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7, 2004

得些好意須回手乎

「得些好意須回手」是中國人的老話,西方文化有類同之說。英語有quit while you are still ahead之句,而說一個人does not know when to quit是批評之言了。英語說一個人過了山峰——over the hill——大有貶意,但我卻認為是頌讚之辭。在任何造詣上可以說得上是過了山峰,也即是說曾經有山峰,談何容易?一般的人連小丘也沒有,過了山峰是說這個人曾經了不起,回顧有山可見,可以傳世也。

有趣的問題,是一個人在造詣上到達峰頂時,是小丘也好,是高山也好,應否停止下來,不繼續下去,以免讓外人見到走下坡的不良印象呢?如果重視他人對自己印象如何,到了峰頂應該金盤洗手。如果不管外人怎樣看,只為自己的興趣而繼續,是無傷大雅的。但如果自己明知繼續走是下坡,很有點傷感,心理上不好過,也不容易對自己交代,quit while still ahead就有點哲理了。

困難是一個人不容易知道自己的造詣何時到峰頂,到了不一定知道,而有些稱得上是師級的走下坡走得急轉直下,還以為自己在上升,使外人看得尷尬。也有些人,明知自己過了高峰期,知道是在走下坡,但為了興趣繼續走下去。經濟學大師佛利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籃球天才米高佐敦也如是,可能因為他們知道就是大走下坡也遠高於同行的一般對手吧。

兩年前與佛利民相聚,他近九十了,見到他的智力還可以,就坦白地告訴他。他很有點自豪地回應,說:「史提芬,你要知道,我的智力走下坡已走了二十年!」不容易找到一個人明知自己走了那麼久下坡還可以這樣欣然於色的。佛老是一個偉大的人。

不管是小丘還是高山,這些年來我很想知道自己在經濟學上的造詣是在那個時刻到達峰頂,好叫我能決定要不要繼續走下去。這是不容易判斷的,何況一個人要客觀地衡量自己很困難。

一九八二年回港任職時是四十六歲,一九八三年,四十七歲,發表《公司的合約性質》。不少行內朋友認為該文是我的峰頂之作,其後就走下坡了,甚至放棄學術了。我可沒有那樣看。一九八三年起我轉用中文下筆,少寫英語文章。他人怎樣批評我懶得管,因為我自己知道對市場與制度的知識與理解還在不斷上升。到了六十五歲,我意識到時候差不多了,就動筆寫後來書分三卷的《經濟解釋》。雖然也是以中文下筆,但這三卷之作遠高於《公司》一文是可以肯定的。

我說過,《經濟解釋》是我要寫的最後一本有關經濟學的書了。但繼續以短篇寫下去,我的經濟學會否走下坡呢?該三卷完工時是六十七歲,超過史德拉給經濟學者的重要創作期限十二年,時間差不多了吧。但我還不肯定我不可以再進。兩個月前在《信報》發表的關於配額的文章,有看頭,雄心頓起。

只是最近出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我以中文九千多字寫了一篇關於憲法的經濟分析,修改後從頭讀幾遍,竟然肯定地覺得今後再不可能寫得出超越該文的水平。不一定是我最滿意的學術論著,只是覺得繼續走就是下坡了。搞學問怎會有這樣的感受呢?

該憲法文稿於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寫成,六十八歲。奇峰突起,天助我也!

No comments: