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3, 1999

中國經濟改革僅一步之差(下)(武漢大學演講)

(這是近日張教授在武漢大學人文科學館作的題為《中國經濟改革僅一步之差》的演講之後半部分,錄自《經濟學消息報》,1999,7,23)



從1982年到1995年、1996年的十四、五年的時間裡,中國經濟前進的步伐恐怕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快的了。我所擔心的一直是中國的改革推進得不夠快,中國的改革走得越快越好。世界上有許多經濟學家希望改得慢一點,但是我希望它快一點,越快越好。因為那些建議走完全漸進道路的人,其實對經濟學理論不夠瞭解。在這個社會經歷巨大變遷的時代,各種各樣的人都希望出來講幾句話,其實很多人講的都是垃圾。

人類所知道的社會體制其實一共只有三種:第一種體制就是所謂的私有產權的體制。私有產權也就是說,(假如)這杯水是我的,我想喝也好,想賣給別人也好,一任何價錢賣給別人然後把錢放進我自己的口袋也好,等等,想怎麼樣都可以,這就是私有產權的精神。對這個東西我只要知道它是我的,我想怎麼樣處理它都可以。並不是因我是教授或者不是教授,我才可以擁有它。你可以擁有它,只要你給我足夠的錢。我願意把它賣給你,與你是否性感或其它怎麼樣都沒有關係。當然如果沒有任何人真正擁有這杯水,如此一來會怎麼樣呢?那麼很多人就會去競爭已得到這個東西,因為這個東西是有價值的。這種競爭過程會導致租金的消散。消散到什麼地步呢?就是我為得到這杯水而花去的精力的價值正好等於這杯水的價值,那麼這杯水真正的價值就小隊消耗到零了。經濟學中有個公共品理論,我當時就說世界上沒有真正的公共產權。

另外一種體制,也就是所謂的第二種體制。(仍一這杯水為例)在這種體制下,這杯水的分配是按照社會等級來進行的,即論資排輩。它把所有的一切都按照這種級別排列起來,好比行政管理人員分很多級,技工、教育也分很多級,所以到最後都是按級別來進行排列的。例如,有的人擁有5棟房子,而我只擁有1棟,在私有產權社會裡,他就比我排得要高。在另一種體制下,產權的分配由登記制度來界定(人們對某個物品或物業的權利,是根據他的管理的排級來決定的,而不是根據誰擁有或誰付多少錢來決定的)。在這種制度下,人的權利不是相等的,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得不依靠在登記制度下的排序來減少租金消耗。在這個系統下,人在法律面前也不是平等的。這就是為什麼在最初所實施的體制下探討法治問題是愚蠢的,因為那個系統本身就不是一個法治的系統(它是根據等級來進行治理的)。也許你可以探討紀律的問題,或者家庭紀律,或者軍隊紀律,但是在這種體制下,不可能真正用法律來治理,因為法治有一個基本的原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人的不同是按照私人擁有的產權來區分的,那麼反而可以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原來的那種沒有(私人)產權的社會制度下,因為用的是另外一種方式來決定誰擁有什麼。

我並不是說私有產權體制更好,我只是說就是在這種體制下,(人與人之間)產權的擁有是不平等的;我也不是說後一種體制不好,而只是想說在那種制度下,人的權利也是必然地不可能(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在中國進行改革的過程中,唯一的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怎樣把一個靠社會等級來排序的社會變成一個靠產權的擁有來排序的社會,這是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有很多美國人都在談論經濟改革應如何迅速地進行,但當他們在談論這些問題時,其實他們根本就沒有抓住這個問題的本質。

令我擔心的是第三種體制,在這個體制中既不是完全根據社會等級來排序的,也不是完全根據產權來排序的,而是根據其貪污腐化的權力排序的,這是我的擔心。在這種體制下,你會發現產品被分成很多的不同種類,不同種類的產品對應不同政府部門的管制,例如這個官員是管手袋的,另一個官員是管表頂,而且許多管制已經制度化了,甚至外匯管制也被分成很多級。一旦有了管制,貪污腐敗就有了方便大門。在貪污進行一段時間以後,貪污的權力酒會慢慢非常好地被定義下來(也就是你貪污這一領域,我貪污那一領域)。在有的地方甚至到了什麼地步呢?比如說我剛好有權控制手袋的進口的話,這裡面就有很多貪污的餘地了,我甚至可以把這種權力轉賣給另一個人。這個可以到什麼地步呢?有的人甚至可以寫臨死的遺言說這個權力將來是歸我兒子的。在巴拿馬這個國家出現了什麼情況呢?他們把貪污的權力分配得非常清楚,比如說官員A負責星期一、二、三的管制,這三天的貪污都由他自己收了,官員B是管星期四、五、六的,定義得非常好。貪污權力定義得最好、最嚴密的國家是印度。在印度,很多由政府擁有的國營企業裡面,多數產品的價格都低於市場價格,所以很多官員就直接可以在這個差價中獲得利益。你們當然對這種情況一定也深有體會,我也知道在首鋼、杭州絲綢等企業裡面都有過很多類似的問題。

