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樣研究經濟的?(七十自述之二)
我是洛杉磯加州大學最後一個不用選修微積分而拿得經濟學博士的人。今天數學用於經濟大行其道,但此行也,歷史不是那麼久。我作研究生的六十年代初期,代數不成而還讀出成績的,幾何一定好得出奇。想當年,幾何曲線我可以多條用得到處飛。
然而,寫博士論文《佃農理論》,整個結構與答案我先用腦子想出來,以幾何證之只用了一個晚上。後來赫舒拉發說我的理論應該可用微積分證出,找數學書翻閱,再證出來。後來又用另一套幾何曲線再證。心底裡有點不服氣,既然腦子可以想出來,何必用數學證來證去,多此一舉?跟著一九六九寫成今天還受到重視的《合約的結構與非私產理論》,想得通透,整篇寫好了初稿,手癢起來,要學人家加些方程式進去,於是自己發明。華大同事E. Silberberg見到,說:「這樣難看的方程式,你從哪裡找來的?」我問:「數學對嗎?」他答:「對是對,但那麼難看,見不得人。」我說:「是我自己發明的,你不妨替我改進。」他改了,美觀得多,但細想後我還是用自己難看的,因為要保存自己的發明。一九七二寫好了《蜜蜂的神話》,為了解釋方便用了一幅幾何圖表。高斯說:「這樣漂亮的文章,為什麼你要用幾何污染它?」一九八三年發表《公司的合約本質》,為高斯的榮休而作,半個符號也不敢用。後來楊小凱把該文翻成數學發表,竟然批評我不懂得用數。思想是我的,半點也沒有想錯,小凱的數學證來證去只證明我對,就想不出理由自己要用數學了!
有些人——百年一見——像阿羅,數學經濟神乎其技,在我面前表演過,天才無疑問。我認為阿羅值得拿第二個諾貝爾獎。但如果把一個經濟難題放在面前,想鬥想,他不一定想得比我快,或比我深入。有些人,像V. Smith,曾經對我說沒有方程式不能想,拿得諾獎是他的本領,替他高興,但我自己推理時是不用方程式的。
毫無疑問,思想的方法因人而別,達者為師,很難說哪種方法比較優勝。七十年代中期我寫過一篇關於座位票價的文章,供應需求變化複雜,彈性係數記不起多少個,很適宜用方程式處理。但我就是不用,單憑文字思想一個週末完稿。後來一位同事用數學證來證去,找不出錯處。
一九六八年,在芝大,H. Johnson說我是發展經濟理論的希望,但要多學數。一位數學教授跟著自薦,要教我數,細想後沒有學。當時決定了走實證研究的路,理論愈簡單愈好,用不著數。後來我把用得著的經濟理論簡化為一條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把所有局限作為價格處理,變化萬千,困難是局限變化的考查。到了西雅圖華大,同事巴賽爾(Y. Barzel)更不鼓勵我學數。他認為要用數我可以發明,而以方程式思考不可能想得像我那樣生動過癮,變化自如。
經濟研究,思考方法不同要用不同的工具,而研究目的有別,理論的掌握有不同的重點。有時同一問題,從不同的角度入手,或用上不同的工具,分析會不同,但大家處理得對,結論應該一樣。科學邏輯使然也。高斯喜歡從成本入手,我永遠是需求定律,結論若有分歧,一般是因為大家的假設不同。
搞理論經濟是怎樣入手的?我不是專家,你要去問阿羅,或問森穆遜。福利經濟呢?我勸你不要搞。不可能有客觀結論的經濟分析,無聊玩意而已。搞實證經濟——經濟解釋——回報率最高,也用不著天才,但要在真實世界到處跑。實證經濟我是專家,告訴你怎樣入手,怎樣發展下去吧。
搞實證經濟的第一步,是要找到一個需要解釋的現象或例子。一定要是實例,雖然在推理時想像的例子可以用。這入手的實例要有趣味,要奇異,要沒有人成功地解釋過。實例是否重要不要管,因為開頭看似不重要的,最後推出的理論假說可能有重要的一般含意。
奇異與有趣重要,因為推出新意比較容易,而完工後的文章有吸引力。困難是研究的人對選出來的實例要知得很多,有關的其它行為或現象也要跟進。對實例一知半解,容易誤導,解釋的假說跟著錯。昔日M. Burnstein解釋全線逼銷,G. J. Stigler解釋電影套售,L. Telser解釋零售限價,皆有趣而又奇異的上佳實例,可惜這些大師調查得不夠詳盡,忽略了實例的一些重要細節,分析於是出錯。然而,錯歸錯,他們的思維對我有啟發,我是感激的。這樣看吧,搞純理論,弄錯了拿零分,見笑天下,但搞驗證或解釋,大錯特錯也有機會獲五十分。
曾經說過,最愚蠢的學者,是那些試圖解釋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如此類推,發生過的事我們不容易看得準,看錯了重要的細節,受到誤導,推理出錯,與解釋從來沒有發生過的只是遠近之分。這解釋了為什麼我那樣執著,堅持對世事的調查要徹底,親自跑到街頭賣桔、賣玉。可以說,凡是動筆分析的現象,我的所知一定達到專家水平,往往比行內的人知得還要多。
是非常頭痛的學問。現象或行為的重要細節稍有差池,為之解釋而推出來的理論假說可以因為一小點誤導而鑄成大錯。這解釋了為什麼我從來不用訪問或民意調查那類資料,而當我深入調查某行業時,口述提供的資料我要再三地從其它渠道審核才相信。七十年代後期研究石油工業,獲得的關於石油的質量與價格的數據絕對是頂級、可靠,但以這些作統計的回歸分析,我對這技巧抱懷疑,要從其它角度再考證。政府或機構提供的數據,是怎樣搜集而獲得的,我必定查根問底,他們不從實解釋我會把數據丟進廢紙箱。人的生命短暫,中計幾次就日暮黃昏。
曾經提及,一九六九年從芝加哥轉到西雅圖任職,之間的暑期空出兩個月回港度假,看看母親。當時已經發表了今天被譽為是應用價格理論的經典之作的《佃農理論》,又在芝大的經濟研究院教過理論,怎樣打折扣也算是個經濟學專家,應該有本領解釋一般的市場現象。然而,當時在香港觀察到的,十之八九我不能解釋。我想:物理學家不會這樣尷尬吧。結論只有兩個。其一是經濟理論根本不管用,若如是,我要另謀高就了。其二是經濟理論其實可作解釋,只是經濟學者對世事知得不多,理論太複雜,是以為難。若如是,我要多到街頭巷尾跑,不斷地把理論簡化。
後來在街頭巷尾的真實世界跑了三十多年,把經濟理論簡化得只剩需求定律與局限變化,解釋現象得心應手,引以為傲。這發展過程不幸地惹來非議。不少人說我放棄了學術,到處跑街賺錢,或說我的數學不成,沒有學報發表我的文章。皆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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