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30, 2008

中國的勞工比我的兒子矜貴了

很多年前——七十一年前吧——母親抱著我說:「牛耕田,馬食谷;父賺錢,子享福。」我問:「馬兒不是吃草的嗎?怎會吃起谷來了?」不記得母親怎樣回應。她的智商比我高,從小就鬥她不過。



父賺錢,子享福——天下間不可能有更大的真理。兒子四歲開始入學,今天三十六歲了,還在大學進修。歷來成績好,不需要他養我,沒有理由要求他趕著去賺錢。在醫院每星期操作七十多個小時,也沒有理由要求他放棄應有的操作。除稅後他的月薪不到三千美元,每小時算工資比不上一個香港的小學教師。如果兒子不再深造,出去賺錢,四倍收入容易。他要繼續學下去,我找不到理由反對。兒子勤奮好學,也喜歡花點錢。我對太太說:「補貼他一點吧,花錢可以鬆弛一下,兒子神經出事我們豈不是輸光了?」



說沒有心痛過是騙你的。不久前給兒子電話,找了幾次才找到。我問:「為什麼不接電話呀?」他答:「三十個小時沒有睡了,很累,但還要繼續。」「為什麼呢?」「一個兩歲大的孩子病重,能活下去的機會不高,希望奇蹟出現,我不能讓他死去。」「沒有其它醫生替代嗎?」「有的,但這個孩子是我的病人,我要跟進。」我只能回應:「你做得對,醫生是要這樣做才對的。」



二十多年前,兒子在香港唸書,暑期讓他到海運大廈商場的一家玩具店作散工。因為兒子的英語流利,對外籍小朋友推銷很有兩手,店子的老闆重用,每天下午工作六個小時給他二百五十港元。我精打細算,兒子拚搏六個小時後要到食肆大吃一餐,來去要不是司機接送就是坐出租車(父賺錢也),總成本近四百,收入二百五十,要虧蝕。但我還是鼓勵兒子做下去。在玩具店工作是沒有什麼知識可以學得的。我對兒子說這種工作可以訓練他的幹勁與耐力,可以教他怎樣才算是把工作做得好,也可以讓他知道,事無大小,責任總要有個交代。今天兒子不論工資,每星期工作七十多個小時,算是學會了。



我不懷疑兒子的際遇與機會,比今天國內的勞工高出很多。問題是在新勞動法下,國內的員工每月不能超時工作逾三十六個小時,也即是平均每星期工作時間不能逾四十八個小時。這些勞工怎會變得比我的兒子矜貴了?說是國家愛惜勞工嗎?當然是,應該是,但有誰會相信,國家愛惜勞工勝於我愛惜自己的兒子呢?要為勞工爭取上進的機會嗎?愛惜他們,不讓他們多勞,這機會怎樣算了?國家為工作時間設了上限,可不是勞工的意欲,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呢?蠢到死!



我自己昔日求學的經歷,遠不及今天自己的兒子那麼寫意,但要比國內的勞工好一點,好不太多。父親早逝,母親愛惜,但我沒有求過她一分錢。在多倫多沒有大學收容,什麼工作都做,較舒適的是在攝影店的黑房工作,每小時加幣一元。後來轉到洛杉磯加大就讀,機會難逢,看到前途,就拚搏起來,每星期的工作與讀書時間加起來約九十個小時。我不是例外。從香港去的學子,除了幾個嬌生慣養的,一般都工作「超時」一倍。有到火車站搬行李的,有敲門售貨的,有到唐人街洗碗或企枱的。我自己嘗試過的工作,足夠寫一本厚厚的書,不寫也罷。勤奮負責,不乏雇者,後來成績好,有獎學金,也有研究助理或教書助理的工作,應接不暇也。



比較過癮的是進入研究院之前,粗下的工作免不了,我的發明,是與一位同學合資,五百美元買了一部舊皮卡車(pickup truck),加五十美元買了一部用汽油的舊剪草機,到處敲門替人家剪草。市價八元,我們收五。兩人合作,剪得快,剪得好,約三十分鐘剪得客戶滿意。過了不久生意滔滔,但每天只能在課後操作一兩個小時,週末多一點。



我這一代的生活比不上兒子的,但比今天國內的勞工好。我父親那一代當然比不上我,也比不上今天國內的勞工。父親當年的拚搏與一些叔伯的艱辛,母親生時對我說完一遍又一遍。她就是要我知道成功的過程是怎樣的一回事。母親說,上世紀早期在香港工廠作學徒的不僅沒有工資,較蠢的要給老闆補米飯錢。幾個月可以學會的技術,學徒要先作洗碗、掃地等粗活,學滿師通常是五年了。幾位叔伯打上去,事業有成。父親勝一籌,晩上自修英語,加上學習,半譯半著地以中文寫了一本電鍍手冊。後來設館授徒,也賣電鍍原料。他的名字是張文來,被譽為香港電鍍行業之父,謝世後多年他的誕辰被拜為師傅誕。火盡薪存,今天在崑山的文來行,還在產出當年父親改進了的拋光蠟。小生意,但既然是父親的玩意,可以繼續就繼續下去吧。



提到上述,是要說明論生活與收入無疑一代勝於一代,但論到創業成就,以我家為例,卻是一代不如一代了。我可以斷言,如果新勞動法在神州嚴厲執行,有工作時間的上限,而每個被僱用的炎黃子孫都受到這上限約束,不可能有一個的成就比得上我的父親,不可能有一個比得上我,也不可能有一個比得上我的兒子吧。真實的效果將會如何呢?被雇的炎黃子孫中總有一些的成就高於我們一家幾代,但這些傑出之士一定是打茅波,違反了新勞動法!



朋友,想想吧。如果一個社會有老闆,也有員工,但老闆永遠是老闆,員工永遠是員工,那麼在新勞動法的嚴厲約束下,不會有員工殺出重圍,久而久之,整個社會就變為一個奴隸制度了。二十年前微軟發跡的故事令人欣賞。商業天才蓋茨把微軟的總部稱為校園(campus),內設飯堂,鼓勵衣履不整的青年不出外進膳,晚上燈火通明,不分晝夜地工作的無數。據說每星期工作逾百小時的不少。自甘為奴,被蓋茨剝削得過,因為十年後數之不盡的身家逾千萬美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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