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30, 2004

憶戴維德

戴維德(Aaron Director,一九○一——二○○四)謝世了,享年一百零二歲。他是二十世紀經濟學大師佛利民的太太的哥哥。佛老曾經對我說:「從來不敢說自己的思想比得上戴維德。」沒有聽過佛老這樣高舉一個學者。

對今天的「學術」是很大的諷刺。戴老只有一個學士,不喜歡發表文章,在香港的大學不可能找到一份教職。但他不僅曾經教於哈佛,而且是芝加哥經濟學派的中堅人物。戴維德創立了法律經濟學,主導了反托拉斯案例的研究,而一九五八年起由他主編的幾期《法律經濟學報》,水平之高前無古人。沒有戴老當年的準確判斷,今天可能沒有「高斯定律」。就是名氣比他高得多的海耶克也曾經得到他的提拔。在芝大的法律學院教經濟多年,桃李滿門,美國不少大法官是戴維德教出來的。

純從法律與經濟的學術思維衡量,以影響論英雄,整個二十世紀沒有一個學者比得上戴維德。這個家中沒有電視,衣著差不多天天一樣的人,追求真理的堅持與沉著是我平生僅見。思想清晰,不知為不知,但一旦肯定了答案寸步不移。巴賽爾曾經說,經濟學行內可以拿一百分的學者,只有一個戴維德。

我是因為接受了戴維德的傳統而從來不用銜頭,沒有半張名片。這傳統說,學問這回事,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用不著任何粉飾。

進入研究院的第二年(一九六二),我開始注意戴維德的思想。他的捆綁銷售的口述傳統深深地吸引著我,使我廢寢忘食。萬國商業機器強迫租用電腦的客戶購買當時用電腦必需的紙卡,被美國司法部起訴,說萬國意圖把電腦的專利伸展到沒有專利的紙卡那邊去。戴老認為專利不可能從一種產品伸展到另一種產品。他認為捆綁紙卡是為了量度電腦使用的頻密度,而這樣做是為了價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十九年後,戴老問我對捆綁銷售的看法,我說他的「量度」思維是天才之筆,但價格分歧卻是錯了。他同意,說自己從來不認為價格分歧的假說是對的。這是大師的風範了。

不容易找到一個像捆綁銷售那樣精彩過癮而又需要解釋的實例。這現象清楚明確,而萬國機器之外還有其它行業有類同的行為,但為什麼當時所有的經濟理論都提供不出解釋呢?

當年我想,微觀經濟只有資源使用與收入分配這兩部分,加上時間就是利息理論,再加上貨幣就叫作宏觀,但捆綁銷售這類行為要放到哪裡去呢?想來想去找不到安置的地方。這使我意識到經濟學的整體有一個很大的缺口,而如果這缺口不好好填補,微觀與宏觀加起來是一座沒有完成的建築物,很容易會倒塌下來。

戴維德的思維影響了我的博士論文——《佃農理論》——的出發點。捆綁銷售顯然是另一種價格安排,而佃農分成用一個百分比,沒有價,也顯然是另一種安排。因為沒有價,使我想到合約結構那方面去。愈想愈清楚,除了一次買斷,所有合約都是結構性的,而捆綁銷售只是電腦租用的合約結構中的一部分。這樣推下去,每種合約安排都是一種制度,解釋一張小小的合約與解釋一個國家制度的整體是類同的現象解釋。這樣看,合約的安排是資源使用與收入分配之外的另一組重要現象,是需要填補的大缺口,不填補我們根本不能真的明白資源使用與收入分配的現象或行為。

今天盛行的新制度經濟學有好幾種版本,其中用上機會主義或博弈理論的我不苟同。但從分析合約安排的角度來處理這門學問,卻起自區區在下——在《佃農理論》之前沒有經濟學者對合約有興趣。只是我自己清楚知道,我的合約分析源於戴維德的捆綁銷售的啟發。這條路我走了四十年,其中一九八一年以這分析準確地推斷了中國會走的路。

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到了芝大,認識戴維德。該年底我探討佃農分成與固定租金的選擇,六八年的春天寫好了《交易費用,風險規避,與合約的選擇》的文稿。史德拉(G. J. Stigler)說有趣,要將該文在他的工作室(workshop)討論。在座數十人,其中十多位是頂級人物。前排正中坐著的是高斯與戴維德。我注意戴老,因為該文的思維是來自他的影響。他木無表情,兩個多小時半句話也沒有說。過了一天,在教授用膳的地方,戴老慢步向我走來,在我面前停步。我立刻恭敬地站起來,他只說一句:「你昨天的文章是幾年來我讀到最好的。」然後轉身而去。我還站著,禁不住流下淚來。

戴維德就是有這種無與倫比的感染力。他讚一句,我就如中巨彩;他提出質疑,我幾個晚上睡不著。我的每一篇英語文章他都讀,只要他不說話,我就知道過了關。是的,每篇英語文稿,下筆時我老是想著不知戴維德會怎樣說。

不一定要把文章寄給戴老閱讀的。他不喜歡寫,但喜歡讀。一篇不大重要的小品,分析優質座位的票價為何偏低,解釋是如果優質座位不先坐滿,購買低價座位的會在開場後坐到優質那邊去,所以東主的訂價,要讓優質座位的票先賣出,因而票價偏低。文章發表後我收到一封無名又無信的「信」,內裡只有兩丁方吋的雜誌報導,剪下來的,說某君買了廉價票,偷偷地坐到貴價那邊去。我一看就知道是戴老寄來的。

八二年回港任職後,過了幾個月到洛杉磯加大為戴老的八十大壽祝賀,見到他。那是最後一次。一九八三年發表《公司的合約本質》,是自己稱意的文章,很想知道戴老怎樣想。不敢寫信去問他(他不會喜歡我這樣做)。等呀等,沒有收到奇怪的信。大約五年後,一位訪港的學者朋友帶來一個口信,又是一句。戴老說:「公司的解釋終於被史提芬找到了答案。」

一九九三年帶佛利民再到中國一遊,勞師動眾,其實是希望戴維德一起去,因為早幾年聽到他希望我能帶他到中國一行。寫信邀請他,回信使我傷感。他說老了,眼睛看不見,還是讓米爾頓到中國後向他細說一番吧。高斯與戴維德都沒有到過中國,是中國的不幸。他倆是那樣關心中國的人,只聽我和米爾頓說是作不得準的。

戴維德沒有孩子,但很寵愛朋友的孩子。他是個了不起的木匠,喜歡親自設計、製造拼圖玩具給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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