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16, 2003

反壟斷的一般結論

四個月前讀到中國將於今年十一月初推出暫行的反壟斷(美國稱反托拉斯)法律,不以為然,在《蘋果日報》斷斷續續地寫了九篇有關的文章,澄清問題。現在要來一個文字較多的總結,就改在這篇幅倍增的《南窗集》發表吧。

我這一輩在美國攻讀經濟的,大有名堂的工業組織(Industrial Organization)課程全部是談反托拉斯,而進入了研究院,該課程全部是反托拉斯案例。對價格理論有濃厚興趣的學生都選修工業組織,因為反托拉斯案例帶來不少價格安排與組織安排的行為,而這些行為一般課本是少有提及的。後來我才知道,從反托拉斯案例學得的價格與組織安排,雖然文件纍纍,往往不盡不實。這是因為控方與辯方都刻意地把「事實」向自己有利那方陳述,不容易加起來,而就是加得起來也不一定中肯。作為一個價格理論學者,以闡釋現象為己任,自一九六九年起我的調查工作轉到實際市場那邊去,有關的反托拉斯案例資料我只求教於專家朋友。雙管齊下,我對價格與組織的實際安排是知得比較多的。

與我談得來的學者朋友都是純真的學者,很客觀。是重要的現象:所有我認識的高舉自由市場競爭的學者,都一致地反對反托拉斯(反壟斷)法律。案例專家戴維德、高斯、史德拉、麥基等人差不多認為所有案件都判錯,因而反對反托拉斯。非案例專家但有深入理論研究的艾智仁、德姆塞茨、嘉素、巴賽爾等人也同樣地反對反托拉斯。佛利民說他以前是同意某些反托拉斯法律的,但今天改為全部反對了。戴維德的弟子R. Bork,後來成為大法官,曾經寫過一本巨著反對所有反托拉斯,但幾年前在微軟的反托拉斯大案中,受聘於Netscape,站在控方那一邊,拿反托拉斯法律大戰微軟,使不少朋友嘩然。史德拉曾經說:人各有價。

愈是高舉自由市場的經濟學者,愈是反對反托拉斯,你說奇不奇?當然,他們不贊同壟斷,只是反對反壟斷法律。像我一樣,他們反對所有政府支持的壟斷,例如特權的授予或牌照數量的管制。在此同時,大家都明白,發明專利、商業秘密、註冊商標、文字版權、獨特天賦等都有某程度的壟斷權利,是某些產權的性質,不應該反對,而反對起來會與其他法律有衝突。這可見贊同市場競爭與反對反托拉斯的學者是同一組人,因為他們認為反托拉斯法律一般不分皂白,把競爭的行為當作壟斷的行為看。

不是所有我敬仰的經濟學者都反對反托拉斯的。低手勿論,贊同的高人一般是搞純理論能手,對反托拉斯案例沒有作過深入的探討。這是高斯所說的真實世界經濟學與黑板經濟學的分歧了。當然,有二者兼併的,像我敬仰的夏保加,對反托拉斯的看法也是反對與贊同二者兼併。

我可能是唯一的走出反托拉斯案例而在真實市場調查與反托拉斯有關的價格安排的人。史德拉及其他學者也曾作市場考證,但我走的是街頭巷尾的真實世界,走了三十多年,左問右問,漠視政府或什麼機構發表的數字,是對是錯也算是自成一家了。

我的觀點是價格分歧不是史德拉所說的那樣簡單,而若有壟斷,有價格分歧比沒有對社會有利。我的調查認同麥基之見:以本傷人的割價行為是愚蠢的。我同意戴維德之見:壟斷不可以通過捆綁銷售伸延。我認為強制零銷價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而封殺競爭者的行為,如果越權,應該由反壟斷之外的其他法律處理。餘下來的串謀訂價是可能存在的,對經濟整體不利,但證實不易,而持久地成功的串謀訂價的例子不容易找到。

回頭說北京打算推出的反壟斷法律,其反對的主要是某些價格安排的行為,看不到有什麼經濟原則,不免使人覺得是從美國本科生的課本中搬過來。是重要的問題:價格安排是合約安排的一部分,而自由選擇合約安排是自由市場的一個重點。後者的看法是新制度經濟學的範疇了。看似無傷大雅的法例管制,往往不經意地約束了市場的合約選擇,增加交易費用,使市場失卻了應有的靈活性。

不久前我對侯運輝說,國內本土市場的合約選擇,比我知道的所有其他市場還要自由,而這肯定是國內市場發展得那麼迅速的主要原因。既然是大好形勢,為什麼那樣手癢去動他幾下?

北京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因為反壟斷法律模糊不清,也不可能寫得清楚,會容易引起糾紛頻頻,官司費用龐大之極。美國的經驗,是反托拉斯訴訟的律師與法庭費用簡直如天方夜譚,而經濟學者的顧問服務又何嘗是免費午餐了?一九七六年,作為某反托拉斯巨案的理論軍師,我被召到某機場鄰近的酒店開會議。一進會議室,我失聲大叫:這是世界上最上選的經濟學系呀!在座的二十多位經濟學名家大都認識,互相同意地大笑起來。

更嚴重的問題,是中國目前的工業發展實在好!我認為歷史上沒有出現過正在神州大地出現的國際工業大集會的發展。老外為什麼都跑到中國來湊熱鬧呢?人材廉價,幣值穩定,既沒有恐怖,也沒有戰爭,……而同樣重要的是市場愈來愈自由了。推出反壟斷法律,如果限於紙上談兵,得個講字,為禍不大。但如果認真監管,災難在所必然。今天國內到處都見到價格分歧、洽商訂價、捆綁銷售、割價傾銷、強制零銷價,……監管起來數以萬計的官司怎樣處理呢?

推出無意監管或無從監管的法律,只能令政府尷尬。不明白市場的運作,不要胡亂猜測。五千年一見的上乘發展既然存在,不要無病呻吟,無端端地拜鬼子佬為師,強迫市場吃些什麼生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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