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17, 2005

傳世文章

本來打算以《怎樣寫傳世文章》為題,恐怕讀者問:你懂得怎樣寫,為什麼不多寫幾篇給我看?是重要的問題。寫文章當然不是為了傳世:下筆時難以肯定,只為傳世就不用動筆了。但說文章傳不傳世對作者毫不重要,無關痛癢,卻是謊話。為什麼作者希望自己的文章傳世,是上蒼賜予的基因使然,我不懂。

區區在下,世俗人也,希望自己的文章可以傳世。最近朋友傳來一些關於我的英語文章在國際上被引用的資料,翻來覆去衡量一下「傳世」的特點,若有所悟,恨不得自己能從頭開始。當然,這是幻想。創作這回事,幻想一下也無妨。

說到世俗之見,古時的聖賢與我差不多。李華寫《弔古戰場文》,完稿後自知可以傳世,收藏起來,秘密地讓專家朋友讀一次。蘇東坡寫《赤壁賦》,也自知可以傳世,恐怕有政治問題,不敢示人,但鄰居有人聽到他晚晚朗誦。王勃寫《滕王閣序》,厲害不是王勃,而是不服氣的新閣主閻公。後者聽到「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就站起來,說:「此真天才,當垂不朽矣!」朋友,如果你有閻公的判斷功力,拿幾個諾貝爾獎不會是大問題吧。

是說笑,但笑話有真理。我恨不得當年自己有今天的判斷力。這是指學術文章,不敢多說其它。要說的是任何人對任何作品的傳世機會有一級的判斷,佔了一個大甜頭。單是收藏藝術作品,頂級的傳世判斷者可以發達。如果七十年前看上塞尚的畫,小小投資,三十年前可以退休。十多年前我和朋友研討替一個基金收藏現代中國畫家的作品,選六個,中四個。這是說,在今天畫價急升的情況下,我們選的四個的畫價升幅高於平均升幅,兩個低於平均升幅。很可能是幸運,因為今天升幅最高的曾經跌得焦頭爛額。

個人對經濟文章的判斷,似乎比對藝術作品高一點。七十年代初期美國某些好事之徒創辦了文章引用指數,是好是壞應該是唯一的量度文章傳世的指數了。有不可靠的例外。大錯特錯的文章可能因為荒謬而被引用多次;作學報編輯寫文章會多被引用(被擦鞋也);博士生多的教授會有多學生引用的著數;毫無創意的概括性文章(survey article)引用次數較多。這些「不可靠」的因素不能持久,所以我認為引用次數之外還要加上歷久不衰的準則。行內的朋友認為一篇文章在國際上被引用五十次以上,算是小經典,有點傳世味道。這方面我要加上三十年不衰。二者合併不容易,因為絕大部分的經濟文章不容易被引用三幾次,而過了十年八載一般沒有人記得。

最近朋友提供的關於我的英語文章的引用次數資料,竟然有七篇達到上述的二者合併的準則。計算機打出來的SNS CHEUNG,加上文章發表的學報與年份正確,錯不了,可惜有時S CHEUNG也是區區在下,沒有算進去(引用次數可能因而算少了四分之一)。該七篇的發表時間與引用次數如下:

(一)《佃農理論》(是書),一九六九年,引用二百四十次。
(二)《合約結構與非私產理論》,一九七○年,一百六十九次。
(三)《公司的合約性質》,一九八三年,一百三十六次。
(四)《合約的選擇》,一九六九年,八十九次。
(五)《蜜蜂的神話》,一九七三年,六十八次。
(六)《私產制度與佃農分成》,一九六八年,六十七次。
(七)《價格管制理論》,一九七四年,六十一次。

上述只有《公司的合約性質》少於三十年,但該文越來越勇,將來有機會超出《佃農理論》的引用次數。還有一篇可以肯定。那是一九九八年底發表的《交易費用的範疇》,目前只被引用了十九次。但文章通常要在發表三年後才開始被引用,那麼只兩三年就被引用了十九次,形勢大好,以我一向的文章生存圖案,二十年之後該文被引用超過百次應該沒有問題吧。

我的英語文章不多,而正規地為學報寫的更少。從後者看,依照上述的被引用五十次加三十年不衰的準則,我大約有一半考及格。格外用心寫的有三分之二及格,而在上述的七加一的八篇中,有四篇在完稿時就知道有機會傳世。那是「三」、「五」、「七」與「加一」(「三」非常肯定)。這可見我對經濟文章的判斷比對藝術作品的判斷可靠得多。

給後學的提供一些線索吧。

(一)從傳世的角度看,一百篇文章每篇被引用一次,加起來一百次,遠不及只一篇被引用二十次來得重要。

(二)只要學報能被多間大學圖書館收藏,學報名頭的或大或小不重要。大名比小名較早被人引用,大約早兩年,只此而已。還有,評審與不評審毫不重要。上述的文章沒有一篇經過正規評審,就是一九六九年出版的《佃農理論》那本書,芝加哥大學出版社的編輯只看一章就決定出版了。理由很簡單。如果評審員懂得寫傳世文章,不會有時間評審。

(三)文章清楚重要。《蜜蜂的神話》以清楚取勝。如果當年寫《價格管制理論》能多花半年時間,寫得一清二楚,今天的引用次數可能超過二百。《合約結構》也寫得不夠清楚。如果清楚一點,其思想不會常被人借用而不提到我。(今天盛行的incomplete contract、implicit contract等話題,皆出自該文。不是說他人抄襲,而是他人讀了,聯想到些什麼,認為是自己的新意,不需要提到我,跟著的後起不會知道出處。)

(四)傳世文章要有點新意。新意容易,發展新意困難。有了一點新意,認為有可乘之機,就要不斷搾取,盡量把小小新意一般化。所以有時為了一小點新意,要想好幾年才動筆。不這樣做,只簡短地提出新意,拿彩的是發展你的新意的人。(今天盛行的效率工資理論(efficiency wage theory),其重點與我在一九七六年發表的關於座位票價偏低的一個論點一樣。但當時不認為重要,只三幾句就帶過了,走了寶。)

(五)趣味性非常重要。要推廣一點新意,務求一般化,途中你要不斷地向「過癮」那方面想。示範的例子永遠要選生動精彩的。(《蜜蜂的神話》的中心例子起於米德,重複這例子的文章無數。我再重複,因為這例子的確過癮,傳世是我而不是前人。我只證明該例子是錯了,寫得清楚,沒有其它重要的貢獻。如果不是蜜蜂與蘋果,類同的證明不會有作為。)

說了上述,恨不得時光倒流四十年,以今天的判斷從頭寫英語經濟文章,我有信心十篇有九達到上述的及格準則。我也有信心一年發表兩篇這個水平的。錯過了,不是沒有新意,不是沒有興趣,也不是不用功,而是當年判斷力不足,也低估了自己可以做到的。中語文章近千篇,這些是另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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