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0, 2011

經濟發展的真諦——再為大哥序


經濟發展學(Economic Development,內地稱發展經濟學)是二戰後的一門新學問,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在美國很熱門,但無數論著皆廢物,到六十年代後期就不再風行了。取而代之的是經濟增長理論(Growth Theory),以數學模型處理,倡導者主要是麻省理工的一些大師,但因為資本累積(capital accumulation)的處理失當,對經濟發展的解釋也令人失望。

二戰後,相對上美國是天下大富,舉世對美元的需求甚殷,那所謂「美元短缺」(dollar shortage)的話題持續了近二十年。斯時也,不少國家赤貧,尤其是亞洲及非洲的。美國既富且強,其對外資助(foreign aid)成為某些大學的課題,受惠的窮國恍若求乞討飯吃,其實惹來的是貪污。昔日的窮國,不少一直窮到今天。

當年美國遊客或大兵所到之處有如太子出巡,眼睛長在額頭上,美國本土的人也看不過眼,因而有「醜陋的美國人」(the ugly American)這個稱呼。歧視的行為不論,美國人一般是值得我們欣賞的。我讚賞那裡的朋友多過讚賞中國人。經濟發展學是在二戰後亞洲、非洲等國家窮得要命的日子中冒升起來的。長貧難顧,持久地賑濟不是辦法,怎樣才可以使一個窮國發展起來呢?

一九五九年,二十四歲,我進入洛杉磯加大讀本科。當時經濟發展學是大熱門,一九六○年我開始選修,六一年進入研究院後繼續,以這專題作為博士選修的四個題材之一。教這專題的主要是R. E. Baldwin﹐哈佛出身,也在哈佛教過。哈佛當時出版的《經濟學季刊》(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是刊登最多關於經濟發展的學報。

Baldwin教價格理論,也教經濟發展,教得詳細清楚,而他自己是經濟發展學的一個中堅人物。他提供的讀物表詳盡,而他對讀物的理論技術闡釋非常清晰,同學們皆說難得一見。但Baldwin比阿爾欽客氣,沒有痛下批評,只是說那些理論沒有驗證過,不知是否可靠。當年洛杉磯加大經濟系的過人之處,是老師們重視驗證假說。他們自己驗證不多,但鼓勵學生做。這鼓勵影響了我頻頻驗證的學術生涯,今天回顧匆匆半個世紀了。

當年經濟發展學的課程讀物表很一致。觸發整個課題的是哥倫比亞大學的Ragnar Nurkse一九五三年的一本小書,提出惡性循環。他人跟著的主要題材包括隱匿性失業(disguised unemployment)、雙層經濟(dual economy)、投資準則(investment criteria)、平衡與不平衡增長(balanced vs unbalanced growth)、內生外部性(externality)等,皆謬論也!這裡要特別一提的,是源自庇古的內生外部性在經濟發展學走紅,主要是起於英國的米德爵士(J. E. Meade)一九五二年發表的一篇關於蜜蜂採蜜與傳播花粉的文章。內生外部性的胡鬧一九六○年被科斯斬了一刀,跟著一九七○年我補踩一腳。至於蜜蜂的故事,則被我一九七三年寫進神話去。

我要到二○○二年才有機會讀到張培剛大哥一九四九年出版的《農業與工業化》這本重要的書。這本書早於Nurkse的四年,而大哥論文的完工時日是早出八年了。大哥的論文算是經濟發展學的開山鼻祖嗎?以時日算應該是,因為這是最早的牽涉到一個貧窮的農業國家應該怎樣發展才對的論著。但論到傳統的經濟發展學,大哥的書可不是鼻祖:如果當年研究經濟發展的有三幾個人注意大哥之作,這門學問不會搞得一團糟!跟Nurkse相比,大哥之作高出太多了。跟當年我背得出來的經濟發展論著相比,大哥之作高出更多。

大哥勝出有三個原因。其一是他寫好論文時是三十二歲,超齡!(我寫好《佃農理論》時是三十一歲,也超齡。)美國博士平均約二十七歲。我說過經濟是老人的學問。除非走純理論的路,以什麼方程式推理的,有關真實世界的經濟學多長幾年有大著數。其二是大哥寫論文時,我在上文提到的經濟發展學還沒有出現,因而沒有受到胡說八道的污染。

其三最重要。大哥幼小時在中國的農村長大,做過放牛、砍柴、栽秧等粗活,而後來在武漢大學畢業後參與過中國農業的實地調查研究。這是說,在一九四一年獲庚款進入哈佛研究院之前,大哥不僅是個中國的農業專家,而且深知中國窮人的生活及意識是怎麼樣的。相比起來,西方從事經濟發展研究的學者對落後之邦的農民生活一無所知,只是胡亂地猜測下筆。我知道Nurkse是個正人君子的學者,但他只到亞洲的窮國遊覽了一個月,其他的倡導經濟發展學的根本沒有到過。我的老師Baldwin當年無從肯定西方的經濟發展理論有多少斤兩,直認不知落後國家的真實情況。今天的同學如果能找時間細讀大哥的《農業與工業化》,會察覺到雖然這本書徵引西方的論著既廣且博,也處理得非常用心,但字裡行間大哥的思維是環繞著他早年在中國農村的觀察與體會。

大哥比我年長二十二歲。當他像天之驕子那樣在哈佛拚搏時,我正在廣西跟著母親逃難,在連稀粥也沒有得吃的日子中也像大哥幼時那樣,在農村做放牛、砍柴等粗活。我對中國貧苦農民的認識與體會當然遠不及大哥,但有一整年差不多餓死的日子,對中國農作有深刻的體會。這親歷其境的經驗讓我二十多年後寫《佃農理論》的第八章時,面對亞洲的農業數據,腦子裡看到一幅一幅滿是血淚的圖畫,於是按著這些畫面推理髮揮。後來赫舒拉發告訴我,阿爾欽讀這章後跑到他的辦公室去,說終於讀到一篇好論文。再後來芝加哥大學的基爾‧約翰遜讀了這第八章後,邀請我在那裡教了一個學期農業經濟。這裡要說的重點,是大哥和我的經驗顯示著實地觀察很重要。沒有農村放牛的經歷我寫不出《佃農理論》,而大哥也不會寫出《農業與工業化》。

回頭說經濟發展學,大哥之幸是沒有受到廢物的污染,我之幸是晚了大哥二十年,什麼是廢物多了人知道,而到了六十年代中期,經濟發展要講制度的運作是洛杉磯加大經濟系的明顯想法。一九六○年科斯發表他的大文,一九六一年施蒂格勒發表他的訊息費用,一九六二年阿羅發表他的收錢困難。這些都重要,但當年對我影響最大的還是阿爾欽在課堂上對產權的口述傳統。更重要是一九六四年起,阿師讓我隨時跑進他的辦公室去研討。我當時的意識,是制度對經濟發展有決定性,而制度的問題是權利界定與交易費用的問題。阿師當時反對我在產權與交易費用這些方面寫博士論文──他認為太困難,成功機會甚微,應先找較易的,拿了博士再作打算。我不接受這勸導,認為除了產權及交易費用經濟學老生常談的很沉悶。再兩年的尋尋覓覓,我一腳踏中佃農問題,推敲出來的重要收穫是合約理論的發展了。

提到這些,因為要問當年的經濟發展學得到的是些什麼呢?地球上從來沒有一個窮國因為西方這門學問的提點而發展起來。日本在六十年代經濟起飛時,西方的經濟發展專家感到奇哉怪也,急忙創立那些不知所謂的日本模式。印度的經濟發展學專家多得很,而儘管這些年該國頻頻報喜,到過那裡的朋友皆搖頭嘆息。中國的崛起是另一回事,這些年把老外嚇得要命。西方的經濟發展學說可以解釋中國的奇蹟嗎?要看你怎樣算。

大哥一九四五年的博士論文詳盡地解釋了農業與工業化的關係,同時指出了這關係的體現是農業國家要發展起來不能避免的過程。我一九六七年的博士論文指出清楚界定權利與減低交易費用對經濟發展很重要,四十一年後發表的《中國的經濟制度》是《佃農理論》的延伸,不僅解釋了大哥早就希望的經濟發展,也解釋了中國。不是事後孔明:我在一九八一年就準確地推斷了中國會走的路,連一些細節也預先寫了出來。可以這樣說吧,能成功地解釋一個大國從赤貧到小康的經濟發展例子,以農業與工業化的關係為大前提及以交易費用與合約選擇的理論作解釋,走在前頭的經濟學者只有大哥和我這兩個人,無疑也是經濟發展的學問,但跟傳統的是兩回事。

哈佛當年給大哥一個博士論文獎沒有判錯,但大哥之作的影響力甚微是悲劇。為什麼後者會是這樣呢?一個解釋是經濟學者對真實世界的觀察不重視。另一個解釋,不好說也要說,是因為大哥是中國人。在美國的大學之內種族歧視較少,但不能說不存在,尤其是大哥親歷其境的六十多年前。就是到了二十年後我出版《佃農理論》這本書,算是有點影響主要是因為有兩章先刊登在大名的學報上:第二章一九六八年發表於《政治經濟學報》之首;第四章一九六九年發表於《法律經濟學報》之次。書中其他較為重要的地方──關於中國的農業經驗──從那時到今天基本上沒有人讀。讀理論本身的不少,但批評多得我一律懶得回應。算是我歧視他們吧。今天我的佃農理論還在,昔日批評的人不知躲到哪裡去了。

炎黃子孫在西方受到歧視有些屬咎由自取,有些怎樣也說不過去。我的取向是一笑置之。但我認為那所謂祟洋媚外,或炎黃子孫喜歡把西方的名校大師之見看作高深學問或不敢貶低,可能是在西方飽受冷眼的效果──多半是在大學之外的。我說過,中國三十多年來出現的經濟增長奇蹟,可取的政策一律是中國人自己想出來,而劣策則全部是進口貨。我對西方經濟學不以為然的言論說得多了,這裡不再說,但希望大哥的書這次重印,可讓同學們知道從中國輸出求學的經濟學者的思想,因為經歷不同,際遇有別,在經濟發展學而言,比起西方是遠有過之的。

張五常,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月蝕之夜


Tuesday, December 13, 2011

大學收生的準則排列


最近在電視看到南開與復旦招收新生要脫離聯招,改為獨立處理,考慮中學校長的推薦信。我以為中國的教育制度開始大手革新,大喜,但細讀一位同學傳來的有關資料,認為算不上是重要的改革。我對大學收生應該怎樣衡量有自己的看法,寫出來給大家考慮吧。

我要把大學可以獲取的學生數據的重要性排列,分五項,由最可靠到最不可靠。如果不管費用或成本,當然五項皆用,但重量的分佈還是要排列的。

(一)最重要的數據是中學老師的推薦信。不是中學校長的推薦信,是教學生的老師寫的,最好不通過校長室。老師親自教導,是唯一可以判斷一個學生是否可造之材的人。成績不是那麼重要,通常比不上一個學子的靈氣、悟性、好奇心、殺手本能等。判斷這些質素最有資格的是學子的老師。

這裡要小心了。考慮收生的人要懂得怎樣判斷一封推薦信,是否客套之辭或應酬之作,還是真的有點含金量,要弄清楚。舉個例,在港大作系主任時我讓同事們挑選要聘請的教師。他們淘汰了一位幾封推薦信沒有半句讚賞之辭的。我力排眾議,認為三封推薦信雖然沒有高評價,但寫得長,主要是評論申請者寫下的幾篇文稿。我的判斷,是寫信的皆名家,時間寶貴,而他們竟然花時間閱讀申請者的文稿!同事們依我,聘請了,但港大終於留不住這個人。推薦信不一定以長為上。Jacob Viner寫貝克爾的推薦信以短知名行內,只一句:「貝克爾是我平生教過最好的學生。」

這裡有些眾人皆知的麻煩。寫推薦信的老師可能不說真話,也可能作出錯誤的判斷。招生要招得好是要做功課的。除了老師的推薦還有其他有關申請者的資料要參考,只是要把推薦信放在一個特別的位置。一九六八年芝加哥大學經濟系招收研究生時,我參與,話事的是Gregg Lewis教授。這位大教授對多個寫推薦信的人的「案底」了然於胸。

一位成績平平的學生,Lewis教授把該生排在第一位,而其他學生的成績則遠為優勝。大教授解釋說,寫推薦信的人歷來可靠,但永不讚賞,這次竟然說學生可以做學問,是難得的高評價了。我和幾位參與評審的助理教授有點不服氣,但話事權在大教授之手。後來知道該申請學生獲幾家頂級大學的獎學金,芝大也給獎學金,但鬥不過人家。美國的大名校的學系部門通常知己知彼,或明或暗有多個寫推薦信的人的檔案。

那是說研究院的專科衡量。本科招生申請者眾,不是專科,比較麻煩。但我認為,嚴格可靠的取錄,本科招生校方也要多做功課,也應該儲存推薦老師的檔案。不是說所有的本科申請者都要有老師的推薦信,但我關心的是漏網的大魚。是的,有些學子考試成績歷來不妥,但有老師看出是一頭千里馬。

(二)申請的學生就讀的中學是何方神聖重要。不同中學的校方成績是不能相比的。在西方,某些中學大名遠播,大學收生只看這些中學的名字,少管學生的成績——蓋茨當年在西雅圖就讀的中學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半個世紀前香港與內地也有些中學與大學,是西方學府重視的名校,學生申請他們少管成績。

大學收生重視中學的名牌對學術的發展有助。中學的名牌是反映著產出的學子在學術與事業上的成就。中學之間爭取名牌會知道應該怎樣培養學子才對。目前內地的中、小學皆有可觀,一些中學的學子我見而生畏,但據說這些佳校的學子很少像西方那樣受到優先取錄的。

(三)中學校方的成績。如果一間中學的老師不是為了學生的高考或會考(即公開試)而教,老師只管教自己的,那麼一個中學生的成績一般可取是反映著不同老師有相近的評價。但如果老師為勢所迫,只教高考或會考的試卷與答案,老師自己的學問無從發揮,學生會被教「死」了。衡量中學校方的成績,老師是否可以自由發揮很重要。

(四)接見學生面談。有些學子很懂得怎樣討好接見面談的人,是有人教過的,不要中計。接見口試的重要法則只一條:要問到學生答不出來。接見的考官可從淺問到深,或從深減到淺,務求找到學生可以處理的是在哪個層面。

當年我在洛衫磯加大考博士口試,四位教授代表著四門我選修的科目,其中理論是必須修的,最重要。我輕易地過了三關,最後是理論,考官是赫舒拉發。我如臨大敵,你道赫師問什麼?他問:「需求曲線是向右下傾斜的,為什麼會是這樣?」我答:「因為人的行為就是這樣。」赫師說:「你下過苦功,沒有什麼要再問的了。」赫師是從最深的層面入手,用不著減淺了。這一問一答後來傳為佳話。

(五)我認為會考或高考等公開試是最不可靠的衡量收生的準則。這種試的好處是處理大量學子的成本低,而又不需要回應什麼私相授受或人事關系的閒言閒語。但當年Lewis教授作過多次統計,得到的結果是GRE(申請研究院的會考)的成績與學生入學後的表現的關係是零!

會考或高考不是沒有指示的。考得成績上佳的學子不會是蠢材,不會是懶蟲,記憶力與組織力皆有可觀之處。問題是這種試墨守成規,不僅考不出學生的想像力,而想像力特強的學子通常考得不好。記載說,愛因斯坦與達爾文都不善於考這種試。我更認為,經濟學鼻祖斯密在動筆寫《國富論》之前以「心不在焉」而大名遠播,考這種公開試會有很大的困難吧。

想像力是做學問最重要的,絕對是。但想像力牽涉到胡思亂想,想得快,想得奇,是一種聯想的玩意。公開試的困難是不容許標奇立異的思想。標奇立異不一定可取,但大學應該容許甚至鼓勵這種學生。

今天朋友讀我的文章,往往奇怪為什麼我會無端端地想到些什麼地方去。我歷來如是,從小如是,解釋了中、小學時墨守成規的考試很少及格。當年在佛山與香港,不及格卻有老師看中,不多,這裡一個那裡一個。但我就是讀不到會考那個層面。後來到了美國,有些老師喜歡把我的新奇答案在課堂上讀出來。

不久前跟兒子通電話,他說在大學修科考試如斬瓜切菜,但考公開試不知怎樣答才對。我的外甥當年在香港的會考成績還不錯,但達不到有大學收容的水平。後來到美國拜我為師,今天是生物學名家了。

會考成績可以作為大學收生的參考數據,但從造就學問人材的角度衡量是不可靠的。這種考試帶來的悲劇,是鼓勵了補習行業的盛行。大學收生重視公開試,或像香港那樣只看公開試,必定帶來補習的悲哀。補習生意要靠受補者的會考成績好才有可觀的收入。補習老師於是教猜試題,教可以背出來的答案。這樣,富於想像力的學子會被教得像個機械人了。我們不要鼓勵怪見,但墨守成規是做學問的大忌。


Tuesday, December 6, 2011

憇息閒話與大哥謝世


這些日子集中於大修十年前寫下的三卷《經濟解釋》,其實大部分是重寫:三卷三十一萬字會變為四卷五十多萬字,其中三十多萬字是新寫的。馬歇爾的《經濟原理》前後共八版,初版與第八版相隔三十年。不是印刷次數,是有修改的版數。施蒂格勒、科斯、張滔等學者喜歡跟蹤馬氏每版的修改,那是對大師的敬禮了。


我的《經濟解釋》前後只兩版,七十六歲,不會再有第三版吧。但我的十年兩版的前後變動比馬前輩三十年八版的前後變動多出很多。有兩個原因。其一是十年前寫《經濟解釋》時我還有不少其他工作,不像今天那樣全力為之。其二是今天的世界,十年間發生的事比馬前輩的三十年多出很多。經濟科學要不斷地觀察,不斷地驗證,不斷地把理論與概念改進。今天的世界提供的數據無疑比百多年前馬前輩見到的多,也較為精彩,尤其是中國經濟的改革帶來的啟發。然而,在斯密、馬歇爾等前輩的基礎上改進理論與概念是艱巨工程,要觀察很久思考很久才能獲得少許進境。


是大幸:我從來沒有為了升職或加薪而從事經濟著作的。上世紀六十年代在美國出道的經濟學者有這樣的機會,但也要靠一點運氣。斯密、李嘉圖、密爾等大師明顯地不需要為生計發表文章。發表或滅亡(publish or perish)的規定起於六十年代後期,到了七十年代,美國的二等大學執行這規定變得嚴格了。我曾經解釋過,這主要是越戰帶來的效果。不是說不需要發表是可取的學術制度,而是說為米折腰折出來的不會是好文章。個人的經驗,是可以傳世三幾十年的文章永遠是在適當的學術氣氛下,得到師友的感染才能寫出來。幾天前給巴澤爾一封長信,論及大家認識的經濟大師朋友,我說可以打滿分的只有戴維德一個,但戴氏平生只發表過數十頁紙的文章。戴氏的口述傳統影響了很多人,當然是重要的學術成就。


這些日子重寫《經濟解釋》我寫得用心,也寫得辛苦。為什麼呢?有兩個原因。其一是見到三十年來經濟學的發展太不成話,希望中國的同學不被誤導,要儘可能解釋得清楚。其二是經過半個世紀在一門學問的累積,整體地寫下來有機會傳世,而怎樣表達對傳世有決定性。自己不會有機會見到,但四十多年來發表過的文章,其傳世時日的或長或短的特徵我有深入的體會。思想不一定需要是上乘的,但我想不出有哪種衡量思想的準則比傳世的時日更為可靠。


曾經說過,經濟學是老人的學問。但七十六歲了,大自然的規律不會有例外。每星期寫約三千多字的一節,有五位飽讀經濟學論著的朋友跟進。要是他們說我的思考能力明顯地退化,我會停筆,轉攻書法及中國的文化研究。後二者可以做到很老還可觀是人類的經驗。這些朋友沒有理由騙我:他們一致認為,正在重寫的《經濟解釋》比十年前寫下的高出很多。


最近一口氣地寫了卷三《受價與覓價》的第四及第五章,共九節,三萬多字,寫得稱意,但真的累了。不是什麼風花雪月的文字,思想上很多是前人沒有到過的地方,體力衰退,寫幾百字要停下來休息半天!一口氣寫三萬多有原創性的分析文字很苛求,何況是個老人家。正要憇息幾個星期,卻收到張培剛大哥謝世的消息,長壽九十八。不半天很多朋友通知,可見大哥和他的大兄弟的交情在神州大地不少人知道。我認識大哥只十多年,但一見如故。追思大哥的聚會我當然要去,但太太把我十二月一日的生日提早在十一月二十六日的週末晚上宴會親友,而追思大哥是二十七日的早上。沒有拆解的方法,我於是寫了四段文字要華中理工的朋友替我在追思會上宣讀出來,簡短但遠超他們約束的字數。謹錄如下:


「張大哥謝世,我第一時間想到要寫一篇追悼文字,但跟著想,大哥和我這把年紀,不是他先去就是我先走,是大自然的規律,沒有什麼值得哭哭啼啼的,還是想辦法把大哥放進他應該站著的歷史位置吧。


我於是想到九年前香港花千樹出版社為大哥重印他一九四七年的哈佛博士的獲獎論文,急忙叫花千樹的人尋找當時做得很用心的檔案,找到了,跟著與北京的中信出版社洽商,打算在中國再版,紀念大哥。不會是暢銷書,但傳世用不著暢銷。


九年前我為大哥之作寫過一個很短的《為大哥序》,這次我會寫《再為大哥序》,較長的。我知道網上有不少頌讚大哥的文字,但天下沒有誰曾經被人「贊」進歷史去。我會用心寫,客觀地評述大哥經歷過的大時代。他從大幸到不幸再到大幸,而他的論文也從大幸到不幸,但終於有機會走進歷史去。


大哥稱我為大兄弟。哥哥弟弟坐上了一條船。那是中國船。此船沉沒,哥哥弟弟會一起葬身大海,但如果遇到陽光普照,清風徐來,哥哥弟弟會一起走進歷史去。


張五常」


這裡要補加一個腳註。二○○二年香港花千樹重印大哥的《農業與工業化》時,我把自己寫書法時偶爾用上的閒章加進該書的後面,稱「大成若缺」,由上海徐慶華刻篆。這次由北京中信出版,我換了另一個為大哥新刻的閒章,稱「國之重寶」,由深圳陳壯志刻篆。


Tuesday, November 29, 2011

三五三:拒絕與串謀


(五常按:本文是《反托拉斯的謬誤》第三、四節。)

最近讀剛出版的《喬布斯傳》中可能是最精彩的把喬布斯與蓋茨相提並論的那一章,我想到美國反托拉斯的一個問題。蓋茨的微軟擁有獨步天下的某些軟件,喬布斯的蘋果電腦需要用,前者的重要性威脅著後者的前途。兩位大師是朋友,也敵對。多番談判的結果,蘋果終於獲得使用微軟某些重要軟件的權利。

我是軟件及數碼科技的門外漢,讀不懂他們爭吵的細節,但有點奇怪反托拉斯這一詞沒有提及。原則上,拒絕(foreclose)銷售給競爭者是違反反托拉斯法例的。問題是,只要價夠高沒有誰會拒絕銷售,而一個拒絕銷售的人可以憑價不夠高為藉口。何謂「合理」價格只有天曉得吧。

一九七六年,我接了兩件反托拉斯大案的顧問工作:美國電訊(AT and T)與加州標準石油(Standard Oil of California)。前者的總部在紐約,離我居住的西雅圖很遠,我只做了幾個月。後者的總部在舊金山,我時疏時密地做了六年,到我回港任職才終止。都是有名的大案,前者牽涉到拒絕,後者牽涉到串謀,剛好是我要在這裡討論的話題。以趣味排列,串謀高於拒絕也。

美國電訊的拒絕原因

美國電訊是一家很成功的企業,非常龐大,賺很多錢,科技了得,管理一流。無數市民當時持有美國電訊的股票,這企業的巨利是與股民分享的。當時有一句笑話,司法部以反托拉斯起訴美國電訊,法庭不容易找到足夠的沒有該企業股票的陪審員。

司法部起訴,要把美國電訊瓦解,「拒絕」是主要原因。這企業拒絕銷售他們產出的電話給任何外人,更遑論競爭者。他們的電話是租賃給用戶的。整份租用合約長達五百頁,存放在各市的總部,沒有顧客會讀。我認為只租而不賣給用戶是合理的。有兩點。其一美國電訊不想用戶把電話拆開作什麼研究;其二是當時長途電話收費高,他們不讓懂科技的把電話拆開,做些手腳,擾亂他們收費的方程式。

但美國電訊當時不賣電話給不用他們的線路的其他人比較難以辯護。不像早期萬國商業機器(IBM)的巨型電腦,只租不賣,因為有科技秘密要維護,只租可以禁止外人把電腦拆開。我當年的意識,是美國電訊不賣他們產出的電話給不用他們線路的外人,是因為他們佔有了市場的大部分,其他線路有其他電話,餘下來的市場很小,他們不做這小生意。

該反托拉斯案的主要麻煩,是美國電訊拒絕其他競爭者接入他們的線路。這裡牽涉到我在第三章第五節談到的地役權(easement)的問題,但美國電訊的立場是他們有權不協助競爭者。根據他們的典故,半導體(semi-conductor)是由他們的研發部門(Bell Lab)發明的。今天回顧這發明的價值不止連城,但政府當時不容許他們進軍電腦行業。憑半導體進軍電腦無疑是絕對優勢,但政府要他們放棄,換來是電訊的專利權。以為自己有這持久專利,所以在行為上拒絕協助競爭者。到了上世紀七十年代,電訊科技突飛猛進,政府以反托拉斯法例起訴美國電訊,否認答應過這專利的授予!美國電訊深入搜查自己的文件檔案,找不到有足夠的專利證據,是以為難。美國電訊終於跟司法部和解,以瓦解機構(divestiture)換取進軍電腦行業,後來產出的個人電腦鬥不過蘋果及無數的其他競爭者。

科技的突飛猛進是一個無情的故事。美國電訊曾經偉大,對人類的貢獻要叫我們站起來。但科技是年輕人的玩意,科技不同經營的手法有別,老一輩的應對不易,何況有政府的誤導。不久前聽到美國製造攝影器材的柯達(Kodak)面臨破產。柯達也曾經偉大,但看來要被數碼科技淘汰了。不知萬國商業機器的命運會如何?

串謀是真的嗎?

轉談串謀(conspiracy或collusion),通常是指串謀訂價,但有多種變化。變化多是因外人不知發生著的是些什麼事,只憑自己的觀察而妄作判斷。經濟學說的完善競爭有價格一致的效果,但價格一致可以被判為串謀的效應。另一方面,串謀既然是反托拉斯的大罪,美國的大機構出現過如下的例子。某職員跟另一家機構的職員是朋友,在來往的書信上一廂情願地說希望大家能聯手做一些事,其實沒有做,但這些信件可以被用作串謀的罪證。也有一些不滿意上頭對待的職員,或面臨解僱,可能刻意地在公司的檔案內留下一些彷彿是跟其他公司串謀的文件,嫁禍上頭。

其實在商業行為中,任何人要跟任何其他人串謀,明知是罪,可以容易地避免留下足以為罪的證據。上世紀五十年代,美國幾家石油公司被控串謀壓低購入價,辯方律師在法庭上有如下的精彩陳辭:「法官大人呀,我們訂價是在會議洽商,燈火通明,有詳盡記錄,怎可以說是串謀呢?你聽過串謀是用白紙黑字寫下來的嗎?」

我要在這裡特別地介紹另一件反托拉斯大案,也是關於石油的。要特別介紹有兩個原因。其一是此案趣味性高,其二是此案的串謀重點或證據是一種稱為「斬三刀」的合約,而我剛好是這合約的主要調查研究者。說來也巧,「斬三刀」是我年輕時在香港熟知的一種價值最高的海魚。作為石油反托拉斯官司的重點合約稱three-cut,直譯過來是斬三刀。

石油標價表的傾斜度闡釋

上世紀七十年代,美國加州政府以反托拉斯起訴七家石油公司,說他們串謀壓低重石油(heavy crude oil)的購買價格。這些石油公司在政府擁有的油田開採,也在私人擁有的油田開採,以他們標價的一個百分率乘以產油量交給油田的主人。控方沒有說加州的石油標價一律偏低,而是重石油之價偏低,而加州是多產重油的。

控方的主要證據有兩部分。其一是加州的石油標價表的傾斜度太高,與世界各地的傾斜度分離過甚。石油是以輕、重標價的,輕的價值較高,重的較低,因為汽車用的汽油是石油中較輕的那部分。石油在油田開採,不同深度的油井的重度不同——深的較輕。重度是以API Gravity量度,十度與水的重量相同。沙地阿拉伯產出的是輕石油,重度為API三十四。加州產出的有輕有重,不少是十六度,算是很重的。在加州,同一及鄰近油田有一個石油標價表(稱posted prices,因為石油產出初期是以支柱示價,每桶四十二加侖算,因為當時以馬車運載,五十加侖的油桶,沒有蓋,路不平,油會濺出,只能容納大約四十二加侖)。

標價表以石油的輕、重算價,每桶算,也以油重的每度算。我參與研究的官司案發時,加州石油一般是每度相差六至七美仙,即是每高一度(輕一度)價高六至七美仙。當時美國中、南部的石油標價一般是每度僅兩仙,斜度遠為平坦。

回應政府起訴以石油的標價表斜度高為壓低重石油之採購價的證據,一些石油公司以加州的重油比率遠比美國其他地區為高作辯。我不那樣看,認為斜度不同是因為加州與其他地區的標價方法不同:加州以每個地區的油田算價,油井深淺之價列在同一標價表上,而其他地區則分地層標價。我從一家機構找到美國不同地區的數以千計的石油重量數據,以經濟理論及回歸統計分析,老師阿爾欽見而喜之,說沒有見過那麼巧妙的經濟實證研究。但標價表的斜度不是石油公司串謀的證據。

換油的原因

串謀的證據是第二部分,主要是石油公司之間的交換石油合約,其中前文提到的斬三刀合約是重心禍首。換油的行為全世界都有,但以斬三刀合約從事則是加州獨有的!世間獨有是大麻煩:為什麼他人不這樣做?不是你們刻意串謀是什麼?斬三刀合約是完全不用石油市價的!

