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3, 2006

經濟學要怎樣學才對(之四)

各位同學(續前文):

凱恩斯曾經說:「比起其它科學,經濟學困難嗎?不難,是容易的學問,但傑出者甚少。」我同意這判斷。凱氏認為經濟學難以傑出,因為某程度上從事者需要是個哲學家、史學家、數學家、文學家、藝術家……週身刀的。這觀點我不一定同意。我認為經濟學難達大成,主要是概念不容易掌握,理論太多,搞得太複雜,而最大的困難是從事者對真實世界知得少,知得太少了。像戴維德、高斯那種人,不懂或不用數,理論知得不多,但他們對基礎理念有充分的掌握,對世事知得多,足夠。

我們不需要有這些大師的天賦才可以達到師級的層面,但要懂得學習的方法。我自己走過不少冤枉路,誤入歧途好幾次,可幸及時驚覺,回頭是岸,再走。嘗試又嘗試,終於找到自己的路,打上去。教同學,我只能把自己的經驗申述一下。

我認為重要的起點,是入門者要知道經濟學的基礎理論架構,跟著是掌握這架構中的概念與簡單理論。有了基礎,不妨嘗試比較複雜的理論。天賦奇高可以不管複雜的,但我的經驗,是猛攻一陣複雜的,再回到簡單的基礎會有新的理解。三十歲前,我來來回回好幾次,到三十五歲,知道基礎架構的掌握充分,概念的理解通透,就再不管複雜的理論了。

這架構就是前文說過的:一、人的行為是個人選擇的結果;二、選擇的第一個公理,是在局限下爭取個人利益極大化;三、量度極大化的價值概念與局限概念皆重要,掌握不能有差池;四、局限轉變引起的行為轉變,要受到約束,而這約束主要是需求定律。

這就帶來我個人認為是經濟學最難處理的地方。局限轉變帶來的行為轉變,要受需求定律的約束。需求定律是約束價格的轉變與需求量的轉變。因此,要解釋行為,任何局限轉變,處理的人必須或明或暗地把局限的轉變翻為一個價的轉變。不容易。更頭痛的是,很多行為不通過市場,需求量不一定是市場成交的物品。可幸的是,需求定律的用途,不限於市場物品。任何有價值的物品這定律都可以用,包括聲譽、友情、信仰等。不在市場成交,沒有市價或價格,用需求定律可以不用市價。非市場的物品,價格變為代價,也即是成本了。

「成本」是cost的中譯,不大正確。較佳的譯法是「機會成本」,有點不妥,因為經濟學沒有不是機會成本的成本。最好的譯法應該是「代價」,但說「生產代價」中文不容易接受。比起其它科學,經濟學是格外重視概念的,而其中最難掌握得好是成本的概念。懂得把任何局限轉變翻為成本轉變,也即是翻為代價轉變,需求定律的運用就過了最困難的一關。可以相當複雜:一項局限的轉變可以牽涉到好幾方面的需求,因而牽涉到好幾方面的代價轉變。學而時習之,熟能生巧,我自己到四十歲後,得心應手,任何局限轉變,想到與某方面的需求有關時,代價的升升降降立刻知道。

《經濟解釋》的卷二(《供應的行為》)對成本有詳盡的解釋,而卷三(《制度的選擇》)分析產權與制度,帶到社會成本(代價)那方面去,也說得詳盡。同學要注意,有些價值,可以倒轉過來看為成本,例如租值。又例如利息是收入,轉換角度可以作為成本看。三十年前,與老師艾智仁研討某話題,書信來來回回好幾次,其中一次我寫道:「利息不是成本的局部,而是成本的全部。(Interest is not a part of cost, but the whole of cost)」他回信大讚,顯然認為我學滿了師。

成本的正確概念本來就不容易掌握(見《供應的行為》),而加上產權問題、交易費用、非市場物品等,「成本」或「局限」的轉變來得更複雜了。然而,要通過需求定律來解釋人的行為,我們一定要把局限的轉變翻為價或代價的轉變。要記著,凡是轉變,不管是代價還是行為,一定是「邊際」的,所以解釋行為或現象要從邊際轉變的角度入手。這又帶到序數量度或排列選擇給我們的方便了。那些批評交易費用難以量度或無從量度,因而沒有用場的眾君子,是經濟解釋的門外漢。

