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0, 2009

從中國發展學得的工資定律

去年大事多。什麼雪災、地震、西藏、奧運等姑且不論,經濟話題有新勞動合同法,有宏觀調控失誤,有地球金融之災,也有中國經改三十週年之慶。平均每天收到三個訪問、講話、寫稿等邀請,無從應酬,只是對學生們講話有時不容易推卻。

農曆新年之前鳳凰衛視的劉芳要求我作電視訪問,本要例行地推卻,但她說是關於中國農民的,就答應了。條件簡單︰錄像整理後要讓我親自看過,得到我的批准才能播出。這是中媒體之計多次後才訂下來的公平規則︰你有你的言論自由,我有我的不接受訪問自由,打個平手。劉芳是同意了的。事實上,她打電話到上層說我提出的條件,上層接受了。

二月三日到深圳的鳳凰錄像,九日看他們選出的、將會播放我說話的部分,非常滿意。接待我的是一位名叫王敏的小姐,問她我看到的是否會全部播出,回應說肯定是。因為擔心廣東話在字幕翻出可能有錯,我要求再看。十二日再看,發現跟我在九日看的很不一樣,少了很多,支離破碎,問王敏發生了什麼事。她說全部沒有改過,只是我看不清楚吧。我跟太太提出我的反對,要她替我跟進。太太跟王敏通電話三次,每次的回應都是張教授看過而又同意的完全沒有改。

十三日晚上九時五十分播出,更明顯地改得七零八落:談新勞動法的主題一句也見不到。劉芳代替了我,說我說一億人失業(我沒有說過);我說職業農工每年可工作十個月,字幕則翻為十倍。凡有提及新勞動法的都抽起,接駁起來我變得語無倫次了。

網上讀者的反應,大部分問為什麼張教授不談新勞動法。博客的管理員替我解畫,說教授當然有談,但被刪去了。讀者嘩然,很有點不相信鳳凰衛視也「和諧」起來。後來找到鳳凰衛視在網上的預告,標題云:《張五常:新勞動法應對農民工失業負責》——是誇張的闡釋——跟著的預告內容讀者可在網上找到。再後來太太收到通知,對方承認刪改了很多,說是香港的鳳凰衛視的領導下令封殺的。想不到,歷來高舉忠實報導的鳳凰衛視,竟然也「河蟹」起來了!

我感到失望,也感到被騙了。在該訪問中我說了一句精彩但後來被刪去了的話,對經濟科學是重要的貢獻。我說:「工業的工資,是由農作的收入決定的,用不著新勞動法的幫助。」看似平凡,其實也平凡,但對經濟思想史有認識的人,會意識到這句話是填補了二百多年來的一個思想空缺。知道執到寶,我立刻掛個電話給張滔,跟他重溫經濟學對地租與工資的思想演進。這演進永遠差一點,不達,看來又要讓我來劃上句號了。

讀者要知道,古典經濟學的發展,生產要素限於土地及勞力。前者有地租,後者有工資,而這二者怎樣決定及分配是大話題,從一七七六的史密斯吵到一八九○的馬歇爾才算有定案,但我認為句號還沒有劃上。資本的概念更麻煩,古典學派拿不準,新古典也拿不準,要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由天才費沙才解通了。這裡不談資本,只說地租與工資。

李嘉圖(一八一七)是第一個全面分析地租與工資分配的大師。地租他從differentialrent的角度入手,說土地之所以有租值,起於土地的肥沃層面不同,優劣有別。這觀點後來的學者一般認為是錯了。我認為只有小錯,在分析發明專利時大手採而用之,一九七七寫成了二○○五才發表的重要一長節(見《張五常英語論文選》,第二十章第三節)。李氏對工資怎樣看呢?後人把IronLawofWages(工資鐵律)加在他的身上,他自己不一定同意。這鐵律說,工資是僅可滿足人類生存的要求的收入——不是生與死之間的界線,而是人類認為值得活下去的主觀收入水平。到了米爾(一八四八),史密斯的一個舊觀就發展為Wage-fundTheory。這是指僱用員工的老闆拿出一筆款額,為僱用工人而備,而工資就是這款額除以工人的數目。不可能錯,但說了等於沒說。米爾後來承認是錯了,知道這想法不能決定工資的本身。