為什麼石油公司之間要換油呢?他們競投石油的開採及以標價表的一個百分率購買的權利,在哪裡投得就在哪裡開採。石油在地下其儲存成本是零,但一旦開採出來,在地上的儲存成本甚高,以少存在地上為正著,所以石油在地下抽出,不停地操作重要,如果久不久要停產,次數多了地下壓力的減弱會導致油量流失。最上算的法門,是石油出土後不停地以油管輸到煉油廠,輸到汽油出售站,再輸到汽車的油箱去。這個石油出土後最好不停地流動的要求難度高,一家公司之內牽涉到多個部門處理,部門之間的職員互不相識,對彼此做什麼的細節毫不知情。是這樣的一個龐大而又複雜無比的工業,我到現場考查幾天後,第一時間的反應是串謀行動不可思議。

換油的原因,是甲公司在某油田開發得石油,但沒有輸油管送到自己的煉油廠去。乙公司剛好有輸油管在該油田,可以方便地煉甲公司的油,然後在其他油田把石油歸還給甲公司。這個為了節省運輸費用而換油的原因,看似道理明確,但要證實非常困難。這是因為換油一般不是甲給乙、乙給甲那麼簡單,而是多家石油公司把石油轉來轉去:甲給乙,乙給丙,丙給丁,往往轉了好幾重甲才能收回自己應得的油量。最終是否每家公司都節省了石油的運輸費用因而有個大問號。為此我在油田蒐集了幾箱石油的流動票據(稱run tickets)。這些票據是每次地下出油輸到哪裡及油量多少,都在油井的出口處打出一張票據說明。石油公司出錢給我聘請助手,花了幾個星期作拼圖遊戲,一路跟蹤,最後是明確地證實運輸費用是節省了。

斬三刀的解釋

石油公司之間為了節省運費而換油,有時用標價表算價格的差距,但在加州主要是用斬三刀合約,尤其是大公司與大公司之間的換油交易。把石油的小量樣本加熱到華氏四百度是第一刀,蒸發出來的那部分是汽車用油。從四百到六百五十度是第二刀,蒸發出來的那部分是柴油。從六百五十到一千度是第三刀,蒸發出來的那部分是洋船用油。輕油是第一刀的份量比較多,而重油當然是第三刀的份量比較多了。以斬三刀量度比以gravity(重量)量度精確,雖然量度費用比較高(gravity的量度費用近於零)。我給你一萬桶油,其中斬三刀的油量每刀為幾,你要把這三刀的比率及油量歸還給我。不需要在短期內結算,你欠我哪一刀的油量,我欠你哪一刀的油量,可能互相拖欠一段長時期,但因為換油的公司串連起來有好幾家,怎樣結算總有足夠的不同重量的石油足以解拆互相所欠。但這樣的做法細小的石油公司是沒有足夠的石油變化量來參與斬三刀的換油交易的。從反托拉斯的角度看,小公司不能參與斬三刀大公司當然是罪加一等了。

我對採用斬三刀換油合約的解釋,是參與的公司完全不需要議價。中東石油之價有變,加州的石油標價表會跟著變,但後者的變動可不是自動或實時的。考慮總要一點時間,但石油的流動卻不能停頓,以斬三刀的合約處理是石油繼續流動的保障,何串謀之有哉?

上述的斬三刀成為典故,是源於加州政府以反托拉斯法例起訴以加州標準石油為首的七間石油公司。我作加州標準的顧問是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回港任教職為止。這顧問工作是調查研究石油標價表的訂價與換油合約的安排,要什麼數據加州標準皆全力協助,沒有半點隱瞞,加上有助手費用的資助,我寫下了兩份厚厚的研究報告,一些石油行內的朋友稱之為《聖經》,可惜是賣斷了,作者沒有發表權利。然而,今天回顧,那幾年的調查研究牽涉到可能是世界上最複雜的工業,獲得的數據不僅詳盡而且可靠,使我對市場與合約結構的認識更上一層樓,讓我後來在經濟學走進了自己獨有的天地。作為學者那算是奇遇了。

回港後我聽到該官司的後果,是加州標準先勝一仗,其後對方上訴反勝,再其後的大概是,七家石油公司有六家妥協和解,即是要賠錢。最後一家是埃克森(Exxon)石油,不妥協,打到底,到一九九二年四月,經過七十五天的審訊,六十多個證人,三千多份文件,陪審團研討了八天,終於判埃克森勝。


第四節:結語

有如下的一個真實故事。美國某反托拉斯案,辯方律師向法官要求休假,因為他的太太要生孩子。若干年後,同一律師向同一法官要求再休假,因為律師的兒子生了孩子,有親友慶祝之盛。法官批准,但說道:「我希望你的孫兒生孩子時,這案件已經完結了。」

反托拉斯案件以持久鬥法知名,官司只打幾年算是罕有,打數十年不奇怪。費用奇高:我知道上世紀七十年代一件大案,辯方準備以十億美元對抗。那是四十年前的十億美元。我也知道有些反托拉斯官司,辯方希望打到美國政府更換黨派而有轉機。

法例模糊不清,加上牽涉到的銀碼龐大,應該是官司打得時間長、費用高的根源。有誰得益呢?律師與作為顧問的經濟學者有明顯的收入增加,政治人物或可增加一點政治本錢。但永遠是以維護消費者掛帥的反托拉斯,消費者怎樣了?我深知的加州標準大案,消費者獲得的是負值:加州的石油產品沒有因為這官司而減過一分錢,但官司的費用早晚要間接地由消費者支付。美國電訊的反托拉斯官司對消費者又怎樣了?長途電話費用跟著的急速下降,有人認為是美國電訊瓦解的貢獻。然而,剛好在那時,手提電話開始盛行,跟著數碼科技當道,舉世的訊息傳播費用插水式下跌。美國電訊有沒有瓦解也會這樣跌,但我不能排除該瓦解促使電話費用跌得早一點。問題仍在:為什麼司法部當年不容許美國電訊進軍電腦行業呢?


(第五章《反托拉斯的謬誤》完)


Tuesday, November 22, 2011

三五二:以本傷人


(五常按:本文是《反托拉斯的謬誤》的第二節。)

經濟學研究要找有趣而又有啟發性的現象入手。新奇的現象開頭是一個謎,要拆解,即是說要解釋。這也是說要找尋可以驗證的假說了。跟著我們要把假說一般化,希望能推廣到很多其他不同的現象去。不要管要解釋的現象牽涉到的經濟價值是多少。市值微不足道的現象可能推出精彩的假說,成功地一般化可以協助解釋價值連城的現象。是的,街頭巷尾的瑣碎現象,解釋了可能推廣到經濟大局的一些重要事項,但那瑣碎的現象要有一點新奇的趣味。是否有趣是品味的判斷。智商高下可以不論,但品味凡俗的人不宜學經濟。

趣味的排列

轉到反托拉斯要反的行為或現象,市場價值最高的莫如收購或合併,機構變得龐大,反托拉斯說要瓦解(divestiture)。我認為合併現象的趣味塵下,解釋不難,但解釋了不怎麼樣,所以這裡不談。

價格分歧的趣味性是高的,經濟學者注意這現象起自反托拉斯之前,我會在第六章分析。反托拉斯帶來的最有趣的現象是捆綁銷售與算是類同的全線逼銷,但不普及。因為過癮精彩,我會在第七章以一整章處理。我認為經濟科學欠反托拉斯一個情,因為這法律的檔案提出了經濟學者之前沒有注意到的捆綁銷售與全線逼銷。

餘下來要討論的是以本傷人、拒絕與串謀這三項,趣味性中等,但不藉反托拉斯討論沒有其他適當的地方。

財雄勢大的故事

「以本傷人」是我從英語predatory price cutting(掠奪性減價)翻過來的中國成語代詞,顧詞知義,是說一家機構可以憑割價而把競爭者逐出市場。但減價是競爭的一種行為,歷來被認為對社會有利。反托拉斯認為不利的是一個壟斷者可以利用割價來殺退競爭者,維護壟斷,霸佔市場。這種對社會不利的行為是指價格被減至在生產成本之下,以本傷人是也。經濟學傳統說完善競爭的均衡點是市價等於平均成本,沒有盈利,掠奪性減價是指價減到在平均成本之下。另一方面,一個壟斷者往往有壟斷租值,經濟學傳統認為這租值的存在含意著邊際價值(即市價)高於邊際成本,對社會不利,引進競爭使價格下降可取。反托拉斯不能接受的掠奪性減價,應該是指壟斷者把價減到在平均成本之下。

掠奪性減價是一個普通人容易相信的故事:我是個壟斷者,擁有的壟斷權所獲甚豐。你要參進同一市場跟我過不去嗎?我會把價減到你血本無歸,敗走麥城,從而維護我的壟斷豐利。又或者你已經進入了同一市場,競爭逼我減價,我財雄勢大,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大幅割價,逼你破產收場,從而獨享一個壟斷者的利潤。

是可信的故事吧,但經濟學應該怎樣分析呢?前文提到,一九一○年美國的標準石油被反托拉斯起訴掠奪性減價,以本傷人,結果該龐大的托拉斯(信託組織)一九一一年被瓦解。我的一位好友John McGee五十多年前深查此案,得到的結論是標準石油沒有掠奪性減價,指出如果標準把競爭者收購,其成本會比減價對自己的損害為低。

從上頭成本的租值看

公說公理,婆說婆理,我持另一個看法。我認為問題要從我在《收入與成本》中提到的上頭成本與直接成本這分別看。不管灰色地帶而簡化,上頭成本是入局時的投資,入局之後覆水難收,但因為其他競爭者要參進也有入局成本,我的入局投資會因為有市場的保護而成為租值,可能比入局時的投資較高或較低。把生意出售我可以獲取這租值的折現,因為有這個選擇,這租值可以作為成本看。另一方面,直接成本是不產出就不需要支付,可以轉作其他用途,所以是另謀高就的代價。

這裡的問題是如果有外人參進競爭,我的上頭成本的租值會下降,要減價阻嚇外人參進,我要從租值那部分減。我是因為沒有打算另謀高就才這樣做。另一方面,如果我要以減價的方法來把一個存在的競爭者逐出市場,我會考慮我的租值比競爭者的為高才出手,因為只有這樣我才有勝出的機會。如果我的租值比競爭者的為低,首先割進不產出不需要支付的直接成本的是我。這樣,以減價作持久戰,不管多富有,只要競爭者還有租值,早晚要先敗下陣來的是我。

簡化了看,租值是產品市價高於直接平均成本的那部分。競爭減價,誰的租值低誰先出局。要以本傷人的掠奪性減價是指割進自己的直接成本。上頭成本的租值是入了局之後由市場的競爭決定,競爭者要參進的考慮,是存在的生產者的租值是否夠高,或自己的入局成本是否夠低,有點油水。如果我先存在,你可能見到我的租值高於你的入局成本而嘗試,或見到我的租值低於你的入局成本而卻步。如果你和我一起存在,我可能見到你的租值比我的為低而考慮減價把你逐出市場,希望增加自己的租值。我這樣看你,他人也這樣看我。這是那所謂完善競爭的一個含意:邊際產出者的租值為零是均衡點。原則上,考慮入局但還未入局的可以看為邊際競爭者,入局需要付出的投資還是直接成本,不是租值。因此,參進了的競爭者可能每個或多或少有點租值。換言之,經濟學說的邊際公司(marginal firm)可以在邊際之內或邊際之外,分析的選擇要看是什麼問題,而處理是否到家有大人與小孩之別。

上述的競爭行為不是反托拉斯要反的。割價割進自己的直接成本,把你逐出市場後希望你永不回頭,然後加價提升自己的租值才是。說過了,直接成本不生產不需要支付,是另謀高就的代價,浪費了可惜。

黎智英的經典示範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割價割到低於直接成本的行為,算是掠奪性減價,但是否為了要淘汰對手還是只希望打進市場呢?香港商人黎智英九十年代曾經兩次以低於直接成本的法門進攻:《蘋果日報》與「蘋果速銷」,相當經典,而據說後者一度成為哈佛大學的教材。

《蘋果日報》一九九五年六月發行,每份售價二港元,當時香港的類同報章售價五元。主要競爭者《東方日報》的回應有點遲,五個多月後才把價每份減到二元,其他報章也跟著減到同樣的價。這減價戰持續了大半年,之後回升,期間本來就虧蝕的《快報》和《香港聯合報》宣佈結業。

二元一份之價大約是當時發行及零售的直接成本,紙錢是三元以上,上頭成本不算,灰色地帶不論,加進必需的採訪、編輯、稿酬等費用,每份《蘋果日報》的直接成本應該在八元以上。賣二元,算是掠奪性的低價嗎?答案是不一定,因為有廣告收入。是的,讀者看廣告的眼睛時間是他們付的價,間接地由廣告客戶交給廣告商人交給《蘋果》。原則上這廣告收入加每份二元的報章價的總收入可以高過《蘋果》的總直接成本,因而賣二元不一定是「掠奪性」。但我不懷疑在出道初期,《蘋果日報》的總收入是低於總直接成本的。

為了爭取市場而先蝕頭注不是少見的商業行為,如果這些行為一律被認為是掠奪性減價美國的反托拉斯法庭會忙得不可開交。我們知道《蘋果日報》後來是成功了,收入不僅高過直接成本,其上頭成本的租值可觀。然而,我們無從肯定這成功是源於長達近一年的大出血。黎智英認為讀報章的人有慣性,大減價一段時日是慣性的培養。說讀者慣性的爭取重要應該對,但從爭取租值收入的角度衡量,我們難以肯定大出血只幾個星期不是較佳的策略,或者智英老弟應該把出血的成本投資在增加報章的內容質量那方面。

互聯網惹來災難

說割價可以協助搶佔一部分市場是對的,而創業之際,把價割入直接成本不難明白。災難的出現,是一九九九年六月黎智英推出「蘋果速銷」,推行了十八個月,虧蝕近十億港元而慘淡收場。

沒有疑問,「蘋果速銷」這玩意是一刀切入直接成本,切得既深且久。沒有廣告收入,但有廣告支出。這速銷無疑是受到當時互聯網的瘋狂的影響,中計的不止黎智英一個,但他中得比較快比較大,說句老實話(智英老弟不要殺我),也比較精彩。

「蘋果速銷」憑互聯網銷售,用多部小型貨車,每輛兩個穿得整齊的員工,送貨。銷售的是超級市場出售的食品及一些日用品。黎智英是聰明人,不可能不知道以財雄勢大論英雄,他鬥不過惠康連鎖超市背後的怡和及百佳連鎖超市背後的李嘉誠。但他顯然認為,互聯網銷售是新奇的玩意,老前輩們可能忽略了,何況從網上接單然後送貨不需付香港的昂貴地鋪租金。搶先嘗試可能先拔頭籌。

兩家大連鎖超市急起應戰,也割價及設法約束批發商供應「蘋果速銷」。後者倒閉關門之後我才知道那兩家大連鎖超市其實也中了計。這是因為一位朋友提供的數據顯示,「蘋果速銷」的總收入上升與總虧蝕上升是成正比的——即是銷售金額上升百分之十虧蝕也上升百分之十,是直線一條,看不到彎曲!這是說,如果超市的老前輩當時大方一點,多把生意推到「蘋果速銷」那邊,後者會虧蝕較大,關門會因而較快。

為什麼「蘋果速銷」的銷量與虧蝕比率會是直線一條呢?有兩個原因。其一是送貨與管理的成本在貨價的比例上很高,其二是香港當時用互聯網的人不多,而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地理分佈過於零散。事後孔明,智英老弟當年對市場的調查是不夠詳盡深入了。「蘋果速銷」的做法要成功,市場要大得驚人才有機會。

割價割進上頭成本的租值是市場競爭的一般含意,但割進直接成本是無情的代價,銷量愈多虧蝕愈大。為了打進市場短暫的出血可以理解,但以本殺人於死地的掠奪性減價恐怕是某些人的想像玩意了。

雞蛋減價的故事

最後,我要重複二○○三年發表過的故事,是很久之前聽到的,應該是虛構,但有點真理吧:

一家賣雞蛋的商店,老闆財雄勢大,要把街上面對的另一家雞蛋商店殺下馬來,惟我獨尊,壟斷而後升價。老闆聽說對手本錢有限,於是把雞蛋大減價,低於成本出售,以本傷人,以為不數天對手就要關門了。殊不知蛋價一減再減,減了長時期,對手依然存在。最後大老闆因為減價太多太久而破了產。他禁不住跑到對手蛋店查問究竟:「我的蛋店關門了,想不到你們的資本比我還雄厚,是從哪裡找那麼多錢跟著我減價呢?」對手聽得莫名其妙,回應道:「我們本小利薄,雞蛋是從你們那裡買回來轉售的。」

(未完待續)


Tuesday, November 15, 2011

三五一:反托拉斯的謬誤


(五常按:本文是《受價與覓價》的第五章第一節。)


反托拉斯(antitrust)直譯是反信託,俗解是反壟斷。其實不是:本卷第三及第四章提到的所有壟斷反托拉斯皆不反。在美國任教職時我做過兩件反托拉斯大案的顧問,專於此道的行家朋友不少,但說實話,友儕間沒有誰肯定反托拉斯要反的是些什麼。

反托拉斯算是一種法律,因為有法庭審案,但沒有明確的界定。起自美國,西方其它的先進之邦及日本也有,但喜歡採用的主要是美國,那裡的本科課程有教,研究院也教。其實是反什麼呢?我的感受有時是反對以大欺小,有時是反對看來是意圖壟斷的行為,即是反壟斷的動詞(seeking to monopolize)而不是反壟斷的名詞(monopoly)。嚴格地說是反對某些被認為是壓制競爭的行為,但不一致,難以捉摸。


莫名其妙的法律

在美國,政府的某些部門可以按反托拉斯法例起訴私營企業,私營企業之間可以互相起訴,有些案件屬刑事。有兩個明顯的規律。其一是沒有見過小企業或不富有的被起訴;其二是不同政黨執政反托拉斯案件出現的頻率不同:在美國,共和黨執政反托拉斯案件出現的頻率明顯地比民主黨執政為低。換言之,在較為信奉市場的氣氛下反托拉斯的案件較少。

我可以舉兩個有點莫名其妙的例子來示範反托拉斯究竟要反的是什麼不容易明白,二者皆出現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民主黨卡達總統執政時期。那時美國經濟不景,反托拉斯案件頻頻出現,幫補一下經濟學者的生計——做顧問的薪酬比教書的為高。

案例一:美國最大的製造罐頭湯的企業被一家小的競爭者起訴,理由是大的賣廣告太多,霸佔了市場顧客看廣告的眼睛時間,使小的受損,要求賠償。我的一位朋友當該大企業的顧問,結果如何我沒有跟進。

案例二,比較複雜。美國最大的攝影膠卷生產商被起訴,因為該大企業停產某型號的銷量甚少的膠卷。那膠卷剛好是另一家工廠製造的某型號照相機必須用的。被起訴的大企業產出幾個型號的照相機,他們停產有關膠卷的相機,膠卷也跟著停產了,害得只造用該膠卷的相機的小企業有相機無膠卷。結果是小企業勝出,獲賠償。合理嗎?再也買不到配件的產品常有,而不容易明白的是為何該小企業製造的照相機需要用的膠卷整個地球只有那大企業一家產出,而且是很少攝影者會用的膠卷。


第一節:為什麼要研究反托拉斯


一八八二年,美國石油大王洛克菲勒(J. D. Rockefeller)把與他有關的四十家企業合併,由一家信託公司集中管理,成為有名的標準石油托拉斯(Standard Oil Trust)。倣傚這種信託安排的人甚眾,有以大欺小之嫌,一八九○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大名鼎鼎的Sheman Act這個反托拉斯法例。二十年後,標準石油被懷疑施行掠奪性減價(predatory price cutting),以本傷人,政府起訴,標準石油托拉斯一九一一年被瓦解,反壟斷的法例被稱為反托拉斯是那時開始的。一九一四年美國國會通過Clayton Antitrust Act,一九三六年通過Robinson-Patman Act,三管齊下,反壟斷的法例在美國變得複雜繁多,案件數量雖然時旺時靜,但歷久不衰。


戴維德是開山鼻祖

經濟學者怎樣看反托拉斯有爭議。弗裡德曼、科斯、阿爾欽等人反對所有反托拉斯法例。薩繆爾森、A. C. Harberger、O. Williamson等人認為反托拉斯間中有可取的效果。我對市場的認識比較多而雜,認為反托拉斯協助促成半個世紀以來美國工業在國際競爭下節節敗退,因為這些法例左右著市場合約的自由選擇。

芝加哥大學的戴維德(A. Director)應該是研究反托拉斯案例的開山鼻祖。他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期跟進了官司打了二十年的萬國商業機器的關於捆綁銷售的反托拉斯大案。那是精彩絕倫的案例,對我的思想影響很大。阿爾欽說得對,那大名鼎鼎的芝加哥經濟學派的獨特之處,可不是支持自由市場,也不是弗裡德曼的貨幣理論,而是捆綁銷售(tie-in sales)的分析:只有跟芝大有關的人發表過關於捆綁銷售及全線逼銷(full-line forcing)的文章。然而,真正能「破案」的可能只我一個——也算是芝大,一九六七至六九年我在那裡。我沒有用英語發表過關於捆綁銷售的文章,但離開芝大十多年後,有機會向戴老解釋我的分析,他很高興,認為難題終於解決了。

捆綁銷售之外,戴老鼓勵學生及同事寫的、關於反托拉斯的掠奪性減價及零售價管制(retail price maintenance)等文章都是一時經典。到了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期,從反托拉斯案例研究出來而加以整理的「工業組織」(Industrial Organization)成為美國多所大學的正規科目,本科有教,博士試有考。


旁觀者清街頭可教

當年我是旁觀者,但研究反托拉斯的朋友多,而自己後來也當過兩件大案的顧問。在工業組織這重要研究上,我選走自己的路。有幾個原因。其一是我認為反托拉斯的法庭檔案提供的資料不盡不實。打官司的文件,起訴與被訴雙方各自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不可能沒有偏差。其二是在美國作實地工業調查,工廠要守秘是一般傾向,遠沒有我當時熟知的香港工業那麼公開。這可能因為美國的工業機構遠為龐大,部門多,不容易找到樂意提供資料的負責人,何況還有反托拉斯虎視眈眈。我喜歡作實地調查,重視跑市跑廠。這方面,今天的中國與昔日工廠林立的香港是遠為容易獲得可靠的資料的。其三是自博士論文《佃農理論》起,我認為合約的結構是要理解工業組織的重心所在,所以一九六九年開始在香港跑工廠,調查件工合約,十四年後發表《公司的合約性質》。

話得說回來,昔日讀美國的關於反托拉斯的文章給我的啟發不少。其中最重要是那些被認為是非法的行為,有趣精彩,而法庭的檔案一般提供細節。我不同意法庭的解釋,也不同意經濟學者的解釋,要自己另闢蹊徑。這是跑廠調查合約帶來的不同解釋了。

反托拉斯認為是罪的價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是經濟學的一個熱門老話題,我會在第六章分析。反托拉斯認為是罪的捆綁銷售與全線逼銷是精彩話題,我會在第七章分析。反托拉斯認為是罪的零售價管制不怎麼精彩,我會在第八章分析討價還價時順便帶過。我是個不喜歡刻意地創新的人,但街頭巷尾的觀察多了,對交易費用侷限的認識多了,我對這些市場現象的解釋與傳統不同是自然的事。三十歲作教授時我可沒有想到,六十歲我全盤推翻了傳統對這些現象的解釋。


(未完待續)


Tuesday, November 8, 2011

三四六:交易費用促成專利制度


(五常按:本文是《知識資產需要保護嗎?》的最後第六節。)


沒有誰不同意人類最有價值的資源是他們的腦子。雖然我說過人類到最後可能因為自己的腦子了得而毀滅自己,但回顧歷史,儘管互相殘殺的蠢行為無數,人類因為腦子可以思想帶來的進步是宇宙的一個奇蹟。

在人類稱得上是有價值的資源中,只有腦子不可能不是私產。就是勞動力也可以被強迫作為非私有,但腦子怎樣想外人無從知道。可以被破壞或被毀滅,但腦子怎樣想原則上外人無從干預。在這個上蒼主宰的運程中,腦子的產出其中有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經濟學者吵了近兩個世紀的共用品,即是無數人可以一起共用的。始於一八四八年密爾提出的燈塔例子吧。沒有隔離使用者的權力,共用品收不到錢。建議共用品的使用不收錢曾經是經濟學的主流思想,今天可能還是,但歷史的經驗說,以隔離權力來收取費用是人類發達的一個主要原因。版權、商標、名牌寶號、商業秘密、發明專利等,都是隔離收費的例子。

發明是共用品,專利法律協助隔離那些不付使用費的人。壟斷是效果,雖然期限一般在十五至二十年之間(美國是十七年)。發明專利能保護的只是知識資產的一小部分,但因為有明確的法律,多而複雜,專家不少,然而,深入考查的經濟學者則屬稀有。


沒有利益團體左右的法律

我信奉經濟學的主旨是從侷限條件的轉變來解釋行為的科學,因而在多項政策性的法例上下過功夫。每項法例知得不是律師打官司那個水平,但知得多而雜,希望從中能找到一些侷限條件的轉變引用到需求定律那邊去。

可以說,在我考查過的屬於政策性的法律或規例中,只有發明專利的我找不到任何對社會整體有明顯的負面影響。美國的發明專利法律有些我不能肯定對社會有貢獻,有些官司的裁判我不認同,但法例的本身我沒有批評過,而歷史上每次修改我總認為有合乎經濟原則的道理。比起什麼最低工資、勞動法例、租金管制、價格管制、樓房政策、環保條例等——從社會利益的角度衡量我容易搖頭嘆息——但發明專利的法律我沒有批評過半句。考慮到設立或修改發明專利法律的人不知共用品為何物,也不是什麼交易或訊息費用的專家,我的衷心欣賞應該解釋一下。

範圍雖小,發明專利的法律及檔案洋洋大觀,而且往往牽涉到價值連城的知識產品。經濟分析為什麼那樣難以批評呢?我找到的答案,是這組法律的興起與修改從來沒有受到壓力或利益團體的左右——我個人看不到。上文提到的勞動法例、樓房政策之類的法例,利益團體的壓力明顯得像太陽普照,但發明專利的法例我們不容易看到哪些團體或明或暗地在壓著些什麼。只此一項政策性的法例能在我面前獨善其身。這觀察教我們,凡是政策法例牽涉到把財富或收入再分配,不容易達到意圖的效果。真正獲益的通常是一些混水摸魚的人。

發明專利維護研發者的收入,是收入原創的保護,沒有把收入再分配的意圖,利益團體的左右一般不存在。法庭的判斷有時偏袒,有時說不通,但長遠地看這些判斷帶來的法例修改,都是朝著對經濟整體有利的方向走。這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我跟進美國的經驗得到的啟示,當時我對助手們說很佩服發明專利法例的發展。


廣義交易費用的節省

從我曾經提出的廣義性的交易費用(即社會制度費用)角度看有關的問題吧。有了產出之後以法例把財富再分配,必會大幅地增加這些交易費用。我也曾經指出,要是廣義的交易費用不存在,不會有市場——市場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而出現的。轉到發明專利制度那邊,如果廣義的交易費用不存在,不會有這專利制度,因為不需要有。發明專利制度的出現及持久存在與修改是為了減少交易費用的。

想想吧。沒有交易費用,不同研發的人在不同項目上的比較成本優勢大家知道,研發合約的外判毫無困難,所有發明的租用合約可以預先安排,共用性質的困擾可以先用預定合約處理,按期的一次過租金可以預先約定而使邊際使用的收費為零,風險的存在可用變化多端的保險合約處理。人類腦子的價值因而受到多種不同的合約保護著。

但交易費用不僅存在,牽涉到知識這些費用一般高昂。發明專利針對某類知識,保護的不是抽象的腦子思想而是具體的腦子產品。因為腦子的產品往往屬共用品,這制度以專利的授予來讓發明專利的持有者隔離不付費用的人。為恐這專利保護過甚,年期的約束出現。我從來沒有在發明專利的資料上讀到關於共用品的言論,但這專利說明不保護技術是顯示著主事者知道關鍵問題:技術不是共用品。


法例演變的證據

發明專利首次出現是一四七一年,在意大利,一七九三年美國引進。重要的發展是美國一八七○年加進了佔有權(patent claim)這個重要概念。個人認為在佔有權引進之前發明專利的保護很有點胡塗,引進了佔有權變得遠為清楚,交易及訊息費用是大幅地減少了。我對佔有權的闡釋,是前文提到的把抽象的發明轉移到可以觀察的物體或程序上,然後以圖片及文字表達清楚發明者要佔有的是什麼。這解決了很多因為模糊不清而引起的困難,但同時把可以註冊專利的範圍收窄了。大自然規律的發現因為範圍太廣不能註冊,引進了佔有權這概念之後再沒有是否大自然規律的官司。

衡量佔有權的申請應否受到保護的準則,在美國出現過幾次重要的修改,都有減少交易費用的效果。例如一個曾經普及的功用(utility)準則逐漸消逝,因為何謂「功用」模糊不清。一九五二年美國的有關當局提出了一項重要改革:發明專利的申請不會因為發明是怎樣研發出來的而否決。這準則的引進推翻了之前的兩個主張:其一,是否靈機一觸的天才發現不再管;其二,研發者的研究設備為何不再管。


新奇的準則

到了上世紀七十年代,要明確地以實物或程序表達佔有權之外,餘下來的重要準則是發明要夠新奇,novelty是也。怎樣才算是新奇呢?同學不妨考慮如下有名的官司。一八六二年,一個名為Reckendorfer的人想出了把擦膠鑲在鉛筆上。這發明的商業價值甚大,獲得專利,但後來被人抄襲,打起官司,該仁兄輸了。法官的理由是擦膠及鉛筆都不是新奇之物,合併在一起算不上是一個發明。這判斷後來不同意的學者甚眾,因為所有物品的發明都是以舊物合併而成的。

可能因為要澄清類似這類案件引起的混淆,到了上世紀七十年代,新奇的定義變得遠為清楚了。何謂新奇只有兩點。其一,如果合併的舊物皆曾獲專利保護,其合併使用是普通人見到舊物不會想出這新的合併方法。其二,不管舊物曾否註冊專利,合併了的用途要與不合併的用途不同。當年考查美國發明專利的新奇準則,發覺註冊當局的仲裁者考慮到我在上節提出的級差租值。雖然級差租值會在競爭下由市場決定,批准專利的範圍有彈性,這裡可以大一點那裡可以小一點,有關當局對新奇的衡量是考慮到其他可能作出同樣發明的人的成本或機會相差多遠。


