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2, 2008

新勞動法別無選擇

《多難登臨錄》,三之三



《人民幣要以實物為錨》發表後,懂經濟的朋友說比我以前的解釋遠為清楚了,明白,好。還有不少讀者不明白。不要想得太深:試找一籃子不同的水果,每個寫上價格及重量,然後拿起我的文章逐點讀下去,每步以那籃子水果對照。



有四點這裡要澄清或補充的。一、我建議的以一籃子物品為錨彷彿昔日的金或銀本位制,但有兩點重要的不同。甲、昔日的本位制是以金或銀作貨幣,出口流失或供應不足很麻煩。我建議的是用金或銀之價作為基標(bench mark),市民可按基標在市場買賣成交,但金或銀的本身不是貨幣。乙、單用金或銀,可能的市價大幅波動很麻煩。用一籃子物品,籃子內的不同物品的相對價格自由浮動,但整籃子的總價(指數)不變,不會受到個別物價波動的影響。



二、物品可從期貨或批發市場選擇,二者之間批發市場(如果有足夠物品的話)較為優勝。這是因為期貨之價,雖然一般比較精確,有時容易出術。多年前巴西的咖啡豆就因為有人放假消息而搞出醜聞。我建議的籃子,物品的質量要精確,但只要央行言而有信,物價的精確性不是那麼重要。



三、固定了籃子的可以在市場成交的物價指數後,人民幣對所有外幣的匯率皆自由浮動。如果某重要外幣的匯率變動太大,人民幣調整指數的應對可能引起「貨幣戰爭」之見。但如果國內的所有價格自由浮動(包括工資),這些價格的浮動足以應對匯率的大波動,不需要調整那籃子的物價指數。所以在原則上,這籃子的指數調整隻宜用於調控通脹或通縮。要注意,好些時,外幣匯率的大波動是需要的,央行不要管。匯率變動的一個功能,是為國際競爭提供一個均衡點。



四、像今天那樣國際金融大亂,或歷來把經濟學者弄得頻頻出彈弓手的商業週期(business cycle),以一籃子物品為貨幣之錨會把這些煩擾平靜一下,其它有關金融的問題會遠為容易處理。



轉談新勞動合同法,我的立場早就明確。再談,因為資料愈來愈不對頭。讀到的報導,產出工資成本因為此法增加了百分之三十至五十,比八個月前我估計的高出約十個百分點。違法的不說也罷。廣東今年上半年的勞動爭議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約百分之一百六十(某區升百分之二百五十)。聽說一個法庭的書記員累得哭了出來。空置的廠房激增不論,整國看,廠房的月租每平米約下降了五元——看來還要下降的。感謝一位周姓女士。她替我找了幾天國家的總廠房面積,資料差一小點,不能用,但天文數字的損失可以肯定。如果再算進機械設備、人才流失、吵架費用,等等,以五釐年息率折現,我不知怎樣說才對。



我與中國的貧困農民結了不解緣。抗戰時在廣西一個今天遍尋不獲的村落住了一年,約八歲,沒有吃過一粒飯,不穿鞋子,單衣試水,背著比我小四歲的妹妹,在荒山野嶺找到什麼或可吃的就塞進她口中。村內的農民比我們一家七口還要窮,整生只在結婚與孩子滿月時有機會吃飯。當時農民告訴我,抗戰之前他們也是沒有飯吃的。早一年,一位在桂林的醫生說妹妹營養不足,不能活下去。今天該醫生應該死了,妹妹還活著。



日間拾薪,晚上替一位也是逃難的教古文的老師生火,在火光中他拿出幾本厚厚的書朗誦。我不知何解,但過耳不忘,今天還背得出的古文與詩詞數以百計。父親當時在香港,母親帶著六個孩子,無力供養,讓我背著妹妹到處覓食,過程中我對農作有深入的體會,二十多年後寫論文《佃農理論》,對農業資料的處理自成一家,驗證該理論的第八章,把老師艾智仁與芝大的兩位莊遜嚇了一跳。因為這一章,我被邀請在芝大教過一個學期農業經濟。高斯後來說那是不可能被超越的實證研究。