有一件事不妨一提。楊小凱曾經批評我不懂得邊際分析,但巴賽爾卻說邊際分析我用得出神入化。二者有衝突嗎?不一定。小凱是搞數學經濟的,沒有作過實證經濟研究,從始至終停留在象牙塔內。我是搞實證研究的,數學的邊際分析只學幾天就認為足夠(考理論當年永遠第一),早就跑出象牙塔,走到真實世界中,落手落腳地搞起來。在真實世界看邊際轉變,可以小若沙塵,可以巨似泰山。數學的邊際分析與驗證的邊際處理是兩回事。

這就帶來我要說的實踐經濟學的重點。要解釋行為,局限的轉變不可以子虛烏有,其轉變一定要有可以觀察到的事實支持,而如果交易費用等轉變不容易一分一毫地量度,以序數排列轉變的或大或小有可為。然而,局限轉變不易體會,翻為一個價或代價的轉變也困難。可以做到,不易。這裡要說的重點,是處理真實世界的局限轉變,一般不是一個市價轉變那麼簡單,絕大部分不可能從課堂上學得,也不是博士之後坐在辦公室內可以知道。同學們從開始學經濟時就要走到真實世界去,在街頭巷尾到處跑,好奇地觀察,不斷地試行以學得的簡單理論解釋,即是要試行推出假說,然後把觀察到的現象作驗證。要多做,甚至天天做,開頭會覺得經濟理論沒有什麼解釋力,但堅持下去,「破案」的實例會愈來愈多,過了幾年會覺得複雜的世界一般有簡單的理論解釋。

是難以自圓其說的現象。所有實證自然科學,不管是物理、生物或化學,學生從中學起就要做實驗室工作。經濟也是實證科學,但就是進入了大學也沒有實驗室課程。真實世界是經濟學的實驗室,大家生活在其中,但大學的教授可沒有規定學生要到處觀察,不斷地試行解釋,而那些所謂「實驗」課程,只不過拿著些不知怎樣弄出來的數字,作些什麼統計分析。

一個真實的故事支持我的投訴。二十世紀的價格理論大師史德拉(G. J. Stigler),是魯賓遜夫人(J. Robinson)之後的高舉以不同的需求彈性係數解釋價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的專家。有一次,在芝加哥大學研究院教價格分歧時,史德拉說:「我們不可能在一間商店內,同時同地,同樣物品,找到兩個不同的價格。」一位坐在課室後排的同學,舉手說:「就在校園鄰近的那間電影院,說明普通人入場二元二角半,學生一元二角半,同院同時間,電影一樣,座位是先到先選的。」史德拉無法回應,在講台上行來行去,行了幾分鐘,突然大聲對該同學說:「告訴你吧,今天晚上我會把該電影院燒掉!」

同學們都知道,在任何顧客可以討價還價的商店內,價格分歧是必然的效果。拿得經濟學諾貝爾獎的史德拉怎可以不知道呢?事實上,一九八三到八五,連續三年的年宵我帶學生到香港的街頭賣桔,試行價格分歧,因而知道,雖然不同彈性係數在邏輯上支持價格分歧的行為,但實際上不同顧客有不同的訊息費用,也有不同的討價還價的時間成本,而這些局限的不同,對價格分歧的決定性比彈性係數的不同重要得多。

一篇今天還很大名的文章,寫於七十年代後期,三位作者在原稿中舉出石油運輸的例子來支持他們的理論。他們說:「石油公司擁有自己的輸油管,不租用,但運油船卻租用,不擁有。」我當時是幾家石油公司的顧問,寫信給作者,說:「所有石油公司都擁有自己的油船隊;租用輸油管在行內盛行。」文章發表時,三位作者只取消了石油運輸的例子,原文的理論假說不改!這等於史德拉把電影院燒掉了。捆綁銷售是大題目,沒有一個作者真的知道是怎樣的一回事。全線逼銷也精彩,但除了區區在下,沒有經濟學者知道這種逼銷只限於生產商或批發商與零售商之間,而且一定是短暫的。Signaling也是曾獲諾獎的題材,其理論卻解釋不了最明顯的有關現象:玉石原件出售,購買者要看石皮而猜其內——賣家不把原件切開,增加了訊息費用。睜大眼睛看世界,signaling這項胡鬧經濟題材不會存在。

真實世界的現場觀察與探討,是經濟學最有趣的地方,也是對經濟解釋幫助最大的。二百多年前,史密斯是這樣搞起經濟學的。同學們要回到史前輩的傳統去。

(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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