羨慕古人也支持

在自己家內遊目四顧,我發覺沒有什麼物品不是曾經有過一項甚至多項發明專利的保護。我是現代的古人,對新潮沒有興趣,但家中用的可不是什麼明、清家具那麼富有。人類進入了工業時代有了長時日,我說過,發明專利制度對工業遠比以手工藝為主的經濟重要。

我們不容易明白為什麼不少經濟學者反對發明專利制度的存在。可能因為他們沒有跟進過這制度的性質及其演進的史實。我跟進過,認為這專利的存在及其演進主要是為了減少腦子產品出售時近於高不可攀的交易費用。那是我還年輕的三十多年前,既可持久拚搏,也可過目不忘。今天我有點後悔昔日下重注的考查,因為其他題材會有遠為可觀的收穫。我不建議同學們投資於發明專利或商業秘密的研究。但我希望同學們能從我的經驗中知道,要解釋世事,我們首先要知道世事為何。不知世事而作分析的經濟學者無數,在研發與專利的話題上,他們的分析近於一無所知。

不能否認,我羨慕陶淵明的采菊東籬下,恨不得有機會倣傚李白說的古人秉燭夜遊,或能達到蘇東坡那種超然物外的境界。既沒有商業秘密,也沒有發明專利,連什麼版權也沒有。蘇子昔日寫《赤壁賦》只是為了自娛,寫好後不敢給外人讀,是他自己說得清清楚楚的。

弗裡德曼曾經問:人是為了要活著而工作嗎?還是為了要工作而活著呢?我沒有答案。經濟學分析的重點是:侷限不同,行為於是有別。知識資產需要保護嗎?要增加國民總收入,今天的侷限說是需要的。


(《受價與覓價》第四章完)


Tuesday, November 1, 2011

三四五:發明專利界定研發權利


(五常按:本文是《知識資產需要保護嗎?》的第五節。)



關於知識資產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雖然參與研究的學者無數,但一般不到位,其中一個困難是漠視了知識或發明屬共用品——即是無數的人可以一起共享的。共用品的分析困難自成一家,我在《科學說需求》的第八章提供了自己滿意的分析。本章討論的發明可不是讀書求學那種知識,其難度更上一層樓。

一項發明是共用品,不把使用的人隔離難以收取費用,正如電影院要以門票隔離那些不付費的人。發明專利與商業秘密的性質不一樣,但皆因持有者有隔離的權力,不付費不能使用。如果我們不管那些自發性的發明,或那些由政府資助的,那麼沒有專利或秘密的維護,發明收不到錢,除了自用所需的自創,大有市場價值的發明不會出現。研發的投資成本往往高昂,私人或企業下注要有點保護,但因為成果是共用品,某程度的專利是需要的保護了。



公海捕釣的比喻

在上節我提到商業秘密會導致租值消散,但認為從社會的角度看,外人的偷師或猜測這裡有害那裡有利,我們難以估計這消散帶來的整體效果。我是行內唯一的指出商業秘密會導致租值消散的人。另一方面,發明專利卻有不少行家說會導致租值消散,其中主要是前文提到的普朗特與巴澤爾。普朗特說多人參與研發,勝出只有一個,發明研究於是重複了,是浪費。普氏之文發表於一九三四。巴兄之文發表於一九六七,顯然是受到戈登(H. S. Gordon)一九五四年發表的關於公海漁業的分析的影響。戈登是第一個採用「租值消散」(dissipation of rent)一詞的人,但他的文章的思維是源自奈特一九二四年發表的《社會成本闡釋的謬誤》。二者皆有錯,不是小錯(見拙作《合約結構與非私產理論》,一九七○年),但都是重要文章。

戈登分析公海漁業的要點,是海洋非私有,任何人可以隨意捕釣,參與捕釣的人會比海洋的捕釣權利是私產的情況為多,以致捕釣的均衡點是捕釣的成本等於魚獲的所值,海洋的捕釣租值於是下降為零。這是說,要是海洋的捕釣權是私產,業主約束捕釣會有租值,但作為公海沒有約束的捕釣,人數的增加導致的成本增加會取代海洋捕釣權作為私產應有的租值——這租值是因為公海捕釣的總成本增加而消散了。

說公海捕釣會導致租值消散是對的:沒有業主收租,在競爭下應有的租值因而消散是定義性的結果。我在上文提到這分析有錯而且不是小錯不是這消散的結論,而是促成這消散的機制運作被漠視了,得到的經濟含意有大差別。不是淺學問,因為原則上每個參與競爭捕釣的人都有意圖減少這租值的消散。這話題我曾經在《收入與成本》詳述過,也會在卷四討論價格管制時再作補充。



耕耘權利是研發權利

公海捕釣,所獲的魚是私產,租值的消散起於捕釣權非私有,沒有業主為了爭取租金極大化而約束捕釣者的人數及行為。要是捕釣權屬私產,租值消散不會出現。這好比一塊農地有兩項權利:其一是耕耘的權利,其二是種植收穫的權利。租值消散的出現是指耕耘的權利非私有,其使用沒有業主的約束,會導致荒廢農地或使用時出現糾紛等租值消散的現象。

轉到發明專利那方面,一項發明是共用品,專利的批準是私產的維護,協助收取使用費或租值。普朗特及巴澤爾分析的是這專利只提供一個獎金,多人競爭會導致重複了研發及爭先恐後等行為,使一個發明專利的租值在競爭下消散了。他們的分析含意著的是研發的權利非私有,等於海洋的捕釣權或農地的耕耘權非私有。以這邏輯推理,多人爭取發明專利惹來的社會租值消散可以高於發明專利帶來的私人租值。

這個看來是顯淺的結論,當年我不同意,因為我想到耕耘的權利與收穫的權利這兩方面去。發明專利是收穫的權利,由政府界定為發明者所有,而發明的耕耘權利無疑是發明的研究權利——即研發權利——我問,這後者是像公海捕釣那樣,屬公有的權利嗎?想了幾天,答案竟然是:不一定!這奇怪的答案當年在西雅圖華大吵了起來,最後巴澤爾同意我對,他錯。



郵輪大霧遇難的例子

同學們可以考慮如下的例子。一艘滿載富人的巨大郵輪在大海遇難,快要沉到海底去。霧很大,什麼也看不到。有關當局公佈找到該郵輪可獲巨獎,誰先找到會獲天高的獎金。假設那還不是科技發達的時代,沒有什麼雷達之類的儀器,只能用小艇去找尋該巨輪。只有一個大獎,會有很多小艇去找尋,或起碼去碰一下運氣嗎?那唯一的大獎是租值,會被眾多小艇找尋的合共成本替代甚至超於替代了嗎?

答案是不一定。因為只要小艇的主事人大家知己知彼,互相知道大家的比較成本優勢,認為自己鬥不過的不會冒險出海找尋。擁有快艇的會去嘗試,擁有慢艇的不會。有指南針的會偏於嘗試,沒有的不會。如果只有一兩隻小艇剛好有雷達儀器,其他艇主知道,出海找尋的只會有這一兩隻,其他的會知難而退。

普朗特與巴澤爾認為因為發明專利只有一個獎會導致多人重複研發或大家爭先恐後,研發總成本的增加會導致租值消散。我的想法相反:正因為只有一個獎,不認為自己有某程度的比較成本優勢的不會參與競爭,另謀高就的考慮重要。成本是最高的代價,不是因為有大獎就不管成本的。這只有一個獎的情況與公海捕釣的情況很不一樣。公海捕釣,所獲是多是少,是大魚還是小魚,皆獎賞也。



租值消散不容易的原因

我曾經用自己發明的數學方程式證出(數學專家認為難看之極,但奇怪地對,行內傳為佳話),公海捕釣要把租值全部消散,不僅捕釣者的自由參與要毫無政策約束,也要他們的捕釣成本與技術本領一律相同,以及捕釣的人數要達到無限多之境。租值消散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因為原則上減少這消散會使社會整體得益。

現在的問題是,一項發明專利只提供一個獎,而這專利的本身是共用品,即是無數的人可以一起互不干擾地共享,只為一項專利而投資研發的敗軍之將會血本無歸。因此,只要研發的競爭者彼此之間的比較成本優勢的訊息費用夠低,只會有很小的一撮人參與一項專利的發明研究。換言之,在比較成本優勢的訊息費用夠低的情況下,發明所得的專利權的設立是含意著發明研究權利(即研發權)的私有界定。這不是我的幻想,在本節的最後可見,事實的考查與驗證支持著我的假說。

因為重要,讓我再說一次。因為發明專利只提供一個獎,也因為一項發明是共用品,可以讓無數人一起共享,再因為研發的成本不低,所以只要研發的競爭者之間的比較成本優勢有足夠的訊息,發明專利的界定是含意著研發權利的界定,在競爭下租值消散不會出現。



級差租值的看法

這裡說開理論,不妨多說幾句。先不要管發明專利的獎金,有了界定的研發權利值多少錢呢?這是問一幅耕地值多少租金呢?我們要指定該耕地是用來種植什麼的。這樣看研發權利,其所值是級差租值(differential rent)。這概念來自十九世紀天才李嘉圖(D. Ricardo)提出的級差地租。眾人皆說李前輩錯了,我認為是小錯大對。前輩當年問:農地為何有地租?他的答案是因為不同農地的肥沃程度不同。有小錯,因為只要農地供不應求,即使肥沃程度一樣也會有地租。是大對,因為只要肥沃程度不同,即使農地的供應無限較為肥沃的也會有地租。農地無限,地租之所值是同樣耕耘成本較為肥沃的產量增加的那部分,一層一層地算下去,最不肥沃但還有人耕耘的地租是零。

從李嘉圖的級差地租看研發權利的所值,我們可以說級差租值是發明的天賦之價,在競爭下等於比較成本優勢的差距。因為研發所得的專利只有一個獎,不同的競爭者會按各自的成本優勢而選走不同的研發的路,可以很相近但不相同。如果研發的成果在事前有難以確定的因素,爭取同一發明的情況存在,但不會是很多的人。又因為成果事前難以確定,有血本無歸的失敗也有意外的驚喜發現帶來的高回報,但這些可沒有推翻級差租值是研發權利的所值。



真實世界的印證

現在我們可以轉看真實世界的情況了。以科技發達的美國經驗為例是適當的。有兩項相當普及的安排支持著本節的分析。其一是發明專利集用(patent pool)的安排。這是不同的機構一起簽下集合協議,把大家研發所得的專利集合共用。在有反托拉斯(政府反對串謀壟斷)的顧忌下,這種專利集用還普及,顯示著研發的機構重視要避免有意或無意間重複了可以節省的研發成本,也即是要減少租值消散。第二種普及的安排也類同。那是專利交叉使用合約(cross licensing),即是你的發明專利給我用時我的發明專利也給你用。不一定是為了減少租值消散,但有這樣的效果。

上述兩種安排之外,我們還要提到研發外判合約的普及,也要提到專利註冊的搜查(patent search)是例行的研發程序,往往由專業人士處理。這些當然是要避免重複研發或爭先恐後的租值消散的浪費了。

可能最有說服力的發明專利帶來租值消散甚微的證據,是美國發明專利局的干擾記錄檔案(interference proceedings)。這些記錄,起於兩項或更多的發明同時申請專利註冊,但有相同之處,因而互相干擾,需要仲裁而存案。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和助手們考查發明專利時,得到的資料是只有約百分之一的發明申請專利時出現互相干擾,需要仲裁。考慮到當時從申請到批准平均要三年半的長時日,這百分之一的互相干擾是很低的數字了。

(未完待續)


Tuesday, October 25, 2011

三四四:商業秘密


(五常按:本文是《知識資產需要保護嗎?》的第四節。)



好奇心或金錢之外的興趣可以解釋不少研究發明的行為。然而,為了金錢或職位而研究總要有一點知識的保護,即是要有權利選擇拒絕某些要使用這知識的人。在不同程度上,這拒絕權利可以源自一些特殊情況,或緊守秘密,或依靠風俗或法律。

好些情況,自我保護不需要用上守秘的途徑。個人的天賦或獨特的風格會增加倣傚者的成本。某些有壟斷性的產品可以維護與該產品有特殊關係的發明。然而,這些情況不能一般性地提供知識資產的保護。商業秘密(trade secrets)是重要的另一回事。



法律不需要協助,不能不協助,無從協助

有大成的商業守秘例子不少。我提及過可口可樂與云南白藥。製造最好的鈸(一種樂器)的金屬的提煉方法的秘密在一個家族中保存了幾百年。古往今來最貴重的小提琴,由意大利的斯特拉第瓦裡製造,其處理木材所用的油究竟是什麼被他帶進墳墓而失傳。這些神奇的守秘效果是不需要法律協助的。人的腦子可以是那麼牢固的保險箱,就是武力也不易打破。從可以安全守秘的角度看,法律不需要協助。

不需要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否決了普朗特的反對壟斷價格,也否決了阿羅的反對邊際使用收費。在自由經濟中,壓制私人的秘密自守會對社會整體為禍。西方的先進之邦,維護商業秘密的法律牽涉到普通法的幾方面,否決商業秘密會使整個法治架構倒塌下來。從法律可以協助商業秘密的角度看,為了維護法治的整體法律不能不協助。

當然,守秘不容易。如果「倒推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能使外人見到產品可以複製出來,法律無從維護商業秘密。在西方,公平的追溯倒推工程是法律容許的。因此,在一端商業秘密根本不需要法律維護,在另一端法律維護不了。兩端之間有一個發明活動的層面法律對秘密的維護有助,但因為外人不知秘密是什麼,產權無從界定,西方只能採用普通法中關於合約、侵犯、信託、代理、歸還等法律處理,而其中合約法律最重要。

一般而言,經過化學作用的變化而製成的產品,以倒推工程追溯做法很困難。可口可樂與云南白藥是例子,釀製美酒的秘方與烹飪的食譜也類同。外人見到物品但不知其做法是最佳的秘密保護,中國的傳統滿是這種例子。然而,轉到以設計或機械為主的發明,倒推工程遠為容易,守秘失靈,發明專利的保障就有用場了。可以這樣看吧:如果我們不管普朗特與阿羅的投訴,發明專利對工業的發展遠比舊中國的手工藝傳統重要。從倒推工程容易的角度看,法律是無從協助商業秘密的。



法律協助的兩方面

回頭說上文提到的秘密的兩端,一端是秘密用不著法律保護,另一端是法律無從保護,那麼我提到的普通法的幾項用於商業秘密的法理是保護著些什麼商業秘密呢?有兩方面。其一是那些根本不需要法律保護的秘密,如果要租出去或賣出去給外人使用,沒有法律的協助不容易收到錢。沒有發明專利的註冊,購買者或租用者知道了秘密可以立刻佔為己有,賣家怎可以收錢呢?好些發明者可以安全地守秘的發明,尤其比較瑣碎的,自己或者沒有能力製造產品,或者秘密只是某產品的一小部分,發明的人會考慮租出或賣出。他可以先註冊發明專利,有了明確的保護才出售,但這註冊往往手續複雜,要寫下明確的佔有困難,好些時甚至寫不出來。

一九五七年,一件有名的美國官司案牽涉到一個家庭主婦想出把一種藍色的粉末加進洗衣粉內,值錢,把這想法提供給一個製造商,但收不到錢,打起官司該主婦勝了。這是很難得的勝仗,所以有名,但主婦勝出可不是因為有合約的維護,而是因為普通法中有一項稱為「不公平致富」(unjust enrichment)的法理。也有另一件我記不起是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的官司,更為神奇。一位顧客進入一家餐館進食,欣賞某菜式,問食譜為何,餐館奉告,這顧客跟著在自己的餐館照譜出售,打起官司,提供食譜的餐館也勝。

另一個法律可以維護秘密的用場,是在研發的過程中需要防止秘密外洩。上節我們提到,研發往往需要有一組人合作,而人數愈多外洩的機會愈大。雖然中途有成果,遠沒有市場產品也可先註冊發明專利,但很多瑣碎知識或小發現難以頻頻註冊,需要互相守秘。可以協助這種守秘的法律是合約法律。



推銷秘密困難的證據

不管怎樣說,一個秘密公開了就再不是秘密,而任何洩漏要收回很困難。要證明有人盜竊,或非法地外洩,或證明不是他人自己想出來的知識——一律困難。上世紀六十年代美國一些學者估計舉國每年花掉的工業間諜活動(industrial espionage)及其防止的費用,加起來是天文數字。因為上述種種,要把一個商業秘密賣出或租出遠比一個發明專利困難。有兩項證據,一弱一強,顯示著以市場合約擴散發明知識,商業秘密的確困難。較弱的證據,是當年我和助手調查了數百份知識租用合約(license agreements),商業秘密的不到發明專利的十分之一。說這證據較弱,因為秘密數不出來,也因為蒐集到的合約版本數量可能有偏差。但商業秘密的租用通常有抵押的要求或指定,而發明專利的租用則沒有,加強了證據。

       較強的一項證據,很強的,是商業秘密的交易洽商,開始時秘密的擁有者一般要先簽下一份權利放棄協議(submission agreement,可稱棄權書)。一九七五年我囑助手去信一千五百家機構,要求提供這協議的樣本,獲三百二十份。還沒有詳細審閱,兩位仁兄一九七六年發表一篇關於這協議的文章,基於一百零五份樣本。是什麼協議呢?一個商業秘密的持有者找一家機構接洽,說有秘密出租或出售,該接見機構會要求來者先簽這份協議才讓他說秘密是些什麼。該協議或說明機構接受或考慮一個秘密不代表答應守秘;或說明除非來者正在申請發明專利,否則要放棄所有關於該秘密的權利;或說明考慮秘密的機構什麼責任都沒有。有些協議把這幾個棄權條件一起放進去。換言之,商業秘密的持有者找機構覓知音,希望賺點錢,接見的機構會說:「你不要開口,除非先答應,什麼我也不用負責。」這是指在西方普通法約束下的情況。不先要來者簽這一份棄權書,接見的機構可能惹禍上身,也可能機構本身已經有類同的商業秘密。還有另一個要點需要提及。那是在上述的棄權書中接見的機構往往寫明提供秘密給考慮的要全部說出,不可有局部的隱瞞。這一切,可見商業秘密的推銷有很大的困難。



租值消散無從估計

商業秘密,就是某程度有法律的維護,算不算是一種產權可以爭議。雖然原則上一個秘密的持有者可以杜絕他人免費使用,他無法禁止他人用公平或自我研究的手法發掘出來。好比一間房子是我的,內裡有珍貴之物,只要你能猜中是些什麼可以進去予取予攜!這就帶到一個重要的有趣觀察:商業秘密容易引起租值消散——邏輯上,這租值消散可以使一項商業秘密的社會價值變為負值!

我在上文提到工業間諜活動的社會成本龐大。又好比上文提到的猜房子內的珍貴物品,猜中是你的,你和其他人加起來的猜測成本可能高於物品所值。歷史上不少大有市場價值的靠保密發達的產品,倣傚或假冒的人無數,法律費用不論,這些行為牽涉到的總租值消散我們無從估計。

另一方面,我們不能說倣傚或假冒的成本對社會的貢獻一般是負值。好些倣傚品不僅本身有價值,而優於原來保密產品的也屢見不鮮。商業秘密是只要其產品或服務面市,外人不能施展倒推工程也會因為見到而得到啟發,什麼蛛絲馬跡或多或少是提點,研究找尋的人夠多會有新產品出現。好比你發明一種可治癒癌症的生草藥,天下獨有,關上門在密室行醫,十治九愈,消息傳開了,外間肯定你是神醫,患者會說你用的是生草藥。只靠這些提點,外人能找到類似的治法的機會一定大升。

我們因此無從判斷商業秘密惹來的租值消散是否高於大家見到產品或服務得到的提點給社會帶來的貢獻。另一方面,守秘是人類天生的權利,壓制這權利的禍害明顯。從西方普通法的經驗看,不尊重守秘會影響法治的幾方面。以普通法維護秘密的一個主要困難是因為幾方面的法律不能分割。這觀點一九八二年我以英文發表,行內的朋友接受。



成功專利可以夜不閉戶

在同一文章中行內朋友認為更重要的是提出了發明專利的成立需要有一個可以觀察的轉移(observability conversion),即是我在前文提到的專利註冊需要把一個思想表達在可以觀察到的物品或程序上,加上要用文字表達著發明者要佔有的是什麼。困難明顯:好些思想不能作上述的轉移,而就是能夠,要寫下佔有的是些什麼很不容易,尤其是不少其他人可能註冊了相近的說法。發明的人不懂法律;註冊的律師需要是有關科技的准專家。專利註冊處需要有各行各業的科技人材。滿足了這些,同一法官可能今天審判電子科技明天審判汽車零件。一個算得上是成功的發明專利制度是成本高昂的制度。

換來的是什麼呢?是成功的發明專利有神奇的功能。一個富有人家不會把他的珍寶留在家中,家中無人時不把大門關上。但成功的專利註冊卻可以這樣做!這是因為任何人盜用專利早晚會在市場產品見到。跟商業秘密不同,發明專利用途的擴散遠為容易:其租用合約是遠為簡單及直截了當的。重複一項有了明確專利註冊的發明我們很少聽到。



合夥合約協助擴散

在實踐上,一個發明的人得到有價值的成果喜歡雙管齊下,或者律師會這樣教他。這是儘可能把不容易守秘或外人可以倒推工程的那部分註冊發明專利,可以守秘的那部分繼續守秘。不容易,因為發明專利的註冊處一般要求全部公開。這不等於一個註冊者不會在這裡那裡把一些知識隱瞞著。

中國開放改革以還,中、外合資的發展大有可觀。我認為這成就的一個原因,是外資帶進科技時,因為合資有夥伴關係,有專人長駐,瑣碎的秘密提供可以監管。商業秘密通過夥伴合約擴散,其交易費用是遠比租用合約或買賣合約為低的。



(未完待續)


Tuesday, October 18, 2011

三四三:阿羅的想像與世界的現實


(五常按:本文是《知識資產需要保護嗎?》的第三節。)



還健在的阿羅(K. J. Arrow, 1921-)是個天才。精於數學經濟,他和十九世紀法國的古諾(A. A. Cournot, 1801-1877)是兩位我佩服的喜歡用數學思考的經濟學者。我認識阿羅。他不走驗證工作的路,但客觀,想像力強。我自己少用數,但認為經濟學需要有古諾及阿羅這種人。鳳毛麟角,一百年一個,考慮走數學經濟的路的同學要三思而後行了。

三個特徵的意思

阿羅一九六二發表的《發明的經濟福利與資源運用》是重要文章,雖然好些地方我不苟同,但他提出了幾個有關鍵性的問題,我們不能漠視。不是他首先提出的,但他綜合起來發揮,思路縱橫,牽涉到的範圍甚廣。他指出發明研究有三個特徵帶來困難:uncertainty,indivisibility,inappropriability。

Uncertainty指風險。基本上風險無從量度,我喜歡代之以訊息費用,但大家接受的是發明的成果事前難以預料的因素大。阿羅認為人有規避風險的傾向,不利研究發明的投資。Indivisibility是說不可分割,有點像傳統分析成本曲線所說的「團性」,但阿羅是指一項發明或思想不容易分割或切開出售。這就帶到他關心的不容易把不同的使用者隔離的問題。我認為他其實要說的是發明是共用品,可以讓無數人一起共享,把他們隔離收費不容易。Inappropriability直譯「不能撥款」,在阿羅的內容上應該解作「不能界定付款的分配」。更簡單地看,indivisibility與inappropriability相加,阿羅是說發明的成果不容易收取回報──incapturability是也。比起大家知道的市場物品,思想或發明有銷售收錢的困難。這一點,我的考查支持阿羅的看法。加上科研的風險大,他的結論是市場的發明投資是偏低了,經濟效率不足,需要政府資助。

不要把專利與秘密混淆

投資發明有成本,在市場出售使用的權利需要收費,但在上述的特徵下,阿羅提出三個收費困難,都有爭議。他對真實世界發生著些什麼事喜歡像小孩子那樣左問右問,但自己從來不做實證研究。我要把他提出的三個收費困難以我知道的現實世界的運作比對一下。

阿羅指出的收費困難的第一點,是「任何人使用一項發明會知道是什麼。要購買該發明的人要知道是什麼,但知道了這個人是沒有付錢就先獲取」。不知何物,知識資產的維護當然困難。然而,發明專利的要點,是註冊時需要公開佔有的是些什麼,要以實物表達。換言之,以公開是何物的方法來註冊專利會減少收費的困難。阿羅這第一點用於商業秘密是對的,但用於發明專利不對。

私人與社會利益不一定有衝突

阿羅提出的第二個困難,源自他說的「不可分割」──我認為其實是共用品──的看法。受到霍特林與薩繆爾森的影響,他認為既然增加使用人數的邊際成本是零,不應該收費,但不收費就不會有人投資於發明研究了。他寫道:

「在自由市場中,發明研究的行為受到創立產權(即發明專利)的支持。正因為在某程度上是成功了,發明知識的使用會被壓制。困難於是成為:在自由市場中有利可圖的發明會帶來無效率的資源使用。」

一個思想或發明可以讓無數人一起使用,是共用品的特徵。多讓一個人使用的邊際成本是零,所以不應該收費,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但不收費難道要靠陶西格說的自發性的發明嗎?至於共用品應否收費這話題,我在《科學說需求》的第八章提出了自己的見解,這裡不再說。要說的是當年我考查過不少發明專利的租用合約,那些合約的條款不支持阿羅的看法,或起碼提出重要的問號。

發明專利的租用合約一般有一個放在前頭的較大額的一次過收費(lump-sum),跟著以每件產品算的收費下降,顯示著專利的持有者鼓勵租用者增加產量的意圖。考慮到消費者盈餘的搾取,原則上最理想的收費方法是一次過地收取一個大金額,然後每件產品不再收。不同的使用者可以收不同的一次過的金額。這樣看,原則上,發明者的最高收入是所有使用者的邊際收費是零。只要能這樣處理,源自霍特林及薩繆爾森的阿羅說的邊際成本是零所以不應該收費的觀點是推翻了。他們可沒有說完全不應該收費,只是說收費不應該左右邊際的使用。發明專利的持有者為了增加自己的財富,其意圖跟阿羅的社會利益意圖是沒有衝突的。要是交易費用容許,發明專利的持有者可以找到不同使用者的不同一次過收費,也可以按時把這些一次過的收費一次又一次地調校。這樣,專利的持有者的最高財富是使用量的邊際收費永遠是零。

當年考查功虧一簣

問題是市場的交易或訊息費用往往不容許這樣做。當年考查了不少發明專利的租用合約,我的直覺是發明專利的持有者按產品件數收取使用費的主要原因,是希望通過按件收費來獲取市場需求的訊息。租用發明的人不會樂意或誠實地提供產量的數字,按件數收費專利的持有者有權查察,知道生意有多好才考慮調校續約時的一次過收取的金額。當年我花了不少時間追查專利租用合約兩三年後一般要續約的新合約,要看看同一發明專利租給同一使用者的續約條款的變動是否一次過收費與按件收費的比重不斷地上升,可惜怎樣也找不到前、後同樣合約與同一租用者的續約延伸。一個基金給了一筆不小的經費,我從美國某機構購進了幾百份專利租用合約,其中找不到連續性或續約的。發明不同,公司不同,是以為難也。

基礎研究的爭議

最複雜是阿羅提出的第三個收費困難,傳統上不少人關心過。那是關於基礎研究(basic research)。基礎研究是指那些本身沒有市場產品的研究,其所得只可以作為他朝帶來產品的基礎,或希望他朝會發展出新產品。阿羅認為有產品的發明收費困難,沒有產品的基礎研究所得的收費是難上加難,所以市場對基礎研究的鼓勵是更為失敗了。他也認為,基礎研究本身不會帶來收入,但其他競爭者知道後可以得到啟發而發揮,有捷足先登的可能,這會使原先的基礎研究者更不樂意投資下注了。

阿羅的《發明》文章發表於一九六二。一九二一年,奈特(F. H. Knight)之見是發明專利的主要受益者是最後製出產品的人,可能是最後輕輕一觸的finishing toucher。還沒有產品的基礎研究成果可以註冊發明專利大家知道。但一九三四年,普朗特反對發明專利時,提出的卻是基礎研究不是啟發他人「盜用」思想,而是基礎研究獲得的專利保護會妨礙其他研究者的發展。換言之,在基礎研究這個話題上,怎麼樣的看法都可從經濟學的大師中找到。真理究竟是什麼呢?

