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花飛葉好文章(求學奇遇記·之十)
一九六九我從芝大轉到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時,《佃農理論》已經發表了。我帶去還要修改一下的,是一篇題為《合約的結構與非私產理論》的文稿。該文一九七○年發表,三十多年來影響有重量,雖然很多關於implicit contract與incomplete contract的文章,作者沒有提到出自該文。
華大聘請我時沒有讀過我的文章,只聽到有個思想奇特的怪人就下注。幾個月後他們無端端投票通過升我為正教授,也沒有真的讀過我的文章。大學雖多,恐怕只有當時作系主任的諾斯(D. C. North)才會這樣做。初抵華大時,遇到正要去英國造訪一年的巴賽爾(Y. Barzel)。他問我正在研究什麼,我把那《合約結構》的文稿給他看,他讀後交還給我,沒說什麼。
巴賽爾重視我的思維,是他訪英後回華大,聽到同事J. McGee大讚我對捆綁銷售的看法,讀了我在一九六八年發表的《私產與佃農》,嚇了一下,然後讀我所有發表過或還未發表的文章。一九七二我發表《兒女產權與婚姻合約》,七三發表《蜜蜂的神話》,七四發表《價格管制理論》……每篇發表前都經過巴賽爾過目,提出改進的建議。他認為我的思維無奇不有,怪招層出不窮,但無論怎樣變化,我永遠堅守價格理論的幾個基礎原則。
不容易想像有更好的同事。巴賽爾博士芝大,從師夏保加,統計學於A. Wallace門下,名門之後也。一位華大同事給予巴賽爾一個中肯評價:He knows what counts!是一種非常難得的學問。深的、淺的無所謂,但不重要的巴賽爾不管,也不知道。只管重要的學問為學問,是一種天賦。好比當時搞得複雜無比的統計分析,巴賽爾不懂,但他懂的統計理念,不可或缺。
巴賽爾的思維細緻緊密。他有疑問我要多想一下,但如果他不反對我就心安理得,不管他人怎樣說。我自己喜歡奔放思想,有時為了過癮一下,鋌而走險。這樣的思維總要有點約束,而巴賽爾就是這樣的一個約束者。他從來沒有說我想錯,只是有時說這裡那裡不要去得太盡。我是因為有巴賽爾在旁監管,有個靠山,把奔放的思想都放出去。
一九六九年在香港搜集了香港租金管制的資料,要研究價格管制,目的是要推出當一個價受到壓制,競爭的行為會怎樣。肯定的初步答案,是當價作為一個決定勝負的準則被壓制,其他準則會出現,而這些其他準則會導致租值消散。不是淺思維,就是今天一般經濟學者走不到那麼遠。一九七二年,巴賽爾同意這看法重要,開始研究因為價格管制而引起的排隊輪購的經濟分析。
我的困難是香港租金管制的經驗,消散了的租值顯然只是一部分。這問題使我想了很久,得到的答案,是在爭取極大化的假設下,租值消散是在局限下的最低消散。後來於一九七四年發表了《價格管制理論》。石沉大海多年,這篇文章起死回生,傳世的機會愈來愈大了。
這裡提出,是因為當年寫該文,巴賽爾不斷支持,不斷鼓勵,認為該文石破天驚。這裡有一個外人不容易明白的學術哲理。那是到了思維的艱深高處,如果沒有一個識者在旁不斷打氣,不容易成事。我懷疑如果巴賽爾當時沒有站在旁邊不斷拍掌,我那關於價格管制的文章會終於寫出來。
華大當年的經濟系不弱,使後來有人稱「華大學派」,諾斯屢次推我為首。很多時他是我授課的座上客。此公對思想重要性的判斷不凡,後來因為把交易費用的思維引進歷史研究,拿得經濟學諾貝爾獎。
想當年,思如泉湧,信手拈來皆創意,擲花飛葉好文章。《蜜蜂的神話》前前後後只花了三個月;《座位票價》只用了兩個晚上。這樣水平的文章一年發表三幾篇易如反掌,而通常是還未動筆就有學報編輯索稿,用不著評審。可惜當時我料不到這些文章數十年後還受到注意,以為自己要博大的才有大成,於是找龐大、困難而又重要的入手。於今回顧,這是失敗。
三個龐大題材把我弄得筋疲力盡。其一是上文提過的香港租金管制,文件數十箱,單是闡釋數十年的法例演變就用了兩年。這個題材我只做了一半,太累停手,發表過三篇文章,一篇拿得美國某機構的最佳法律論文獎,一篇刊登排頭,最重要就是那篇《價格管制理論》。
第二項龐大題材,是發明專利與商業秘密的產出、界定與租用。當時沒有誰不認為是重要的題材,而史德拉等朋友說我是處理這題材的第一人選。有研究金,購買了不少合約文件,但幾個月下來,助手和我就知道很困難,因為每項發明專利都是我們看不懂的科技術語,且項項不同。困難是我收了人家提供的研究金,退既不易,進也難行。一九七七年寫了一份很長的中期研究報告,主要有三部分:較為不重要的兩部分發表了文章;最重要的部分有待反覆思考、改進,但擱置下來沒有動工。可幸今天找到那一九七七年的、題為《產權與發明》的報告文稿,重讀最重要的那部分,拍案叫絕,自己今天不會想得出來,也證明智力是退化了。
第三更龐大,是為石油公司做的因為一件反托拉斯案而要解釋的石油工業合約。我的職責是不管誰對誰錯,只是解釋為什麼會有存在的合約安排。是顧問工作,酬金不少,但我的興趣是那些奇怪合約,不作顧問不可能拿得樣本及有關資料。文件佔了大半個車房,花了六年時間,研究做得好,但是僱主之物,不能發表。當時答應在「案」後讓我發表的只是一篇短文,關於期貨市場,文稿遺失了二十多年,兩年前巴賽爾替我找回來。
今天一些朋友認為,如果當年我繼續寫博士後幾年那類文章,華大經濟學派可見經傳矣。然而,區區在下無足輕重,為什麼不讓我大賭幾手呢?學問的爭取如沙場混戰,行雷閃電,狂風暴雨。詩中有云: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
(求學奇遇記·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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