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9, 1996

心手兩忘

許多事情,窮年累月,也難以知其「究竟」。我是要到了耳順之年的某一天晚上,才突然間領悟到——在掌握某種技藝上說——「心手兩忘」是個絕高的境界。

話說一九六二年,我在洛杉磯加大當助理教員時,有一名黑人學生,成績很不錯,是代表該大學出賽的網球手。他的名字是Arthur Ashe(今已故,當年因做心臟手術輸血時不幸染上艾滋病菌)。這學生畢業後轉為職業網球手,成績不俗,但「頂級」卻說不上。

有一次,在溫布爾登的網球決賽中,大出觀眾意料之外,他竟然只花了約莫一個小時,就直落三局打敗了當時世界排名第一的康納。一年之後,在某聚會中遇見他,我問:「那次你輕勝康納,是怎樣的一回事啊?」

他答道:「我也不知道是怎樣的一回事,真的不知道,只是覺得自己意之所至,得心應手,好像是在另一個『地帶』似的。」(I was playing in a zone!)

Ashe所說的「地帶」(zone)翻為中文,其意大概是「心手兩忘的境界」。這境界一旦達到了,完全沒有刻意為之,只憑意之所至,也許有點迷迷糊糊,但效果上天真瀟灑,靈氣湧現,顯得暢順而自然的。

個多月前的某夜凌晨,我躺在床上翻閱古書,半睡半醒的,突然間讀到這樣的記載:北宋時,書法大師米芾拜訪蘇東坡,相聚了好幾天,大家談的是「心手兩忘」對藝術創作的重要性。那麼有意思的話題,該古書只記下寥寥數語,使我整晚幻想當時情景,尋思蘇、米兩位前輩高人的對話內容是什麼。

兩年來,我自己就意識到,用心下筆的書法,寫來總是有點斧鑿痕跡,而自己比較稱心之作,全都是不經意地寫出來的。

我曾經把這個奇怪的現象對周慧珺老師談及,她的回應是所見略同:她自覺也是驟然或一時間不經意下筆時,字寫得最好。

這應該是個很抽像的哲理——不容易說清楚的吧。寫書法時要用腦,而且腦子要想得很快。但用腦與用心顯然是兩回事。腦用以分析、思考;「心」是「製造」感情的。說要「忘心」,就是把感情自然地不渲不染地流露出來。刻意把「心」一用——不能「忘心」——就不免刻意製造感情,其效果總有點造作,「天真」也就談不上了。

近來我每次練習書法,都試行「心手兩忘」的法門。我發覺自己要「忘手」並不困難,練習幾天就可以做到。但很不幸,要「忘心」就困難之極。我只可以偶然地在無意之間寫出幾個「忘心」的字;若刻意地去「忘心」,其「心」也,就更加難忘。我顯然不是一個書法天才,因為我不可以忘心而不忘腦;一動腦筋,心就難忘了。偶有忘心之作,碰巧而已。

其實我也不應該妄自菲薄。歷史上的書法家,絕大部分都是「碰巧派」。以大名鼎鼎的宋代四家來說吧。蔡襄絕對沒有心手兩忘之能。蘇東坡手書的《黃州寒食詩》,顯然是心手兩忘的精品,但他有這樣水平的作品甚少。黃山谷(黃庭堅)看來比蘇學士高一個「馬位」,因為前者的草書,差不多都能達到心手兩忘的境界。至於米芾,則無與倫比:在書法歷史上,似乎只有他一個人能把「心手兩忘」之藝招之即來的。

少年時,我有一位打乒乓球的朋友容國團,數次跟我提及,他不明白為什麼有時漫不經心,就所向無敵,但每當刻意求勝,就反而力有不逮。今天回顧,阿團也是個「碰巧派」,心手兩忘之藝不能招之即來。一九五九年,在匈牙利的決賽中,他碰到一個大「巧」:榮獲當年的世界乒乓球男子單打冠軍。

凡是「手作」的造詣,心手兩忘應該是最高的境界了。科學與文學,以及學說之創立,其成就與手無關或無直接的關係。個人認為,若要在科學上有點成就,重要的是忘心,但千萬不可以忘腦。文學呢,心與腦——二者皆不可忘。

忘腦但不忘心的玩意,例子不多。我唯一想到的例子是:男女之間談戀愛。縱觀天下兒女情懷,不忘腦的難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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