阻擋專利的闡釋

我要在這裡向同學們介紹「阻擋專利」(blocking patent)這一詞。原則上,所有發明的專利保護都有阻擋性,因為要有「阻擋權」才可以收費。但「阻擋專利」這稱呼主要是為基礎發明的保護而用的。我有了一項可以清楚界定的發明,有產品出售,專利注了冊,你要發明同樣的被我阻擋著──但這不是「阻擋專利」的意思。基礎發明專利的阻擋才是。問題是,我有一項基礎性的發明,注了冊,但沒有產品面市,我是無法阻止你私下採用我這專利作研究發展的。這是說,他人基於我的基礎發明作研究我無從阻止。我要等他人研發出一件產品,在市場出現,才考慮有否侵犯了我的基礎發明,才考慮應否訴之於法。換言之,一項有市場產品的發明專利可以阻擋他人研究,但基礎發明的專利註冊是不能阻擋他人的研發權利的。當年我和幾位助手跟進了幾件因為有了市場產品而打的侵犯基礎發明的官司,法庭的判決往往有武斷成分。發明的界定一般是複雜話題。

不用其實是用了

從上述我們也可以知道,那無數的對發明專利註冊的實踐用途的統計研究是無聊之舉。這些研究說百分之四十到八十的發明專利沒有市場產品,因而認為這些專利是廢物,浪費了金錢。我同意有些專利的註冊是某些人幻想著有利可圖的玩意,其實沒有市場,浪費了專利註冊的不低成本。然而,我們不容易判斷這些註冊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在科技發達的今天,沒有產品的基礎性研究往往牽涉到一組被僱用的研究專材。這些專材要互相合作,而偶有較為重要的發現,因為有一組人的參與守秘很不容易,而法律是僱主不能禁止被雇的辭職轉工。法律可以約束被雇者轉工後不能把原職獲得的研究秘密外洩,但監管很困難,而秘密這回事,一旦外洩是難以收回的。是在這樣的困境中,今天的研發機構每有所獲,會考慮先註冊專利,究竟最終有沒有實際的市場產品不是今天要管的事。

一項發明專利的保護期是十七年,在這期間可能有其他有關的發明出現,或者原有的發明可以改進。事實上,就是那些有了市場產品的發明專利,十七年的保護是足夠的時間讓該專利的持有者繼續研究改進。如果沒有可以守秘的考慮,每一步改進往往有每一步的專利註冊行為。一般是法律手續成本高昂的玩意,但從事研發的機構選擇這樣做,較大的機構有他們自己的專於發明註冊的律師。

性質不同保護有別

我認為那些沒有市場產品的基礎研究的主要問題,可不是阿羅說的偏於投資不足,也不是普朗特說的阻擋過甚,而是發明專利的保護需要把發明表達在一些可以看到的物品或操作的程序上。不需要在市場出售,但要有看得到的表達。思想的本身,就算天才絕頂,如果不能憑一些物品或程序公開說明,是不能註冊專利的。當然還有商業秘密、商標、版權等其他保護方法。

無可置疑,學術上的研究,雖然有些成果可以註冊專利,但通常沒有這種保障。這可能解釋了學術研究有較多的政府及私人非營利機構的資助。以我熟知的經濟學而言,外間對研究的資助不重要。但我知道今天的生物學研究,純學術性的,沒有資助不成。然而,從事生物研究的朋友一律同意,重要的生物學發現一般是出自沒有政府或外間資助的時代,只是今天的研究變得太複雜,要勞師動眾,且儀器昂貴,沒有資助不成。

最後不妨例舉我這個老人家,今天既不能升職,也無法失業,但還是天天在學術那方面打轉,想著些沒有人到過的思想領域去。這可能就是陶西格說的自發性的本能吧。

(未完待續)


Tuesday, October 11, 2011

三四二:發明專利的傳統觀


(五常按:本文是《知識資產需要保護嗎?》的第二節。)


可能因為「思想」有點虛無飄渺,不易觸摸,經濟學者對知識資產應否受到保護這個話題比其他資產的保護更有興趣。紛爭歷久不息,要把所有的不同觀點寫下來會是洋洋巨著,不值得的。今天塵埃略定,回顧一下,大概的觀點分歧倒可說說。



有四個不同的看法──我自己的是第五個。其一起自邊沁(J. Bentham, 1795)、薩依(J.B. Say, 1803)、密爾(J.S. Mill, 1848)與克拉克(J.B. Clark, 1907)。這四君子認為以發明專利法律來保護知識資產是必需的。其二來自陶西格(W. Taussig, 1915)與庇古(A.C. Pigou, 1920)。這兩位認為發明專利的保護是多餘的。其三是普朗特(A. Plant, 1934)與巴澤爾(Y. Barzel, 1968)。這兩位認為沒有發明專利比有的好。其四是阿羅(K. Arrow, 1962)。基於霍特林(H. Hotelling, 1938)與薩繆爾森(P.A. Samuelson, 1954)的理論,阿羅認為發明專利雖然重要,但比不上政府直接投資鼓勵發明研究。阿羅與巴澤爾還健在,是今天的人,我把他們的「專利」思想留在第三與第五節討論。這裡要指出的,是我對發明專利的研究止於上世紀七十年代中期。那是三十五年前。我知道後來有不少其他經濟學者問津這題材,但沒有跟進。當年走自己的路,有幾位助手,考查的法律文件及發明的租用合約無數,而此路也,走的沒有其他人。


無中生有之見


先談上述的第一組吧。邊沁說知識沒有保護不會有發明。他認為發明專利制度的成本是零。薩依支持這看法,說發明專利不會影響社會的其他經濟事項。密爾說發明專利有成本,但甚微。到克拉克,「無中生有」的觀點就說得清楚了。他說:「如果一件物品因為有發明專利的保護而出現──沒有這保護不會出現──發明者的專利不會損害任何人,但他自己得益。」


這裡有些嚴重的問題。就算保護髮明的成本真的是零,我們要保護哪些發明才對呢?從一端看,太陽之下沒新事──所有發明都是舊知識再組合。從另一端看,同樣知識的不同組合或不同用途都是新思想。在實踐上,大自然規律的發現是不能註冊專利的──邊沁可能不同意。另一方面,在美國,一件沒有專利的產品的不同用途可能獲得專利,例如某化學藥物用作殺某種野草曾經獲得發明專利的保護。


就算一項發明是沒有疑問地可以獲得專利,其保護範圍應該多廣呢?應該保護多久呢?什麼才算是發明呢?眾人皆說輪子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但輪子是一個小孩子也可以想出來的玩意。要是輪子受到發明專利的永久保護,人類的進步會有一個大難關要過。發明的界定是非常複雜的問題,邊沁等四君子不應該沒有想清楚就武斷。至於發明專利的年期規限,西方一般是十七年。為何十七年只有天曉得,而不同種類的發明應否有不同年期的保護,三十多年前資助研究的基金要求分析,但我和幾位助手參考了無數文件也交白卷。


自發沒有成本之見



轉談陶西格與庇古的看法,他們認為發明專利毫無用處,因為發明是某些人的天生自發本質。陶西格說:



「有一件事是明確的:從事發明的那種人會順從他們天生的無可抗拒的衝動。他們自小就開始設計與實驗,而只要有生命活力他們會繼續這樣做。對這些人來說,大增財富或終身貧困皆不會影響他們的發明意圖。」


庇古同意陶西格的看法,但他把發明的收入帶到他專長的社會成本與私人成本有分離的話題上去。他認為雖然發明主要來自人類自發的本能,發明專利的保護不會明顯地增加發明的意圖,但專利的保護會減少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分離,也會導致發明被用到較有價值的用途上去。



作為大師,庇古的推理邏輯歷來不可靠。如果把他說的闡釋為發明專利鼓勵使用,那麼發明既然自發地出現了,任何使用費的收取都會壓制使用。如果把他說的闡釋為發明專利會鼓勵價值較高的使用,那麼他是忘記了發明是共用品,任何使用費的收取會壓制有價值的使用。沒有專利,不收費,多人可以共享,用戶當然包括產品價值較高的了。


嚴格來說,自發性的發明是指沒有成本的發明,其分析因而不在經濟學的選擇理論的範圍內。從科學方法的角度衡量,我們不要管發明究竟是不是自發。作分析我們大可武斷地否決這種發明,把成本加進去然後推出可以驗證的假說。


發明真的是自發的嗎?一個經濟學者會無端端地想出相對論嗎?愛因斯坦可以想出科斯定律嗎?機會不是零,但一個學者走自己學問的路,永遠希望一腳踏中些什麼。說發明可以是意外的收穫我同意,但為爭取這意外出現的機會投資成本一般高昂。陶西格與庇古不是很久以前的人。他們寫作時期美國的偉大發明家愛迪生如日方中,他們怎會不知道愛氏凡事講錢,僱用員工刻薄,任何懷疑外人盜用愛氏必訴之於法,以致有後人估計愛氏有好些官司付出的費用高於有關的發明的收入。陶西格與庇古也應該知道,僱用發明研究專材的市場合約在發明專利法律存在之前早就出現了。


科斯的老師激烈反對


跟著而來的在發明專利上大花筆墨的普朗特是科斯的老師。普氏是我知道的經濟學者中反對發明專利最激烈的人。他的反對有幾方面,讓我分點說吧。


首先,普朗特不同意薩依與克拉克說的發明主要是自發的。他認為自發性的發明存在,但在比例上很小。他認為發明有成本,所以市場有價對鼓勵發明重要。在這個我認為是正確的觀點上,普氏的結論──沒有發明專利的保護比有這保護對經濟有利──不容易明白。


普氏的出發點是發明專利的產權跟其他資源的產權不同。他寫道:


「發明專利與版權的保護,在性質上與其他資產的保護是不同的。前者不是資源缺乏帶來的效果,而是由成文法律刻意地創造出來的缺乏。其他資源會因為有產權的保護而轉向較有價值的用途,但發明專利與版權只是創造了缺乏,增加了產品的收入,但這些缺乏沒有保護是不會出現的。」


這觀點當然錯。一塊荒山野嶺之地不值錢,有人花巨資開採,找到了金礦,是創造了缺乏嗎?一塊荒地無人問津,有人投資改為農地,政府因而授予地權是創造了缺乏嗎?缺乏的可不是還沒有被發現的金礦,或是那些無人問津的荒地,而是那些找尋金礦或開墾荒地需要的投資。



我在本章第一節提到,讀書識字的那種知識投資,其成本是那些有了知識的人的保護。好比一個學子花了金錢及時間學好英文,他的收入增加了,其他學子要競爭也要花類同的成本,所以成本是知識的保護。這裡的問題是某些知識投資可能帶來一些有市場價值的新產品,公開了,外人可以一見就免費地抄襲,害得原先的知識投資者血本無歸,或起碼大幅地減少了該新產品的收入。這新產品應該受到發明專利的保護嗎?


發明專利是歧視性質


普朗特可沒有錯得那麼淺。他認為好些可以註冊專利的發明是沒有專利的保護也會被發明的。他同意有些發明研究成本高,也要花長時日,但認為這些屬少數,所以一個有一般性保護的發明專利制度是說不通的。這裡普氏的困難,是天下從來沒有一個一般性的發明專利制度!


無可置疑,人類的好些發明是沒有專利保護的。普朗特認為這些發明屬大多數可能起自不同的發明往往有很不相同的投資回報率。有些有專利保護的發明,其回報率高得離奇,但投資成本卻微不足道。問題是,在市場競爭下,考慮到風險或訊息費用,不同的研究投資的預期回報率應該大致相若。好比在賭場下賭注,可以發達也可以輸身家,但不同的賭注在市場競爭下其預期的回報率應該大致相等。投資永遠是賭博,研究發明的風險大,一項「幸運」的高回報命中可能要算進無數的失敗嘗試甚至無數失敗者加起來的高成本。有人發達,有人破產,但在市場競爭下研究發明的回報率會與其他投資大致相同──研究的風險較大只會增加一點風險回報。



發明專利的保護不可能是一般性的。牛頓的三大定律不會受到專利的保護。普朗特用上「可以註冊專利的發明」(patentable inventions)這一詞,是說發明專利有歧視性。大致上這是今天的發明專利制度,只是這歧視的準則常有爭議,也屢有變動。如果交易費用是零,我們可以設計一套準則而使普氏之見全盤錯了。批評或衡量一個發明專利制度但沒有提出保護髮明的歧視準則,基本上是沒有內容的空泛言論。


只有一個獎金是難題


普朗特提出的最後一個反對發明專利的重點,是這專利帶來壟斷。不單是傳統詛咒壟斷的看法。他指出多個研究者為了爭取某專利而投資,但勝出的最終只有一個,其他多個失敗者的投資是全部浪費了。這個無數競爭者只一個獎金會否帶來浪費的話題是難題,我的好友巴澤爾一九六八年發表的有名文章說會有浪費。巴兄認為只有一個獎金,發明的競爭者會爭先恐後,在時間上搶先的成本過高,違反了經濟效率。我不同意,但要到本章第五節才討論。



(未完待續)


Tuesday, October 4, 2011

憶埃爾登‧德沃夏克


正在集中思想寫《受價與覓價》的第四章,卻收到朋友傳來埃爾登‧德沃夏克(Eldon Dvorak)謝世的消息,享年八十。我這把年紀要不是自己先去,就是朋友先走,一個一個的。是大自然的規律,沒有悲嘆,也沒有哀思。我要打斷第四章寫一篇埃爾登,因為欠著他,要表達一下感激之情。



說來也巧,埃兄謝世前個多星期我在這裡發表的《風沙渡的啟示》提到他:



「同學們要拒絕平庸嗎?生命只有一次,你要不要不凡的生命呢?四十五年前在長灘任教時,我很羨慕一位下班後回家享天倫之樂的同事,久不久策劃一下舉家的渡假大計的。倒過來,他很羨慕我。當時我正在動工寫《佃農理論》,他跟進,知道發生著些什麼事。他不知道的是當時我聽不知音,食不知味,苦不堪言,儘管骨子裡滿是殺手本能,卻彷彿天天在風沙渡!」



一九六五年的秋天我任職加州長灘大學。那是求博士論文題材兩年而無所獲的苦悶日子。當時教職市道好,論文還沒有動筆就有六、七間大學招手,遠至英國及澳洲等地。為了接近論文導師,我選教於距離母校洛杉磯加大個多小時車程的長灘,是助理教授,月薪除稅後不到五百美元。



沒有嘗試過博士論文找題材奇怪地困難。當時我參考了幾本老師們介紹的前人的經典經濟學博士論文,希望自己能寫到那個水平。老師赫舒拉發認為我有機會。阿爾欽可沒有把我看得那麼高,但他說有斤兩的三幾頁紙足夠。



到了長灘大學,我被安排在一間十多平方米的小辦公室,有兩張書桌,兩個書架。共享這小室的同事是埃爾登。他是副教授,比我高一級,非常友善,十分健談,而過了不久就向其他同事宣揚我的價格理論。在加大我選修及旁聽了三位當代價格理論大師的課,加上自己的想法,埃兄無疑覺得很新奇。



到了長灘幾個月,無意間我讀到台灣在土地改革初期,政府把地主的農產品分成率從平均百分之五十六點八約束在一律最高為百分之三十七點五,結果是農產品的總量急速地上升了。這是明顯地違反了經濟學傳統對政府干預市場的看法。我第一時間的反應是台灣政府炮製假數據。上世紀四十年代後期的國共之爭帶來的弄虛作假時有所聞。我遍查資料,而最重要是長灘大學的圖書館有很齊全的《台灣農業年鑑》。這是一套奇怪刊物,台灣的不同縣區的不同農產品的種植面積及產量數字密密麻麻,詳盡得不得了,要造假是發神經。我花了幾天找不到任何造假應有的矛盾。結論是數字可靠,但產量怎會因為政府管制分成而上升呢?十一年前寫《佃農理論的前因後果》時,我有如下的回憶:



「我想,要解釋這個怪現象,第一步是要做出一個分成沒有管制的租田理論,而分成租田就是佃農了。我沒有參考有關的理論讀物,只兩天這理論就做了出來。我跟著把分成的百分比管制加上去,在理論邏輯上產量竟然上升。這結論不容易相信,但反覆查核理論的每一步,找不到有任何錯漏的地方。當時在長灘大學共享同一辦公室的是埃爾登‧德沃夏克。我請他坐下來,逐點逐步地向他解釋我的理論結構。他聽得很用心,提出不少問題,我都答得清楚。幾個小時後,他突然說:你的理論會引起地震!」



我是個不喜歡跟別人研討的人,更不愛爭議。我喜歡魂遊四方地獨自思考,偶有所獲,喜歡找別人申述一下。我要找願意聽的朋友表達自己的思想,希望能藉此再想一次,也聽聽朋友的意見。在長灘我遇到埃爾登,在西雅圖華大我遇到巴澤爾。這兩位喜歡聽,聽得用心,也喜歡品評,品評得坦白。沒有埃爾登我可能寫不出《佃農理論》,或起碼不會寫得那麼快;沒有巴澤爾我多半寫不出《價格管制理論》。是的,在學問的進取上我是個非常幸運的人。



埃爾登自己專於教學,不寫作,但他客觀,理解力強,回應永遠是那麼真誠。我在長灘的兩年中,事無大小他協助。好比上文提到的《台灣農業年鑑》是參考刊物,不能借出。他親自到圖書館交涉,結果是館方讓我把整套借出,直到我寫好論文。一九六六年的夏天,為了讓我僱用一個計算助手,埃爾登爭取到一間較大的辦公室,可以容納三個人。那時計算機開始盛行,但我認為把數據打到紙卡去過於麻煩,決定用計算器操作。計算器是機械的,震耳欲聾,我和助手從早到晚天天運作,埃爾登沒有出過半句怨言!在《前因後果》我寫下這樣的回憶:



「一九六六年的暑期,我和一位學生助手從早到晚加加減減、乘乘除除,用的是當年的機械計算器,震耳欲聾。數以千計的數字,算出來的會否推翻理論的多個含義,要兩三個月後才知道。



「當時長灘大學的同事德沃夏克知道我預先把多個推斷寫了下來,包括在台灣土地改革的地主分成約束下,不同種類的農產品會怎樣轉變,不同土地的收成會怎樣轉變,不同縣區又會怎樣不同等等。他很替我擔心,因為他知道我這個人在學術上很有自信:對就對,錯就錯,懂說懂,不懂說不懂,從來不左閃右避的。



「一九六六年十月初,所有數據的多個總結都算出來了,沒有一項不是三個月前推斷了的。成竹在胸,寫論文是舉手之勞。」



要驗證的理論含意是些什麼呢?是在佃農分成的百分率在政府管制下,我的推斷是農地的邊際產量會上升,農民勞動力的邊際產量會下降,以致土地與勞力在不同的用途上同樣生產要素的邊際產量會出現分歧,所以農產品的產量雖然是上升了,其實是有著資源使用浪費的效果。驗證的困難,是除非在實驗室操控,邊際產量在真實世界無從觀察,看不到,摸不著。我有的詳盡資料,是台灣的不同地區的不同農產品的每畝平均產量的每年數據。要怎樣以這些「平均」數字的轉變來證實理論推斷的邊際產量轉變呢?



我是先想好了理論假說含意著的多個變動才統計數據的。我鄙視那些倒轉過來,先以回歸統計找到「規律」然後砌出「理論」的胡鬧。賭他一手,全部事前推斷的都賭中了,我花了幾個星期寫了很長的一章,是今天還在發行的《佃農理論》的第八章,基本上一字不改。文稿當然讓埃爾登先讀。他讀後說:「天啊,是那麼嚴格的驗證,我沒有見過更為嚴格的經濟推理!」



埃爾登之後,讀過這第八章的師友評價不比埃兄低。然而,除了這些師友,《佃農理論》出版了四十多年,這第八章基本上沒有人讀。經濟學者對解釋現象是沒有興趣的。他們對某些統計分析的興趣似乎是限於那些在表面上可教他們賺點錢的知識。經濟學能否協助賺錢大有爭議,但顯淺的道理說,如果可教賺錢,有可以推斷的理論假說或解釋是起碼的要求。



一個喜歡在思想上魂遊四方、喜歡獨自思考的人,在思想發展初期是需要有師友在旁邊扶著的。離開老師後,我前有埃爾登,後有巴澤爾,是我在學問的進取上遇到的最幸運的事。這兩位讓我把自己喜歡奔放的思想──甚至是狂想──都放出去。當年我知道,要是我發了神經他們會把我拉回來。



我要到一九七四年,三十八歲,才感到在思想上自己可以獨立成家,即是感到是對是錯自己知道,是否重要自己也知道。不再需要有師友在旁扶著的天馬行空的思想自由得來不易,有好些難關要過,同學們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嗎?


Tuesday, September 27, 2011

三四一:知識資產需要保護嗎?


(憇息完了,要回到重寫《經濟解釋》那邊去。《話說天下大勢》有機會會再寫,但不知何月何日也。)





思想是人類進步的主要資源,雖然到處戰亂是說人類其實是愚蠢的。沒有思想,我們今天還會住在山洞中。有點奇怪,以發明專利(patent rights)的法律來保護知識資產姍姍來遲,首出於意大利。那是一四七一年。其後的發展複雜無比。我曾經花了幾年研究,勞師動眾,所獲甚微,雖然在經濟學行內算是知得比較多的。是深不可測的學問,儘量簡化同學們還要讀得很小心才能知大概。



發明專利的法律起自意大利的文藝復興。那是中國的明代,而中國在唐、宋期間的富庶與文化發展的光芒是沒有法律保護知識產權的。中國有發明專利法律是很近代的事,不到一百年,而有點看頭可能不到二十年吧。不要以為西方的發明專利法律一定可教。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西方的知識保護法律有很大的麻煩。美國的國家研究基金曾經資助研究,希望我能提出一些改進的建議。我寫了一份長報告,學者朋友認為重要,但對該基金的要求是交白卷。把我知道的困難說說吧。





第一節:知識保護的變化



知識增加會帶來收入增加,所以知識的權利是一種產權,原則上要有界定及保護才可以發展得好。但要怎樣保護才對呢?在發明專利法律引進之前,人類以知識來增加收入早有可觀。純為自己所需的發明,讓他人免費採用的例子無數,是沒有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只要能守秘,可以是非常有效的保護。守秘當然不易,但傳統上中國的廚藝、藝術、醫療等,皆以守秘的法門發展起來。商業秘密可以很值錢。美國的可口可樂是有名的例子;中國云南白藥股票之價這些年不是上升得很有看頭嗎?



名牌寶號保護知識



版權或商標是保護知識資產的另一些法門,有法律,但常有官司。中國對名牌寶號的維護有數千年歷史,不一定有法律:印章的發明在商代或更早就出現了。當時沒有什麼數碼科技,假模印章不容易。就是今天,鑑定古書畫的專家們通常能把數百年前的收藏家的眾多印章背出來。不是說笑,一幅不怎麼樣的清代書法,因為有一個沒有疑問的乾隆皇帝的印章,市值增加了人民幣數千萬。好收藏的朋友知道,賣古書畫有時其實是賣印章,也即是賣名牌寶號的保障。



也沒有疑問,因為人的知識得來不易,知識投資的成本往往是知識產權的保障,有時相當可觀。例如中國藝術品或古文物的收藏,這些年市價上升得急,好此道或素有研究的君子們因為鑑證的知識來得不易而大有斬獲。不單是他們持有的收藏品升了值,還要加上去的是他們的知識變得很值錢。今天內地的拍賣行業有求物品容易求專家困難的說法。一般而言,收藏市場的假貨遠比真貨多,而市場之價是先論真假然後講優劣。懂得鑑別怎會不值錢呢?同學們可以羨慕,但不要眼紅,因為鑑證收藏品的知識得來不易,動不動需要十多年的研究投資。沒有狂升的收藏品市場形勢,投資於讀書識字的學問是比較上算的。



沉悶與有趣之別



經濟學者一般怎樣看呢?馬歇爾可能是第一個說知識投資最重要;跟著費雪說同樣的話。到了上世紀六十年代,知識投資這個話題在經濟學行內被認為是最重要的。我的投訴,是這項大搞特搞了約二十年的學問,雖然參與的能人無數,但過於著重讀書求學或知識增加帶來收入回報的調查與統計分析,發表的文章讀來味同嚼蠟。不是說不重要——知識投資當然重要——但沉悶,沒有令人拍案而起的驚奇。我認為知識投資搞出趣味要向訊息費用那方向走,但研究訊息費用的朋友可沒有強調減少訊息費用是知識投資的另一個看法。他們老是關注著這些費用給社會帶來的浪費或禍害,過於重視改進社會而漠視瞭解釋現象是科學的真諦。



一士諤諤,一九七五年我開始在香港的玉器市場研究訊息費用。是自己擅長的街頭巷尾的實地調查,以瑣碎的真實現象為出發點,管趣味,管解釋,不管的是好或不好,更不問政府應否管制。後來我轉向多種收藏品的調查研究。收藏品不僅一律有很高的訊息費用,而且樣樣不同,開闊了自己看訊息費用的眼界。這些費用導致的現象無奇不有,過癮好玩。做學問是應該為自己的興趣與好奇心而做的吧。我會在第八章以一整章處理訊息費用,但只能簡略地處理。詳盡的分析要用好幾本書。



三個難關要過



本章分析的主要是發明專利與商業秘密,尤其是前者。說過了,同學們要準備進入一個天旋地轉之境。從經濟學的角度看,以法律保護知識資產有三個難關要過。其一是知識屬思想,而思想是抽象之物,法律怎可以保護看不到、摸不著的東西呢?其二是思想或知識屬共用品(public goods)。我在《科學說需求》第八章解釋得清楚,經濟學傳統對共用品的分析差不多從頭錯到尾。其三是知識產權的保護帶來的專利必定有壟斷性質,而經濟學傳統歷來是詛咒壟斷的。科研帶來的利益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嗎?法律應該維護壟斷嗎?這些是價值觀的問題。客觀地問,發明專利的保護──這種壟斷的保護──給社會帶來的利益是否高於壟斷的無效率或浪費的害處呢?



(未完待續)


Tuesday, September 20, 2011

代序:經濟解釋過三關


二○○○年七月我到廣州中山大學講話,跟著在該市的白天鵝賓館住了兩個晚上。大連王玉霞要趕來傾談一下,當然歡迎,跟著她又說一位在長沙某校教經濟的也要來,也歡迎。那是朱錫慶。加上當時在廣州的李俊慧,我們傾談了一整晚。



過了幾天我在香港某酒店的大廳參加了一個有幾位講者的關於文化的講座。我歷來不喜歡參與講座,講完自己的時間就離場。一位中年男子在場內跟出來,很有禮貌地介紹自己。是劉曉明,長沙的一位副市長,負責那裡的經濟,問我可否作他們的顧問。我回應說自己退了休,不想作有大責任的事。他跟著問可否介紹一位我的學生。我想了好一陣,說:「幾天前的晚上我跟一位在你們長沙教經濟的青年談了一晚,他比我最近十年在港大教過的學生都要好,你可以考慮用這個人。」



我的太太在旁,剛好有朱錫慶的電話號碼,給了劉市長。市長當晚就約見錫慶了。我不知道跟著幾年長沙的經濟戲劇性地起飛與這件瑣事有多少關連,但應該是長沙經濟發展中的一個小故事。類似的小故事在神州大地不少吧。一個面積那麼大、人口那麼多的國家,從無到有發展得那麼神奇,不可能沒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我老是喜歡把溫馨的記住,把有反感的忘記,所以能活到今天。



不久前錫慶給我一迭文稿,說要出文章結集,請我寫序。結集名為《知識筆記》。我翻閱了一陣,對自己說:是經濟解釋。不是嚴謹的學術論著,屬隨筆或小品。純為滿足作者自己的好奇心而動筆的文字,在刊物市場不多見。寫這類文章要有自己的興趣,希望這裡那裡有三幾個知音人。沒有什麼金錢回報,在職業上不會因而升職。然而,這類文章寫得多了,熟能生巧,寫得深入一點,發揮得較為嚴謹、詳盡,有機會成為一個思想家,時來運到可以寫出一家之言。這比昔日伯牙與子期的故事要熱鬧一點,好玩一點。



同學們要多嘗試寫這類文章,雖然在大學教經濟憑這類文章升職可以免問。今天免問,但十九世紀經濟學在英國發展起飛時,這類文章受到密爾、馬歇爾等大師重視。那是在數學微積分引進之前的事了。同學們不妨細讀拙作《佃農理論》的第三章,追溯該題材的思想史,會知道在數學引進之前的想法錯得比較少,在觀察上是遠為豐富的。



我要說明,雖然錫慶在文章內幾次提到我的影響,他寫經濟解釋起自認識我之前。我給他的唯一「指導」,是他當時的文字難讀,他後來很快就改進了。



寫經濟解釋,要寫得好,有三關要過。第一關是瑣碎的現象或觀察要知得很多,尤其是街頭巷尾的觀察。政府或機構發表的數據沒有多大用處,且往往誤導。多而瑣碎的觀察也可能錯,但日積月累地修正會變得可靠。學院派的學術文章通常不接受這種個人的隨意觀察,反而接受那些不知何處弄來的機構數據。我認為這是今天的經濟學報文章一般缺乏普通常識的原因。



如下的故事可教吧。一九七三年我發表《蜜蜂的神話》,其中所有數據是自己到農場調查所得。要發表該文的學報的主編是科斯,他要求我提供數據的來源。但我有的只是個人的筆記,怎可以被行內接受呢?科斯當然相信我,知道我對真理歷來執著,但怎可以違反要有刊物數據的行規?後來該文被行家們認為是實證研究的經典(科斯說實證研究無出其右),它的第一個腳註可能有點說服力。我是這樣寫的:



「事實像玉一樣,得之不僅成本高昂,且往往難於鑑證。我因而非常感激如下的養蜂者及農民(列出十三個人的名字)。他們提供了寶貴的數據,其中幾位把他們的賬簿及合約給我參考。科斯提供調查蜜蜂的靈感,巴澤爾在旁監視著我調查得透澈,唐小姐是助理。這調查得到國家科學基金的資助,是為研究一般合約而用的。」



嚴謹得有點發神經,但可能因為這樣,後來一九七七年發表的《優座票價為何偏低了?》,我完全沒有引經據典行家們也接受。是的,到那時,我對機構發表的數據一般有保留,相信自己的眼睛,認為不相信我說的你最好不讀。我的眼睛不一定對,但看錯了的可以改。問題是機構發表的數據我們不易考查其真實性,或究竟代表著的是些什麼,而靠發表學報文章為生計的人可能在有意或無意間歪曲了事實。



純為好奇心的驅使而寫出來的解釋文字是不會歪曲事實的。觀察當然可以失誤,尤其是真實世界的審查一般不容易嚴謹。個人的經驗是知得多而雜比知得精而深入重要。這跟行內作實證研究的朋友的取向不同:科斯喜歡花幾年時間調查一家機構或一個行業,而受到戴維德影響的朋友會花一兩年時間調查一件反托拉斯案。



我走的是多而雜的路。好比去年在某收藏家協會講話,我直言自己對收藏的認識主要是為調查訊息費用而起,需要知道的多而雜,所以沒有一樣收藏品我是專家;然而,論到不同收藏品的知識,我算是有認識的種類比我知道的任何人多。這取向給我很大的優勢:任何有關市場信息的問題,我可以立刻用多方面的實例作考慮,天馬行空地這裡考證一下那裡考證一下,有需要時才深入地追查某類收藏品的某一要點。選擇以收藏品為訊息費用的重點題材是因為這類物品的訊息費用特別高。



解釋現象的第二關是要毫無成見。這裡要注意:「固執」與「成見」不是同一回事。固執是認為自己掌握到真理的堅持;成見是沒有經過慎重思考的誤信,或是價值觀的自以為是。多有成見的人可以很聰明,在某些學問上可以有成就,但不宜學經濟!經濟學是我知道的最容易被價值觀左右的學問,屢有成見是思考經濟問題的大忌。壟斷對社會有害嗎?說有是成見。最低工資可以幫助窮人嗎?說可以也是成見。不是說成見一定錯,但客觀的推理不容易得到這些結論。



