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9, 2009

[五常問答室]開徵物業稅的條件要達成恐怕不容易

柴禾 問:

大陸有關部門在探討徵收物業稅的問題,你的看法是什麼?


答:

如果政府取消所有關於物業的稅項,也即是物業成交不需要付稅,物業賺錢也不需要付稅,我不反對政府抽物業稅,每年抽物業的估價0.5%。物業的估價是由政府估的,通常是市價80%左右,高於市價業主有權申請投訴。很多年前,美國的物業稅大約是0.5%。後來逐步加至1.0%,甚至更高,很頭痛。政府就是這樣,給他們開了一條抽稅之路,他們是會變本加厲的。美國當時的問題,是中、小學校的費用,是由學校鄰近的房地產的物業稅資助的。本來合情合理,但這些費用逐步提升,使物業稅也不斷提升了。

嚴格來說,如果物業稅夠低,夠簡單,夠清楚了當,是一個很好的稅制。因為房子不會走動,不會消失,其市價通常不難估計,所以物業稅是一個非常簡單的稅制。也因為物業本身通常不會因為物業稅的引進而發生很大的變化,所以物業稅對資源的使用影響甚少。目前在中國,物業的相對價格是相當高的。這是因為人口的密度高吧。每年0.5%的物業稅可以替政府帶來很多的稅收,可以協助政府把稅制大幅簡化,甚至可以取消物業之外的好些其它稅項。問題是,增加稅收政府當然高興,但要他們為之而取消其它稅項,恐怕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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