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5, 1996

從戴維德看香港的學術準則

衷心佩服戴維德(A.Director)。他是我朋友中最「純」的學者。今年九十三歲了,妻子謝世多年,沒有兒女,眼睛只能分辨光與影,不能閱讀,獨居於自己的房子(已在遺囑上指明為學術而捐出去)裡,從早到晚還在為學術問題思想。

去年一位朋友拜訪過他,說他的思想依然活躍,高人幾級,仍有思想大師的風範。我想,戴維德本人正好驗證了我多年前讀過的一篇醫學文章所說的:一個日以繼夜不停地運用的腦子,其活力可以維持很久。

戴維德是佛利民(M.Friedman)的妻子的哥哥。佛老是本世紀最有名望的經濟學者。他曾屢次告訴我,在經濟學思想上,他比不上戴維德!不僅佛老這樣說,所有還健在而又認識戴老的經濟學者,都會這樣說。

戴維德是今天舉世知名的芝加哥經濟學派的首要元老。桃李滿門,戴氏不僅影響了數之不盡的經濟學者,即使好些曾任美國最高法院法官的,也都以戴氏的思想為師。不過,在今天的香港,有上述成就的戴維德卻不可能在任何一所大學內找到一份教職。這是香港學術的不幸。

試想,戴維德當年在芝加哥大學的法律學院教經濟學,自己從來沒有受過大學的經濟學訓練——他只有一個哲學學士銜——平生所發表過的文章,只有十多頁。在香港這些是不可能接受的。

戴氏是因為專於學術而不依「行規」的。他愛讀,愛想,就是不愛寫。他認為百分之九十九的文章都是浪費資源,不應該發表。他也不愛教書——但為米折腰,他還是教了他自己認為不懂的經濟學。天馬行空,深不可測,東拉西扯的教授方法,在香港行不通,可是當年的芝大,經濟系的高級研究生,跑到法律學院去旁聽,是驅之不「走」的。戴氏認為,經濟學既不可教人賺錢,也不可以改進社會,而其中有謬論,也有真理;謬論要否決,真理要追求。對戴氏來說,學術的真諦就只不過是真理的追求。

一九六三年,我在洛杉磯加大作研究生,聽到艾智仁(A.A.Alchian)說及戴維德的言行,心焉嚮往,恨不得立刻跑到芝大去,拜於其門下。我也為了聽到戴氏的捆綁銷售(tie-in sales)分析的口述傳統而著了迷。是的,舉世知名的芝加哥經濟學派,唯一與眾不同的地方,是「捆綁銷售」這個題材——任何分析這題材的人,必定與芝大有點關係;那就是說,必定與戴維德有點關係。

我認為戴氏的「捆綁銷售」的分析,對一半,錯一半。一九七八年,在西雅圖再見到他,大家舊「論」重提,我對他說:「你那捆綁銷售的分析錯了一半。」「哪一半?」他好奇地問。「說價格分歧的『那一半』。」「為什麼是錯?」「因為我們見到的價格是一樣的,只有不見到的、計算出來的價格才有分歧,而價格分歧若是指見不到之價,差不多所有的產品都有價格分歧了。」

戴氏聽著,點點頭,笑著說:「當年我也覺得價格分歧這個論點有問題,但聽到我說的人急不及待,發表了。」這是大思想家的風範了。

今天晚上,為了要交稿而拿起筆,也為了大學的一些公事而想到戴維德。那所謂「公事」,是指最近香港的大學資助委員會,要審查各大學的學術研究。兩年前該委員會審查過一次,是以學術文章發表的數量多寡為主。這次審查,據說是重質量。這是很大的改進。一說到質量,我就不由得想起戴維德來了。可不是嗎?不發表或少發表文章的學者,可以質素奇高,也可以單憑口述而影響整個學術的發展。這種優異的質素,不知大學資助委員會怎樣計算?

以我個人的估計(希望是估計錯誤了),該委員會可能會按文章發表的學報的國際地位,作為質量的衡量。這樣子「計分」,戴維德會得到零分,而高斯一九六○年在當時不見經傳的《法律經濟學報》所發表的、本世紀最重要的經濟學文獻,也會得到零分。

我又想到一兩位年輕的同事,其文章發表之處是近於零分的,但內容確實不錯,算是學術。這一兩位同事不是戴維德,但總算是有點思想,正在探索中,不斷追尋,其學術味道比那些以幾條空空如也的方程式而能發表於國際名學報的強得多了。

學術成就往往是主觀的、抽像的事。重要的思想影響,往往要很多年後才知道。思想的表達有各種不同的形式——不一定要以文章來表達。學報的名氣大小,或者文章的發表有否經過嚴格的評審,並非那樣重要的。

在學術上,我自己只有兩篇經過評審的文章。其它的大部分寫不到一半,就有學報編輯聽到風聲而索稿。我選學報的方法是很簡單的。只要編輯是朋友,先打電話來求稿,而又答應一字不改的,就把稿子交給他發表。這是因為我堅信,言之無物的學術文章,不值得發表;另一方面,「有料到」的,寫好之後縱然埋於地下三尺,總有一天會被人掘出來而變得「擲地有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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