成見是個人品味的判斷,或者有不需要認錯的意識,也可能有切身利益需要維護。自然科學不會遇上這些麻煩,但也算是科學的經濟學則頻頻遇上。當年讀經濟思想史,李嘉圖對我的影響很大。記載說,他永遠不管答案是誰先想出來,永遠不把自己放在問題之上。



最後要過的第三關很苛求。那是要把經濟學的概念掌握得通透。說過了,經濟學不可或缺的理論只有需求定律,但概念掌握不到家這定律無從發揮。侷限有多種——成本、租值、利息、收入、財富、產權、交易費用等——每種的轉變都可以翻為價格之變。這些概念非常重要,因為每一項的闡釋是代表著人類行為的規律。得來不易,要經過西方經濟學二百五十年的刻苦耕耘,其間參與的天才無數。這樣的經濟學範疇跟物理等自然科學是截然不同的。用物理學的理念來處理經濟問題不對。薩繆爾森等大師對經濟概念的掌握不到家,解釋行為或推斷現象的本領因而乏善足陳。



這裡要指出的,是經濟學的概念不可以單在課堂上學得明白。把概念的定義背得滾瓜爛熟不等於懂得怎樣用。我在《經濟解釋》中不厭其煩地重複又重複地解釋上述的概念,也多方引進真實世界的例子作示範,但只能教同學們知得深入一點,體會多一點不同概念的複雜變化。不足夠。要學得怎樣用同學們一定要日夕不倦地嘗試以這些概念推出假說來解釋街頭巷尾的觀察。我自己嘗試了半個世紀,心領神會,深信需求定律的解釋力。然而,無論我怎樣傾囊相授,我只能減少同學們登堂入室的時間。必需的是同學們要親自跑到真實世界那裡去。



這也是說同學們要多學寫朱錫慶《知識筆記》那類文章,或起碼要天天拿著自己認為是有趣的觀察來思考,以需求定律及經濟概念印證。是對是錯不重要,因為嘗試得夠多真理的掌握自己會知道。朱錫慶提供的是一個漸入佳境的例子,我因而囑咐他要把每篇文章的發表日期放在前頭。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張五常

Tuesday, September 13, 2011

《風沙渡》的啟示


幾星期前,不知是誰傳來一篇在網上吵得熱鬧的文章,是一個江蘇省高考生的作文,獲滿分。有點昔日考狀元的味道,考題(指定的文章題目)是《拒絕平庸》。獲滿分是江蘇宜興中學的王希(也巧,中國歷史上最具天賦的畫家是宋徽宗親自教過的王希孟,很年輕時畫下的長手卷《江山千里圖》震撼神州九百年)。

傳來的王希小友的滿分文章的前面有一個不知是誰寫的《引言》,把王希的《拒絕平庸》捧到天上去。這《引言》文筆好,說高考作文拿滿分難於登天,含意著王希有狀元之才,又說北大「招生組飛赴宜興搶人」云云。在《引言》結尾處作者寫道:「二、三百字中明用和化用了辛棄疾、杜甫、曹雪芹、陸游、司馬遷、莊子、李白的精華詞句,流暢明快,高屋建瓴,不見斧鑿痕跡。沒有不懈的苦讀和獨立的思考,再加穎悟的才具,是寫不出來的。」

作文拿滿分當然說不得笑,但一位很懂得內地高考作文打分的朋友說滿分不是絕無僅有,而是「常見」的「稀有」(一笑)。考文字題拿滿分歷來困難,更勿論作文了。老人家五十多年前在美國讀本科修了幾科歷史,考文字題,大試小試分數永遠是九十與九十六之間,沒有拿過滿分。一位同學每試勝我一兩分,很想殺了他。其他同學的分數是六十左右。有一次,考經濟發展理論,也文字題,改卷仁兄說他給了我一百分,但教授說我上課時提問咄咄逼人,不知是他教我還是我教他,扣了一分,得九十九。考文字題我與滿分無緣。我的兒子拿過,我的女兒也拿過。

王希小友寫《拒絕平庸》以《風沙渡》起筆是妙著。他媽媽駕車送他到考場,途中見到的一家小食店的招牌是《風沙渡》,跟著在考場即席揮毫的全文如下:

拒絕平庸——宜興中學王希

「不由得想起早上過來趕考時瞅見的一家小餐館,名為「風沙渡」。獨這三字,意境全出,那雜亂的店面也彷彿不嫌粗陋,而自有一種粗獷遠的豪情在胸中激盪了。

「只是一個招牌,卻可以讓這一家平凡的餐館從一干「某氏餐館」、「某某小吃」中脫穎而出,這就是超越了平庸的力量。

「不由又想起一群人,他們也曾坐在這考場,也曾為了理想而奮鬥,而他們現在,叫做「蟻族」;他們的住所,叫「蝸居」。當社會的風霜吹涼了熱血抹平了棱角,當學過的知識沒有用武之地丟棄在腦海盡頭,他們早忘卻了身為高學歷人才的驕傲,沉寂了,平庸了。最可悲的不是身居不足盈尺的斗室,也不是食不果腹衣不保暖,而是喪失了理想和追求,只剩下忍讓順從。沒有人生來就是任人踐踏的草芥螻蟻,但如果有一顆甘於平庸甘於卑賤的心,那唯一的歸宿就只是螻蟻。

「要成為強者,必先有一顆強者之心;要俯瞰平庸的眾生,先必有一股「登臨意」。對,登臨,是辛棄疾「把吳鉤看了,欄杆拍遍,無人會,登臨意」的登臨,是杜甫「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登臨。

「是否有一顆強者之心,一顆超脫平庸的心,是平庸與出眾者的分水嶺。人只是會思想的葦草,最高貴的就是會思想。所以人的高貴來自靈魂,來自思想層面的高貴。有了一顆拒絕平庸的心,終有人會從你眼中的堅定,從你不俗的談吐與緊握的雙拳看出你的不凡。即使結果還是不盡如人意,即使會有「心比天高,命比紙薄」的詆毀,即使「零落成泥碾作塵」,仍會有「香如故」。

「「蟻族」又如何?若心懷鴻鵠之志,俯視那有著優厚境況的燕雀,我堅信:終有一天,能「扶搖而上九萬里」,「朝游北海暮蒼梧」,攜長風,浩蕩而去。

「相信「風沙渡」的主人不會是一個平庸的、世俗的商人吧?如果不是一個來自黃土高原的漢子,也必是腹藏詩書但不得不囿於世俗的文人。否則,怎會有如此豪情、如此透著古韻氣息的招牌?

「我必去「風沙渡」。酒菜已不重要。小酌後與老闆相視而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拒絕平庸,世界有你而精彩。」

王希小友是進了考場才知道作文試題的,不知讀者會打多少分呢?我把此文及其《引言》傳給一位才子及一位才女,問他們怎樣品評。才子大讚特贊,說完全同意《引言》的高評價。但他誤以為該《引言》是我寫的,說不定是看著我的面子。才女的評價沒有那麼高。她認為文章寫得有點老氣橫秋,沒有真情實感,不是出自內心的感情表達。才子與才女皆認為,今天的中國寫得出好文章的青年不是鳳毛麟角,雖非比比皆是,但屈指可不易算。

老人家怎樣品評呢?我認為打滿分沒有問題。王希文筆流暢,思想敏捷,有想像力,顯然讀過、背過不少書。我的批評是文章略嫌霸道,稍遜天真。以《風沙渡》起筆帶進主題不是十分恰當,但小友能這樣靈機一觸可不簡單。老人家還有如下數點觀察:

(一)據《引言》所說,《風沙渡》小食店這個名字是一位名為宋杏芳的人起的。又是才女,不可能不是。這三字既有豪氣,也有文采,以之作為路旁小食店之名過癮精彩。

(二)王希小友這篇作文,香港的高考同學是寫不出來的。雖然文內的「引經據典」有點棱角分明,不夠瀟灑自然,但考慮到是進了試場之作,香港的學子要躲到桌子底下去!

(三)西方中學的天才學子寫不出王希小友這種文章。不是說他們的文字水平不及或智力不及,而是王希之作是明顯地反映著中國的文化。想當年,在美國,我苦學英語兩年後寫出來的文章老外看不出是中國學生寫的。這是說,西方的文化沒有一種根深蒂固的特殊品味,不是土生土長的可以容易地魚目混珠。王希的文章中的神州品味,老外苦學三幾年寫不出來。這可見中國文化的純度與深度皆自成一家。

(四)我說過內地的中、小學是可以的,只是大學不成。讀到王希的文章及聽到上述的才子才女對今天中國年輕學子的評價,我再不懷疑內地的中、小學比香港的辦得好。論政府資助,每個學生算香港高出內地的好幾倍,但培養出來的卻有著令人尷尬的差別。你可以說內地的學子進了港大一律把香港的土生學子殺下馬來不是公平的算法,但我太太的弟弟的三個女兒到上海進小學後直上雲霄,較年長的兩個進入了美國的普林斯頓,她們會像老人家當年,在美國讀書考試如入無人之境,彷彿斬瓜切菜。

最後,我要在這裡給王希小友提點一下。在他這個年齡懂得登臨送目是難得的青雲之志,可惜拒絕平庸的要求是另一回事。我們說一個人不平庸是說這個人有創意,好創作,拿得出一些令人要多看幾眼的什麼來。不需要很聰明,也不一定要講學問;事業有成是另一回事,大富大貴也是另一回事。是的,一個人可以是大富但平庸,也可以生活無著但有著令人欣賞的不凡。換言之,不嘗試創作,拿不出一些有點新意的作品來,平庸不會放過你。

不是舒服的感受。一個算得上是不凡的人多多少少要有點殺手的本能——西方說的killer instinct是也。這是說帶球要懂得進攻,埋門要懂得扣射——是成是敗是另一回事,重點是要有可以見到的成果。嘗試創作,你可以知難而退,也可以因為沒有興趣而放棄。但如果有興趣而又認為有機會做得好,你的本能是否沒有結果不罷休呢?這就是西方說的殺手本能了。我遇到過不少聰明人,讀過很多書,但嘗試創作喜歡到處遊走,瀟灑一番,到最後卻拿不出什麼來。我也見過不少名頭滿紙的學者,或履歷印得像一本小冊,只是沒有一件令人拿上手有點感受的作品。這樣的「大師」也算是平庸了。

同學們要拒絕平庸嗎?生命只有一次,你要不要不凡的生命呢?四十五年前在長灘任教時,我很羨慕一位下班後回家享天倫之樂的同事,久不久策劃一下舉家的渡假大計的。倒過來,他很羨慕我。當時我正在動工寫《佃農理論》,他跟進,知道發生著些什麼事。他不知道的是當時我聽不知音,食不知味,苦不堪言,儘管骨子裡滿是殺手本能,卻彷彿天天在風沙渡!

羅曼羅蘭寫貝多芬時說過這樣的話:「人的生命本來是痛苦的,尤其是在那些不甘於平庸凡俗的人看來,更是無日無之的鬥爭。」我們欣賞貝多芬的音樂,為他的成就驚嘆,聽到他的作品要站起來。然而,我認識的朋友沒有誰羨慕貝多芬這個人或恨不得有他的一生。

要拒絕平庸嗎?很難說。平庸沒有什麼不對,不凡要付代價。午夜思回,老人家有時覺得曾經付出的代價是太大了。


Tuesday, September 6, 2011

天下大勢4:從本位制度的延伸說貨幣下錨的理想


我要從昔日古老相傳的金或銀的本位制度遇到的兩個困難來再解釋我曾多番建議的以一籃子可以直接在市場成交的物價指數為貨幣之錨。不是我頑固,而是有些學者朋友說不明白。我認為是淺的,但說來說去還是有懂經濟的朋友不明白。他們是想得太深了。我也說得不夠清楚吧。



這次我要從昔日的金本位(或銀本位)說起,即是轉一下角度再解釋。希望是最後一次。這次我放寬了一點侷限,增加了一點彈性。昔日的本位制大有可取之處是明顯的:今天還有不少學者認為貨幣要回到本位制去。他們是嚮往著從羅馬帝國到二次大戰的約二千年中,金本位或銀本位曾經有好幾段運作得很好的長時日。



本位幣量不足困難



昔日的本位制不再,因為有兩個不容易解決的困難,而這二者有時是相關的。第一個困難是黃金(或銀兩)在某些情況下不夠多,第二個困難是金價或銀價可以大幅地波動。



本位制是以金或銀的本身作貨幣。經濟發展得快金量或銀量可能不足夠,或因為某些原因外流過多,導致通縮及經濟不景。十九世紀中期中國主要用銀本位,鴉片的進口急升導致銀兩大量外流,出現通縮,農民生活不好過,促成太平天國之亂,死人三千萬。是有點誇張的說法,而太平天國之亂還有其他原因。



另一個短缺的麻煩,起自金或銀的鑑定不是那麼容易。在觀察及手感上,金與某類銅很難分,尤其是某類銅混合著少量的金。銀呢?鑑定中國昔日的銀幣的方法大家聽得多,我學過,但學不懂。為寫此文,我求教三位經營古物的朋友,他們賣過銀幣但不專於銀幣,直認不容易鑑定。有鑑定的困難,金或銀本位需要由政府或某些名牌寶號鑄幣。這樣一來,金或銀之量不足就更為容易出現了——鑄造者要有實物在手。



轉到金或銀的市價大幅波動的麻煩,有時與供應量的變化有關,有時起自市場的炒買炒賣。炒買炒賣的行為歷來不容易明白,因為牽涉到人民對前景的預期。用金本位,金價升會有通縮,金價跌會有通脹。二者皆對經濟不利。



市場物品央行不存



我建議的貨幣下錨制度,是央行可以用金或銀作為人民幣之錨,但央行本身不需要持有金或銀。要的是言而有信。例如央行要保證,一萬元人民幣可以在市場買到某量的金或銀,人民可在市場自行購買,質量的鑑定由市場的專家處理,好比在期貨市場金或銀的質與價皆隨時知道。跟本位制不同,下這個錨金或銀的本身不是貨幣,但只要金或銀之價穩定(!),央行可以保證,人民可按指定的金價或銀價以人民幣在市場購買。在本位制下貨幣本身是一個錨;我建議的人民可以自己在市場成交之物也是一個清楚的錨。央行讓人民幣的金價或銀價在市場浮動,但主要的調校是人民幣的發行量與一個穩定的金價或銀價吻合著。不需要很精確,央行說的價與市場的成交價相差一兩個百分點人民可以接受,而在調校貨幣量的過渡期中,金或銀或金與銀的市價波幅——即是錨的指數變動——年率低於五個百分點是可以接受的。



增加品種減少波動



同學當然會問,這些日子金價暴升了那麼多,下我建議的錨央行要怎麼辦才對呢?這就帶到在本位制下的金價或銀價大幅波動的麻煩。解決的辦法——我建議的下錨之法——是不單用金或銀或二者的合併,而是用大約三十種物品。金與銀只是其中的小部分。需要的是有期市或批發市場的明確價格,質與價沒有大爭議的物品都可以放進這籃子之內。主要是礦物(包括石油)與農產品。三十種不夠可以加到五十種或更多。要點是物品的市價明確,人民可以隨時在市場自己交易,央行是不需要有貨倉存貨的。



快而準確協助調校



一籃子的物價可以算出一個指數,要點是這指數的轉變知得準而快。不需要很精確——不需要精確到可成期市——原則上人民可按這指數的大約在市場成交就是一個清楚的錨了。央行每天公佈這指數,保證人民可以按這指數的大約在市場直接購買這籃子,雖然沒有誰會真的這樣做。籃子內的相對物價自由浮動,即是沒有任何價格管制。只要籃子內的物品數量夠多,整籃子的物價指數的波幅不大。我建議:這籃子的物價指數上升年率三個百分點央行要開始收緊貨幣量,下跌年率百分之二左右央行要開始放寬。這是因為價格的水平輕微上升往往對經濟有利。主要用鈔票的發行量調校。要點是這籃子的物價指數知得準而快,基本上每分鐘可以算出來,而調校這指數主要是調校鈔票的發行量,不調校利率,也不用貨幣政策調控經濟。這樣,把籃子的物價指數調控在上五下三的百分率的年率變動的範圍內可以萬無一失。央行每天公佈這準而快的指數,解除所有匯管,人民幣外流過急要多發行鈔票,回流過急央行用外匯儲備購入就是了。



市場成交下錨清楚



昔日弗裡德曼認為我提出的以一籃子物價為錨可行,但政府需要有貨倉存貨,成本太高,不划算。九十年代後期跟進人民幣的發展時我突然想到,政府不需要有存貨,市場有貨也一樣。比較重要的不是市場有貨,而是市場有價——有質量指定的可靠之價。



只要籃子內的物品夠多,互相的比重選擇得宜,個別物品的市價波動再不是問題。要注意的是這籃子物品的合併價格指數不是大家每月聽到的政府公佈的物價指數。政府的通縮或通脹的物價指數是不能讓人民在市場直接成交的,所以不能用作貨幣之錨。以政府每月公佈的物價指數作為貨幣之錨在西方不少人建議過,但因為不能在市場買賣成交,行不通。大致上,多年以來,在無錨貨幣制度下,美國的聯儲是看著物價指數的變動來調校貨幣量或利率。要調校得準很困難。更不幸的是這種無錨貨幣的調校往往牽涉到調校利率,早晚會牽涉到以貨幣政策調控經濟。我不再說其效果了。



十個優點每點明確



我建議的不是以本位制的物品作為貨幣,而是以可以在市場直接成交的物價指數作為貨幣之錨。要選擇隨時有可靠之價的物品。政府或央行不需要有貨倉存貨。市場本身就是貨倉。這下錨之法有如下優點:



(一)只要籃子內的物品及比重選擇得宜,對經濟不利的通脹或通縮不會出現。我曾經建議這籃子內的物品最好能適當地代表著衣、食、住、行的組合。不難選擇,因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見到的哪些屬礦物,哪些屬木材,哪些屬農產品等皆不難知道。有了這籃子,如果政府認為百分之三的通脹率對經濟有利,按著這目標以鈔票的發行量來調校這籃子的物價指數就是了。這裡還有一個要點:市場知道人民幣下了這樣的錨,通脹的預期不會出現。通脹預期是通脹的一個主要成因及通脹頑固難下的動力。



(二)國家貨幣量的變動——尤其是鈔票發行量的變動——是為守著這籃子的物價指數而變,或為調校這指數而變,偶爾需要動用的儲備金不多,何況中國的儲備金多得很。這次再解釋,我放寬了籃子物價的波動幅度,守錨需要的外匯儲備只用於人民幣大量回流的情況,但在下面第五點可見,外匯儲備的總額會上升。



(三)炒家冇得炒。人民幣鉤著一籃子物品,炒家要炒只能炒物品,但物品種類夠多炒家們不可能鬥得過作為莊家的央行,於是無從以炒物品的方法來左右人民幣的幣值。



(四)放人民幣出去國際漫遊,讓匯率自由浮動,中國不用擔心其他發展中國家以匯率遊戲發難,因為這樣做他們會搞出自己的通脹或通縮。他們的明智選擇是把他們的貨幣鉤著人民幣。



(五)縱觀今天地球的混亂,鉤著上述建議的錨人民幣會是強幣,讓匯率及利率自由浮動人民幣的國際幣值不會偏高或偏低。另一方面,放人民幣出去會換來外匯進帳,應該不少。北京設立一個基金儲存這進帳既可穩定中國,某程度可以協助穩定天下。



(六)央行的職責只是調校守錨及監管銀行的運作,讓利率自由浮動,即是由市場決定。以貨幣政策調控經濟不要再用,什麼失業云云由其他部門負責。有明確的責任界定重要,而這是中國在經濟改革過程中做得比較好的地方——可惜這幾年我的感受是有點亂。



(七)上海要搞國際金融中心,人民幣一定要自由外放及讓匯率自由浮動。我肯定,採用上述的下錨方法上海作為金融中心會精彩紛呈,羨煞華爾街也。



(八)人民幣下了上述的錨,中國進口的礦物(包括石油)之價,以人民幣算,會先下跌而跟著穩定下來。這是因為中國是天下第一大買家,下這錨是說我們給你們的價就是如此這般,從一籃子看是穩定的。人民幣是通脹不侵的強幣,外邦在競爭下怎會不減價呢?



(九)下了上述的錨,解除所有匯管,中國的工廠或出口商會紛紛要求外邦以人民幣結算,外邦不會反對,中國的工業發展會進入一個新時代。



香港早應聽老人言



(十)二○○六年五月十六日我發表《是港元轉鉤人民幣的時候了》,今天回顧時間上是神來之筆。當時香港的主事人反對,提出兩點,我認為皆不成理。一說有違《基本法》。但《基本法》說港元可以續鉤美元,沒有說一定要鉤美元。二說是人民幣還有外匯管制,所以港元不能鉤。這不對。一九八三年香港決定採用英國發明的鈔票局(currency board)制度時,我跟彭勵治計算過,只要香港大約有八分之一港鈔量(今天可能記錯,但量不大可以肯定)所值的美元儲備,鈔票局可行。轉鉤人民幣,香港需要的是量同的港鈔所值的人民幣儲備,其實要有多少北京可以提供多少。當年採用鈔票局首先由祈連活提出,考慮的是另外五個人:香港財政司彭勵治,英國倫敦經濟學院及英國中央銀行的首席顧問Charles Goodhart,身在美國華盛頓的英國戴卓爾夫人的私人顧問Alan Walters,身在美國舊金山的弗理德曼,和作為港大經濟講座教授的我。一九八五年,彭勵治接受了我的建議,修改了法例,讓所有外幣在香港自由流通。這是說,鈔票局制在香港運作得最好的兩年外幣是不准在香港自由流通的。



人仔可加洋紫荊花



今天,因為人民幣開始逐步放出去,即是逐步解除匯管,我再不建議港元轉鉤人民幣。人民幣解除匯管——採用我建議的下錨之法可以安全地立刻解除——香港有兩個選擇。其一是轉用人民幣(在人民幣鈔票上加一朵洋紫荊吧),其二是讓人民幣逐步在市場淘汰港幣——解釋過了,這個市場的選擇會出現。我認為前者優勝很多。也是今天看,人民幣的逐步外放搞得很複雜,很麻煩,加上我曾經提及的內幕不內,外間的癮君子可以把人民幣炒得一團糟:賭外圍央行是無從控制的。鉤著我建議的錨癮君子們冇得炒。



讓我再說一次。原則上昔日的本位制度是最可取的貨幣制度,但有著不容易解決的困難。我建議的貨幣下錨制度其實是昔日的本位制度的延伸,但把所有困難解決了。



期貨合約巧妙想像



最後,我要用一個有趣的例子來示範本文建議的是什麼一回事。假設一個經濟之內所有市場物品都有期市,每樣物品有期貨合約。再假設每種期貨的基準(basis)穩定(參閱拙作《交易速度與期貨市場》)。我們容易想像,有了這些眾多的期貨合約,不難再設計推出一張有綜合性的期貨合約,包括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物品,物品之間的比重選得適當。這張綜合期貨合約的基準當然也穩定。



這綜合性合約的市價上升代表著物品的價格一般上升,而如果這上升出現了一個持續的「率」,稱為通貨膨脹。倒轉過來就是通縮了。



現在這假設的經濟的中央銀行要維持一般價格穩定,既不要通脹也不要通縮,這家央行可以容易地以上述的綜合性合約下一個錨,調整價格水平央行只要用簡單的買空賣空的方法。見這綜合合約之價上升,央行沽空這合約,把貨幣或鈔票收回,綜合合約之價會下降。倒過來,見這綜合合約之價下跌,央行購入,把貨幣或鈔票多放出去,綜合合約之價會上升。要調校這合約之價變為穩定是容易的事。我們可從這例子看得分明,央行購入綜合合約,多放貨幣出去,有鼓勵生產之效。這應該是弗裡德曼昔日作了多年研究之後,得到的歷史規律是百分之二至五的通脹率對經濟有助的原因。這裡提供的角度清楚地解釋了弗老的觀察沒有錯。



可惜的是,真實世界有無從避免的交易費用侷限,使理想期貨市場與綜合合約變為空中樓閣。理想與絕望相同。不得已而求其次,我從一個理想本位制度的一端想到一個理想期貨市場的另一端,考慮到我知道的所有交易費用,在中間落墨,提出了本文建議的貨幣下錨的方法。老人家寶刀未老乎?



(本博客管理員按:對本文內容還不能理解的,請先看本博客「評論張五常」欄目下的《「以一籃子物品為錨的貨幣制度」的常見Q&A》(有上、下兩篇)。再有重複提該文中已經解答過的問題的,一律刪除!)



(話說天下大勢,之四)

Tuesday, August 30, 2011

天下大勢3:北京要考慮放棄以貨幣政策調控經濟


上星期寫好《貨幣調控非兒戲》,思往事,想著些什麼,叫太太在網上找到老師布魯納(Karl Brunner, 1916-1989)的資料,讀到師兄Alan Meltzer追悼布老師的文章,禁不住叫不懂經濟學的太太也要讀。像布魯納那樣的學者,今天不容易找到了。布魯納是二十世紀的貨幣理論大師,跟弗裡德曼平起平坐。Meltzer是他的學生,也是他數十年研究不斷的唯一拍檔,相得益彰,在行內是有口皆碑的。粗略地分界,弗裡德曼在貨幣理論的貢獻主要是在貨幣需求那方面,布魯納的貢獻主要是在貨幣供應那方面,而師兄的貢獻是在貨幣銀根(monetary base)那方面。這三位對貨幣研究之精,之深入,我高山仰止快五十年了。布魯納沒有拿得諾貝爾獎是運程的問題,不是貢獻的問題。師兄還健在,拿到,替老師平反一下我會站起來拍掌。



我幾次在文章內提到布魯納。今天輪到自己日暮黃昏,回顧自己在一門學問上走過的漫長的路,對事實考查的執著主要來自阿爾欽的教誨,對邏輯與科學方法的堅持則主要來自布魯納。想當年,在思想上佈老師跟我是合不來的,有點格格不入。任何推理他喜歡把邏輯與科學規格放在前頭,而我則喜歡天馬行空,或魂遊四海。這是稱讚自己。要批評你可以說我喜歡胡思亂想,不依常規。我要到一個題材或理論假說的結構有了眉目,才一下子排山倒海地轉到邏輯與科學規格那邊去。受到布老師的影響,在這後階段我很執著,一絲不苟,往往翻來覆去想多天。當年在思考上跟老師合不來,因為我不懂得怎樣把後階段的嚴謹推理搬到前面去,但我在後階段的執著嚴謹,是受到布老師的影響。



說起來,我沒有用英語在國際學報發表過一篇關於貨幣的文章。然而,關於貨幣的話題,我這一輩在美國求學的不可能不受到感染,何況我是出自這話題的兩大重鎮:洛杉磯加大與芝加哥大學。一九六一與一九六二這兩年的暑期,在洛杉磯加大,我是布魯納的研究助理,檔次最低的,替他收集及計算美國數十年的不同貨幣量的數字變化。跟著是阿爾欽跟我研討他後來發表的《為什麼有貨幣?》,再跟著是Axel Leijonhufvud同期同校寫他後來大名遠播的《凱恩斯學派的經濟學與凱恩斯的經濟學》。布魯納一九六五年離開洛杉磯加大。我也離開,任教於長灘,一九六七年轉到芝加哥大學。當時芝大有三個貨幣理論大師:一個是米爾頓?弗裡德曼,一個是夏理·約翰遜,一個是今天還健在的羅伯特·蒙代爾。同事們天天談貨幣,我喜歡跑到那裡的法律學院找科斯,有時到那裡的商業學院找施蒂格勒。當然還有法律學院的戴維德。芝大是我知道唯一的分學系但不分彼此的大學。當時作為系主任的Arnold Harberger對我說:「歷史上經濟學陣容最強是今天的芝大,幾個學系都是一家人,你要到處跑才學得多。」



提到這些陳年舊事,因為這幾年西方的金融與財赤給整個地球帶來麻煩,而我認為這些麻煩主要起於貨幣政策出現了嚴重失誤。不要告訴我是哪位專家的貨幣調控出錯,或是今天某大師有較佳的貨幣調控方法。半個世紀以來,有什麼貨幣規則大家沒有聽過呢,有什麼貨幣紀律大家沒有建議過?還有什麼貨幣調控的方法沒有嘗試過?我不懷疑不同的名家建議還會繼續出現,不懷疑繼續有名家認為貨幣政策可以調控經濟,但我也不懷疑錯失會繼續出現。貨幣的主要用場是協助貿易與投資大家早就知道,怎會轉到調控經濟那邊去是複雜無比的學問。弗裡德曼當年說的不可能錯:在無錨的貨幣制度下,貨幣量要有適當的約束。但到後來,貨幣量應該怎樣算,通脹的預期為什麼老是看不準,為什麼要轉用利率調校,皆複雜無比的學問。



不要把問題看得太複雜吧。三年前雷曼兄弟事發給美國帶來的不幸,顯示出來的因由與效果跟二十多年前日本遇上的不幸大有雷同之處。主要是三點。



其一是借貸擴張得太多,收縮時一下子使國家以金錢量度的財富下跌了三分之一或以上。其二是銀行恐怕借錢出去收不回來,成本息低也不願意借出去。這跟凱恩斯說的流動性陷阱是兩回事。其三是福利制度、工資管制及利益團體的左右,收入的預期無從提升。是多麼可怕的不幸:日本的經濟衰退了二十多年還沒有起色,害得今天四年要換五個首相。



費雪的簡單方程式不是說得清楚嗎?財富等於年金收入除以利率。這年金收入後來弗裡德曼稱固定收入,是不同的預期收入折現後的平均預期收入。因為借貨擴張過甚,收縮時使房地產及股市之價暴跌,即是費雪方程式的財富暴跌了。市民消費的意向當然受到影響而下降。國家的資源依舊,原則上這消費意向是可以調校再上升的。然而,怎樣才能把財富再推上去呢?調低利率嗎?銀行見風險大不願意借出。提升收入的預期嗎?解除最低工資談何容易,拆散利益團體處處山頭。大手削減福利嗎?英國最近出現的動亂是效果。



原則上大手搞起通脹是一個辦法,但老人家的生活怎樣過呢?在西方,最有權反對通脹的是老人家。他們工作時投進了退休金給政府,搞起通脹可以看為政府毀約。當然,這些退休金往往有通脹調校的安排,但政府需要增加的支出來自何處呢?經濟不景,提升稅率是大忌。



中國又怎樣呢?儘管我認為北京的朋友應該接受但沒有接受我二○○九年三月二十日提出的建議——《溫家寶大可煞掣》;儘管我認為高鐵建造得太快,打壓樓價的方法用得不對,抄襲老外的勞動法例是劣著,抄襲老外的貨幣調控也是劣著——我認為今天眾說紛紜的硬著陸的出現機會不大。除非真的把樓市打死。樓價一般急跌三分之一會出現硬著陸,機會不是沒有,但我認為北京會懂得及時鬆手。



我明白北京的朋友為什麼要打壓樓市。說他們恐怕泡沫是過於抽象的說法。遠為具體的說法是他們恐怕日本二十多年前的經驗及美國幾年前的經驗在中國上演。目前看,這些不幸經驗是不會在中國出現的:打壓樓市的直接政策及借貸緊縮的間接政策推出了好幾個月,這裡那裡樓價只下降了百分之十左右。更重要的是樓價跌得慢。急跌三分之一會出現硬著陸,慢跌三分之一多半不會。那些所謂泡沫,從歷史的經驗看,永遠是跌得快的例子。這幾個星期內地樓價的下跌有加速的跡象,這只是個人的隨意觀察,作不得準。北京的朋友可能認為跌得快好世界,或者認為經濟硬著陸是好事,但我不這樣看。二十多年前日本硬著陸,幾年前美國硬著陸,跟著歐洲也硬著陸。



我認為中國的樓市根本沒有北京朋友擔心的泡沫,刻意地炮製出來不智。紓緩樓價是另一回事。增加樓房的土地供應及提升建築容積率都可以考慮,推出經濟適用房(香港稱居屋)不壞。我沒有確實的數據,但聽到及讀到的,從香港及西方的經驗看,中國的經濟適用房的大量急推可能操之過急。



最令我擔心的是央行採用的貨幣調控政策。是從西方的無錨貨幣(fiat money)制度抄襲過來,加上一些中國式的左不准右不准。其中最大的麻煩是以利率調控。利率是一個價,應該由市場決定。當年弗裡德曼極力反對以利率調控。師兄Meltzer提出的調控銀根法則在西方用了一段時日,後來格林斯潘主席聯儲,轉用利率調控。表面看有一段長時期格老之法可行,但他把利率不斷地轆上轆落,轆個不停,終於轆出大禍來!



