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2, 1993

奇妙的自由思想

今天的社會,要真正地享受自由差不多是不可能的事。事實上,自由的定義,從來都不是指絕對的自由,而是指有約束、有局限性的自由。道理很簡單:社會是眾人的社會,某一成員若擁有毫無約束的自由,其它社會成員的自由就會受到侵犯了。這是產權經濟學的出發點。

不久前在《壹週刊》看到「民主等於自由」的言論,不禁搖頭歎息!我不僅不同意「民主就是自由」,即使佛利民所說的,資本主義或私有產權會帶來較多的自由,我也不同意。誰說共產政制是沒有自由的?昔日的毛澤東與四人幫,在中國不是很有自由嗎?我想不到在今天的香港或美國,有誰的自由能勝於昔日的中共高干所擁有的。

我們說在暴政之下沒有自由,指的不是暴君,不是暴君之助手或寵臣,而是指暴政下的蟻民而已。我們只能說,不同的政制有不同的自由,但我們無從衡量,也無從排列,不同政制的自由「量」。

眾人都說:「言論大可絕對自由。」這是胡說八道。言論的自由,也是以不侵犯他人為局限的。在私產的制度下,言論確比共產的自由得多。這是因為在沒有私產的制度下,人們以等級排列權利,言論觸犯他人的機會就大大地增加了。房子是我的,你說我壞話,無傷大雅,因為房子還是我的。但假若房子是國家的,我靠輩分等級來享用,你說我「思想不正確」,對我的等級排列有影響,我可能連享用的房子也失去了,我怎會不加以反對,怎會不設法約束你的言論自由?

眾人又說:「宗教信仰大可絕對自由。」這也是胡說八道。他相信他的,不相信我的,那怎成?共產政制不容許宗教自由,理所當然,但就算是以「自由」見稱的香港,宗教又何嘗絕對自由?不同意的朋友,不妨到教堂聽聽牧師或神父的教導吧。要是宗教真的可以絕對自由,《聖經》中是不會有「十誡」的。

較少人說,而有時卻可以辦到的,是思想的絕對自由。僅僅用腦子思想,半句話也不說出來,應該是可以絕對地自由了吧?但實際上並不一定如此。實際上,「純」思想也往往受到他人思想的約束,縛手縛腳,有時寸步難行。當然,有時一些人可以胡思亂想,思想自由之極,不過那是近乎「黐線」的那一種。

不受傳統約束而又算不上是「黐線」的思想自由,海闊天空,獨自魂遊,其舒暢之情非筆墨所能形容。我可以這樣說,因為曾經有兩次這樣的經驗。

第一次是一九六五年,在攝影上我發明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處理光的辦法。自己每天跑到一個人跡罕至的園林去,天馬行空地獨自遐思,在思想中為所欲為。每得一作,就拿給當時幾位拜我為師的徒弟過目。這些徒弟看得手舞足蹈,但無論怎樣教導,他們也不能依我之法從事。後來他們也自創新法,成為今天美國加州的攝影新潮派。

第二次是七十年代初期,我把產權經濟學的「租值消散」理論倒轉過來,創立了「價格管制理論」。這一「倒轉」,前無古人,不受傳統的約束,思想來去自如,如入無人之境。與我一起倒轉來思索的巴塞爾(YoramBarzel)與諾斯(DouglasNorth),今天已成為經濟學的大師了。

人是萬物之靈。腦子可以思想,可以推理,是億中無一的機緣巧合。這思想一旦擺脫了傳統上的約束,其舒暢之情自成一家,妙不可言,使思想者有不負此生之感。試想,在廣闊無邊的思想空間裡遨遊,他人怎樣想與自己無關,彷彿是到了另一個世界,一個沒有競爭對手的世界,那豈不是盡善盡美哉?

不過,美中的不足,是這個世界使人感到很孤獨,有時覺得寂寞得怕人。所以,在沒有任何約束的思想世界中,每過一段日子,我就不能不跑回世俗之處,與知交朋友暢談自己在另一個世界所想到的事。這好比陶淵明筆下的武陵人,進了桃花源之後還再要跑出來。雖說「不足為外人道」,但還是要為「外人」道個不休。

到頭來,這豈不是沒有絕對的思想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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