重要的發展來自一個德國學者(JohannHeinrichvonThunen,1783-1850)。馬歇爾重視這個人。此君提出了邊際產出理論(MarginalProductivityTheory),說工資會等於工人的邊際產出所值。到了馬歇爾之手,邊際產出曲線就成為生產要素的需求曲線,加上工人的供應曲線,工資就決定了。基本上,從一八九○到今天,經濟學接受了這樣的工資理論。我自己在《佃農理論》作出的貢獻,是說這理論不限於用時間算工資,分成及其它的合約形式也要遵守邊際產出的規律。這就帶來為什麼會有不同合約安排的問題,促成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

還有一位大師要加進去。那是PhilipWicksteed(1844-1927)。此君證明,有土地與勞力兩種生產要素,二者皆獲各自邊際產出的酬報,在均衡點下,產出的總收入剛好全部分光。

本來是塵埃落定了,但一九四六年一位名為RichardLester的學者,調查波士頓的運輸行業,在《美國經濟學報》發表文章,說僱用司機的老闆不知邊際產出為何物,無從按邊際產出所值訂工資。我的老師艾智仁為文回應,一九五○發表,促成了持續十多年的科學方法大辯論。

從邏輯的角度看,說爭取收益極大化,邊際產出所值要等於邊際付出的工資當然對,但僱主怎會知道呢?老闆收到訂單,看收入,算成本︰需要的工資為何,利息、房租、水電、折舊等等加起來,毛利需要多少才划算,接不接單可以決定。僱用工人的成本他知道,需要多少工人他也知道,但何謂邊際產出,他不知,也不管。就這樣,每個老闆也這樣,何來邊際產出所值等於邊際成本了?很顯然,邊際產出理論如果是對的話,只可能是在結果上對,不可能是老闆的意圖。老闆的意圖是多賺錢,只懂得數手指算收入與成本。也難怪古典經濟學的大師們吵呀吵的,吵了逾百年:租值與工資及其它資源的收入分配,究竟是怎樣決定的呢?中國的發展提供了答案。

個人的估計,開放後十年左右,農民人口大約是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至八十五。工作年齡的農民大約三億七。九十年代後期起,流動的農轉工急升,轉到工業去的總人口約二億八千萬,餘下的九千萬再轉四千萬左右到工業去就差不多了。我解釋過因為僱用職業農工變得普及,有輪植的選擇,職業農工每年可操作十個月,收入當然急升,加上農產品之價上升,職業農工的月入從二○○○到二○○七上升了約五倍。如果十五年後一個職業農工的月入達到三千五百——是保守的估計——那麼要吸引這農工轉到工業去大約要每月薪酬五千元:農村的住屋相宜、舒適,食品也較相宜,而陶淵明的田園生活是寫意的。

這樣看,我碰中的定律說如下:工業的發展帶動了農轉工的興起,但當達到了近於均衡點,工業的工資是由農民的收入決定的——工業工資不夠高農民會選作陶淵明。也是這樣看,工業的工資會因農民的收入夠高而被保護著,遠勝什麼最低工資或新勞動法等外來的蠢辦法的保護。勞力的收入決定了,餘下來的其它資源的收入分配,就各自各地以類似的競爭情況瓜分。不難用數學證明,達到了經濟整體的均衡點,每樣生產要素的邊際產出所值,會與每樣的邊際成本相等。邊際產出理論沒有錯,但對的是結果,不是老闆的意圖。所以用這理論來解釋老闆的行為也對。這不僅是科學,而且是科學的真諦。

新勞動合同法闖大禍。我和一些朋友的大約估計,約有一億工業工人回鄉歸故里,把發展的大好形勢打折了。去年七月我知道這回鄉潮是出現了的,大概起於去年三月,遠在雷曼兄弟事發之前。不一定是失業,而有多少會再回到工業去目前不知道。回鄉的也不是輸清光:他們在工業操作有了時日,知識是增加了,再出來不會是大鄉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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