我曾經屢次提出,而下一篇再會申述,把人民幣下一個穩定的錨然後讓匯率自由浮動,是最可取的貨幣制度。央行的職責只是守錨與監管銀行,調控經濟要讓另一些部門處理,與央行無干。西方——尤其是美國——今天面對的一個困難,是他們的無錨貨幣制度用了那麼多年,以貨幣調控經濟調了那麼多年,他們的政治與經濟制度是織進了他們的貨幣制度中,要轉用另一種貨幣制度很困難。不久前讀到一些聯儲委員的言論,反對聯儲以貨幣政策調控通脹之外的經濟事項。可能太遲了。



中國呢?迷途未遠,還可以選擇,還可以採用跟西方不同的貨幣制度。北京還可以選擇一個完全不用貨幣政策調控經濟的貨幣制度。



(話說天下大勢,之三)


Tuesday, August 23, 2011

天下大勢2:貨幣調控非兒戲


二十世紀的經濟學發展牽涉到那麼多的能人參與,那麼多的統計分析,那麼多的重要文獻,以及那麼多的爭議,論才多勢大,沒有任何題材比得上貨幣理論及貨幣政策。凱恩斯、費雪、弗裡德曼等人的天賦不可能被誇張了,而希克斯、蒙代爾、勞卡斯、布魯納、Meltzer、Tobin等人在貨幣學問上的貢獻卓然有成。其他參與的師級人物屈指難算。然而,貨幣理論及政策的爭議到今天還是塵埃未定。



三年前地球金融風暴事發,美國聯儲反應快,到今天,大手下重藥的貨幣政策還是看不到有成果。凱恩斯學派的花錢政策首先敗下陣來,貨幣調控算是用到盡。如果同學們再讀我二○○九年一月六日發表的《救金融之災有三派之別》,會知道我在那時已經推斷了今天我們見到的無成果的情況。我用自己的價格理論。



不管他人怎樣說,我認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兩位經濟學者是費雪與弗裡德曼,二者皆精於貨幣理論及有關的實證研究。才高八斗,他們的作品我衷心佩服。然而,費氏一九二九年對美國經濟的推斷大錯特錯,弗老一九八二年起對美國通脹的推斷出現了大錯,跟著或大或小的錯持續到他謝世的二○○六年。成敗不足以論英雄,以貨幣政策調控經濟及通脹之難,難於上青天!



貨幣理論的核心是幣量理論。原則上幣量理論是真理,起自斯密之前,二十世紀得到費雪與弗裡德曼的再詮釋,鬼斧神工,有一段長時期對通脹的推斷大有可為。然而,世界侷限的轉變往往出乎意料。電訊的發達使幣量應該怎樣算出現了麻煩,戰亂的困擾使不同貨幣的強弱出現了變化,政策的無常使投資或消費的意欲難以捉摸。侷限的轉變會影響行為大家都知道,沒有疑問,幣量理論在推斷上的失誤可不是因為理論本身出錯,而是使用該理論的人漠視了或在比重上輕視了其他侷限的轉變。是的,我認為弗裡德曼當年過於重視貨幣量的轉變而輕視了其他侷限。



侷限轉變的分析是選擇理論的範疇,也即是價格理論的事。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起,對「宏觀」現象的推斷我必從侷限的轉變入手,也即是說必以價格理論先行,有了大概的結論才引進貨幣理論作補充。凱恩斯學派的理論我完全不用。朋友們說我的推斷雖然有錯,但準確程度自成一家。我是為了興趣,為了滿足好奇心,有時也為了一點關心而作自己的理論推斷,命中率的或高或低很少顧及。都寫下來了,讀者可以計算一下是不是朋友們說的那麼厲害。



我要從最近同學們提出的一些關於貨幣的問題來示範以貨幣政策調控經濟的複雜與困難,同學們可能感到天旋地轉,而一篇文章能示範的只是冰山的一小角。



不久前一位同學說他讀到央行的言論,指目前的中國有負利率,所以調控通脹格外困難,問何解。我說不知何解,但中國何來負利率了?那所謂負利率,是指通脹率高於利率。是嗎?正確來說不是。正確之見,負利率是指預期的通脹率(anticipated rate of inflation)高於市場利率,費雪一九一一年發表的《貨幣的購買力》提供了精闢的分析。預期的通脹率在真實世界看不到,專家們只能從市場的不同年期的債券孳息率衡量。看今天中國的債券,其孳息率全部低於市場利率,含意著負利率不存在。雖然比較長期的債券的孳息率高於比較短期的,但比較長期的供不應求,不容易衡量。話雖如此,我的感受是目前中國的通脹預期(inflationary expectation)是比較嚴重的,但負利率不存在。我也認為這預期是開始和緩了。



中國的債券市場不倫不類令我失望。債券市場發展得好可以提供重要的關於通脹預期的訊息。這市場需要有足夠的不同期限的債券發行量,長期短期的比重要大致均衡,放出去時要公開拍賣,而跟著要讓任何願意出價的人在自由市場按價要購多少就有多少。這樣,我們才能在不同期限的政府債券之價的變動中(或孳息率的變動中)衡量市場的通脹預期。另一方面,一個發展得及格的債券市場可以協助國民策劃他們的退休大計。



一九八五年二月十四日我發表《沒有兄弟姊妹的社會》,反對一家一孩政策。該文指出的一個重點,是這政策堅持下去會使老人家舉目無親,或缺少了年輕一代的照顧,老人院林立恐怕難免。今天看我當年是不幸言中的。北京要儘早推出一個可靠的債券市場,鼓勵零售,讓三幾百元也可以下注,不要著重於根本不愁米飯的大機構的老闆的利益了。



幾位同學提出另一個遠為複雜的問題。這是一些言論說讓人民幣的匯率升值可以協助減除通脹。我記得蒙代爾說過人民幣提升會有通縮。他的意思可能不是今天中國面對的情況,也可能是反映著蒙兄之見與昔日弗老之見有分離。說說我自己怎樣看吧。



我認為人民幣在國際上升值會提升中國的通脹預期,因而增加通脹的壓力。不是淺道理,分點說會較為清楚,同學們要讀得小心了。



(一)一隻強貨幣不容易有大通脹,一隻弱貨幣則容易有。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有兩段時期美國的貨幣量上升得厲害,但通脹率不高,使弗裡德曼跌了眼鏡。我和弗老及我的師兄Alan Meltzer為這現象研討過,得到的結論是這兩段時期美元在國際上強勁。強幣鼓勵民眾持有保值,尤其是發放到國際上去。這對通脹增加了約束力。



(二)何謂強幣何謂弱幣?從國際匯率的比較看,一隻貨幣的匯率偏低是強,偏高是弱。這幾年人民幣兌美元或港元算是偏低,相比之下可以作為強幣看。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美元在國際上大強特強,其匯率是明顯地偏低了。



(三)通脹或通縮的要點是那個「率」字,即是說在時間上每期有一個通脹或通縮率。一次過的價格大升或大跌,之後不變,沒有「率」,算不上是通脹或通縮。通脹為禍是因為有一個率,促成通脹預期的頑固性,使市民未雨綢繆,採取防預,導致資源使用的浪費。



(四)如果明天央行把人民幣兌美元一下子提升到三兌一,內地的物價當然立刻大幅下降,但弗裡德曼會說這跌價不是通縮,因為此跌也,沒有一個持續的率。另一方面,人民幣提升至三兌一美元會立刻變為弱幣,人民會轉持外幣,或搶購物品,通脹的預期跟著出現,下降了的物價的通脹率飆升無可避免。



上述的「三兌一」當然是個誇張假設,但以誇張的想法推理是我用了數十年的法門,好用,推得準,同學們要學而時習之。在上一篇文章我提出兩個今天內地通脹頑固的理由,這裡多加一個。這幾年北京的朋友老是說人民幣要逐步升值。這不僅導致炒家們興高彩烈,也同時是說,人民幣要逐步減強轉弱。這樣,內地的通脹預期怎會不增加其頑固性呢?北京朋友的意思當然不是說要把人民幣改為弱幣,但要減強是說了多次,在程度上會有同樣的增加通脹預期的效果。



(五)這就帶來一個在推理上的大麻煩。匯率是一個價,在市場上怎會偏高或偏低呢?小販在街頭賣花生,其價永遠不會偏高或偏低。轉到貨幣,如果我用金本位,你用銀本位,金與銀之價皆由市場決定,你和我的貨幣匯率會因為金或銀之價變而變,沒有偏高或偏低這回事。我用金本位,你的貨幣沒有錨,在多種情況下匯率偏高或偏低可能出現。不同國家的貨幣政策不同,財政政策不同,在無錨貨幣制度下,匯率的釐定,就是自由浮動也不容易調整到永遠不出現偏高或偏低的情況,何況中國到今天還有外匯管制。我的貨幣鉤著你的,但你和我的生產增長率不同,匯率可以持久地偏高或偏低。



我認為這些年人民幣的匯率持久地偏低——這裡要注意的是「持久」——還有另一個原因。這是外資的進口量持久地超過市場的預期。十多年來有幾段短暫時期外資進口是減弱了,但過了不久又大升。外資的湧進大致上持續了十多年,跡象顯示市場往往沒有預料到。十年來內地的樓價升幅遠高於利率是證據。



當然,弗裡德曼會說,讓人民幣的匯率自由浮動會大幅地減少偏高或偏低的情況。當然對,但我反對中國採用西方的無錨貨幣制度,認為人民幣要先下一個穩定的錨才自由浮動。格林斯潘時期人民幣緊鉤美元是可取的,但今天要鉤什麼才對呢?我多次建議人民幣要轉鉤一個怎樣的錨,這建議真的如錨沉大海(一笑)!如果人民幣採用西方的無錨貨幣制,我可以肯定,全部放開匯管匯率炒內幕會炒到天翻地覆。神州大地的確有其獨到之處:我們的偉大祖國今天內幕不內!無錨浮動,外地的炒家會忙得不可開交也。



(話說天下大勢,之二)


Tuesday, August 16, 2011

天下大勢1:從格林斯潘的一句話說起

這些日子我集中於重寫《經濟解釋》,難度高,是自己在一門學問上最後的孤注一擲。當然對自己苛求,想幾天只寫兩千字。同學們在旁不斷拍手、打氣,飽讀經濟論著的朋友頻呼前不見古人——這些我感激,但同學們見我說要把曾經構思的五卷改為四卷,不以為然,希望我能寫五卷或更多。他們忘記了我是個退了休十一年的人。經濟學的思想史說,重要作品一律是作者五十歲之前寫下的。今天我讓他們四分之一個世紀,奇蹟恐怕不容易出現了。自己無足輕重,勝不會加薪,敗不會失業,日暮黃昏博他一手,表演一下,是個好玩意。上蒼對我是仁慈的。我在四十四歲那年轉為跟進中國的改革發展。行內的朋友只見過一個世界,我見過兩個,視野擴大了,思想有了新的啟發,同樣的理論與概念於是從頭再考慮,好些地方覺今是而昨非。

是在這些為自己所學再苦思的日子中,地球的經濟話題議論多,說真的,半點令人舒暢的消息也沒有。讀者紛紛要求我動筆評論,我可沒有時間跟進。有的是朋友傳來問意見的新聞,不是戰亂就是財赤,地球怎麼變成這個樣子了?其中最令人關注的是八月六日標準普爾把美國債務的信用降級。時間上很不對頭,因為此降也,剛在美國財赤上限吵得很令人失望之後。標準與普爾合併於一九四一年,這是第一次把美國的信用降級,舉世嘩然。跟著的舉世股市暴跌大家知道。大家不知道的,是經濟學不容易解釋為何股市暴跌。讓我從比較容易解釋的說說,也藉重寫《經濟解釋》的憩息時間寫兩三篇,評論一下天下的經濟大勢。

我要從美國聯儲前主席格林斯潘八月八日的一句話說起。他說市場不用擔心美國不還國債,因為印製鈔票購回沽了出去的債券就是了。這是老實話,我早就知道,只是不便由我說出來。我的意識是年多來聯儲推出的兩輪量化寬鬆是這樣做,而標普降級後美國債券之價不跌反升可能是聯儲打算推出的第三輪提前實行的效果。

我不認識格林斯潘,但歷來尊敬這位老人家。他的深交弗裡德曼也是我的深交,弗老在生時多次跟我談到格老。我的老師阿爾欽當年對格老的貨幣政策有質疑,我因而求教於弗老。格老給我的印象好,因為他在任時對中國的評論永遠是那麼客觀,永遠是善意明確。我不一定同意他的分析,但作為地球上最重要政權中的一個舉足輕重人物,格老能保持學者風範令我心折。

我也認為中國要感謝格老。他主席聯儲是一九八七至二○○六年初,而人民幣緊鉤美元——只鉤美元——是一九九四至二○○五。那是美元最穩定的一段長時期,幫了中國一個大忙。九十年代的中國在經濟上要過一個大難關,只緊鉤美元是鉤對了。格老不僅沒有投訴或干預人民幣鉤美元,而且在一份他推出的研究報告中解釋人民幣升值幫不到美國工業。他當時看錯了的是認為人民幣兌美元不能持久地不升值。那是經濟學傳統的錯,認為一種貨幣的上升壓力與下降壓力是對稱的——其實不是。

格老的印製鈔票購回美債觀是對的,問題是只能把債券價格下降的壓力推到美元那邊去。時機又是不對頭,因為這幾年美元幣值有下降的壓力,而美國沒有足夠的外匯儲備來支撐美元。這一次,我認為幫忙可能倒轉過來:中國有機會幫美國一個忙。縱觀近來的國際匯率演變,我的直覺是人民幣主要還是鉤著美元。不是全鉤,是一個主要部分。沒有什麼內幕消息,只是從多種國際匯率的變動看給我這樣的判斷。

要點是只要人民幣緊鉤美元,美元的國際幣值不會跌到哪裡去。十三億生產力不俗的人口拉著美元說不得笑。問題是,如果人民幣緊鉤美元,對中國有利嗎?有兩個不同的看法,都對。其一是如果不鉤,美元兌人民幣大跌,中國是大輸家。這是因為中國持有很多以美元為本的儲備(人類歷史上最多,單是美國債券就逾一萬三千億)。從中國利益的角度看,美元匯率下跌與美債之價下跌是同一回事!這方面看,人民幣緊鉤美元對中國有利。其二是不利的。這是因為人民幣持久地緊鉤有弱勢的美元,惹來另一番通脹是早晚的事。

不要以為任何國家都可以印鈔票購回自己的國債,因為條件苛求:該國的貨幣需要有很強的國際接受性。這樣的貨幣歷來佔上大便宜:國家可以發放貨幣出去,留在外邊對本土不會引起通脹,而成本只是印製鈔票的費用。美元雄視地球六十年(二戰前是英鎊),要講際遇,也要講自己的本領。今天北京央行的朋友可能不知道,美元成為國際貨幣(大名幣也)的起因,是上世紀四十年代後期起出現了美元短缺(dollar shortage)這個現象,持續了逾十年,我作本科生時也要讀。所謂美元短缺,是指美元在國際上的幣值偏低,遠比這幾年人民幣值偏低為甚。

轉談中國目前面對的通脹,其頑固性顯然跟弗裡德曼當年教我的算法有出入。二○○九年三月二十日我發表《伯南克別無選擇;溫家寶大可煞掣》,建議北京要開始收緊。是弗老教的算法,算得準,可惜北京的朋友沒有接受。然而,最近七月份的通脹率繼續升至六點五,跟弗老的算盤出現了差池,因為央行緊收銀根有了一段時日,也緊得厲害,導致中、小企業遇到困難。小工廠叫救命叫了大約六個月,通脹率還在上升,這跟弗老主導的芝加哥貨幣學派研究出來的時間表有出入。

為這個通脹應該開始下降但還在上升的現象我想了幾天,調查了一些資料,得到如下兩方面的解釋。其一是年多來進入中國的外資急升,而無論是哪裡來的資金,只要在中國使用都會增加通脹的壓力。在此同時,人民幣的利息在內地比在外地高,出了去的人民幣有回流的情況。

另一個原因是一九八八年我向弗理德曼提出的氣球定律,他說是天才之筆。我向弗老指出,如果通脹上升,政府管制某些物價,其它沒有管制的物價的通脹率會提升,因為壓力會加到沒有價管那邊去。幾個月前北京大舉打壓樓價,而樓價的升降是沒有算進通脹指數之內的。這邊廂政府把樓價捏壓,那邊廂租金及其它沒有管制的物價會上升得較多了,正如氣球一邊被壓另一邊會膨脹起來。君不見,最近幾個月內地的樓房租金的上升率是明顯地加速了的。

個人的看法是外資急升導致的通脹北京不要管,由它脹吧。約束樓價最好多放樓房土地出去,而這樣紓緩樓價是不會有氣球效應的。如果我的分析是對,央行減息是刻不容緩的事:經濟硬著陸之聲今天在神州大地不絕於耳。

下一篇我會討論一些有趣的變化。

(話說天下大勢,之一)

Tuesday, August 9, 2011

三三五:自然壟斷之謎


(五常按:本文原來是《受價與覓價》第三章《壟斷的詛咒與成因》的附錄,寫好後認為重要,決定改為該章的最後第五節。)



自然壟斷(natural monopoly)是有爭議的話題,曾經吵得熱鬧,主要是關於公用事業(public utilities,例如水、電、煤氣等)的供應,尤其是這些事業的成本分析。要點是這樣的:如果一種物品的產量增加其平均成本不斷地下降,在同一市場內不會有多過一個生產供應者,這是因為只一個生產者的產量愈大,其平均成本愈低,其他生產者參進會遭淘汰。只一個可以生存,是壟斷,但因為產品沒有獨特之處,只是平均成本不斷地下降會淘汰或杜絕其他競爭者,所以稱為自然壟斷。

邊際成本的爭議

自然壟斷帶來一個大麻煩。產量增加平均成本不斷下降,邊際成本永遠是在平均成本之下。資源的有效率使用或要滿足帕累托條件,產出點是價格等於邊際成本,但要滿足這條件,自然壟斷的價格一定是在平均成本之下,因而要虧蝕。政府強迫價格等於邊際成本,這個自然壟斷者要關門,但如果不強迫,其價會高於邊際成本,因而無效率(或有浪費)。於是,經濟學者的建議有二。其一是政府補貼自然壟斷者;其二是索性由政府經營公用事業或有自然壟斷性的行業。

針對上述的分析,科斯一九四六年發表《邊際成本的爭議》(The Marginal Cost Controversy)。該文的要點是如果邊際成本低於平均成本,需要政府補貼及管制,惹來的管治費用很大,得不償失,所以應該以平均成本訂價。一九六八年德姆塞茨發表《何必管制公用事業?》(Why Regulate Utilities?),提出了自然壟斷其實不是壟斷的觀點。他以鐵造的汽車牌為例,其製造是產量愈大平均成本愈低。他跟著指出,如果汽車鐵牌需要招標競投製造,每牌之價會等於平均成本,何壟斷之有?

科斯與德姆塞茨這兩篇文章是批評自然壟斷的傳統分析最有名的,但我將指出,他們都吠錯了樹。

小食店的例子

讓我從一家小食店說起吧。該食店在街坊鄰里,市場小,只此一家,而這家只產出一種食品。比較優勢成本不論,在考慮進入該市場投產時,小店老闆會計算一下入局的投資成本:裝修、購置器具等。假設這入局投資要五萬元,入局之後這資金的利息需要放棄——這是入局成本從川流的角度看。入局之後,投資下了注,除非老闆把生意出售,這入局成本通常是覆水難收。開業後高於直接成本的收入是由市場決定的租值,上頭成本是也。

也是在未入局之前,老闆會考慮或猜測入局之後的生意情況,可收之價是多高。有了這些數據的大概,他打的算盤要選擇小店子的規模有多大,檔次有多高,每天每期的產量及進帳有多少。憑這些數據他選擇用哪種生產方法及道具來經營。他選用的是產出的直接平均成本曲線最低的方法,爭取的是可收盡收的最高租值,希望這租值(這裡的簡單例子也是上頭成本)能蓋過入局成本的利息。

直接成本是不產出就不需要支付——上述的小食店是食料、水電、工資等。這裡假設沒有灰色地帶的麻煩(這麻煩我會在第六章再討論),直接平均成本的曲線很容易是碗形,而直接邊際成本從下而上,穿過平均成本的碗底。包括上頭成本的總平均成本是把租值加上去,加到出售價而止。換言之,不管是受價還是覓價,出售之價是包括租值的平均成本。要注意的是包括租值或上頭成本的平均成本曲線的本身是沒有邊際成本曲線的,我在第二章第七節解釋過了。

一個街坊市場只有上述的一家小食店,可以看為壟斷,潛在的競爭者無數,但跟我曾經提及的小孩子賣可口可樂不同,競爭者要參進也要付那幾萬元的入局投資。這家小食店因而受到市場的保護,他的租值收入要高於入局投資的利息潛在的競爭者才會考慮參進。

說壟斷是對,因為街坊市場只此一家。說覓價也對,因為租值的存在此家可以提升價格而賣得少一點,或調低價格而賣得多一點。是個自然壟斷者嗎?從直接成本看是,因為這家的直接成本比還未入局的為低——還未入局所有成本皆直接。從產量增加平均成本不斷下降的準則看不是,因為這小食店的直接平均成本曲線是碗形的。

海底隧道與小食店的成本曲線相同

讓我轉到一個行內認為是明顯的自然壟斷的例子:建造海底隧道,車輛使用收費。投資數十億建該隧道,每輛車使用通過收費只二十元。以總投資及經營費用除以車輛使用的數量,每輛車的平均成本當然是車量愈大愈低,而這平均成本下跌近於永無止境。

然而,以這隧道作為自然壟斷的經典例子,其實與上述的街坊小食店沒有兩樣:隧道的直接平均成本曲線是碗形的!車量上升,管理的員工增加,而到了近於堵塞之境,互相干擾,車輛駛慢了,等於我說過的餐館的桌子競爭使用,這輛車的時間增加是那輛車的直接成本。服務每輛車的直接平均成本會上升,而如果車輛堵塞不動,直接平均成本會飆升——這是不論庇古的公路使用的社會成本,只論隧道老闆服務每輛車的直接平均成本。

經濟學傳統以這隧道作為自然壟斷的經典例子,是吠錯了樹。這傳統把入局的數十億投資作為直接成本看。未入局之前當然是,街坊小食店的五萬元也是。但自然壟斷,我把邏輯讓你讓到盡,只能從入局後的直接成本看。以包括上頭成本或包括入局投資的總成本除以車輛數量而求得的平均成本曲線來論自然壟斷是吠錯樹。更為嚴重的,是這傳統不斷地吠的那條低於平均成本的邊際成本曲線,基於上述的包括上頭成本的平均成本變動,根本畫不出來──根本沒有樹!

辦公室裡的經濟學

回頭說德姆塞茨的汽車鐵牌例子,有兩個問題,一小一大。小問題是他以每塊鐵牌作為產量單位,平均成本不斷下降,很可能是看錯了。我在《收入與成本》第七章分析出版行業時,指出從印刷商的角度看,以每冊書作為單位算量不對:印刷商是以書號為單位算量的。以一個書號的冊數算量,直接平均成本曲線會不斷地下降,但以書號為量這曲線會是碗形的。

我沒有調查過德姆塞茨說的製造汽車鐵牌這個行業,但很懷疑這製造商會以牌數算量作為他的直接成本考慮。很可能他以開機的次數算。另一方面,我知道好些與製造汽車鐵牌類同的行業,量大通常由好幾家工廠處理,顯示著直接平均成本不是不斷地下降的。製造汽車鐵牌究竟由多少家從事,或是否由一家發放出去給幾家,又或者是政府的有關部門指定一家工廠造,不准發放──德姆塞茨沒有深入調查過。這是辦公室裡的經濟學了。

地役權是公用事業的因由

大問題是以製造汽車鐵牌的例子來比喻水、電、煤氣等公用事業。這是明顯地吠錯了樹。我認為水、電、煤氣等事業一般受到政府的管制或插手,可不是起於經濟學者歷來相信的平均成本不斷下降,而是因為有地役權(easement)的困擾,政府非插手不可。既然插手,無可避免地要管制一下。

我說的地役權,起於水、電、煤氣等的供應與安置,要通過很多不同用途的土地及有不同業主的樓宇,其中只三幾處不讓通過就難以成事。政府的存在不是毫無經濟效率理由的。公用事業需要使用地役權,沒有政府處理很麻煩,而就是所有人同意通過,之後某些人反口也頭痛。生產供應可由私營操作,也往往是,但地役權沒有政府處理難以成事。至於政府應否管制公用事業的收費是另一個話題,而我在第五章會指出,牽涉到地役權是美國的反托拉斯案件中最頭痛的經濟分析。

壟斷不要從成本看

在自然壟斷與邊際成本這兩個有關的話題上,我認為科斯的失誤是他漠視了上頭成本。雖然他發表過關於上頭成本的文章,其分析跟我在《收入與成本》提出的很不一樣。大家都從馬歇爾得到靈感,但我不同意馬歇爾,因為他沒有堅持成本永遠要向前看。德姆塞茨以批評政府知名天下,但他漠視地役權的公用事業分析是吠錯了樹。

壟斷,不管自然不自然,是不應該從成本的角度看的。有兩個原因。其一是每個人都有他或她的比較成本優勢,說每個人因而是個壟斷者說了等於沒有說。其二是上蒼有知,如果天賦成本是零,每個美麗的女人都可以是鄧麗君。說鄧麗君是個壟斷者因為她的天賦成本夠低也是說了等於沒有說。我們還是以鄧麗君的絕代風華來界定她的壟斷本領吧。

(第三章完)


Tuesday, August 2, 2011

張五常:我不認為自己可以影響社會(《南風窗》訪問)


張五常:我不認為自己可以影響社會



時已入夏,張五常宅邸的壁爐中,猶自堆放著一些木塊,想是上一季不曾用完,又如同剛剛添入——用這樣一種西式情調,我們的訪談,就在這背景下展開。

陽光從透明的屋頂射入廳堂,人於室內,又可以毫不費力地遊目於玻璃牆外春光遍著的小花園。在這個花費代價營造的環境裡,張五常赤足趿著一雙黑色拖鞋,愜意地仰靠在一張可以靈活轉動的單人小沙發上,不斷地轉來轉去,氣定神閒,談吐裕如。上海已進入梅雨時節,這樣的晴好天氣,似不多見,他偶會站起來,轉上一圈,說一聲:「今天天氣不錯啊。」



我是小人物



南風窗:您的很多言論主張,有沒有達到什麼效果?



張五常:我八十年代建議的東西,《中國的前途》、《再論中國》、《賣橘者言》,只要寫一次,最多寫兩次,就不再寫了,因為感受上好像是有點效果。例如一九八六年六月我發表《出售土地一舉三得》,幾個月後深圳的朋友問該怎麼出售。又例如我警告說中國不要走上印度之路,北京的朋友同意,反應好。今天重讀舊作,彷彿自己把中國改革的細節預先寫了出來,有這樣的感受。現在沒有這種感受了。我早說中國要放棄抄襲外國的貨幣制度,寫了二十幾篇,勞動法也是,皆如石沉大海。

我從來沒有要求別人聽我講的。我沒有本領改進社會,我從來沒有認為自己可以影響社會。我算什麼呢?不是什麼大人物,是小人物。你要聽就聽,不聽就不聽。我是從事經濟解釋的,解釋什麼政策會有什麼效果,但我不是改革者,這不是我的專長。我只不過是用我所知的解釋給你們聽。你們不聽我知道自己是個小人物。北京對我是寬容的,我批評新《勞動合同法》寫了十幾篇,有時罵得自己有點尷尬,他們雖然不接受,但沒有封殺我。



南風窗:也許還沒有到時間吧。



張五常:七十五歲了,來日無多,希望能早點見到我希望見到的。



南風窗:我說的時間沒有到,是指現在這個國家還處於轉型初期,總要給大家一點時間去摸索,要允許嘗試,哪怕是試錯。況且對於一項制度設計的判斷,站在不同的角度,處於不同的境地,會得出不同的結論。此時,最好的辦法難道不是應該把問題交給時間去解決麼?



