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19, 2003

都是電腦惹來的禍

一位寫稿的朋友讀到我在這裡發表的《從新書桌說起》一文,到我家來看我的新書桌,也要看文內提到的桌燈、墨水瓶子、稿紙、墨水筆,及過大的椅子。我見他興致勃勃,又是爬格子之人,對他說:「我的黃色稿紙是自己設計的,寫來文思倍增,送你兩本如何?」殊不知他回應:「我不用稿紙,是用電腦打字的!」與今天的青年相比,這位朋友算是個古人。天啊,世界變成怎樣了?

將來的人還會寫字嗎?還會的,但恐怕不會有我們今天那樣有書法味道。還會寫字,是因為英文打字機發明了之後我們還會寫,雖然古人的手寫字體遠勝我們今天的。電腦打字的發明顯然比打字機有更大的殺傷力,因為在電腦修改易如舉指。

電腦沒有性格。昔日的古老英文打字機,活像一部機器(今天的電腦不像),黑色的,最合我意的是Underwood。不電動,也不機動,要在鍵盤用手指用力打下去,拍拍有聲。昔日海明威寫小說,喜歡站著,用兩根手指在Underwood機上拍、拍、拍。他認為拍拍有聲像有人在對話,增加他的文思。作學生時我也用Underwood,但用七根手指,左五右二,拍、拍、拍,很快的,每分鐘可打五十個字。

我也喜歡用墨水筆,以橫線的黃紙寫英語文稿。無論是寫字還是打字,其速度是比今天的電腦慢得多了。但為什麼要那樣快呢?寫文稿是要思想的。當年一分鐘可打五十個英文字,但如果為文一分鐘十個字,一小時六百個字,以英文算,是很了不起的速度。打得慢或寫得慢就有這樣的好處:文思與手的動作配合適宜。

我認識一位國內的女孩子,有天分,是研究生,中文每分鐘可打二百字,一個早上可寫五千到一萬字。不是什麼言情小說,而是分析性的文字。太快了,讀其文看得出來。可以慢一點而增加文章的深度嗎?可以的,但不容易。好比在高速公路駕駛,可以慢一點,但不容易很慢。對著電腦,知道可以很快,要慢下來細想,但熒光幕在面前刺眼,我不容易想像可以像拿著筆那樣容易調控思考的速度。

我說過了,今天兒童玩電子遊戲,好玩,但不能培養兒童的想像力。我童年時的玩意,要不是自己發明,就是要自己改進,或起碼要改良玩法。這些要想像。電腦的問題是凡事公式化,遊戲有固定的程序圖案。除非是遊戲的設計者,玩遊戲的只是熟練者勝,用不上任何想像力。

尊子告訴我,畫漫畫已改用電腦從事。他早已成師,電腦為禍不大。但後學的怎樣了?題材要思考,要想像,但畫工可以從電腦學得嗎?搞統計,電腦替你安排好的方程式應有盡有,你要學怎樣用,但方程式背後的哲理你深入地想過嗎?有了電腦,你會不會想出有創意的新方程式呢?可能會,但機會應該是減少了。

我想過書法,認為電腦廢了楷書作為一門藝術。把顏真卿、柳公權的楷書譜入電腦,要寫什麼志銘嗎?在電腦上要哪個字就選哪個字,整篇「寫」來與顏、柳親自下筆如出一轍!那我們還要學顏、柳作什麼?我是寫行草的。這些年來有一個噩夢:有一天行草可以電腦從事,勝於米芾!我想到繪畫,想到音樂……

電腦是人發明的。會不會有一天,人的發明抹殺了人的想像力,抹殺了真情實感的表達,到最後抹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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