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5, 2009

中國醫改要純從病人的利益著手

發表了兩篇評論中國醫改的文章,本來不打算再寫,但網上讀者回應多,其中不少出自醫生或曾經學醫的。他們說實情,講道理,反映著中國的醫改是刻不容緩的。讀者一般支持我的看法及建議,但也有認為我對國家的醫療情況知得不多。我不是專家,知得不多,但不算少。可以破口大罵的話題數之不盡。然而,寫改革建議的文章,退一步看問題,客觀一點,客氣一點,有機會增加說服力。寫醫改,我著重於原則上的建議,提出大方向應該怎樣走。當然,書生之見只不過是書生之見,被接受的機會甚微。說過了,我不是個改革者,不認為自己可以影響社會,如果執著有關當局接受自己提出的,早就氣死了。三十年前我可能是第一個看到中國將會出現曙光的人,執筆為文是希望炎黃子孫可以生活得好一點,可以發揮一下他們的天賦。希望與改革是兩回事。我的專業訓練是對問題看得客觀,對重點拿得準,而分析是練得快而精確的。沒有誇張︰一些職業籃球手射三分球可以看也不用多看,乒乓球的國手抽擊是想也沒有時間想的。這是專業,在經濟分析上我有類同之能。

兩期前寫醫改的題目是《醫療改革是大難題》。醫改永遠是大難題,而中國有十三多億人口,絕大部分遇上重病沒有錢求醫,難上加難,要怎麼辦才對呢?如果中國的醫療是一盤生意,可做可不做,我會建議北京的朋友不要染指。問題是見死不能不救,而明知機會近於零,心底裡我還是希望貧困的同胞可以得到一點適當的醫療照顧,說不定健康可讓他們在事業上殺出生機。

人多資源少的頭痛問題不論,醫療有兩大困擾。其一是顧客(指病人)一般不知道購買的(指醫療)是什麼,為醫者的欺騙行為容易發生。其二是醫療這個行業,歷來利益團體繁多:從醫生到護士到醫院到官員到藥廠到藥商,都有他們的利益要求。這樣一來,醫改會容易地得到分餅仔的效果。相近的情況世界各地都有,而慣於論關係、說檯底的中國,分餅仔恐怕是醫改的必然效果。

我認為考慮到中國的局限,人家怎樣辦北京不要管。北京要完全不管任何團體的利益,只集中於病人的利益上細想。經濟理論說,只要病人的利益獲得維護,有關醫療的各行各業也會得到維護。這正如市場上的任何產品,只要消費者滿意,所有產出及提供產品的人的利益都會得到適當的回報。醫療是因為訊息費用太高,魚目經常混珠,利益團體各謀政府保護是慣例。在中國面對的局限下,減低醫療的成本對維護病人利益有關鍵性,維護利益團體是背道而馳的。這也是說,任何略帶奢侈的制度都不要考慮。

我反對醫院公立是其中的一個重要例子。香港今年的公立醫療預算是三百三十三點八億。這大約是人均每年四千八百元。香港的公立醫院也收費,收廉費,而其它私營的醫生及醫院的成本是沒有算進去的。說過了,香港的公立醫療辦得好,但成本那麼高,是否過於奢侈了?以中國十三多億人口算,那是每年六萬億。這樣花錢,炎黃子孫不會病死,而是會餓死的!

當然,中國搞公立醫療費用不會那麼高,但廉費的公立的恐怖,一言難盡。二十多年前,香港還未搞奢侈公立醫院的時候,我的兒子在跑馬地給汽車撞倒。我在場,當然緊張。警察先生指明要到鄰近的公立醫院才可以落案。到了該院,我和兒子等了整整三個小時才獲得任何醫療人員照顧。如果兒子有內部出血,早就一命嗚呼。警察先生說轉私院他們會當意外沒有發生過,公院人士說要排隊,急不來。這是公立。私立的既可省錢,也較有效率,出不起錢的可由我提出過的醫券制幫助,也有其它不影響私營效率的補助窮人的方法。

目前國內盛行的一個醫療建議,是醫、藥分家。這是說醫歸醫,藥歸藥,不要讓醫生兼賣藥。當然有道理,因為醫生賣藥,可以賺醫費之外再賺藥費的回扣。不止此也,好些醫生隱瞞著用的藥是何物,從而隱瞞病情,好叫病人多光顧。醫德如斯,夫復何言哉?

問題是如果醫、藥分家,責任的劃分會出現問題。治不愈,或弄死了病人,是誰負責的?美國的醫、藥分家是個成功例子,但對中國來說也是過於奢侈了。美國的藥房一律有藥劑師長駐,而拿得藥劑師的文憑,所需時日跟拿博士差不多。一個藥劑師每小時的薪酬五十多美元,當然會算進藥價那邊去。目前的中國不僅不可以有這樣的奢侈「享受」,而從勞苦大眾的角度看,醫藥最好不用有商業招牌的,可以用原料(generic)醫藥就要用。這裡那裡節省幾塊錢,可救命無數。

我不反對醫、藥分家,而是認為分與不分的選擇,要看效果相近的哪方面的成本較低。北京的朋友聰明,只要能漠視任何團體的利益,他們會想出其它好辦法。重點是治療有所失誤時,我們要能清楚地鑒定是誰的責任。醫生兼賣藥,藥是何物?是何價?是哪位藥商供給的?有回扣嗎?這些問題一律要說明。我也認為造假藥的要以造假鈔的刑事處理,賣假藥的要視為與推銷假鈔同等的罪。

所有醫療服務皆私營不足夠。我們需要的是所有私營的服務都有足夠的市場競爭。我不要聽到任何言論——其實是藉口——說這裡那裡政府要管,從而促成壟斷或寡頭競爭的情況。這些言論我聽了數十年,拆穿了西洋鏡,都是為了維護某些團體的利益。

當然,我們不可以讓資歷不足的行醫,或容許瞞騙的行為,或讓頻頻犯錯的醫生或醫護人員或醫院逍遙法外。但我深信,只要權利界定得清楚,市場的競爭會大量地減少這些不幸情況。我也認為政府要做的,是大量提供疾病的普通常識,強逼醫療行業公開他們銷售的是些什麼。

很不幸,在醫療上中國要顧及很多人,而我卻想不到任何理由因為人窮所以命賤。我不同意好些關於人權的言論,但不認為自己的生命比窮人的珍貴。既然生命的本身沒有貴賤之分,中國的醫改要集中在維護病人的利益來處理。尤其是窮人,因為對有錢的人來說,醫改怎樣亂改一通也為禍不大。天下沒有出得起錢而找不到適當醫療服務這回事。讓市場的競爭顧及窮人的疾病,有錢的不可能不被顧及。這是我敢賭身家的另一個張氏定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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