張五常:我搞的經濟學不是坐在辦公室猜測,而是基於真實世界的觀察,對中、西方的歷史都有掌握。從事經濟解釋五十年,因果的推斷準確。我說這政策會有那樣的效果,你不信,嘗試失敗其代價可能高到天上去。



南風窗:您覺得自己的金玉良言沒有人聽,都有找過原因麼?



張五常:八十年代的時候,中國沒有海歸派,西方的影響也不大。北京的朋友當時都在摸索,多讀我的文章是不難理解的。你讀我的文章不可能完全不受我的影響。你愛讀我就寫,不斷地解釋。走我的學問路線的人只能這樣做,也應該這樣做。至於有沒有真的影響力是無關宏旨的。我沒有雄心,也沒有野心,有的只是一點關心。

現在聲浪很多,大名校的博士無數,而我歷來是個不爭論的人。昔日美國的同事初時認為我從來不回應的態度不對,後來又一致說我對,其實是一九六八年施蒂格勒教的。



南風窗:智囊化決策和施政,有用麼?



張五常:通常沒有用,西方的經驗也說沒有用。昔日英國的戴卓爾夫人,美國的里根,及南美的一個成功例子,都是主要用一個顧問。這三位顧問跟我很熟,我很佩服他們的政治感。但我認為比他們更重要的是上頭對經濟的感受好。



南風窗:假設在某一天,官方說張教授你也來給我們噹噹顧問吧。屆時您將做何反應?



張五常:他們不需要這麼做。找朋友帶個口信來就可以了,有什麼問題,我有什麼建議,我知道的會說。朋友之間問我怎麼看,我知道的會說。這種傳達方式可能傳錯。正正式式的會說得清楚一點。但我認為不需要這麼做。我認為能保持自己的思想自由很重要。



經濟學家的責任



南風窗:前些年有學者就說中國真正的經濟學家不超五個,在您眼裡,在這個群體中稱得上經濟學家的多不多?



張五常:一九九七年,我作美國西部經濟學會的會長,這是全球第二大的經濟學會,我數了數那些會員,三個裡面有一個是中國人。你說中國有多少經濟學家?他們不是經濟學家麼?我在美國攻讀經濟的時候,全校的中國學生只我一個唸經濟,現在唸經濟的很多,那你說中國經濟學家怎麼不多呢?說起來,我在美國長灘教了兩年,芝大兩年,華大十三年,加起來只教過一個中國學生。今天的情況相差很遠。

中國幾千年前的老子、韓非子,都是經濟學家,還有其他的,當時可能紙張不便,寫不出長篇大論,但比照一下現在的水平,甚至一些拿諾貝爾獎的水平,其思想哲理的重要性比不上我們的韓非子、老子。

另一方面,你說的經濟學是什麼經濟學呢?經濟學有多種。大多數的經濟學不走解釋世事的路。你可以說我這種不是經濟學,我不會反對。三十多年前美國的同事說我是經濟學家中的經濟學家,這些同事有偏見,認為解釋現象才是經濟學。當年影響我的前輩都著重於經濟解釋,今天奇怪地變得很少了。



南風窗:經濟學家的責任是什麼?



張五常:沒有責任的。經濟學家沒有責任比有責任好。我知道有些後起之秀說自己有什麼責任。他們還年輕,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我認為做學者的最多能做得到的就是解釋。解釋了你不懂我再解釋。解釋到不想再解釋的時候,就不解釋了。

沒有什麼責任的。你聽就聽,不聽就不聽。我是為了滿足好奇心而解釋。有關自己的國家,當然多解釋幾句了。沒有什麼責任的。你又沒有付錢給我,而你付錢給我我很難做。經濟政策顧問賺的錢是最不好賺的。我平生只見過兩個朋友賺得舒暢。他們不僅懂經濟,也懂政治!



南風窗:那麼怎麼樣保持經濟學家的獨立性?



張五常:我不知道,可是我自己是很獨立的,一向都是。我告訴你我是做過顧問的,不是做得那麼愉快。加拿大某省的政府曾經聘我做租務管制顧問。他們請我去,給我資料叫我寫報告給他們,我花了多天寫了報告給他們,誰知道他們請我是希望我支持租務管制的。就是他們已經有結論了,我事前不知道。我是反對租務管制的。他們不付答應了我的錢。

好些時,政府叫你做顧問,不是問你什麼對什麼不對,而是利用你,就像加拿大的例子。我為什麼要賺這種錢?這方面弗裡德曼對我影響很大。你問我意見,我給你意見。有一次在香港,政府叫經濟學家去開會,利益團體在場,很多經濟學者也在場。我坐在那裡,我反對,把其他人都激怒了。為什麼呢?因為那個經濟政策只有我一個人反對,而政府很難推翻我的論據。但有幾年時間我跟當時香港的財政司彭勵治合作得很愉快。每兩個星期大家進一次午餐,論經濟大勢。他說只聽我一個,因為我從來不替任何團體說話。大家君子協定,午餐輪流結賬。



中國的勝算



南風窗:這些年有關中國將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言論時有出現,今年的數據顯示中國GDP總量上已經超過日本,坐上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交椅。大家為此無不歡欣鼓舞。這種總量上的趕超,意味著中國已經很強大了嗎?追求這樣的排名次,是否真的重要?



張五常:中國的總國民實質收入其實超越日本已經不止十年了,他們物價那麼貴,樓價那麼貴,農產品又貴。中國不僅是在總收入上超過他們,在將來人均實質收入也應該超過。現在還沒有,但有一天會超過。大約二十年吧。中國人均的實質收入目前還追不上很多國家。

國際的收入排名當然不重要。追求來做什麼呢?我認為只要我們自己生活好,不要管他人的。國際上的統計數字歷來不可靠,是一些受了高薪的人迫著要炮製一些數據出來的玩意兒。



南風窗:下一個目標好像是美國。各種預測認為,中國的GDP總額將會超過美國。您覺得這個可能性大不大?



張五常:跟美國怎麼比呢?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中國在人均的實質收入方面要勝過美國是很遙遠的事。中國人多,地少,光在住房方面就輸了,怎麼能追得上呢?不要忘記,美國的地理環境是非常好的。這是很難追得上的。

講到財富,房地產可能是最重要的財富,二○○三、二○○四年,大城市跟大城市相比,美國的房地產比上海的貴一倍,現在倒轉過來,上海的房價比美國的大城市貴一倍。現在上海的樓價比洛杉磯的樓價高一倍都不止了。以房地產來算,中國到處都是高樓大廈,就像發了神經一樣。中國的高樓大廈比美國多很多,而樓價也比美國高。那你這麼看的話,單從房地產那方面衡量財富,中國是比美國高得多了。

其他方面看,天然資源方面,我認為美國勝一點。人力資源,腦子的本錢,天生的那種,中國冠於地球數千年。但我們的知識比美國及歐洲落後很多。知識這個東西是可以學回來的,中國今後的發展前途主要是把知識放進那麼多的腦子去。知識不足的人對社會是負值的。人均的知識水平如果能追近美國,我們的總國民收入會遠遠地超過他們。聽說不久前英國某好事機構出了一個賭盤,說今年中國有六成機會總國民收入會超越美國。賭不過。



南風窗:怎麼講?



張五常:中國有什麼呢?中國的主要資產是人,是天生聰明的腦子,沒有太蠢的。不僅是聰明這個問題,中國的人種比較一致性。我到過西方那麼多地方,沒有看到人種這麼均勻的。中國是個沒有種族歧視的國家,只有貧富歧視。另一方面,中國的文化傳統是人類的驕傲。還有另一面我們可以樂觀的。中國的孩子多多少少有點西方文化的認識。你問中國的學生莎士比亞,他們聽過,莫扎特他們也聽過,彈得一手好鋼琴的中國孩子今天以百萬計。你問外國的學生誰是蘇東坡,他們不會知道。問他們會不會唱京曲,不會。現在地球一體化繼續發展下去,中西文化都要懂一點,在這方面,我們中國的孩子是佔了優勢的。我不想誇張自己中西兼通,但地球一體化,不走我這條路不會在地球上殺出重圍。

人材最重要。有個問題,人這種東西,你發展得好的話,有知識,國家會強大,發展得不好,知識不夠,人多就變成一種負荷了。所以我常說,中國的困難不是人多,是人的知識低。這方面,我對國家的處理很失望。中小學還可以,但大學一團糟。你看現在的學子爭著去外國唸書了。去美國唸書,五萬美金一年,等於近三萬人民幣一個月。有多少中國家庭能出得起這筆錢?為什麼不把自己國內的大學搞好呢?把國內的大學搞得跟美國大學同一水平,一個大學生需要的費用不到留美的三分之一。留學只是方便了那些有錢的,有能力出去的,對中國自己的前途來說是缺乏了重要的一般性發展,何況出了去的多半不回歸。

所以問題是,我們的腦子資產舉世無匹,但大部分是浪費了。現在看,假如你們不照我講的,不把知識發展搞上去,大學教育不改進,不儘量給貧困學生好教育,中國的發展再上一點就差不多了,人均實質收入連日本也追不上,因為他們的知識比我們好。我們的文化傳統比日本純得多,厚得多,原則上知識水平有機會超越他們。



南風窗:人力資源決定了一國實力,而中國在這一方面基礎又不夠,這種事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夠完成的。



張五常:我是相當失望的。你看看我二十五年前寫得很清楚,我說十年以後,中國一定有經濟學家超過我。現在都二十五年了,我還看不到。當然,他們搞的經濟學跟我的不同,而他們不少在名學報發表文章比我多,但我看不到有一家之言。他們不少比我聰明吧,但我當年的求學機會比他們今天好。說不通的,開放改革了三十多年,為什麼今天中國學子的求學際遇還比不上五十多年前的我?這是個嚴重的問題。目前西方的大學的學術大師工資下跌,就業不景,中國可以比較容易地聘請過來,但大學的制度一定要大事修改。

今天的知識是要中西合璧的,這方面中國佔了先機。中國青年這麼多,重要的是他們要有高人提點。今天不搞中西合璧的學問還有什麼好搞的。不是那麼難,融會貫通不會那麼難的。



南風窗:中西合璧從洋務運動那時候就已提倡,其結果無不做成官樣文章而全部失敗,無助於改變中國的創造力匱乏局面,雖然人都很聰明,但小聰明多,大智慧少,所以這也是今天我們成為世界工廠的原因之一,一台完整的相機生產不出來,一台完整的汽車也造不出來,干的都是賤賣勞動力,為別人貼牌代工的事情。歷史上,中國的創造力極強所帶來的文明,都是處於農耕文明時期,現在我們的工商業文明是遠遠落後於他人的,再來一次中西合璧,中國人的創造力就真能夠得到恢復麼?



張五常:你的看法不對。當年我在香港讀中學不成,二十四歲在美國進大學,只幾年就作助理教授了。不是例外。我的外甥當年在香港沒有大學收容,到美國跟我,只六年拿博士,今天是生物學大名家,有機會拿諾貝爾醫學獎。我的兒子可能沒那麼厲害,但差不太遠。其他因為香港進不了大學的到美國跟我,有六、七個吧,一律不錯。去年我的外甥說中國到美國求學的不少了不起。中國本土培養不出這樣的人材是說不通的。



高增長的問題



南風窗:就質量而言,您覺得中國經濟發展怎麼樣?在高增長的同時,應該注意什麼?



張五常:現在中國情況不是那麼好,中小企業有困難,借不到錢。出來騷亂的那些人歸咎於老闆不發薪水。老闆借不到錢發薪水啊,怎麼借錢啊?銀行不肯借,外面高利貸的利率百分之二十多。為什麼搞成這個樣子?現在銀行是控制利率的。利率是一個價格,管利率就是價格管制嘛,怎麼會有好效果呢?東莞一帶,很多中小企業都站不住了。

二○○九年三月,我說北京要開始收緊了,要慢慢地把銀根收緊一點。當時如果這樣做不會有今天的通脹。說了多少次,我們自己經驗不夠,理論根底不夠,而那些海歸派對這些方面是不熟悉的。兩年多前我說要開始收緊,是多年來觀察的經驗之談。弗裡德曼是深交,他的貨幣理論我很熟。目前央行採用的貨幣制度很難處理。西方的高明之士也搞得一團糟,更換貨幣制度中國不需要交巨大的學費。



南風窗:問題是,你不用貨幣政策去管理通脹,整個經濟會面臨問題,你用貨幣制度去對付通脹,中小企業又要受影響,沒有一個政策是可以兩面討好的。這是兩難。這時候民間金融實際上是可以派上用場的。



張五常:利率是應該浮動的,不應該由央行來決定利率的。現在中國的銀行的利息是由央行決定。調校銀行準備金和利率是從美國抄回來的,人家搞了這麼多年都搞得不好,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去抄他們的呢?美國的專家那麼厲害,格林斯潘那麼厲害,結果還是搞得一團糟,那我們為什麼要學人家呢?我一早就叫北京的朋友要放棄抄外國的貨幣制度。

我屢次建議人民幣要轉用一籃子物品的可以直接在市場成交的物價指數為錨,讓利率與匯率自由浮動。這樣可以一次過地解除通脹,不需要再用西方的貨幣政策。央行的責任只是守錨及監管銀行的運作。這前所未見的下錨貨幣制度不是我的偉大發明,而是九十年代跟進朱鎔基怎樣處理人民幣時得到啟發,靈機一觸。


南風窗:您叫他們不要抄美國,可是你不抄他們不學他們,你自己又不太具有創造能力,能怎麼辦?直到現在我們各地官員還要經常組團出國考察,無非也是希望從外面學得一兩手東西。連張五常也是西方經驗和背景下面走出來的,這不正能說明中國的現實麼?傳統上,中國是個農業國度,從來圍著小農經濟打轉轉,既沒有完備的中央銀行制度,也無宏觀調控經驗,要說現代經濟制度和商業創新,就更是先天弱項,不要忘記,經濟學這個東西是西方發明的。你不得不向領先於自己的國家看齊,這恐怕也是必然要經歷的一個摸索階段吧,沒有借鑑何來創新?



張五常:千萬不要低估中國人的智慧。我在《中國的經濟制度》一書內說得清楚,這個神奇制度是中國人自己想出來的。我自己非常感激美國的大師們給我的教誨,但教了我六年我就推翻了他們的佃農理論,跟著推翻了他們的外部性理論,價管理論,公司理論,租值消散理論,生產成本理論,而今天連他們的競爭理論也推翻了。目前我正在把西方的經濟理論的整體從頭再寫,值得保存下來的恐怕少得有點尷尬吧。我當然可能錯,但我有的是一個中國人的腦子。



我不會這麼做



南風窗:您一直對樓市調控持批評看法。調控到這個階段,您的看法還是一貫的麼?您不認為投機力量需要得到抑制或者疏導麼?



張五常:你告訴我,有些人從事生產,賺到錢,那他們消費之外的錢應該放到什麼地方?難道把它燒掉嗎?難道去把它賭掉嗎?消費花不去的那些錢,應該放到哪裡去?你放到股市,但股票很多是靠不住的,靠股票養老要多作調查研究。買個房子,你要打壓樓價。買收藏品嗎?這個你要學過才能買啊,隨便買會輸的。那麼養老錢要放在哪裡呢?

你說樓價起得太急,那麼你就多放點土地出來嘛。真正買不起的房子的窮人,你考慮補貼給他們去買房子。也許你收窮人一半地價。但這個房子是要私人建的,不要是政府建的。你補貼一點地價給他們,提供多一點建房子的土地,信息發佈上要說得清楚。但他們現在不是啊,老是說樓市有泡沫,要打壓。愈是打壓,房子的供應量愈少。

為什麼要限購?你這麼限購,那發展商怎麼辦?我不反對政府抽樓宇空置稅,買了房子沒人住,房子不裝修不租出去,那你可以收他一點稅。要是他招租但租不出去,你就不要收。空在那裡完全不租,那你抽他一點稅,這個我不反對,但據說這是很難執行的。



南風窗:這麼說,我們當下推行的樓市調控在您看來真是一無可取的麼?



張五常:我沒有說一無可取,我只是說我不會這麼做。我不能猜測政府是怎樣想的。聽他們講,就是泡沫問題。假如你說到財富分配的問題,那麼對窮人就收少一點地價。看看香港的發展,那裡買房子輸了錢沒人可憐你,賺了錢就有人眼紅,有這個問題。你不要只是想著買房子的一定會賺錢,破產的人多的是。九十年代內地在樓房輸身家的人無數。你年輕不知道吧。幾天前在香港某報頭條讀到,內地的樓市政府打來打去也打不死,北京某人說這證明泡沫愈來愈大。這樣的智商我不懂。不久前我公開說看來中國的樓市泡沫是用鋼造的,我可不便說如果連鋼造的也要打破就簡直愚不可及。



要給人們機會



南風窗:您是極反對最低工資和勞動合同法的,這容易犯眾怒,因為已經否定了一個社會建立基本權益保障機制的必要性和價值取向。



張五常:這樣做怎麼能幫得到窮人呢?最低工資能幫得了他們嗎?那麼容易可以幫助窮人天下還有窮人嗎?不要想得那麼天真吧。我們可以看看香港。香港是到最近才搞最低工資,但那裡發展得最好的幾十年,哪有什麼勞動合同法?你可以回頭看中國唐宋時代的富庶,哪有看到他們那時候是講最低工資的?

我要說的是,要是這種政策能幫到最窮的人,我會立刻贊同,但根本幫不到,只能增加一些團體的權力,害了最窮的人找不到工作。難道那些老闆都是愚蠢的嗎?做工廠是最難做的生意,沒有事情是比做工廠更難的。你做房地產發達,我不佩服你,你做工廠能賺到錢,我佩服。好難賺錢的,全世界的經驗都是這樣。北京不妨立下法例,規定任何搞勞動法的人要先做廠,或者罰他們去做廠。

那些搞勞動合同法的人,搞最低工資的人,應該強迫他們去做工廠試試看。那麼容易剝削工人的嗎?有本事你去做廠給我看看。假如政府沒有給你一些壟斷權或者是一些好處,或者你沒有發明專利,或商標名牌,做廠賺錢的機會近於零。

這麼快推出新《勞動合同法》對中國是好的,因為一推出來幾千幾萬家工廠就關門了。這是一個昂貴的嘗試,但總算是上了一課。如果等到中國的工業一般有發明專利或名牌寶號的租值時,推出勞動法會蠶食租值,而這蠶食是需要工會協助的。



南風窗:那麼工會呢?這種機制是不是可以維護職工權益?



張五常:工會能為誰?工會能幫到一小撮工人,但他們一定要約束競爭才能有甜頭。工會頭頭可以有巨利,爭權謀殺的故事不是假的。但不是工會的會員會失業。像美國通用汽車,曾經是世界最成功的工廠,他們的專利注冊數以千計,結果完全被工會蠶食了,變成負值。

我擔心的問題呢,是那些既得利益分子會憑勞動法控制大局,這是歐洲的經驗,也是美國的經驗。現在西方滿是山頭主義,每一方面都是被山頭主義控制住。福利不能減,政府官員薪水不能減,教師薪酬不能減,最低工資不能減,還要加,工會勢力也不能削弱,這怎麼有得搞啊?

美國藥房的藥劑師,七十塊美金一小時,加上其他的費用,近一百塊一小時,而且現在還說沒有博士學位的不能在藥房賣藥,搞得藥很貴。你在美國想進藥劑系是很難的,因為他們有山頭。各行各業都有他們自己的山頭,中國目前還沒有到那個地步,但抄回來的勞動法例繼續下去的話,遲早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不要看到別人有什麼,我們就羨慕人家,那怎麼行?這些日子凡是引進西方的,都是一團糟。無論是勞動合同法,大學的數文章制度啊,還有貨幣政策的調控等等。



南風窗:這個不行,那個不可以,那麼普通勞動者和弱勢群體的權益怎麼保障?誰來保障?



張五常:如果天生有缺陷,或後天遇到不幸,慈善機構會幫助,政府也應該協助。但你沒有什麼缺陷,給機會你你又不去爭取,還是要伸手向政府拿錢,那這種人是不值得同情的。不要忘記,人有選擇餓死的權利。政府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要提供機會,鼓勵自力更生。

我們要給每個人自己爭取知識的權利,有出售自己知識的權利,有機會增加知識,有機會自力更生。現在的問題是給他們的機會還不夠好,吵來吵去政府給他們的機會還不夠好。香港當年二戰後,機會不錯,每個人都去爭取,結果許多人都變得富有。很多窮人吃了多年苦,最後還是爬了上去。今天香港大派福利,他們懶得爬了。香港的前景有很多問題。在大派福利之前香港的失業率不到百分之二,大派福利之後上升至百分之八點六,後來下跌到最低約百分之三點五。今天看還要上升,因為最近推出最低工資。換言之,大派福利使香港的失業率上升了一倍以上。目前中國最要緊的是增加青年及勞苦大眾的知識。全世界所有的可靠的研究結論,都說人民的知識增加,他們的收入就會增加得快,這一點是肯定的。

一個好的社會是設法把自力更生的機會廣及所有的人。假如一個人真的沒有自助的能力,我們要照顧這個人。我們不能見死不救。我自己不是那麼有錢,但做了不少這樣的事。政府可以鼓勵慈善工作的普及。但是我認為,給你機會你不學,這麼多窮人,我們幫得了多少呢?英諺說:「上帝幫助那些懂得幫助自己的人。」我們不是上帝,但給窮人自力更生的機會上蒼會是有靈的。


Tuesday, July 26, 2011

憇息閒話


一口氣寫了《經濟解釋》卷三開頭的三章,約五萬多字,累了,要憇息一下。學術性的分析文字,昔日可以一坐寫三千字,今天一坐寫一千也困難。這是體力的衰退。智力呢?搞學術思想這是更為重要的問題。不少行內朋友到了六十多歲智力就明顯地開始打折扣。不是說他們變得蠢了一點,而是在感受上他們失去了一點敏銳性,失去了一點韻律或一點靈氣。你要先認識這個人,跟他研討過,然後過了一段時日再交手,才可以察覺出來。

我認為五十多歲的弗裡德曼與七十多歲的弗裡德曼很不一樣。七十多歲時他還是想得很快,還是名不虛傳,但就是沒有他五十多歲時給我的那種如神似鬼的感受。是我進步了嗎?還是他退化了?我認為是後者。

我的衡量是這樣的。弗老比我年長二十三歲。一九六三年認識他,第一次跟他辯論是一九六七:他五十五,我剛三十二。那時我寫好了《佃農理論》約半年,今天重讀該舊作認為是近於自己的頂峰期。弗老七十六歲時我五十三,大家相聚兩個星期,我的感受是他再不是如神似鬼。

儘管我認為他也經不起時日的蹂躪,弗老以智力持久不衰知名行內。他很注意自己的智力有沒有衰退。他幾次教我要天天想,因為思想是腦子的運動,停下來不練習腦子會退化得快。他八十八歲那年我對他說他的腦子還厲害,他回應:「史提芬,不要說謊話,你不可能不知道我以前的腦子是怎麼樣的。」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他承認自己的腦子鬥不過大自然的無情規律。他有的是那麼了不起的腦子,但我認為明顯的退化始於七十歲左右,可能還要早一點。弗裡德曼五十多歲時的智力,你不見到不會相信。

讀者可能不知道,搞思想創作是一種體育運動,而要改進前人之見是一種體育比賽了。要勝出腦子的機能差一小點都不成。思想文章沒有機會傳世是不值得寫的,但傳世談何容易?動筆時無從知道,只可以博一手。有碰巧而傳世的例子,也有劣作得享大名。這些屬異數。我們要博的是寫出好文章,希望可以傳世。好文章可以增加傳世機會是肯定的。這裡說的傳世是發表後三幾十年還有人記得。實情是幾年也苛求。

我說的好文章是題材明確,有重點,夠清晰,有新意,而最困難的是變化多。我這把年紀當然認識不少腦子今不如昔的學者朋友,意識到腦子開始退化的先兆是變化減少,或來得有點不自然。我說的變化不可以刻意地炮製出來,而是在思想或動筆時聯想到有關的問題,通常是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想到那些地方去。往往是無端端的發現,認為有趣,就把筆鋒揮到那邊去。讀者應該不難想像,一個人的腦子退化始於聯想力的減弱。當然,記憶力的退化首先出現,但奇怪地,我自己的經驗是記憶力的退化對思考的能力沒有多大影響。聯想力是另一回事。

說過了,實證經濟學是老人的學問,整體的處理要對世事的觀察有足夠的累積。我因而等到退了休才動筆寫《經濟解釋》。那是十一年前。當時的空閒時間沒有今天那麼多。更重要是今天增加了十年觀察中國的發展,好些現象十年前沒有體會到,也無法想像。這些都是正面的。負面是我可能等得太久:我是七十四歲才開始大修《經濟解釋》,其實大部分是重寫。修改卷一時我認為三卷要加到五卷,但修到卷二見那麼多要重寫,就改變了主意,共寫四卷算了。今天看,原來的三十一萬字會加到五十多萬字。不是閒話家常,工程是艱巨的。

我恨不得能早點完工,早點轉到書法及研究中國文化這些老人家可以持久地做下去的玩意上。困難是《經濟解釋》是自己在一門學問上耕耘半個世紀的代表作,不能馬虎。寫來真的很困難。我又恐怕自己的智力退化到不成氣候時自己不知道。有五位飽讀經濟論著的朋友在旁監察著:一位在文稿刊登前先讀,四位按期必讀。這五位的評價,是今天重修、重寫的比十年前的三卷本高明很多。

還有其他幫助不少的條件。今天重寫的那些部分先在《信報》發表。有兩個好處。其一是《信報》讀者的知識水平比較高,讓我放心地寫得深入。其二是《信報》不限篇幅的字數:有時千多字,有時近五千字。鼎鳴老弟也在該報按期動筆增加一點熱鬧,而不久前於漸老弟也手癢起來,按期長篇而大論。鼎鳴與於漸是香港的經濟學者中普通常識最好的了。這是我很少說的恭維話。今天的經濟學術文章,一般是連普通常識也沒有。雖說專欄不是嚴謹的學術,但寫慣沒有普通常識的學術文字,轉寫專欄也沒有。

還有一件《信報》值得放煙花的事。互聯網的興起惹來國際上的網絡博客無數,其中不乏經濟博客專欄。相比起來應該沒有哪份刊物比得過《信報》。不要把我放進去,因為這些日子我寫的算不上是專欄。用不著老人家出手吧(一笑)。


Tuesday, July 19, 2011

三三四:阻止競爭的壟斷


(五常按:本文是《壟斷的詛咒與成因》最後第四節。)



阻止的意思是約束,但這裡我選用「阻止」而不用「約束」,因為競爭的行為一定要受到約束,否則競爭帶來的租值消散會滅絕人類。權利界定是約束,成本、市價、天賦、財富、法律、風俗等,都是約束競爭的侷限。本節要分析的,是政府或利益團體「阻止」競爭,因而把壟斷權利炮製出來。阻止當然是約束,為恐引起混淆,我用「阻止」來描述由政府或團體炮製出來的壟斷。



受價與覓價的經濟內容



爭取壟斷希望增加收入是社會每個成員都會做的事。我在上節指出,這是社會進步的一個主要根源。在街頭賣花生的小販希望自己出售的好吃一點,與眾不同,是爭取壟斷。要成為另一個鄧麗君當然不易,但我指出,一個人憑自己的天賦與努力而爭取到有壟斷性的產品,沒有要求政府或團體的協助,純是通過市場競爭而獲得的壟斷,對社會只有利,沒有害。鄧麗君如是,設廠產出也如是。至於傳統歷來詛咒的因為壟斷產出不足,導致顧客的邊際用值高於產出的邊際成本而出現的死三角,如果真的存在,對社會也一定是利大於害:有這壟斷產品附帶著死三角總要比沒有這產品有利,強迫多產出只能如強迫鄧麗君多唱耳。



這裡有一個重要提點。西方經濟學傳統高舉的完善競爭市場,那銷售或生產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平的,因而受價,沒有死三角。然而,邏輯與事實皆說,這樣的市場只能限於期貨市場那類產品:米是米、麥是麥、金是金、銀是銀。是的,經濟學者高舉的完善競爭市場的產品不可能有創意,不可能標奇立異,社會因而不可能有進步。



換言之,一個歷來只有完善競爭的經濟社會,會停頓在中國四千多年前炎帝神農氏嚐百草的水平。我的價值觀可以接受,因為陶淵明筆下的桃花源也略同。離開了桃花源,人類的進步或知識的增長要基於創新,即是說要基於壟斷的爭取及嘗試。那所謂覓價,講深一層是說找尋新意。



舊報告將再推出



通過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而出現的壟斷是另一回事。但有一個問題:本來是黑白分明的看法,因為發明專利的存在而變得有點模糊了。發明專利(patent rights)是通過政府法例來約束或阻止競爭,擁有這專利權的或大或小是個壟斷者。發明是競爭的果實,但專利是政府以阻止的方法來維護勝出的人。從社會的整體利益衡量,研究所得的發明應否有專利的保護是經濟學的一個大難題,行內到今天還沒有一致同意的答案。我自己是有答案的——大概上有,細節上沒有。



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期,我動用了美國的一個基金不少錢,花了四年多時間,調查發明專利與商業秘密,以及這二者的租用合約(license)。所獲艱深。當時(一九七七年)寫了一個長報告給資助的基金作為一個交代。二十多年後找到該文全稿,二○○五年刊於自己的英語論文結集中,行內的朋友讀到一致認為重要。該報告其中較為不重要的兩部分曾經抽出為獨立二文發表,但最重要的主要部分因為太難,當時打算過些日子才處理,但終於沒有動工。發表了的關於商業秘密的那部分受到法律學界注意。這次大修《供應的行為》的下篇,我會把當年的長報告的內容全盤推出。這是本卷第四章的話題。



發明是知識資產,以專利保護是產權保護,應不應該有此保護奇怪地沒有一致的看法,而從社會的利益看應保護多久是一個永遠沒有答案的問題。商業秘密呢?原則上也是資產,可以有產權的保護。問題是外人不知是些什麼,要怎樣保護呢?問題有趣,但深不可測,也在第四章才討論。