其實我並不分隊貪污腐化,我反對的是滋生腐敗的管制。如果政府建立了這種管制,剛好我也是那裡的一個官員,那麼我也會貪污的,我甚至堅信我會貪污得比其他大多數人更有效、更厲害。所以,真正消除貪污的辦法是取消政府的管制。比如,要完全清楚掉走私中的腐敗問題,他不能不知道經濟走私市場是怎樣運作的,要知道,走私市場竟有非常標準的價格,他們每天都在進行著交易,你甚至可以買保險一保你的走私貨物的安全。因此,你要想消除這個領域的貪污,就只能取消進口的控制。印度的問題並不只在於它的貪污腐敗,它的主要問題是腐敗的權力已經被很好地定義為一種制度了。

大家都知道,印度探討經濟發展的問題已經50多年了,他們在一個又一個的5年計劃中,已經做了很多嘗試。同時,他們有民主,他們好像隨時都在選舉,但是他們有一個已經完全界定好了的貪污體制。在從一個靠社會等級配置資源的體制轉化為一個靠私有產權來分配資源的體制的過程中,你將不得不觸及到類似印度的這種體制。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改革一定要走的非常快的原因,因為如果你走慢了,就會變成印度那種情況(即所有的貪污都界定得非常好的體制)。這也是為什麼我完全反對任何漸進路線主張的原因。我認為那些建議走漸進路線的經濟學者對此是一無所知的。

你們記得,1985年中國開始對產品進行分類,1986年這種所謂的分類,如工業品、外匯等,做得更細緻了,而且不同的產品對應不同的管制。那時中國已明顯走向印度之路。1988年4月,在北戴河會議中,鄧小平等領導人打算把所有的價格管制全部取消,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動作,因為只有這樣做才能切斷走向印度之路。

但問題是,那些國營企業的或相關的官員在價格管制中得到了很多利益。他們的利益大到足以被他們的孩子送到英國、美國去留學。如果被價格管制取消的話,那麼他們這些人的孩子在英國、美國怎麼生活呢?我知道這是事實,因為在1988年8月底或9月初的時候,我陪同弗裡德曼教授在南京。當天吃晚飯的時候剛好有一為從倫敦來的教授在座,當時我們都納悶這個倫敦教授來這裡幹什麼?後來才知道他在幫助一些官員的孩子去倫敦學習,他作為中間人,負責安排一切。我曾經對中央政府說,最好乾脆一次給這些人一大筆錢,把這些權力買下來,叫他們以後再也不要用這些權力了。

其實1992年鄧小平南巡以後,早期一些束縛中國的困難已經不存在了,早期的那些利益集團已經沒有了,那些進行價格管制的人已經沒有了。之所以沒有了,是因為政府沒有足夠的錢來支撐這個價格管制系統。大家也都知道,國營企業虧掉了那麼多錢,現在已經到了這樣一種地步,即使政府想把這些虧損企業送給別人,也沒有人想要。

在民主制度下,你知道你的任期只有幾年時間,則從你被選上的第一天起你就會開始貪污腐化,希望在任期之內把該撈的都撈回去。印度、印尼、南韓都是這種情況,有了權力馬上就開始貪污了。在中國情況就完全不同。最上層的沒有什麼貪污腐化,下面卻有數不盡的貪污腐化。如果你仔細檢查一下如進口控制或出口控制什麼的,你是無法想像裡面複雜程度的。而在傷害,對金融市場的那些細枝末節的控制完全扼殺了上海金融市場的發展。現在什麼送紅包啦給好處啦,已經成了我們日常語言的一部分。這就是為什麼我說現在中國沒有大的問題,但有很多小的問題的原因。其實處理這些小問題唯一需要的就是勇氣,趕快把這些管制都取消,則這些小問題都解決了。

弗裡德曼曾經講過一句非常精闢的話:「在市場經濟情況下一切事情的完成都是從下至上的;而在計劃經濟情況下,一切事情的完成都是從上至下的。」所以要想發展市場經濟,唯一的需要做的是把這些障礙都推到一邊去,讓市場自由發展,它自然就會成熟。政府的責任就是把這些障礙清理掉,而不是控制他。從上面控制市場,而市場本身是從下往上發展的,良種力量在中間相碰,問題就出現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現在有這麼多的問題的原因,如果你去上海參觀一下,就可以發現我們甚至可以把這些問題寫成一本很大的書。

1993年我陪弗裡德曼又一次來到中國,去了成都,與當時的四川省省長有過探討。弗裡德曼非常善辯,我認為他是20世紀最偉大的辯論家之一,可是省長先生駁倒了他。這是我第一次看見弗裡德曼先生在辯論中失敗。弗裡德曼說如果你想把老鼠的尾巴砍斷的話,不要慢慢地一截截地砍,一下砍掉就性了。長痛不如短痛嘛。省長先生反駁說,親愛的教授,你知道我們中國的老鼠是不同的,它們有很多不同的尾巴互相纏在一起(笑聲),您先砍哪一根?當然弗裡德曼沒有辦法回答他的問題。當時我是翻譯,我有答案,但我不想讓教授難堪,所以我沒有說出來。我的答案是:把所有的尾巴都一同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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