今天老了,回顧平生,我是個沒有從小認識的朋友的人。當年認識的小朋友都餓死了。今天高舉以新勞動法協助窮人的眾君子真的見過窮人嗎?他們見過小朋友在面前餓死嗎?驅之不去的回憶,是七歲在柳州中正中學附小時,一個變黃變腫的小女同學問:「我快要死嗎?」年小無知,我答:「他們都說變黃變腫是要死的。」她再問:「我做錯了什麼呢?」答不出,我哭了出來。



當年的小朋友不少比我聰明。後來自己近二十四歲才進大學,知道機會難逢,拚搏,考第一如囊中物,十年後就成為正教授了。但我想:我可以,有機會中國的青年不少也可以吧。這樣的背景,是我後來極力為中國的窮家子弟爭取自力更生的機會的原因。



這些年我反覆推斷,考慮到神州面對的侷限與各種複雜問題,得到如下結論:經濟發展要顧及的焦點,是窮人,尤其是窮家子弟。補貼不宜,因為長貧難顧,餘下來就是要設法放開他們自力更生的機會了。這類推斷我的準繩度早就前不見古人,而衷心說實話,這方面北京做得好。是不容易的工程,但做得好。我的投訴,主要是教育上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其中好些是快不來的。想不到,新勞動法的引進,把那窮人發展的大好形勢打折了。不是想不到此法會有如此這般的效應,而是想不到北京會推出此法。



北京的朋友老是不接受,在中國面對的資源與人口的侷限下,老少不論,工作年齡的農作人口不應該超過百分之十,而百分之十五是強可接受的上限了。農地太少,某些農產品是要進口的。這裡的要點,是農作人口大幅下降,不會大減農作的總產出。理由可不是因為有什麼隱蔽性失業,而是在中國傳統的農家作業制度下,每年只有兩三個月是繁忙期。幾年來這農家作業的傳統結構有了很大的轉變。大約二○○○年吧,職業農工的運作開始,不久後盛行。把牛宰了,引進小機械,耕、種、收成以每畝算價,而出外工作的,尤其是從事建築行業,在農忙時間回鄉幫一下。市場也因而協助農民選擇各種輪植圖案,讓職業農工不停地工作。(中國傳統的輪植知識無敵天下,四十年前我在《佃農理論》中解釋得清楚。)這些資料我跟得緊,不是政府數據,而是在實地找了好幾個查詢站。我因而知道農民的收入,從二○○○到二○○七,每年增長達百分之二十。繼續下去,加上農產品之價再升,大約十年後農民的生活水平會與城市的中等人家看齊——平均不會看齊,但農家的平均與城市的中層會。



新勞動法的禍害是容易解釋的。工業成本上升,租值近於零的接單工廠紛紛倒閉,回鄉耕田潮急升,等等,大家都知道。這裡我要讀者考慮最低工資的推論。一個工人的工業產出貢獻低於法定的最低工資,工廠不會僱用。怎麼辦?不回鄉,在城市行乞,或盜竊,或望政府救濟,對社會的貢獻皆負值。這位無業仁兄可以轉到街頭賣小食。環保不論,賣小食對社會有貢獻,而因為風險較高,收入可以高於最低工資。但有兩個問題。其一,工廠可以作為學校看,工作勤奮,學得多,前景遠比賣小食好。其二,工業可以容納很多人,賣小食或作小生意,競爭者增加就要一起虧蝕了。



我很明白北京的處境:新勞動合同法是成文法,不容易揮之使去。不揮之,地方政府像今天那樣忙顧左右,工人吵起來卻不能不依法辦事。工業的投資者見新勞動法的陰影還在,多半不敢下注。目前,北京當局對農民的補貼相當慷慨:回鄉潮急升,安撫一下無可厚非,但這顯然不是長遠的善策。



是的,如果新勞動法堅持下去,不管地區政府怎樣打松章,中國的貧富兩極的嚴重分化一定會出現!我想了很久,也跟一位懂法律的研討過,總是想不出有什麼變通之道,能把新勞動法的不良效應化為零。



成文法是可以取締的。新勞動法別無選擇,取締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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