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26, 2006

品味趣談

品味何物不容易說清楚,真的不容易。然而,你說這個女人可愛,他說崇拜某君子,皆品味也。這裡要談的品味,不是男人對女人的品評,也非論酒樓菜式,而是造詣上的品味。是的,任何造詣,成敗得失,或多或少要講品味。算你技術超凡,或天才絕頂,如果品味塵下,或俗不可耐,你的成功機會近於零。

主觀的品味,要來一個客觀的分析,不容易。但這是個重要話題,要嘗試分析一下。首先是大家同意真的有品味這回事。不能說是風格——風格主要是作者個性使然,個性不夠獨特明確的,不會有自然流露出來的風格。刻意地自創風格的藝術家不少,但一般是做作,令人反胃。

品味是作者取捨的效果。題材要取捨,有了題材其中內容細節要取捨,而細節之間的轉接也要取捨,皆有品味的成分。以我熟知的經濟學文章而言,取捨要講重要性,要講趣味性,而後者則包括生動過癮了。不容易。奈特一九二四年發表的關於社會成本的鴻文,其思維非常重要。無疑是大師手筆,但奈特的品味有不足之處:過於湛深,選擇的例子不夠清晰,而轉接之間不夠生動精彩——捉到鹿不懂得脫角也。到高斯一九六○年發表社會成本,思維與奈特的極為相近,但高斯的處理,品味明顯地勝了一籌,得到足以傳世的高斯定律。

寫這篇文章的起因,是我認為品味這回事,很可能不是天賦,而是後天學得的。起碼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可從後天學得。若如是,分析一下品味,對後學的會有助。首先是我察覺到品味的高下與智商無關。數之不盡的聰明人,品味平平,其作品不能令人耳目一新。高品味的作品,不會令人感到俗不可耐,容易記得,傳世的機會就提升了。這就帶來我要說的另一個重要發現:品味奇高的作品,其作者可以是個粗俗的人。歷史上最有名的例子是莫扎特。考粗俗試,莫扎特可得九十分,但他的音樂作品的品味之高,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也。昔日在西灣河太寧街認識的沒有讀過多少書的朋友,考粗俗試大部分及格,但於今回顧,品味一般是中上之選。品味與文采應該有點關係:粗口說得流利的人,多多少少有點文采。

是奇怪的現象。任何作品,不管哪門哪類,只要有「俗氣」呈現,高品味就談不上。然而,以莫扎特為例,毫無俗氣的高品味之作,作者可以是個粗俗的人。我想,粗俗與庸俗應該有分別:前者可以講品味,後者不成。我們大概可以將俗氣與低品味掛鉤:高品味的俗氣作品不存在。這裡要回頭說奈特一九二四的鴻文。該文品味不高,但沒有俗氣。這可見沒有俗氣是高品味作品需要的,但不足夠。

記得十六年前初學書法,拿起毛筆不知從何著手。啟蒙老師黃苗子堅持我寫給他看。只寫了七八個字,苗子說:「你可以學書法,因為沒有俗氣。」後來上海的一些書法前輩與老師周慧珺都那樣說,我就用功學下去。這幾年練習少了,有空閒日子一定捲土重來。

我為書法上何謂「俗氣」這個問題下了心機研究,可以意會,不容易說得黑白分明。研究的方法是花數千港元買了一整套書法大全,其中包括了所有前輩書法家的作品,細心品嚐,然後向周老師求教。得到的結論,是沒有俗氣的書法,多多少少有點天真,而天真者,只不過是一種不做作的自然表達。

這就帶來一個關鍵性的話題。有些人容易自然表達,另一些怎樣嘗試也免不了有點做作,俗也。問題是天真自然這回事,是天賦的嗎?還是後天可以學得?思量良久,我認為可以學得,雖然有些人學得困難,有些學得容易,而有些奇怪地不需要多學。後者彷彿有點天賦,但也可能是從小就受到某些外來的「天真」影響,長大後,只要有高品味環境的培養,天真之意就來得方便了。

我於是想到詩詞那邊去。詩詞是最著重表達感情的文字,而迫出來的感情表達,是做作,俗品無疑也。這方面,詩是最容易使人感受到天真之意的。我想到李白,那個天真瀟灑、掉臂獨行的天才。跟著想,一個衷心欣賞李白的人,背得出他的詩,不會大有俗氣吧。結論頗為明顯,或起碼有點可以接受的吸引力。這結論是:雖然無數寫詩的人寫得俗氣沖天,但懂得欣賞詩的人,知道何謂詩意的,不會俗到哪裡去。如果這觀點是對的話,那麼天真的品味是可以在後天培養的了。

藝術與科學有不同之處,但論到品味高下,我不認為藝術與科學有什麼不同。品味本來就是藝術!我於是認為,要培養品味,比較容易是從藝術入手。藝術,甚至被認為是藝術大師的,可以有俗氣,品味不可取也。回顧歷史,俗氣不論,怪誕不經的藝術家可以成名。無數的人天天看到皇帝的新衣。於是,以不同為創見,以做作為風格的藝術家也可以賺大錢。然而,人類的內心深處有共鳴,這些刻意「發明」的作品不能持久地被接受,歷史不知重複過少次了。皇帝沒有新衣,假以時日,總會有人大聲叫出來。

轉談科學——我熟知的經濟學——已故的史德拉的文字品味實在好。這個人是思想史學家,懂得欣賞藝術。對題材選擇的品味,我認識的有水平的經濟學者,沒有一個是毫無天真個性的。從我很相熟的經濟學者看,最天真莫如自己的老師艾智仁。選擇研究題材,我主要是受到艾師的感染。後來遇到不少天下高人,或多或少對我都有點影響,但艾師先入為主,就是四十年後的今天,遇到認為值得動筆的題材,很多時我還是幻想著艾師會怎樣說。至於分析文章的細節與轉接,數十年前,每一處我會無意識地為這位那位老師或朋友下筆。今天自己老了,旁若無人,隨意揮灑,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從來沒有嘗試過做作,今天要做也做不出來。

說一件作品的品味好,是說有趣味,變化生動,天真自然。這也是說,任何作品,不管是哪行哪業,可喜的,多多少少有點藝術成分。如果要成為大作,則要加上重要性。後者是另一回事,是本文的題外話了。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