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9, 2003

誇張的想法

有些朋友認為我喜歡誇張。如果是對的話,應該是因為我喜歡想得很誇張,習以為常,慣了。是學術上推理的習慣。我認為推理時想得誇張可能事半功倍,而我又喜歡找誇張的現象作研究。不久前在這裡發表《臨淵無須羨魚——語熊秉元教授》。文內提到中國的開放發展風雷急劇,使好些現象變得很誇張,而誇張的現象是作調查研究的人夢寐以求的。其中道理我解釋過了。這裡要說的,是我不僅重視誇張的現象,而自己在思考推理時喜歡誇張地想。誇張的想法是把假設推到盡,因而比較容易得到簡單明確的答案。讓我舉一些自己經驗過的例子吧。一九六六年寫佃農理論,很快就從三個不同的角度,以理論證明分成合約、固定租金合約、勞力時間工資合約等的效果完全相同。邏輯清晰,找不到錯處。問題是自己不清楚明白:傳統的分析說在分成合約下,農民產出要將一個可觀的百分比交給地主,與政府抽稅相同,農民的勤奮意向總不如固定租金合約,交租後農民盡獲其餘。這樣看,佃農分成的產出是會較低的。傳統之見顯然有問題,因為地主有權採用固定租金合約。我的分析雖然看不到錯處,但不能否認分成合約會削弱農民的勤奮意向。後者會增加監管的困難,使我對自己的理論不安於心。只差一小點而不能盡去所疑,怎樣想也覺得有少許不安。後來我誇張地假設所有地主都是傻瓜,什麼合約云云完全不懂。他們只懂得數銀紙,知道多一塊錢比少一塊錢可取,其它什麼也不知道。這假設一出,分析就變得清楚明白了。這是因為農民互相競爭出價,合約怎樣變其效果也大致相同。如果收割分成地主所得少於固定租金,佃農就會遭市場淘汰。一九六七年初,也是在《佃農理論》的論文中,台灣土地改革的三七五減租(從原有的地主分成平均百分之五十七以上被政府強行減至百分之三十七點五),農民產出明顯上升。理論上是農民的勞力及其它投資增加,填補了產出上升所值。這代表租值消散,與公共資源使用的租值消散類同。會不會是台灣政府的分成率管制,導致與公共資源使用類同的效果呢?我於是誇張地假設政府的分成管制是把地主的分成率減至零!果然,資源使用的效果與公共資源如出一轍,其原因也是一樣。一九六九年,意識到當時大行其道的界外效應理論有問題,前思後想後,我斷定了那所謂界外效應,只不過是合約沒有寫下來而不一定能成功地履行的事項。怎樣說服自己這想法是可取的呢?我誇張地想,合約是不需要白紙黑字地寫出來的,在人類還沒有發明文字之前,合約早已存在。如果沒有不言自明的合約,人類怎可以生存呢?這樣誇張地推理,界外效應的理論就變得潰不成軍。



也是一九六九年,也是關於公共資源的租值消散的。傳統之見是沒有業主的公共資源的租值會全部消散。然而,其邏輯擺明不通:每個使用公共資源的人都會以邊際收益與邊際成本相等從事,但租值全部消散是需要平均收益等於平均成本的。租值怎可以全部消散呢?我又誇張地想,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是絕對一樣,有無數的人,沒有業主、毫無管制的資源,其租值會不會全部消散呢?推下去,租值真的是全部消散了。但世界上所有的人不是絕對一樣,也不是無數,所以一般而言,沒有業主的資源的租值是不會全部消散的。諸如此類的誇張假設,是我推理時常用的。很有效。不是每次這樣誇張地想都得到可取的答案,因為每一個問題,誇張的想法可以有很多方面,有數之不盡的誇張的路,但可以找到答案的只是其中的三幾條路而已。要碰彩,有時要碰很多次,而有時碰來碰去也碰不到真正的出路。誇張的想法有另一個好處。選一條路去碰彩,誇張地推下去,如果是死路一條你會肯定地知道。認為可能是路,推到盡頭,行不通,選另一條路,推到盡頭,又行不通,再選另一條路……是我常用的誇張的想法。我不知道其它的高人怎樣想,但與學生及一些後起之秀的傾談中,我覺得他們的想法不夠誇張。可能他們在理論上還沒有足以自信的成就是一個原因。想想吧,不誇張,路走到半途就停下來,左顧右忌,猶猶疑疑,沒有去到盡就認為此路不通,行不得,轉到他路上去,走了幾步又左顧右忌,猶猶疑疑,怎可以找到可取的答案呢?一條路放在面前,誇張地走到盡再算吧。誇張的想法還有另一個好處。那就是可以想得很快。這是說,誇張地想,是把途中的枝節刪除,一大步地跳到盡頭。有時明知途中的枝節可能重要,但還是跳到盡頭再算吧。回頭考慮枝節不困難,沒有什麼大不了。我不肯定其它的思想家會像我那樣誇張地想。但與我認識的大師傾談中,我的誇張想法他們很以為然。與佛利民論經濟,我一下子推到盡頭的習慣他聽著,點頭,微笑說:「不要那樣誇張吧!」我感到他自己也喜歡誇張地想,只是我往往誇張得過了頭。高斯呢?舉一個我曾經說過的例子吧。一九六九年的春天,在溫哥華舉辦的漁業經濟會議中,高斯和我在座。有人(去年獲諾獎的仁兄)提出,公海搞私產漁業,整個公海都要歸一個機構擁有,那麼魚之價是壟斷之價,對社會經濟不利。我立刻誇張地響應:如果世界上所有種麥的地都是我所有,我一定要分租給數之不盡的農民種植,他們要競爭,所以麥之價是競爭市場之價。高斯在旁聽,很以為然,那是同意我的誇張想法了。誇張的想法是把假設極端化。不是說每次推理時都這樣做。推理要講縝密的思維與詳盡的細節。但如果要知大概,或不明白的要有個明確的了斷,誇張地一下子跳到一條思路的盡頭,在我而言,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