上瑟瑟有聲,令我陶醉,也促長了思想的奔馳。

很不幸,墨水筆(即自來水筆)正面臨淘汰之局了。在美國,要買一瓶墨水筆所用的墨水絕不容易,只有三幾家較大的書局可以買到。這個情況在香港尚未出現,因為墨水筆在此還有一定的市場。香港人喜歡隨身帶名貴的筆,即使不大識字的也往往這樣做,而除了墨水筆以外,其它種類的筆都不可能太名貴——沒有真金的筆嘴,充其量都是二等貨色。

我喜歡用墨水筆,因為寫時墨水的外流使我有流暢之感,也覺得自己真的是在創作了。但除了那種有金筆嘴的之外,我選用的墨水筆都是沒有金屬的筆身,因為對我來說,輕「身」的筆很重要。在大學唸書考試時,滔滔不絕地狂寫三四個小時,重身的筆有礙思想,大為不妥。日子久了,這使我養成用輕筆的習慣,而用筆時筆套是永不套在筆上的。筆身我喜歡要黑色的,因為其它顏色總覺刺眼。我不明白為什麼制筆商不把柔軟的金筆嘴鍍上黑色。

鉛筆我絕少用,因為寫不到兩三行又需刻意把鉛芯加長。原子筆則是久不久用的。這種筆便利,但寫時總覺沒有墨水筆的舒暢感。近幾年來,市場上出現的各種各樣的筆屈指難算,但筆端流出來的物體有如怪物,有點嚇人,使我在新科技的「奇招」上胡思亂想,不用也罷。

說起用筆舒暢,最令我有暢快感的還是我們中國的毛筆。當然,今天以之寫稿作文實成問題,但當研習書法用起毛筆來時,墨汁大量地從筆端流到宣紙上,實在是一種享受。這代表著一種舒暢的發洩,一種感情的表達,也是在工作忙碌或苦悶之餘的一個好去處。

拜了三位大師研習書法後,我才知道毛筆的好與不好是一門學問。我喜歡用長鋒羊毫,因其柔軟使字寫來變化多端。米芾說:「學書貴弄翰」至理名言也。「翰」者,長鋒的毫也。書法的主要困難,是怎樣去「弄翰」——怎樣將筆端的毛左反右覆,曲後而又直,轉彎而筆端不散。看來似是一些小問題,但善「弄翰」者動不動要花上數十年的功夫。

於書法的要求來說,毛筆十之八九都是不如人意的。可幸的是,羊毫之筆在國內價格相宜,況且今天的「萬能膠」使毛筆極為耐用。故老相傳,大書法家如張芝、懷素等人,用壞了的毛筆,(筆)頭可以堆成小山。如果這些超級大師生於今天,他們決不能以「小山」來形容他們的用功了。

前些時在北京,一下子花了四千元買了二百枝毛筆,大大小小,五花八門的;回港後試完一枝又一枝,似乎比孩子們面對著多種玩具還要興奮。每次開一枝新筆,都有新的靈感,新的希望,這顯然是一個很有滿足感的便宜玩意了。

上海周慧珺女士,是我的書法老師。她屋子裡的筆數之不盡。她是書法名家,所以很多時得到制筆廠的相贈;但她往往把這些筆——通常是精品——轉贈給我,而自己再花錢去買新的。她書房中滿目皆筆,還要買新的,那是為什麼?難道到了她那「揮毫落紙如雲煙」的境界,她還要從新筆中找尋新的靈感,新的希望嗎?

周老師有一個女徒弟,入室久矣。她的名字是李靜。我請她表演書法給我看。不知她於哪裡弄來一枝陳舊的毛筆,在宣紙上運筆如飛,瀟灑利落,使我看得心曠神怡。據說李師姐在日本很有名。我認為在年青一輩的書法家之中,李靜是得天獨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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