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3, 2008

思想共享難賣錢(創作閒話,之五)

天才米爾一八四八年提出的燈塔例子,觸發了百多年不斷的不大不小的辯論,沒有誰分析得對,是辯論到今天還是餘波未了的原因。六十年前森穆遜稱燈塔的服務為public good,誤導,後者中譯「公用品」,不對,再誤導。我改譯為「共用品」,那才對。



一個公廁任何人都可以用,說是公用是對的,但不可以共享,因為甲用時乙不能用。一個public beach譯作「公眾海灘」或「公共海灘」,都對,但嚴格來說不能共享:我躺在灘上,你不能躺在我身上;你的孩子在灘上遊戲,干擾著我。米爾的燈塔,是無數船隻可以一起用,在黑夜中避開礁石,互不干擾。這才是共用品的特徵。燈塔的建造者收費會有困難嗎?傳統之見是燈塔要由政府建造,免費給船隻使用,因為私營收費有困難。高斯曾經追查英國的燈塔史實,發覺不少燈塔由私人建造,收費的,最後由政府收購,擁有燈塔的私人業主賺到不少錢。關鍵所在,是當時英國的私營燈塔是通過港口的船務部收費,近於由「政府」強迫收費了。



共用品的特徵是無數人可以一起用,英語稱concurrent usage,互不干擾。一個電台節目是好例子:各人在自家收看或收聽,互不干擾。靠有線操作可以收費,但無線則要靠廣告收入,除非政府插手協助。莫扎特的音樂也是共用品。當年莫氏要靠富人訂購樂曲,或學子購買曲譜,或在可以關上大門的樂廳內演奏。如果莫氏今天仍在,每次電台播出他的音樂可以收錢,他富可敵國,但學子們在家中彈奏他的樂曲,怎樣收費呢?



思想也是共用品,收費更難。不是對社會沒有貢獻——對社會的貢獻可能價值連城,但市場無價,是以為難。牛頓的三大定律,達爾文的進化論,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等等,是人類的驕傲,但在市場出售這些思想恐怕不及一張畫作。上述的三項偉大思想會永遠傳世,但一般算是了不起的思想創作,因為市場無價,沒有顧客出錢收購珍藏,其傳世機會比不上今天國內一個二等畫師的作品!這是因為思想是共用品,油畫可以獨佔,不是。



賣不起錢的思想可能大有價值,盤古初開以來,守秘或保密是一種把思想成果帶來市場收入的方法。我有個思想,原則上所有的人可以共享,但沒有誰知道是什麼。我成功地把這思想造出產品,市場有價,但外人見到這產品不容易知道製造的秘密,我的思想就會因為保密成功而賺到錢。如果外人見到產品可以猜出製造之法,守秘或保密是沒有用場的。



一四七一年,意大利首先推出發明專利的保護。這是今天吵得熱鬧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前身。這種保護可以給思想創作帶來市場收益:雖然發明的本質是共用品,但有了發明專利的註冊,不付錢不能用。是費用很高的專利維護,但因而發達者大有人在。費用之外有三個條件。其一是發明者要公開秘密;其二是要把發明成功地表達在可以觀察到的實物上;其三是發明專利的保護有限期。



我不要在這裡多說曾經花了不少錢研究過的專利話題——讀者會很容易天旋地轉,但顯而易見,大部分的思想創作是不能註冊為發明專利的。經濟學的創新思想,不能這樣保護,可以共享,市場無價,沒有誰會買下來收存珍惜,傳世的機會於是渺茫。像高斯定律那樣可以肯定歷久傳世的經濟學思想,百年難得一見。



別的學術我不敢多說,但西方經濟學的思想知識歷來是通過大學出售的。可以由學生交學費來購買,而近代則不少由政府付補貼。一般而言,大學的教授拿得薪酬,教書之外還要作研究,要搞思想創作。至於這創作能否導致加薪,是非常複雜的話題,這裡不論。這些年的發展是鼓勵增加文章數目,創出廢物無數,我罵過了,這裡也不論。



這裡要說的,是學術思想要傳世的確困難。我有資歷說一下,因為從來沒有為加薪寫文章:初出道就獲終生僱用合約,在正規學報發表文章一年沒有一篇,數量少。這樣的行為起於當年在西雅圖華大時,系主任與院長一致促我不要多發表,要集中火力博大文,不用擔心加薪云云。華大之前在芝大,系主任與院長也這樣說。這樣的學術生涯不容易遇上。



博大文,談何容易哉?不論兩次中計,選擇了過於困難的話題,所得甚少。另一方面,自己認為是稱意之作,我無從猜測傳世的機會如何。再另一方面,有些自己認為不怎麼樣的文章,過了二三十年才開始有人提及。



文章是否傳世的準則是相當明確的。發表後若干年還有人提及,就是傳世了若干年。十年後偶爾被提及一兩次可能作不得準,但十年後每年有三幾次是了不起的傳世!那是指被他人引用的次數,七十年代初期起有好事之徒每年作出統計,發表。



不少例外。一位朋友作某學報編輯,被提及的次數激增,後來下馬,提及次數暴跌,因為投稿者要擦編輯的鞋。一些作者埋堆,互相引用論著,大家一起增加被引用的次數。一些教授多收博士生,或明或暗地希望博士生發表文章時提到老師。寫毫無創見的縱覽文章(survey article)被引用的次數特別多,因為很多作者懶得讀原文,有理冇理只引用有關的縱覽文章。以上一切,短暫傳世有效,長遠一點要靠真功夫。



在經濟學而言,一篇文章發表後十年每年有兩次被引用,十分難得。二十年後每年還有兩次,是大文。三十年後每年還有兩次,是經典。五十年後還有,絕對是奇跡。我可能活不到佃農理論發表後五十年!



是不公平的世界。拿出些有實物為憑的創作,只要市場有價,傳世五十年易過借火。但思想不是實物,可以共享,沒有購買者可以據為己有,市場於是無價,傳世幾年也不易。要靠他人引用或提及而傳世,基本上是凍過水。如果你不是西洋血統,思想要在西方傳世,難上加難,因為某些原因,非西洋血統的在西洋發表文章不容易被提及。不是過於敏感,而是有膽打賭:我的中語文章在中國傳世的機會,要遠比我今天的不少人認為是經典的英語文章在西方傳世的機會為高。我也敢打賭:論到傳世機會,我的文章比不上我的書法作品。後者沒有什麼了不起,但不是共用品,可以獨佔,市場於是有價,雖不足道,但得者會保存下來。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