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27, 2003

從新書桌說起

去年買了一張新書桌,比小孩子拿得一件新玩具還要高興。是深色的,近於黑,設計古雅,但有新潮的簡單味道。寫作時我不喜歡被任何刺眼的物品分心,深色與簡單古雅是歷來的選擇。深色容易找,但簡單古雅可遇不可求,去年運氣好,一下子就碰上了。



書桌不大(寬五英尺),是重木造的。木造的書桌使我有溫暖感。試過了,我不能在玻璃或金屬的書桌上寫出好文章。朋友,你可以在雪地上做愛嗎?



我不是在說笑。寫文章就像做愛——與思想做愛。要思想天馬行空,推理來去縱橫,感情自然流露,寫作時的環境,手之所至,目之所及,都要舒適、稱意、安詳。不需要是貴重的,但要使作者不分心。



我用的稿紙是黃色的——白的刺眼——要訂造。每頁只有二百五十個格子,但我寫過格,平均每頁只寫大約一百五十字。試過訂造格子較大的,不成,因為我的習慣是寫過格。只是行與行之間分開而沒有格子的,也不成,因為我喜歡有爬格子的感受。



不用原子筆,要用墨水筆。這是我寫作最奢侈的地方,因為廉價的墨水筆不容易——甚至不可能——買到稱意的。我有近十枝墨水筆,皆精品,平均價格不下四千元。我喜歡墨水流出來的感受,選的是筆尖軟、圓滑,墨水出得快。購買墨水筆的方法自成一家。先討價還價,說好了,然後給賣家五十元多選一枝,說明起碼要有二十枝同樣的中線條的筆可選才通知我。



墨水也講究。永遠用Parker牌的墨水,藍黑色的,因為這牌子的墨水不傷筆,出得快。但墨水瓶卻選Mont Blanc造的。買一瓶後者墨水,棄墨留瓶,把前者的墨水不斷地加進去。



書桌上的燈,討厭用新潮、專為寫字設計的,而先進科技的怪燈泡更不用。要奶白帶黃而柔和的光,不暗,燈罩簡單設計,要圓的,燈柱不刺眼。去年購買新書桌,順便配購座椅,選了很久也不稱意。最後買到的,回家後覺得大了一點,過了一段時期才習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是老生常談。奇怪是我對「利其器」的要求與眾不同。搞攝影,影友們對照相機重視。我不重視,只是要求鏡頭開盡時內裡的片頁不起角。寫書法,首要是毛筆好,次要是書寫的面夠大,再次是宣紙的質量,而歷來書法家重視的墨,我卻認為不大重要。後者是因為要增加墨色濃淡的變化,水與墨並用,墨本身的質量就不是那樣重要了。這正如有些人把汽水加進紅酒一起喝,紅酒本身的質量是不重要的。



奇怪,沒有聽過寫文章的行家說要「必先利其器」。我是需要的,而且越來越苛求。這可能是因為寫作是環境的事,其需要顧及的瑣碎事項太多,行家們沒有注意吧了。



我認為自己的苛求是對的。寫作是純思想的玩意,要寫得好,所需的集中力遠超其他我嘗試過的。經驗是,一般可讀的文章還可以馬虎從事,但要偶得佳句,文章渾然一體,腦子不自然發揮就無法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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