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 1996

言論自由的世界紀錄

因公帶私——其實是一「公」九「私」——我跑到西雅圖「老」家度暑假。一別經年的兒女雖然長大了,但還可以共聚天倫之樂。西雅圖天氣可人,氣溫徘徊於攝氏二十四、五度之間,是個避暑的好去處。此地草木並茂,家在湖邊,清風徐來,耳無車馬之喧,心無人事之煩,自己彷彿是二十世紀末期的陶淵明瞭。

正自飄飄然,悠然自得之際,在香港身不由己的女秘書,以圖文傳真傳來一迭有關黎老弟智英旗下刊物因報道潘迪生先生而闖下了禍的資料。嘩!熱鬧、刺激,兼而有之。我做陶淵明真是做得辛苦了。

話得說回來,這件因為「言論自由」而引起的新聞很有娛樂性。潘迪生受到無妄之災,世間少有。我對並不認識的潘先生從來尊重,但也不由得為此「烏龍」事件而哈哈大笑,笑個不停。雖然不是黎老弟智英直接惹來的禍,但若沒有他,怎會有《忽然一周》與《蘋果日報》。所以我要在這裡跟黎老弟過癮一下。

黎老弟非凡人也。可不是嗎?他的刊物一下子破了言論自由的三項世界紀錄。且聽我道來。

其一,雖然生安白造的消息,在傳媒中屢見不鮮——高斯(R.H.Coase)二十年前在美國給傳媒群起而攻之,是因為他在某篇文章內說了如下的話:「我們不要問哪句傳媒的話是假的,而是要問哪句是真的。」——但《忽然一周》的「白造」來得那樣逼真(似的),而且有錄音帶、照片為證,卻是前所未聞。

其二,事後,報道的刊物以整個封面大字道歉,史無前例,顯然是一項世界紀錄。

其三,輿論群起而攻,多得屈指難算。這些群起而攻的歷來都是高舉言論自由之旗的。歷史上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多支持言論自由的人,突然間連手反對言論自由。這又是世界紀錄!

不要以為在這後者上,我是在寫怪論。怪的不是我,而是香港傳媒的「言論自由」概念,歷來都是奇怪得不得了。如果香港傳媒沒有「自由是完全自由」這個奇怪概念,黎老弟本領再大,也不容易一下子破了三項世界紀錄的。

潘迪生與《忽然一周》及《蘋果》這兩宗「言論」官司,是「冇得打」的。黎老弟可因此省去一大筆律師費,乃不幸中之大幸也。可是聽說餘波未了:事發後各輿論「刀槍」並舉,你「自由」來,我也「自由」去。如此一來,其它「言論」官司還會多的是。說不定,九七之後,香港的律師不用靠地產買賣維生了。

不久前道聽途說,黎老弟的人生觀有兩個要點:其一是生命要過癮;其二是面子不是成本。黎老弟可沒有親口對我說過,所以不知是真是假。但我認為這兩點並不膚淺,不妨在這裡「閒話」一下。

第一點可能從我那裡「學」得的,因為我的確是一個為了過癮而生存的人。但我認為,過癮有很多個層次;另一方面,我又認為生命很真實,有數之不盡的事我們是不能為了過癮而嘲笑的。數十年來,我日以繼夜地對前賢的各種智慧、各種學問,不斷地追求。這樣做,是為了要過癮而認真地痛下苦功,好叫自己能在不同的層次上大過其癮。

黎老弟既然有那麼多錢,而他對學問又似乎很有興趣,他應該盡量把自己的過癮層次提升的。對我來說,生活上若有用不盡的錢,即使錢再多一點,其「過癮程度」不會相應地增加。

轉談面子這問題吧。假若黎老弟認為面子不是成本,那是他無師自通的正確經濟學觀了。「面子」真的不是「成本」,經濟學的學生們倒要記住了。然而,成本與價值卻是兩回事。面子的大小雖然不會影響成本,但會影響一個人的價值。我自己對很多方面的面子,完全不管,因為不重要,所以懶得管它。但學生、朋友、行內人對我的尊重,給我一點面子,卻是重要的。

閒話休提,言歸正傳。話說一九六九年七月,我要離開芝加哥到西雅圖去任職。芝大與我相處甚歡的Griliches教授為我餞行,臨別時他握著我的手,用我不懂的德語說了一句話。我問:「這句話英文是什麼意思呀?」答道:「希望你坐的飛機跌下來!」「為什麼要這樣說呢?」他解釋說:「德國的一個民族有這樣的一個『意頭』信念——他們認為把最壞的事預先說出來,最好的將會出現。」倒也「說」得不錯,承Griliches的貴言,我離開芝大後果真一帆風順。

在這裡我謹以Griliches的智慧,向潘迪生先生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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