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23, 2003

合作與競爭

電視上看到廣州市長林樹森大發脾氣的片段,不知為何。翌日在報章讀到,女記者的小節不論,主要話題是香港與廣州的合作與競爭。說來話長,這裡我只能簡略地說一下。
首先我要對林市長作一個建議,那就是廣州的英文名字應該復舊,把Guangzhou復舊為Canton。國際上有悠久歷史的大名城市,其英文名字不改為妙。北京以拼音改為Beijing,西洋鬼子還知所指,可以容易地讀出來。上海依然故我,還是Shanghai,與拼音巧合,是上海之幸。

廣州——Canton——自一七二○年康熙皇帝謝世前在那裡成立了對外貿易的公行,至一八四二年的南京條約,是東方名頭最大的商業城市。今天廣州的商業發展捲土重來,可喜可賀,但不少外籍朋友還是Canton、Canton地叫。當然,假以時日,他們會忘記Canton的。然而,今天鬼子佬的意識,是Canton不僅是大城市,而且代表著東方的商業傳統,其外貿歷史早於上海百多年。

回頭說合作與競爭,我解釋過了,二者並存是沒有衝突的。市場開放,合作與競爭的行為不需要政府的參與。私營企業為利競爭,也為利合作。今天的珠江三角洲,像番禺、順德、南海、東莞等地,工業發展得頭頭是道,主要是經過市場的指引,競爭與合作皆得宜。一家工廠接了大訂貨單,自己趕工不起,掛個電話給競爭的行家,就立刻合作生產了。見錢□錢,有飯食飯,是市場競爭與合作的規律。一位在東莞開廠的朋友說:「我的工廠是他們的;他們的工廠都是我的。」

問題是龐大的項目,例如建機場或港口,因為陸地與海洋的產權不是私有,而政府又不願意放出去給私營運作,又或者公路與基建等必需的協助牽涉到不同市縣的政治問題,項目由政府主持就需要了。這種項目沒有市場的指引,計錯數的機會比較大,而錯起來往往是大錯。另一方面,龐大的政府項目,其合作往往牽涉到兩個甚至多個政府。這些應該是董特首與林市長所說的「合作」事宜了。

龐大項目的合作,不一定是指合作興建大橋之類。我建機場,你也在鄰近建機場,豈不是重複成本而互相損害?這問題經濟學的看法也是以市價及成本來衡量的。比方說,香港近兩年來的空運物流生意好,廣州看著,計算一下自己的成本,自己較近生產地的優勢,也計算一下香港機場的生意可以競奪多少過來,划算,就建新機場了。香港機場如果因為費用過高]連運貨抵港的費用)而生意流失,是無話可說的。同樣,南沙準備興建大貨運港口,算得準有利可圖,就應該興建。如果香港政府老早就大量推出貨運碼頭,盡早與國內洽商,搞好與工業產地連接的公路,大幅減低運輸成本,南沙港口的興建多半不會被考慮。

當然,如果廣州或國內要獨食其肥,興建機場或港口後禁止貨物運港轉口,或諸多留難,就違反了經濟合作的原則。六、七年前,廣東的發展在官僚的左右下,往往有違反以降低成本而合作的傾向。我曾經為文批評。兩年多前在廣州會見王岐山,他很明白減低成本的重要,而那時廣州已是明顯地欣欣向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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