無功受祿與偷龍轉鳳



轉到那些主要靠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而存在的壟斷,經濟學的所有分析都說對社會的整體只有害,沒有利。對個人或個別機構當然有利,但對社會整體沒有。理由不少,但我認為最基本的只是一點:憑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而帶來的壟斷利益,是中國傳統說的無功受祿!你的產出貢獻不足以在市場生存,但因為政府為你阻止競爭而獲利,是無功受祿。或者你的產出貢獻足以生存,但政府授予壟斷權使你的收入增加,也是無功受祿。好些時,因為政府或團體的左右而出現的壟斷權利,獲益者主要是政府或團體,也算是無功受祿了。



還有另一個有關的話題。政府往往授予自己壟斷權,增加政府的收入,因而可以減少抽市民的稅。政府為服務社會需要有收入,因而算不上是無功受祿。這是偷龍轉鳳,誤導市民。偷龍轉鳳香港政府是專家。出租車牌照的壟斷權在政府之手,土地使用的壟斷權在政府之手,貨運碼頭的海域壟斷權在政府之手,汽油供應抽高稅,也可看為政府壟斷,還有不少其他的。這些壟斷帶來的收入可觀,容許香港政府以低稅率知名於世,但我曾經算過,把這些政府的壟斷收入化為稅看,香港中層人士的稅率比美國的高。這是偷龍轉鳳。



長三角與珠三角的經驗



作為一個經濟研究的題材,由政府阻止競爭、授予壟斷給社會帶來的害處,最精彩莫如中國改革的經驗了。這是人類歷史可歌可泣的一頁——先泣而後歌——我在《中國的經濟制度》分析過。只要中國的發展能繼續下去,將來的學者不會漠視這本書。復旦的張軍看出了玄機,知道我的靈感從哪裡來。



那是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的相對發展的經驗。大約一九八一年起珠三角首先發難,三年後該區的幾個鄉鎮的年增長率達百分之五十。珠三角是龐大國企不多的地方,香港的商人跑去投資私營,申請牌照只需幾天,雖然損手者眾,但在壓力下國家職工制敗退,合同工制抬頭。長三角呢?龐大的國企林立,申請私營或民營牌照要過關無數,近於不可能,而職工制無從瓦解。長三角的林立國企是靠政府阻止競爭,靠政府維護壟斷而存在的,而這侷限在珠三角是弱很多了。



長三角的崛起是鄧小平先生一九九二年春天南下之後的事,一九九三開始有瞄頭,而一九九四年初引進全國劃一的增值稅後,中國的地區競爭制度形成了。奇蹟的出現,是八年之後,在重要的經濟數字上,長三角超越了起步早十多年而還是發展得快的珠三角。撤銷大部分的國企壟斷是主要原因,而如果這些壟斷不撤銷——即是不大事放寬民企的經營牌照——中國的神奇地區競爭制度是無從發揮的。後發而勝出,因為在中國獨有的地區競爭制度下,長三角的土地使用比珠三角有高很多的彈性。我在《中國的經濟制度》中有詳述。



牌照限量阻止競爭



政府發牌照有好些原因,而發牌不一定有限量。只為鑑定誰是負責人,或作為減低訊息費用的資歷陳述,是不需要有限量的。鑑定誰是負責人重要,但能否減低持牌者的資歷的訊息費用有問號。牌照傳達的訊息不一定可靠,可以誤導。我認為經濟學衡量斤兩,博士名銜(也屬牌照)比不上兩頁紙的好文章。弗裡德曼當年差不多反對所有職業牌照。阿爾欽和我同意,持牌執業的醫生及律師的能力及知識的差距大得離奇。



訊息是一回事,牌照限量是另一回事。好些時,限量是通過提升資歷或條件的要求,以保護顧客利益為前提,掩蓋著以牌照的限量來增加持牌壟斷的收益。美國在藥房賣藥的藥劑師,多年來資歷的要求不斷提升,到今天需要的學歷要有跟博士相若的水平。每小時工資約七十美元,也是規定的。

計程車(內地稱出租車)的牌照,以車算,好些城市有限量,而一個牌照的轉讓市價可能高達港元數百萬。這是阻止競爭帶來的壟斷效果。從社會整體的利益看,支持這牌照限量的理由不少,邏輯一律錯得離奇。



在西方,狩獵野生動物有牌照及獵物的限量,但沒有協助壟斷的意識。不限量獵者可能把野鹿殺清光。多年前在美國讀到一份報告,說限季節及限獵量的牌照收費不高,但能有所獲的只是很小的一撮懂得狩獵的人。不限獵量,這一小撮人可以把野鹿殺清光。我的一位朋友專於此道,說絕對可以。



醫生應否以牌照限量有大爭議。沒有明確的限量,但有經濟學者認為有欠效率的條件的苛求。一九五八年,說得上是經濟學天才的嘉素(R. Kessel,是我的好友,一九七五年早逝)發表精彩的《醫療的價格分歧》,分析當時在美國加州行醫執照難求,因而導致壟斷及價格分歧的出現。他的解釋,是醫生執業要有醫院提供病房與醫療設備的協助,而這些設備的資金主要來自見習醫生的低薪貢獻,所以要到加州行醫要先在那裡見習兩年。今天,這指明地區見習的規限再不在美國存在,但類似的要求在香港還有——外來的頂級醫師是不能在香港掛牌的。奇怪我當年沒有問嘉素一個資歷足夠的外地醫生,為什麼不可以付一個使用設備之價來購買加州的行醫權。不管怎樣說,嘉素一九五八年在《法律經濟學報》發表的是難得一見的好文章,經濟學要那樣處理才對,同學們不要錯過。



結語



西方有一句戲言,說一頭狗吠錯了樹——barks up the wrong tree。不知典出何方,但可以想像,一個小偷躲到樹上去,一頭狗向樹上吠,但吠錯了樹!



經濟學者有吠錯樹的習慣。當年我讀科斯一九六○年發表的後人稱為科斯定律的鴻文,該文批評傳統的社會成本又稱外部性的分析,不由得拍案而起,說庇古吠錯了樹。後來輪到自己寫文章,指出傳統吠錯樹的例子,到今天屈指難算了。本章以《壟斷的詛咒與成因》為題,指出的吠錯樹是嚴重的,而老實說,熱情歸熱情,我認為那是一頭相當蠢的狗。



從社會整體的利益看,經濟學者應該詛咒的,要吠的,不是壟斷的本身,而是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壟斷的成因數之不盡,但除了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帶來的那一類,其他所有因由歸納起來只一個:人類要不斷創新才可以活得好一點。



(第三章完)


Tuesday, July 12, 2011

三三三:鄧麗君現象的延伸


(五常按:本文為《壟斷的詛咒與成因》的第三節。)

嚴格來說,每個人在某方面都是個壟斷者。絕大多數的壟斷者是可憐人物:他們的壟斷之技換不到飯吃。我在《供應的行為》的舊版中寫道:

天生特別的供應,外人無從絕對地倣傚,是壟斷。然而,以歌聲而言,算得上是特別的何止鄧麗君?其他招徠有道、大名鼎鼎的歌星不在話下,張五常的歌聲又怎樣算了?上帝可以作證,我的歌聲也很特別;可惜的是,當我一曲高歌,聽者願意給我錢要求我不唱!我也是個壟斷者,我的歌聲面對的市場需求曲線也是向右下傾斜的,但整條曲線是在左下的負值範圍內。

壟斷不一定可以賺錢。絕大部分的壟斷一文不值,所以沒有經濟學者為我的歌聲費心。天生下來,每個人各各不同,在某方面都有可以大壟其斷的產品。無奈市場無價,天才自古空餘恨。電影明星的相貌特別;你和我的相貌也特別,只是沒有觀眾出價。明星的演技特別;你和我的演技也特別,可惜也沒有觀眾出價。你和我於是成為無價之寶,使經濟學者漠視了。

鄧麗君是社會的一部分

這就帶到我認為是重要的歌星鄧麗君的例子。一九八四年初我有機會在香港看到她表演一場,認為橫看直看都是一百分,是炎黃子孫中數世紀一見的演唱天才了。長得好看,唱得悅耳,舉手投足瀟灑利落,反應快,多種語言流水行云,聽眾用什麼語言提問她就用什麼語言回應。北京當年不容許她到內地演唱是人類的損失。

說鄧麗君是個現象,可不單是說她的登台演技盡入化境,還要加上去的是這個歌星對金錢收入不重視。同級的歌星動不動要唱數十場,她只唱一場。那麼龐大的道具、備演成本,多唱一場的個人收入可獲港元數百萬,但她不唱。我也察覺到她絕少在電視或傳媒替產品賣廣告,或作什麼機構的代言人。對她來說,休閒的價值是演出的成本,而不演出是因為她認為這成本高於演出的收入,是定義性,我們應否尊重她的選擇呢?

鄧麗君無疑是個演唱的壟斷者——從她的獨特演技看絕對是。反對壟斷的人應否建議把她殺了?昔日的中國贊同把她殺了恐怕不乏人。今天不會再有這種人,但可能還有不少人認為政府要強迫鄧麗君多演出,多唱——如果這個天才不早逝。

問題是從社會的角度看,鄧麗君是社會的一個成員,休閒給她的所值是社會的收入,不尊重她的選擇社會會受到損失。反對壟斷我們要反對鄧麗君,然而,從社會的角度衡量,我們不容易想出有哪種約束鄧麗君的政策或方法可以使社會整體得益——除非我們不認為她是社會的一部分,或認為她自己的損失與社會無干。

競爭壟斷的真理

上述的鄧麗君現象重要,因為包含著一個社會利益的真理。這真理說,不管鄧麗君是怎麼樣的一個壟斷者,只要她的壟斷權利來自她個人的天賦,加上個人的勤奮,這權利是由她個人自己選擇爭取的結果,價值觀上我們難以反對。她沒有要求過任何人替她約束其他的競爭者。她的存在對社會只有利,沒有害,殺了她是社會的重要損失。她選擇不多演出在定義上是她的切身休閒利益高於多演出社會聽眾願意出之價。她自己是社會的一部分,強迫她多演出社會會受損,而如果因為她是壟斷者而多抽她一個壟斷稅,對社會有同樣的不良效果。至於傳統說的、鄧麗君演出給社會帶來的邊際用值高於她的邊際成本,導致薩繆爾森說的死三角,如果真的存在,是她自己的選擇,要維護社會整體的利益外人是不應該左右的。

讓我們回顧中國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起的經濟發展,其速度使舉世嘩然。少人注意的是在這史無前例的發展中,一個重要的轉變是從禁止鄧麗君演唱到今天把她捧到天上去。是的,很少人注意到,中國的驕人經濟增長是包括著一個鼓勵個人爭取壟斷的故事。八十年代後期我推斷,在內地,收入增長最快的那組人會是有天賦的藝術家。果然,跟著的二十年,不少藝術家的作品市值上升了不止百倍。這是鄧麗君現象的延伸:成功爭取市場喜愛的有獨特風格的藝術作品,是爭取到市場有價的壟斷權益帶來的壟斷租值。

經濟學傳統反對壟斷的分析是淺見。這分析忽略了沒有政府或利益團體協助的個人爭取壟斷帶來的私利,是社會進步的一個主要根源。

學術思想收費困難

像我這種搞學術思想為生計的人又何嘗不是如此呢?我們的不幸,是思想是一種共用品,一個有壟斷性的絕妙思想不容易像鄧麗君那樣,演出時出售門票杜絕不付票價的人,或出售唱碟及影碟,也沒有像畫家那樣有私用品性質的畫作在市場出售。學術版權的維護所獲甚微,而可以賣點錢的課本通常不是思想創作。這些年流行的以學報文章數量為準則來決定大學教師的升職,更是悲劇,因為一般是鼓勵產出廢物,不是這裡說的有壟斷性質的重要思想。

發明專利與商業秘密是維護有壟斷性質的思想的法門,可以帶來巨利。不是淺學問,深得很,我會在下一章以整章處理。在大學裡,自然科學的某些思想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做生意的名牌寶號或註冊商標是為維護產品質量的壟斷而設,沒有期限,可以很值錢,對社會也只有利,沒有害,因為除了註冊的名稱先注先得,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商標。

讓我再說一次。沒有政府或利益團體維護的壟斷,或在自由競爭下獲得的壟斷權利,或像鄧麗君那樣,才華由上蒼賜予,加上勤修苦練而獲得的壟斷,對社會只有利,沒有害。這是不管壟斷產品的售價是多高,又或者像鄧麗君那樣,重視休閒而懶得多唱。

不要相信經濟學者的胡說八道。


Tuesday, July 5, 2011

三三一:壟斷的詛咒與成因


(五常按:本文是《經濟解釋》卷三《受價與覓價》第三章的第一與第二節。)



壟斷(monopoly)一詞的直解是某產品在某市場只有一個生產或銷售者。市場可以大如整個地球,或小如街頭的小食檔。我幾歲大的孫女兒,每次到我家,出售她的愛,絕對是個壟斷者。天倫市場就是那麼奇特:無論她怎樣搾取我還有很大的消費者盈餘。



第一節:壟斷的闡釋



壟斷的直解是字典的解法,經濟學應該怎樣闡釋呢?眾說紛紜,我唯一可以接受的,壟斷是指面對一個生產或出售者的需求曲線是向右下傾斜的。此線向右下傾斜,把價提升會賣得少一點,調低會賣得多一點,所以這個壟斷者要覓價。覓價的行為或安排變化多,都有趣,說之不盡,是我當年著迷的學問了。



同學們會問:以面對生產或銷售者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所以覓價,來給壟斷下定義,但我們見到的市場一般有多個競爭者,每個都在覓價,包括我曾經提及的賣冒牌勞力士手錶的比比相鄰的討價還價的攤檔,難道這些攤檔也算是壟斷者嗎?又例如食肆或酒家林立,基本上每家都在覓價,難道每家都是壟斷者?答案是肯定的!有幾個原因。



選角度要看問題



其一是任何市場競爭一定存在,就是政府授予專利也會有替代品的競爭。其二是從細節或微小的變化看,任何產品或銷售者都有其獨特之處,與眾不同。其三是訊息或交易費用的存在,加上刻意隱瞞或瞞騙的行為,可以誤導顧客,使後者以相同為不同。其四是市場的大、小劃分變化多,這樣看某店是同一市場的一部分,那樣看該店是另一個市場了。還可以想出其他的,但正如我在上章最後提及:競爭無市無之,無日無之,無處無之,不同的問題與不同的現象我們要從不同的角度處理,有時假設受價是覓價,有時假設覓價是受價。



做學問我們有時要執著嚴謹,有時不要在術語上爭議。字典歸字典,真理歸真理,而真理說,何謂壟斷要看我們處理的是些什麼問題。以一個生產出售的人面對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作為壟斷的界定可以接受,也應該接受,因為這看法直接帶到覓價這話題上,引來很多需要解釋的有趣現象或行為。另一方面,嚴格地說,天下間每個人都有其獨特之處,與眾不同。從獨特之處看,每人都是壟斷者,說壟斷是說了等於沒有說。但從生產出售面對的需求曲線看卻是說了一句有重要經濟內容的話。



第二節:亂來的價值觀詛咒



壟斷被社會責罵、詛咒,有悠久的歷史了,中外皆然,雖然感受上是外多於中。不容易肯定起自何因。價值觀的否定可能起自壟斷導致貧富分化,也有以大欺小的意識。邏輯上,這些社會不接受的現象不能與壟斷掛鉤。我認為客觀反對壟斷的看法主要是一處:產出競爭的激烈程度通常是與社會的收入增長速度正面聯繫著的。這觀察雖然有事實經驗的支持,但有不少麻煩。不是所有產出競爭都對社會有利。那有名的公海捕魚導致租值消散的例子是源於產權沒有清楚界定的競爭產出。另一方面,國民收入的大事改進,往往源於有很大壟斷性質的競爭產出。半個世紀以來,科技的突飛猛進大幅地增加了人民的收入,競爭無疑激烈,但每一項都是基於有壟斷性的發明。競爭發明專利是爭取壟斷,不維護這種壟斷我們今天不會有數碼科技。明顯地,競爭與壟斷不一定有衝突,而經濟學者歷來反對的主要是政府以牌照約束競爭人數,又或者是政府因為要維護國營的生存而阻止私營的參與。



其實經濟學者反對壟斷從來沒有解釋得清楚。發明或科研應否受到專利的保護他們說得吞吞吐吐,下一章我會詳加分析。我也曾經提及,國營偏於無效率,但可以有效率,而國營與國企是兩回事。這些年中國的經驗是國企可以判出去作私營,有大成的例子。掛羊頭可以賣狗肉,掛狗頭可以賣羊肉,經濟學者的困難是他們通常只看頭而不吃肉。



熱情勝理智的分析



純從經濟分析的角度看,這學問的傳統對壟斷有兩方面比較清楚的投訴,嚴格來說都過不了邏輯的關,或多或少反映著經濟學者對改進社會的熱情高於理智。首當其衝的投訴是壟斷者覓價後所訂之價高於產出的邊際成本。起自英國的傳統,獲得美國的支持,而今天的學子從本科一年級開始背,究竟老師有沒有想清楚只有天曉得。



分析是這樣的。面對壟斷者的市場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這曲線代表平均收入,邊際收入在這曲線之下。壟斷者為了爭取租值或財富極大化,他的產出均衡點是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入。但他訂的價等於平均收入,所以價是在邊際成本之上。另一方面,價也代表著消費者的邊際用值。於是,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增加產量會使社會得益,但壟斷者為了爭取私利極大化不會那樣做,其產量因而低於完善的競爭市場,後者的邊際成本等於平均收入等於邊際用值等於價。



死三角有沙石



經濟學者於是推出後來薩繆爾森稱為「死三角」(deadweight loss)的浪費。價(即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增加產量對社會有利。這增產會使價或邊際用值下降,邊際成本上升,到價等於邊際用值時,這「死三角」會消失,也即是跟那完善的競爭市場相同。社會的最大利益是邊際用值等於邊際成本,但壟斷者的產出均衡點是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是以為禍也。



邏輯有沙石。作本科生時老師答不出我的問題。我問,有死三角存在,增加產量消費者會得益,壟斷者也會得益,增產可以大家得益,何樂不為哉?進了研究院,老師比較高明,說不增產是因為有交易費用。但當我問是什麼交易費用,老師通常忙顧左右而言他。還是阿爾欽比較高明,他報以一笑。正確的答案,是壟斷產出不一定有死三角,但這是本卷第六章——《覓價與價格分歧》——的話題,好玩的。



剩餘容量之見



另一項經濟分析的壟斷投訴,源自哈佛張伯倫的《壟斷性競爭理論》(E. Chamberlin, Theory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這理論我曾經評為空洞。價格或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的浪費之外,張伯倫指出另一項浪費。他說:壟斷者面對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在競爭下平均成本的碗形曲線會貼在那傾斜的需求曲線上,貼點之價是均衡價,高於邊際成本,因為正在下面的邊際成本曲線與邊際收入曲線的相交點是壟斷者的利潤極大化的均衡。張伯倫於是指出,因為面對的需求曲線不是平線,有斜度,生產的平均成本不像完善競爭那樣在該線的碗底產出,而是在平均成本正在下降的一個斜點。這樣,壟斷者的產出點不是最低的平均成本,增加產量平均成本會下降。增產可以減低平均成本,不增產是浪費。張伯倫於是說這浪費源自「剩餘容量」(excess capacity)的存在。平均成本還可以下降,但產量達不到最低的平均成本,還有平均成本下降的容量,是剩餘的浪費。



大名如哈佛,我認為張伯倫在概念上的掌握不到家。不管一個生產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平線還是傾斜,他考慮了價格及邊際收入,有了策劃產出的量,無論是一次產出還是分期交貨,他選擇的生產方法及生產要素的調動安排一定是他算來平均成本最低的。侷限下爭取利益極大化的假設不容許其他選擇。



產出均衡要從直接成本看



這裡的要點,是最低的平均成本只可以是指直接成本,即是不產出就不需要支付的。這平均成本曲線也是碗形,而產出之量必定是在這曲線的最低點。邊際成本曲線穿過這一點是定義性的,因為略為增產或略為減產的成本變動都要從這一點畫出去。如果增產或減產會導致生產的方法不同,直接平均成本曲線要畫過。



這裡的問題是直接成本之外,上頭成本是租值,壟斷租值也是租值。我解釋過,這些租值的變化不會影響邊際成本,而二者租值皆由市場決定。租值也是成本,加在直接平均成本的曲線之上可得另一條碗形的總平均成本曲線。向上加,加到哪裡呢?加到包括租值的平均成本曲線貼著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這是為什麼我欣賞弗裡德曼之見:一個壟斷者面對的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是他的平均成本曲線。弗老當年應該說得清楚一點:租值是成本,但不是產出的直接成本,而產出的均衡點是與租值成本無干的。



回頭說張伯倫的「剩餘容量」,其有關的平均成本曲線應該是指直接平均成本。不管是競爭還是壟斷,產量的選擇當然是在直接平均成本的最低點,沒有「剩餘容量」可言。以包括租值的平均成本來論剩餘容量毫無意思,因為租值的或大或小由市場決定。要是張伯倫說的貼著需求曲線的平均成本曲線全是直接成本,沒有租值,一大籮問題會出現。



梁惠王勝孟子



同學們可以在這節體會到,對真實世界有基礎性的認識是學經濟的起碼要求。同學們找機會跑工廠後,會知道問生產成本是否最低的是個蠢問題。生意老闆日算夜算都在算怎樣節省成本,問他成本是否最低不是顯得很無知了?



更為重要的是學經濟,同學們不要問什麼好什麼不好。分析用上價值觀容易闖禍。同學們要學梁惠王問孟子,問利何在。經濟學傳統把壟斷分析弄得一團糟,主要因為學者們重於問好壞而不重於問利害。那所謂無效率的意思,是指有利而不圖。這是薩繆爾森說的死三角,也是張伯倫說的剩餘容量。問利,問為何有利而不圖,會直接地帶到有關的交易費用侷限那邊去。作研究生時我這樣問,問出了佃農理論。



(未完待續)


Tuesday, June 28, 2011

三二八:交易速度與期貨市場(下)


(五常按:本文是《受價的行為》第八節的下半部。)



期市難成,因為要滿足四個條件。



價變惹投機



其一,前文提及過,一種物品能成期市要有足夠的價格變動的預期。這裡要補充的,是價格的預期變動要足以引進夠多的訊息不同的投機者。投機(speculate)與投資(invest)是兩回事。投資是為了有產出或租出或利息的收入回報;投機是希望從價格的變動中獲利。有些行為,例如購買房子,投資與投機往往並存。投機是純從價變而獲利的行為。你購買黃金,不管戰亂逃難時可作防身帶來的無形收入,只希望金價上升而獲利,是投機。



期市的存在鼓勵對某些物品的前景訊息不同的人,或那些認為自己對某物價的前景有獨得之秘的,集中地在期市買空或賣空,或獲利,或虧蝕,但多方面的訊息是在期市集中起來了。買空、賣空是淺學問,但有深變化。我答應以某價出售一幅書法給你,但還沒有寫,是賣空或沽空。成交是雙方的事,你是在買空。期市是今朝約定他朝以某價成交,買空賣空是例行的了。然而,我要在期市沽空某物品時,不一定立刻有該物品的買空客。莊家於是出現,按市價接受我的沽空合約,然後等買空客。這些莊家很專業,掌握的買賣合約訊息多,要競爭,雖然他們有機會虧蝕,但一般是收入可觀的。期貨市場常有沽空與買空的合約量不等的情況,到期前市價的變動會處理



把不同的訊息集中運用於期市,有可靠的效果嗎?這即是問,期市的存在,會否準確地讓今天的市場推斷他朝的市價呢?原則上,如果訊息運用集中得宜,期市的存在會使今朝之價與他朝之價的差距減低至利息費用加倉庫存貨的費用。經過多方的實證研究,經濟學者得到的結論可不是那麼「理想」。有季節性的物品——例如農產品——期市的存在一般會拉平今天與明天之價。然而,農產品的季節性眾所周知,不需要期市的存在總會有人用倉庫存貨,待價而沽,把不同日期的價格加以拉平。另一方面,沒有季節性的物品,例如金屬、石油之類,這些年的價格大幅波動不免顯得期市對拉平不同日期的市價沒有大作為。這可見國際上的政治,或戰爭的出現與終結,其訊息是不容易由市場掌握的。好些經濟學者相信政府可以在期市賺到錢:秘密地準備出兵可先在期市下注。



原則上——也只是原則上——期市可以在完全沒有物品交收的情況下出現。毫無物品交收的期市像賭足球,期市只是賭價變,到期時只看貨價的變動算輸贏。雖然我在前文提及期貨到期時需要真的交收貨物的機會甚微,但合約指明到期時買家有權要求按價收貨非常重要。這是因為市價可能不盡不實,而出術瞞騙的行為不罕有。上世紀六十年代,盛產咖啡的巴西,其政府涉嫌假報咖啡豆失收,意圖在期市獲利而鬧出醜聞。



物品質量規格重要



第二個條件,是能成期市的物品一定要有清楚明確的質量或規格。製造品歷來難成期市。有指明純度的金屬最容易,農產品與木材次之。比起製造品,這些物品的質量規格遠為容易劃定。石油有期市,但不容易。上世紀七十年代我為一間石油公司調查為什麼石油期市那麼難成,得到的一個原因是石油的質量變化大,而市場的人不容易明白石油的多方面質量的量度與變化的含意。



要有倉庫存貨



第三個條件是要有存貨專家的參與或有足夠的存貨倉庫。金屬或石油可存在地下,有需要時可加速開採,但農產品就沒有那麼方便了。期市的一個功能是穩定物價,但存貨的倉庫不足則難以穩定。昔日的雞蛋期市是最明顯的需要倉庫協助的例子。上世紀三十年代,雞蛋期市在美國風行。當時的母雞主要在春季產蛋,有季節性,以冷倉存貨,高峰期時達一千萬箱。後來養雞產蛋的知識大有長進,產蛋逐漸季節平均化,到了六十年代後期冷倉存蛋只約二十萬箱,雞蛋的期貨合約跟著大幅下降。今天還有沒有雞蛋期市我沒有跟進。



這裡我要回頭再說石油期市難成的話題。當年我對石油公司指出,雞蛋期市大幅下降是因為知識的長進促使產蛋沒有季節性,讓雞蛋直接由母雞生出送到市場,而石油也是從地下抽出直接運到煉油廠,一般不停頓,是石油期市不易成立的另一個原因。為了國防而貯石油是另一回事。石油價的大幅波動主要源於政治,而我們的觀察顯示市場難以處理政治的訊息。



交收地點約束出術



最後一個需要的條件,是期貨合約到期時要有一個明確的交收地點。雖然需要交貨的機會甚微,但指明地點不僅重要,而地點的選擇一定要是有關物品成行成市的地方。這是因為雖然到期時一般不用交貨,不成行成市容易造價,而更重要是投機的期市客可以用囤積的方法在期市「逼倉」,那所謂corner the market是也。



有名的例子是上世紀七十年代,兩個美國的大富兄弟大手購入白銀的期貨合約,據說準備在合約到期時一律要求收貨,市場交不出白銀之價會暴升。這對兄弟開頭賺了很多錢,最後破產收場,因為算錯了一著。他們沒有想到美國的家庭主婦收藏了不少以純銀製成的餐具,見到銀價升得那麼高她們紛紛把結婚時收到的銀器禮物出售,整個銀市跟著狂沽,導致急升後的銀價暴跌。



投機協助對沖



最後讓我轉到期貨市場的一個熱門話題:對沖,hedge是也。投機與對沖是同一錢幣的兩面,不一定要在期貨市場操作,但期市無疑是這對孿生兄弟的天堂。說過了,投機是賭將來的物價,希望從價變中獲利。對沖是投機錢幣的另一面:與其要從價變中獲利,對沖是要保護一個賺了的價,或要避免價變可能帶來的損失。基本的原則說,對沖是放棄市價波動可能帶來之利,來避免同樣的市價波動可能帶來的損失。



對沖的方法是簡單地採用與投機對立的位置。一個購進了或持有麥的人,可以在麥的期市沽空,稱出售對沖(selling hedge)。另一方面,一個沽空了麥的人(他答應了以某價在某日出售麥),可以在麥的期市購進,稱購入對沖(buying hedge)。出售對沖與購入對沖皆可協助上述的麥農或麥商做安定的生意,讓投機者承擔價格變動的風險。這是投機者給市場的主要貢獻了。



基準的穩定性是問題



對沖容易做,但要成功地通過對衝來爭取安定的效果不容易,因為需要有一個穩定可靠的基準(basis)。Basis不是淺學問,這裡只能從最淺的角度說一下。那所謂「基準」是指一樣物品的現價與期價的關係。如果今天某物的現價升二元,半年後的期價也跟著升二元,那麼基準就是穩定了,可以安全地對沖。絕對穩定的基準難求,不得已而求其次,對沖客要求夠高的現價與期價的相連繫數(correlation)。如果現價與期價的變動是毫無關連的,對沖不會有半點意圖的效果。



另一方面,對沖不一定需要用同樣的物品。上文提到的麥商購進了或沽空了麥,不一定要用麥來作對沖。任何與麥價有關連的物品,例如米,也可以作為對沖的選擇。問題是上述的基準是否穩定,或不同物品之間的現價與期價是否有夠高的相連繫數。



結語



這章可能寫得太長了。我是因為很不滿意傳統的受價分析(那所謂完善競爭)而大事發揮一番。我認為傳統的分析沒有多少經濟內容,把市價、租值、成本等重要概念搞得一團糟,因而對解釋現象或行為作不出什麼貢獻。我是只為解釋現象而從事經濟研究的。純真的受價現象不是隨處可見。期貨市場是最接近的,但本節指出,需要的條件多而複雜,也需要有多只有形之手。另一方面,我們不需要真的見到受價才論受價市場。競爭無市無之,無日無之,無處無之,不同的問題與不同的現象我們要從不同的角度處理,有時假設受價是覓價,有時假設覓價是受價。可不是嗎?買、賣雙方皆受價的期貨市場,其幕後的眾多莊家不停地覓價。世事複雜,理論以簡單為上,希望同學們能在本章見到,簡單的理論可以是非常湛深的



(《受價與覓價》第二章——《受價的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