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 2004

何謂險?何謂怪?

兩星期前在這裡發表《險而不怪的追求》,談藝術。曾經寫過百多篇關於藝術的文章,而三年前出版的結集——《五常談藝術》——算是暢銷,但記不起有哪一篇談藝術的獲得《險而不怪》那樣大的讀者迴響。可見在同一題材動筆,轉換一下角度,沒有特別期望,可能搞起一點波濤。

讀者對《險而不怪》的興趣,主要是要知道「險」與「怪」怎樣分開來。何謂險?何謂怪?我自己可以分得開來嗎?直覺的答案很容易,因為藝術是主觀與感受的判斷:我說險就是險,說怪就是怪。但這種武斷強辭奪理,沒有說服力。要怎樣向讀者解釋才對呢?險與怪之分愈想愈湛深,有些地方我搞不清楚。不夠充實內容寫這篇文章,但斷斷續續地想了十多天,抽不出時間為《南窗集》想其它題材,要按期交稿了,就迫著試「論」一下險與怪之別吧。

毫無疑問,藝術以險為上,以怪為下,而技術的不濟、老土與庸俗等是其它話題了。在險與怪之別這重要話題上,頭痛是印象畫派的例子。十九世紀中葉的法國印象派畫作,被當時的評論者認為是怪,冷嘲熱諷,但幾位收藏家欣賞,認為險得精彩,看準了下注,賺錢之外還贏得名留千古。梵高的畫,生前只賣出一幅,當然也被認為是怪了,其實是險絕,今天梵高的畫價冠於天下。

這就帶來一個問題。十九世紀歐洲懂藝術的高人甚眾,但有一段長時期大部分的藝術評論者以為險是怪,走了眼。今天區區在下的藝術修維怎樣也比不上昔日法國的老前輩,他們分不開險與怪,我今天怎敢說懂得怎樣分呢?歷史的經驗,是懂得分辨險與怪,投資藝術作品佔了一個大便宜。

稿期所限,搞不清楚也要說說。讓我從四個中國詩詞例子說起吧。

例一。唐代李賀《古悠悠行》其中四句如下:

「今古何處盡,千歲隨風飄;海沙變成石,魚沫吹秦橋。」

例二。杜甫《春望》前四句:

「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

例三。李清照《聲聲慢》開頭七個疊字: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慼慼。」

例四。辛棄疾《青玉案》最後四句: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上述四個例子皆險絕,不是文字之險,是意境之險。從何說起呢?說有新意是看錯了:險一定有新意,但有新意不一定險。前思後想,我認為算得上是險的表達要有三個條件。其一是有想像力;其二是有點誇張;其三是有一般人接受的幽美感。

李賀的「千歲隨風飄」,杜甫的「恨別鳥驚心」,李清照的七疊,辛棄疾的「驀然回首」,其想像力的確超凡。誇張嗎?李賀的「魚沫吹秦橋」,杜甫的「感時花濺淚」,李清照的疊字再重複(尋是覓,冷是清,淒是慘是戚),辛棄疾的「千百度」,皆誇張之辭也,但不過界,可以接受。好比在遊樂場坐過山車,不誇張一下不會有險意。是的,要引起外人內心深處的共鳴,搞藝術的高人很懂得不經意地帶觀者坐過山車,使觀者的內心和弦震動起來。

最後的第三點——一般人接受的幽美——也重要。這是險與怪的主要分別。前所未見的怪算是新意,而怪作可以有想像力,也可以很誇張。怪作沒有的是幽美。何謂幽美呢?愛美是人之常情,但美有多種,包括有苦味的。我認為幽美是可以持久的美。一個正常的人——一般人——不一定懂藝術,但如果花時間去學習欣賞一件藝術作品,到最後不想捨之而去,是作品的幽美吸引著他。怪作就沒有這種能耐了。

我不是個藝術家,只因為作經濟分析時思想非常集中,久不久感情要發洩一下,就想到藝術那邊去。藝術歷史與理論讀過不少,但動手胡亂地搞,只求感情有個好去處,是人之常情,不需要學過,更不需要是個藝術家。攝影我是下過功夫的,而說過了,自小對光有深入的體會。個性使然,我喜歡把自己要做的推到盡來過癮一下,因為這樣才可以得到痛快感。這可能就是孫過庭說的「務追險絕」了。

《險而不怪的追求》發表時,刊登了一幀題為《九寨的幽靈》的攝影作品,為「險」示範也。影友們見到,皆說該作經過電腦出術。不對。電腦沒有增減什麼,但技術是自己一九六五年的發明。很過癮的技術,刻意地神秘一下,外人就誤以為是電腦出術了。電腦的本領雖高,對光的處理可不及我。

務追險絕,在《九寨的幽靈》這作品中,我把太陽弄得汗如雨下,再把這太陽放在擲石可達的近距離。這是險,而因為自己喜歡這樣的誇張,不覺得是怪。不知讀者同意否?

這裡刊登的《雪融的時候》,也是用上一九六五年發明的技術,也是鋌而走險。在黃龍遇到平生僅見的雪景:大雪之後大暖,陽光烈照,雪融成冰,過不久皆化水而去。但雪融成冰之際,黃龍整個山頭閃閃生光,奇景也。一個小時內我攝得二十四幀稱意之作,如有神助,而其中描述雪融,最誇張就是這裡刊登的《雪融的時候》。讀者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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