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8, 2008

爭議是傳世的先決條件

上文提及,高斯在芝加哥研討會議的引言中說了幾句非常重要的話,翻出來是這樣的:



「雖然我們將會(在會議中)學得很多關於發生了什麼事,雖然有些事會被弄清楚了,我們不能期望大家的意見會是一致的——意見一致不好。每個人都這樣說的題材是個死題材,不會有進步。市場的思想競爭與市場的物品競爭有同樣的價值。真理的發現是思想衝擊的結果。」



會議前多個月,高斯屢次表達重視我那《中國的經濟制度》的文稿,認為有引起爭議的力度。多番修改後今年四月傳給他的,他更高興。他認為難讀,對讀者的理解力有很大的要求,但夠清楚了,以之開場可以引導整個會議的發展,也即是說與會的人可能環繞著我說的從頭吵到尾。不出所料,我那兩個多小時的長文經影碟播出後,大家吵個不停——有說這裡那裡不對,有說張五常不懂中國。也有同意或支持的,據說是一半一半。第二天早上,評論該文的蒙代爾趕到,不知早一天的大吵大鬧,把我的文章捧到天上去,有否因而掃了高斯的興致我不知道。蒙兄多多少少弄壞了高斯的「大事」,但據說五天的會議關於我的文章佔了一半時間。



回頭說第一天會議終結後,與高斯通電話,認識了他四十多年,沒有聽過他那麼激動。我問:「吵得很熱鬧嗎?」他回應:「是呀,非常成功,比我事前希望的還要成功!」



高斯二十歲就寫了六十一年後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公司的合約本質》的初稿,今年九十七,搞思想搞了七十七年,不可能不是識途老馬,知道一篇有重量的文章,外人吵得愈多愈有利。我曾經說過,寫文章,不怕你罵,只怕你不讀,因為只要你讀,不可能完全不受到我的影響。高斯的觀點勝我一籌:他認為不怕讀者不同意,只怕讀者不吵。



當然,如果文章沒有掌握到真理,但有爭議性,吵了一段日子眾人皆知是錯了的,得個橘,沒有誰會再問津,是悲劇。上世紀五十年代的經濟發展學說滿是這類文章。我自己的文章從來不是沒有魅力的美人,給外人過癮一下就了事。我拿得出去的嚴謹論著,一般是經過自己作過無數次回手棋,何況天生智力不俗,哪管讀者是什麼齊天大聖了。不自量力的當然不少,但正如毛潤之說的:我自巋然不動。



我的《佃農理論》四十年前發表,當時說我錯的人多得很。我一概不理,不作任何回應。今天,當年不同意的不知躲到哪裡去,而我的理論卻成為經典了。一九五九年,後來足以萬世流芳的高斯定律的一篇文稿,整個芝加哥大學的高人都認為是錯了,六○年在戴維德的家中吵了一整晚,結果是高斯對,所有人都錯。有大爭議性的思想,只要是真理,傳世在所必然。不是真理當然不可以傳世,平平無奇的真理不可能有爭議,可憐的是有重量的真理,但沒有人爭議,沒有被吵起來,引不起注意,被外人左抄右襲但沒有提到原作。



我一九七四發表的《價格管制理論》就是一個悲劇例子。巴賽爾及一些讀得懂的行家認為是數十年一見的重要文章,但沒有人吵,雖然到今天久不久還有人引用,但基本上是望天打卦。重要,有深度,是真理,只是沒有人吵,就嗚呼哀哉。



為高斯的中國經濟改革研討會議寫的《中國的經濟制度》真的大吉大利。一開頭就吵個不休,甚於四十年前的《佃農理論》,要不傳世也艱難。更何況,該文牽涉到中國的發展奇蹟,將來寫中國經濟歷史的學者,總會引用一下吧。除非該文說的不是真理,只是一篇有爭議性的長文,但我這個比高斯年輕四分之一個世紀的老人家在思想工作上搞了四十七年,早就身經百戰,當然知道自己掌握著的是真理,所以希望不同意的多幫一下忙,不斷地吵下去。

爭議是傳世的一個先決條件。如果文章說的是真理,有大爭議是傳世的唯一條件。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