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7, 2000

狂生傲語

個多月前,深圳市政府邀請我到那裡一行,款待我的人除了深圳的官員外,還有從四川、北京、廣州等地來的舊相識,是搞刊物的,要替我作訪問。閒談中,他(她)們說在中國大陸,差不多所有大學生都知道我這個人,但評價卻不一樣。

「人怕出名豬怕肥」,聲名這回事,我歷來是避之惟恐不及的。我從來不用名片,寫信不用銜頭,傳媒要訪問,接受的都是朋友關係,不好意思推卻。我不推卻的,是學生邀請講話。然而,「出名」這回事,求之不得,推卻更難:一傳十,十傳百,「出名」指數是以倍數上升的。無從禁止,罷了,罷了!

聽到朋友說外人對我的評價不一,我倒有興趣知道他們怎樣說。既然避不了,就要面對現實。在深圳會面的朋友說,少數的中國青年說我「狂妄」,多數的對我是「狂迷」,差不多一致的說我是學術界中的李白。「狂妄」之評我不同意,對我「狂迷」很有點那個,但把我比李白,是擦中了「鞋」,使我高興萬分。

我不敢說自己似李白,沒有資格似李白,但卻很想似李白。誇大一點來看自己,我的才華可能有李老白的十分之一。懂得欣賞李白也算是有點過人之處吧。

問題是,外人為什麼會對我那樣看?我從來不譁眾取寵,不搏「出位」。自己要知道的學問,我虛心求教——要不然,不會有那麼多的高手樂意教我,而且教得那樣用心,那樣起勁。說我喜歡「我行我素」,是對的。但那有什麼不妥?生命是我的,只有這一次,若阿諛奉承,言不由衷,豈不是辜負了自己?

前思後想,外人看我從來都從兩端看,可能是因為我有點「怪」,有點與眾不同。但每個人都必定與眾不同。我的「不同」可能比較特別,連自己也搞不清楚。

一個明顯之「怪」,是人家可以輕而易舉地做到的,我可能怎樣嘗試也做不到;但我自己能做到的,外人往往不能夠。舉一個例,數十年前搞黑白攝影,黑房放大的功夫我是個專家,在美國加州要拜師者甚眾。我的困難是自己在黑房放大的相片,用同一底片的,永遠是張張不同。就是初學不久的也可以做到張張一樣,但我怎樣也辦不到。放十張,張張不同,但通常有一張會是精品。十張的平均水平不高,但最精的一張卻無與倫比,外人怎樣也辦不到。此乃「怪」也。

論記憶力吧。新相識朋友的名字,我要聽十多次才記得住;自己在美國之家的地址、兒女的電話號碼,永遠記不起(要經太太找他們)。另一方面,你可能不相信,詩詞、古文之類,三十歲前我過耳不忘。就是到了四十多歲,為一件石油壟斷大官司作顧問,我毫不費力地強記文件三千多份。此亦「怪」也。

在思維上,我的本領也大略如此。好些朋友認為是顯淺不過的問題,我聽來聽去也聽不懂,想來想去也想不通。但朋友認為是湛深的,時來運到,我可能在幾秒鐘之內找到答案。

巴賽爾(Y.Barzel)在他一本書的序言中,就提及七十年代他和我的一件瑣事。一個當時新興的理論觀點,他認為不對,想了幾天,稍知錯處何在,但想不清楚。某天我走進他的辦公室,他告訴我那理論觀點(之前我沒有聽過),不到一分鐘我就清楚地指出為什麼是錯了。有趣的是,在作石油研究中,有一個「甲等於乙」的理念眾所周知,但我就是不明白,去求教巴賽爾,他一聽就明白,向我細說了半天,我還是不明白。到最後,大家決定不再談這理念了。

在洛杉磯加大旁聽赫舒拉發(J.Hirshleifer)的課,我那不平均的思考本領,往往語驚四座,於是成了名。赫師在課堂上問:「為什麼結了婚的人會多買人壽保險呢?」(答案應該是:結了婚,責任大了,躲避風險的意圖增加。)我答道:「因為結了婚,保險經紀在婚姻註冊處找到你的姓名地址,就跑來向你遊說!」同學們笑彎了腰,我卻不明白有什麼可笑。赫師替我打圓場,說:「這一課我本來要談風險,但史提芬說保險可能與風險無關,我們倒要考慮一下。」

另外一次,也是在赫師的課上,我的表現就不是那麼蠢了。勞工超時的工資比不超時的高,所以工作與休閒之間的相對價格線是彎曲的。赫師說他想了好幾天,也不明白為什麼在分析上,超時工資不能達到柏拉圖的至善點。他把問題畫在黑板上,還沒有畫好我就提供了答案。

能人之所不能,不能人之所能,是每個人都有的際遇,沒有什麼特別之處。我的「問題」,或可說是比較特別的際遇,是外人看我似乎永遠是從我之所能那方面看,而忽略了我之所不能。這樣看,就免不了把我誇張起來了。

在這「誇張」的問題上,我自己也是要負一點責任的。雖然我沒有試圖掩飾,「不能」的事我不會津津樂道。倒過來,自己稱心之作,免不了要多說幾句。記得在大學上心理學的課,教授說:「人的記憶會無意識地自我調整,稱意的記得久,不稱意的忘記得快,若非如此,生命苦不堪言。」可以說的是,這種「調整」我似乎比別人來得快。

任何人都像我一樣,在痛下苦功之後若得到一點成果,會自我欣賞,自我陶醉一番。拍得一幀好的攝影作品或寫出一幅好書法那樣無足輕重的事,我可以引以為傲而整晚睡不著。

事實上,我在任何造詣上要有點成果,為的主要是自己欣賞一下,滿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記得在一九八一年末,我晝夜不分地用墨水筆寫下我想了十三年的《公司的合約本質》,不知寫了多久,但在寫完初稿的一剎那——還沒有給女秘書打字,更勿論後來的修改——我知道該文會是傳世之作,不禁仰天大笑!

百無禁忌,不滯於物,自我陶醉,於世俗有所不合。更與世俗不合的,是一旦在某題材上滿足了自己的好奇心,我不會再涉足於該題材上。《公司的合約本質》寫好後到今天,除了對學生解釋外,任何學者朋友向我提出公司理論的問題,我都忙顧左右而言他;不知何方神聖寄來求教的有關「公司」的文章,我從來不看。其它我寫過的自己認為滿意的題材,皆如是。這不是看人家不起,而是自己走過的艱苦的路,千山萬水,到最後披襟岸幘,怎樣也不願意再走該路了。

是之謂狂生歟?

(按:作者在文末所用的「披襟岸幘」,取自清人孫髯翁的大觀樓長聯,是說解開衣襟及高舉頭巾,言其喜而傲也,請參閱《千古絕聯》一文,見本書第五十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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